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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記載宋昭公見弒,趙盾抨擊宋人悖反天地之道與君臣之義,遂請晉靈公治兵 振旅,伐備鐘鼓,出師伐宋。175春秋中期尚有霸主維持華夏安定,嚴懲弒君亂賊;但春秋 末期,君若贅疏,陪臣竊命,諸侯權力既已式微,列國公卿大夫也多有私計,不能聲罪致 討,從《論語》敘述陳成子弒齊簡公,孔子沐浴而朝,哀公或三家大夫的態度即可知曉。

「《春秋》最難明者,是篡弒。」176難明之因在於「弒者」書法不一。綜觀《春秋》

弒君經文,可以分為四類:第一類是明確載錄「弒者」名氏,例如「衛州吁弑其君完」、「齊 無知弑其君諸兒」、「齊公子商人弑其君舍」、「衛寗喜弑其君剽」等,習經者能明白弒者身 分。第二類雖然也載記「弒者」名氏,但他們並非親手推刃,或惡意弒殺,行徑與一般殘 暴亂賊不同,如晉國趙盾、鄭國歸生、齊國陳乞、許國世子止、楚國公子比,但孔子仍錄 其名,箇中必有量裁之法。第三類是像「吳弑其君僚」、「莒弑其君庶其」、「晉弑其君州蒲」、

「薛弑其君比」,直書國名,讀者單從經文只能明白「弒者」是何國人,卻無法掌握身分,

或是像「宋人弑其君杵臼」稱「宋人」,「莒人弑其君密州」書「莒人」,若不透過《左傳》

所記,「弒者」名氏也同樣模糊不清。第四類則是「鄭伯髠頑如會,未見諸侯。丙戌,卒 于鄵」、「楚子麇卒」以及「齊侯陽生卒」,共屬國君見弒,但卻書卒,似若壽終。

174 同註 19,頁 13-14。

175 同註 3,卷 11,頁 397-398。

176 元‧趙汸:《春秋師說》(臺北:漢京文化事業公司,1985 年,通志堂經解本),卷上,頁 14927。

李光地(1642-1718)說:「稱國弒、稱人弒,《春秋》之疑案也。」177由於「弒者」身 分不明,再加上沒有殺君動機竟也成為「弒者」,這些書法差異和聖人定斷留給後世許多 想像、詮釋空間,歷代儒者循此抉發聖人微旨,箇中紛呶也隨之而起。胡安國並未陷入「弒 者」書法的泥淖,膠葛於臣名、國、人、盜、閽等條例,《春秋傳》謂聖人褒貶出於「端 本清源」,意從根源處洞察禍福之由,以褒貶法則確立褒貶對象,彌縫三《傳》經解的不 足,尤其針對「晉趙盾弑其君夷臯」、「鄭公子歸生弒其君夷」、「許世子止弒其君買」等經 文,衡斷何人須承擔弒君惡名,希冀習經者除惡於微、遏漸防萌,先制於未亂。

此外,胡安國以聖人經術為依歸,從弒君經文書法寓託《春秋》君臣之道,經由「衛 州吁弒其君完」、「齊無知弑其君諸兒」揭櫫君父明於親親,尊才任賢;透過「陳夏徵舒弒 其君平國」高舉君父須以納諫為重,歸圖極治,務以遠色修身、包容狂直、開納諫諍為心。

發揮「宋督弒其君與夷及其大夫孔父」、「宋萬弒其君接及其大夫仇牧」、「晉里克弒其君卓 及其大夫荀息」,謂《春秋》貴死節之臣,延伸朝廷應崇獎節義之賢,作為治國急務,振 邦興國。又就「衛甯喜弒其君剽」、「薛弒其君比」、「吳弒其君僚」等,寄寓秉政大臣宜以 置君為重,若輕忽長嫡遞致,易使廢立進退失序。胡《傳》詮說內容明顯較三《傳》、何 休、杜預、范甯、啖助、孫復、劉敞等人豐富。章學誠《文史通義》云:「夫子曰:『我欲 托之空言,不如見諸行事之深切著明也。』此《春秋》之所以經世也。」178而胡安國詮解

《春秋》書弒之根柢與用意就是「經世」,充分落實兩宋注重「六經之義」與「施之行事」

關係的時代精神;再加上胡《傳》基於程頤,亦援引天理人欲入經,有意發明《春秋》筆 法以抑人欲、存天理,使《春秋》成而亂臣賊子懼,可謂後出轉精,自具理路。

後代不滿胡《傳》詮解《春秋》弒君的意見甚多,特別集中在「鄭伯髠頑如會,未見 諸侯。丙戌,卒于鄵」、「楚子麇卒」與「齊侯陽生卒」這一組經文,因為同屬國君見弒,

此處卻以卒書,胡安國提出原因,主張聖人承其偽赴以及改弒為卒。儒者批評聲浪不斷,

但像湛若水、方苞、徐庭垣、徐學謨、童品、張自超、嚴啟隆等人,看待「史文」到「經 文」的過程和胡安國迥異,若主張《春秋》依魯史,魯史依赴告,當然不會贊成《春秋》

改弒為卒,也勢必否定《公羊》、《穀梁》、胡《傳》,這些都是源自解經方法的不同而造成 的差別。此外,程端學、陸粲、賀仲軾、毛奇齡、姚際恆、牛運震雖質疑胡安國褒貶失當,

實際上他們既已誤讀胡《傳》,又不能掌握胡《傳》詮解的主軸——聖人經世,所以不少 批評都流於以偏概全。

177 清‧李光地:〈春秋謹嚴解〉,《榕村全集》(臺北:大西洋圖書,1969 年),卷 17,頁 899。

178 清‧章學誠著,倉修良編注:〈浙東學術〉,《文史通義新編新注》(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5 年),

內篇二,頁121。

歷來胡《傳》被官方或私家有意無意地指摘,每位學者從自己對經典的想像抨擊胡

《傳》,儼然形成一股群起攻訐的風潮。吾人在廓清這條正向評價或反面批判的進路時,

必須先有一個體認:胡《傳》成書有其時代背景,一方面政治局勢丕變,靖康之禍對宋人 造成莫大的衝擊,所以儒者肩負起經邦濟世的重責大任,這是宋儒學術的歷史導向;而且 在治學風氣上強調兼取眾義、折衷自得,所以詮釋經典時就有更多的發揮空間,可以將自 身對朝政的期許和建言融會於經,應用於當代社會,改善國家制度的弊端,胡《傳》之學 必須置於此脈絡下通觀,方能穿透表象,洞察其學術本質。至於宋代以後,各朝的批評雖 然也有學理性的思考,但仍和當代的官方政策、學術思潮,乃至於社會效應脫離不了關係,

這也是他們在大時代之下必須面臨的現實意義。歷史導向與現實意義該如何兼顧已是無法 迴避的議題,不僅亟待發覆,更須綜合理緒,若是憑私決臆容易將胡安國《春秋傳》掃入 故紙堆中,並流於附會糾纏、爭鋒對立的局勢,徒使仲尼之志鬱沒不章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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