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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gaga 字面意義為「祖先流傳下來的話」,但是在社會實踐過程中呈現多重意涵(王 梅霞 2006)。

2. 泰雅人泛稱所有超自然存在為 lyutux,而沒有生靈、鬼魂、神祇或祖靈之分。

3. 此處 gaga 指涉不潔的狀態,參見 Wang(2008︰25-29)。

4. 泰雅人 yanai 之間的關係非常特殊,參見王梅霞(2006︰54-59,71-79)。

5. 本文有關泰雅人的「交換」方式,乃按照泰雅人的語彙與分類方式加以討論。婚 姻過程中新郎送給新娘兄弟山刀這種交換關係也被當地人歸類為mpbay(分享),

原因為︰透過刀子可以將兄弟姊妹之間「同一個骨頭」的關係轉化為夫妻之間「同 一個骨頭」的關係,並且將涉及lyutux 的「不淨」加以切割之後姻兄弟之間建立 起特殊的關係。因此婚姻過程中的贈刀涉及社會關係的轉化,並且具有宇宙觀的 意義,這種交換過程被視為mpbay。此處討論「刀子」的特殊意涵,在於呼應後 文所強調︰與外界m'iyu(以物易物)交換而來的刀子如何在泰雅社會被附予新的 意義,而成為mpbay 交換過程中的物;還有,當外來貨幣進入當地社會而開啟了 mtbazi(買賣)的交換方式,與外界交換過程中被帶入的「錢」也被重新賦予意 義,替代了婚姻過程中的山刀。婚姻過程中的交換關係牽涉兄弟姊妹關係與夫妻 關係的轉換,也涉及當地人的人觀,不過人觀這個議題並非本文重點,此處凸顯 的是泰雅人如何透過不同類型的交換關係建立不同性質的社會關係。

6. 雙方臉頰相碰觸,共飲一杯酒。

7. 感謝 Mama Yupas Watan 提供此田野資料。

8. 清朝政府以溪流或地域特徵命名泰雅族各部族,大湖群分布於大湖、汶水兩溪,

北勢群分布於大安溪中游(清政府命名為「北勢群」,有別於大甲溪中游的「南 勢群」)。兩群以馬那邦、司馬限、盡尾三山相連之現為界,界北為「大湖群」的 活動領域,界南為「北勢群」的活動領域。日治初期,日本亦以此為界,劃分理 番行政區,(明治 42 年)由新竹廳大湖支廳管轄「大湖群」,由台中廳東勢角支 廳管轄「北勢群」。大正九年(1920),廢廳置州,並調整理蕃行政區,將大安溪 沿岸之士林、象鼻、梅園三村歸併大湖,隸屬新竹州大湖郡(廖守臣 1984︰

329-330)。

9. 現今之台中縣石岡鄉土牛、德興、和盛等村(石岡鄉公所 2000)。

10. 石碑上面寫著「奉憲勘定地界勘安朴仔籬處南北計長貳百捌拾五丈五尺共推土牛 壹拾玖個每土牛長貳丈底濶壹丈高捌尺頂濶陸尺溝長百拾五丈貳尺深陸尺永禁 民人進越私墾 乾隆 36 年正月 彰化知縣 張立」。

11. 本文引用歷史文獻而使用「蕃族」或「蕃社」等詞彙,筆者以為這些詞彙很不恰 當,不過為了忠於史料而延用之。

12. 因本文討論範圍以苗栗縣為主,因此此處不討論南勢群。

13. 圖中苗栗縣「南莊鄉」應作南庄鄉。

14. 日本殖民時期的邊區交換與族群互動因應理蕃政策與官制的變遷而展現不同形 貌。關於日本殖民時期理蕃政策與官制的變遷,參見臺灣總督府警察本署

(1997a︰11-12, 42, 77, 140, 157, 235, 372, 452, 550, 611-612, 616)和王梅霞

(2008︰12-14)。

15. 明治 29 年撫墾署開辦時,由大湖撫墾署管轄台中縣苗栗支廳轄內原住民,主要 為大湖群;由東勢撫墾署管轄台中縣直轄區內及鹿港支廳轄內原住民,包括北勢 群及南勢群(臺灣總督府警察本署 1997a︰11)。明治 30 年,修正地方官制設 6 縣3 廳,大湖撫墾署改由新竹縣管轄(同上︰42)。

16. 「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檔案配合當時之官方、民間出版文獻,其中為本文所引 用之「日據時期竹苗地區原住民史料彙編與研究」是研究日治初期竹苗地區原住 民史的第一手資料,共計 1776 頁,涵括資料甚廣,包括︰支廳行政事務及轄內 概況報告、撫墾署事務報告、新竹縣事務事務及情況報告、辦務署有關蕃人蕃地 之事務及情況報告、廳行政事務及轄內概況報告、探查覆命書及報告書、隘勇等 警備措施、蕃害及討蕃等不同來源及性質之史料。

17. 文獻中使用「交易」一詞,但當時應以「以物易物」的交換為主,以貨幣為媒介 的「交易」為輔。

18. 此轉變過程並非本文重點,此處僅概述日本政策之改變。

19. sbalay 仍是當代泰雅人進行和解的重要方式。麻必浩部落在頭目交接以及處理重 大爭議時,最後均會以輪流喝同一杯酒或共飲一杯酒來確立共識;甚至在選舉期 間,候選人會在頭目或地方人士的見證之下,以sbalay 的方式賠償豬與酒來化解 夙怨。

20. 之後又有各社陸續與大湖撫墾署打青訂約,其誓約內容大致亦然。

21. 參見圖 2、圖 3。

22. 北勢八社乃日本人為治理需要的分類方式,指稱分布在大安溪流域各社,相對於 分布在大甲溪流域的南勢群。各社名稱及現今地名,參見圖1。

23. 田野報導人多會回憶其父親及祖父時的交換行為,例如雙崎、竹林等部落報導人 均談到清朝以來的交換行為,其它部落的田野資料也凸顯駐在所設立之前當地人

原有的交換關係仍然繼續影響駐在所設立之後的交換行為,並且凸顯了交換關係 及生活圈的動態性。

24. 北勢八社管轄單位之變遷,參見註 8。

25. 距離雪見的直線距離約 20 公里。

26. 日本政府第一次集團移住,約 1924 年。Inlangan 距離雪見的直線距離約 5-7 公里,

路程約2 小時。

27. 大安溪流域稱漢人為 sehu,音譯為「師父」。

28. 日本政府第二次集團移住,約 1936 年。

29. puwal 意指「蕃石榴」,他稱時加 me。

30. 報導人按其年紀推算,約 1941 年。

31. Lawa 從天狗部落嫁到梅園部落。

32. 在 Inlangan 附近。

33. sbe’i 意指「湧出來的水」。

34. t’ung 意指「空間最裡面」,他稱時加 m。

35. 1920-1922 年左右。

36. ihu 意指「很窄的路」,日人停戰後在雙崎設交換所,達觀、竹林的人到雙崎須經 過很窄的路,所以稱該地為Me’ihu,音譯為埋伏坪。國民政府之後改名為雙崎。

37. ulay 意指「泉水」。

38. 新的經濟秩序是否透過「女性的繁衍力」(fertility)這意象被當地人所理解,是 一個有待進一步討論的議題。

39. 對於 Utux Tmninun 的相關論述,參見依婉.貝林(2006)。

40. 筆者已有研究討論在當代社會中,原住民社會成為資本主義經濟下的弱勢者,但 是當地人也透過教會奉獻將「錢」的意義從短期的、競爭的性質,轉化為長期的、

宇宙觀的再生產過程中的一環(王梅霞 2006︰150-158)。

41. 不同於清朝時期的邊區交換、以及日治時期交換所的設立,國民政府在 1963 年

左右的土地測量建立了泰雅人土地所有權的觀念,之後更逐步捲入資本主義的洪 流當中。然而在筆者長期從事田野工作的北勢群部落中,卻可以發現︰現今的泰 雅人雖然身處全球經濟的弱勢地位,當地人並未被動地單由市場價格及穩定性來 決定種植何種經濟作物,他們仍以傳統對於工作及價值的態度來理解「經濟」的 意義,也同時給予自我定位。

42. 筆者過去研究探討泰雅人如何透過 gaga 的交換與分享來建立社會性的人觀,gaga 的交換與分享亦屬於 mabay。因為 gaga 具有不同意涵,包括儀式規則、祭詞、

遵守gaga 規則而內化的能力等,當地人可以和不同範疇的人分享 gaga,因此建 立了動態性的社會關係,而且個人也作為社會關係的縮影(王梅霞 2003,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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