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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北勢群各社22的口述歷史中,可以發現從清代以來各社就各自有其交換網絡,

甚至個人也可能建立起超越族群的交換關係。23在日本的討伐戰役中,北勢群也未完 全整合為地域同盟。這些情況都指出︰對於泰雅人「生活圈」的分析必須超越移川子 之藏以「起源」為主的泰雅族內部分類、及馬淵東一以「地域」為標準的分類方式,

而必須透過更多重的面向、更動態的觀點來凸顯「生活圈」的多樣性。

1. 麻必浩部落(各部落位址見圖 4)︰

麻必浩部落位於大安溪中游,部落成員很少前往大安溪中下游,一方面因為日本時 代麻必浩部落及其他大安溪中上游部落屬於新竹州,而大安溪中下游部落屬於台中 州,24各自有其交換所,中下游一帶的交換所設在Me’ihu(雙崎)。不過中上游與中 下游部落成員平時也幾乎互不往來,因為「雙崎有黑巫術(mahuni),我們上游的人 懼怕下游的mahuni」。

部落老人回憶日本時期的交換過程︰

在大湖有交換所,當時我們會把東西背到大湖去賣,凌晨雞鳴時,我 們就點著火把,背著捆好的苧麻翻山越嶺走著,我們先在Tyamsilyong(大 南勢)把苧麻賣掉,因為在 Tyamsilyong 時,就有人收購。賣完以後,就 會從大南勢順路再下到大湖,到那兒去用午餐。在那裡吃午餐喝著酒,再 買一些日常用品――鹽、鹹魚、火柴等,然後趕夜路回家了。

日本時代象鼻這裡也有交換所,位置是在象鼻的鼻頭,象鼻古道的起 點那個地方。當時的派出所也是設在那裡,天狗、梅園的人也會來象鼻的 公賣局買東西。交換所有賣米、鹽等雜貨,但是他們不喜歡收購我們的山 產,雖然有時會收購獸皮(hnakwi)、猴子的骨頭、鹿的角,但是給的錢 並不多,我們有時用乾木耳和米糠去交換米、鹽。我們的貨物都是帶到大 南勢那裡去賣,賣掉之後才有錢買日常用品。

圖4 北勢八社分布及交換場域 (本文作者製作)

2. 大安部落︰

大安部落是在日本「集團移住」之政策下產生的部落。大約在1936 年(昭和 11 年、

民國25 年)日方執行「霞喀羅戰役」最後一次大規模集團移住時將在深山的部落遷 移下來而形成大安部落。當地人還能回溯不同階段的交換行為︰

最早在馬達拉溪的深山Bgaci25時,我們還是和日本人作戰,還可以看 到日本人的隘勇隊和理番道路慢慢在移動修建。印象中我們沒有用到鹽 巴,會把獵物儲放在冷冷的水中,上面用大石頭壓著。肉被水掩著,之後 就不會腐爛了。另外,獵人在山上獵到的動物太多時,就會煙燻法把肉燻 乾,就不會爛了。

我們遷到 Inlangan 時,26和日本人和平,沒有作戰了,我們就常由山 谷的部落爬到山頂上的Bwan para(雪見)那裡去買東西。那裡有日本的駐 在所,有可以買賣的地方,日本人請 sehu27(平地漢人)在那裡顧店,由 日本人雇用的kuri(苦力、挑夫)從大湖背貨物到山上。

聚集在Bwan para 的人相當的多,都是從四面八方來的 kinhukul,和日 本人作戰之後流竄到更高山上繼續抗日,最後匯流在馬達拉溪、大安溪上 游一帶。人非常多,我們 Mesingaw 也是其中的一支,人數多到各個山頭 或溪谷都有人聚成大大小小部落。在Bwan para 什麼都有賣,只是我們沒 有錢可買那些東西。我們在那個時候的主食是甘藷、小米、芋頭、黍等等,

頂多是去那裡買鹽、火柴,衣服還是自己織的,高山上天氣寒冷,衣不暖 時就烤火取暖,生活相當艱苦。

當時我們也會從 Pblihung(二本松)往 Kinyubung 去買東西,日本人 在哪裡有派出所,也有交易所可以交換東西。Kinyubung 是在司馬限部落 的上面,聽說那裡還有小小的聚落,從那裡往大湖方向,就有很寬很大的 路,那是日本主要的理番道路,下去就是到Takak kuma(大興)、大小南 勢,再過去就是大湖了。Kinyubung 的地勢平緩,我們會到那裡去買 tutux limuk(煙斗),是從日本帶來的煙斗,煙斗上面會有一個圓形銅片。日本 人很喜歡黑木耳,我們在 Lihang 時黑木耳很多,晒乾之後多了就拿到 Kinyubung 去賣。香菇偶而在季節性的時候會出來,我們也會拿去賣。另 外鹿角、獸皮也會拿去賣。

我們集團移住到大安之後,28買東西時就到大湖或象鼻交換所。象鼻 有日本政府很大的交換所,位於象鼻山半山腰接近鼻頭的地方,派出所也 在那裡,象鼻山的下面平原台地是 Mepuwal29(象鼻的人)部落。我們大 安、象鼻、士林、永安、梅園、天狗等部落的人就到那裡買東西。在山上 Bwan para 時,我們沒有用苧麻線,我們帶著木耳、獸皮山產之類去賣。但 是我們到了大安時,日本就不要獸皮或山肉了,就拿苧麻到象鼻交換所換 成錢幣,除了買日常用品,也買日本的布匹,日本人的婦女親自教我們縫 紉製作衣服。有時去日本人指定的地方幫忙掃地時,日本也會給我們一些 錢。

發生大東亞戰爭時,30日本人要求我們不要浪費苧麻線,要賣給他們,

日本人也會買silu(構樹)的樹皮和 ryuna 的皮,聽說是要作軍服用的,都 送到前線了。雖然日本人禁止我們用苧麻,但是我們還是偷偷拿來織衣服,

要不然我們要穿什麼呢?我們偷偷在黑暗中織衣服,燈都不敢開,如果被 日本人發現有人在織布時,就會被罵被打,禁止下來。日本人說把苧麻賣 出來,賣給他們,所以那時候,我們偷偷把織布箱和工具拿到原始森林

(nahi),在那裡偷偷織布。

一大包的苧麻(約4〜50 公斤)不到五錢。日本人會先把苧麻秤起來 才算錢,我們按照顧店人的說法,他們給多少,我們也就拿下來了。此外,

買布匹時,一匹布料好像是十個小錢,那個錢的中間有一個洞口,以前很 少有人擁有一百的錢,那算是有錢的富人了。有時候我們會到大湖背交易 所的貨物,日本人就會給我們工錢,好像一天是 1.5 錢。後來,我們開始 養蠶,蠶的繭就可以賣錢了。

所以我們日本時代的交易所是在Bwan para、Kinyubung 和象鼻三個地 方,你有錢時到大湖可以買更多的東西。

3. 天狗部落︰

一個 91 歲的女性報導人 Lawa31敘述她在日本時期從事交換活動及義務勞動的情 形,凸顯出女性作為一個社會的行動者,在家戶生產活動、以及與外界互動過程均 扮演重要角色。報導人口述如下︰

以前沒有鹽巴,我們就把山肉曬乾保存下來;沒有火柴,我們用一個 特別會發「火星」的石頭相互碰撞,然後用野生香蕉老纖維來起火。獵物 除曬乾之外,也用烘乾來儲存。

日本進來時,並不是一開始打戰的,接觸一段時間之後,泰雅人才開 始和日本人作戰。我們和日本作戰期間,逃亡到深山中,32種容易活又長 得快的甘藷、芋頭、瓜類、生薑等東西來生活。生薑和 ma'aw(山胡椒)

加起來,就是我們的鹽巴了。戰爭結束之後,我們才和日本有交易、交換 的行為。

日治時期,「物品交換所」一個是在象鼻,一個是在司馬限,這是泰 雅人可以交換東西的地方。我是平常比較會去象鼻,除非有很多人說去司 馬限時,我們也去那裡,都是走路過去的。二邊都會去。到司馬限很遠,

時間多久要看你背的輕重問題了,很早出發,不背東西時,到了司馬限就 是用午餐的時候了,若背東西就會花更久。到象鼻也差不多;若到大湖去,

早上出發,到了大湖再回來,一定會在半路上睡一個晚上。

我和媽媽曾經二次背著木頭─牛樟的瘤,拿到大湖去賣,那個時候爸 爸已經過世了,我們沒有什麼東西買鹽巴,就把很重很的牛樟瘤背到大湖 去賣,再買鹽巴、米。收購牛樟瘤是在大湖,也是日本人在經營。我們到 了晚期,有了苧麻線和香茅油時,才有一些錢。

但是那個時候,我爸爸重病在身,媽媽照顧他,我還要照顧家庭,所 以哪裡還會有時間去做工去賣東西,生活當然艱苦。等到妹妹們長大之後,

我就比較輕鬆一點了,我都做男人很重的工作,開墾新地(mnayang)時,

我也像男人一樣爬上大樹去砍。父親離開時,我大約是十五歲,因此家中 無男人,我就做男人的工作。

日本人奴役我們泰雅人,命令我們開路或到大湖那裡背負東西回山 上,做這些工作都不會給我們工錢,甚至於去的時候還要我們自己準備便 當,甘薯或芋頭之類,日本不會給我們工錢。當時每一戶都要派代表去做 勞動義務,而我是家中最大的小孩,底下還有三個妹妹,沒有男孩子,所 以長女的我就代表我們家去做義務勞動工作。先父那時病的很重又很久 了,媽媽懷第四個妹妹,還要專心照顧病中的爸爸,我就照顧年幼的三個

妹妹,然後代表我們家去修路,代表我們家去大湖背東西回來。不去的時 候,會被日本的警察打呢!所以在這種情況之下,我們哪裡還有多餘時間 去做自己的耕田、耕作。所以,我從小就受大的苦。當時在做許多受苦的 事情時,心裡氣也沒有辦法啊!我們怎麼反日呢!你不去做義務勞動,就 要罰錢,我們哪來的錢呢!然後不去時,日本也會打啊!心裡即使生氣,

也不敢表達出來的。不能講,也不敢講,我們只能照日本的命令去做。

4. 雙崎部落︰

雙崎部落是日治時代的「武榮社」,位於大安溪下游,自清代以來就前往東勢、卓蘭 做物品交換,不同於大安溪中上游部落前往大湖從事交換。日本政府在雙崎設置交 換所,管制大安溪下游部落的交換活動。當地口述歷史傳述清代以來與外界的交換 互動過程如下︰

聽祖父那一輩的人說,我們以前沒有鹽巴、沒有火柴。山上打到的野

聽祖父那一輩的人說,我們以前沒有鹽巴、沒有火柴。山上打到的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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