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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2.1 企業成長策略

企業設立後需靠獲利及成長以獲得永續經營之能力,成長又可分為內部成長 (Organic Growth)及外部成長(Inorganic Growth)兩種方式,所謂內部成長主係靠企業本身 之獲利能力,再加上適度之財務舉債,持續不斷投資擴充,所謂的外部成長,就是透過 併購、策略聯盟、設立聯合公司(Joint Venture)等其他借助外力方式,以現金或發行新股 或舉債,來擴充公司之營運範圍及規模。

2.2 企業採取外部成長之原因 企業採取外部成長之原因 企業採取外部成長之原因 企業採取外部成長之原因

所謂併購(M&A)乃是指合併(Mergers)及購買(Acquistions),在現在企業競爭越來越 激烈及十倍速變動之時代,只靠內部成長之方式,其速度已不合乎企業競爭之需求,所 以企業為保持快速成長之速度,並持續保持競爭優勢,併購已成為全球各大企業成長不 可或缺的工具,但從實證研究中,雖然顯示大多數之併購之綜效不彰,但是全球之併購 熱潮並未衰減,因此企業在併購前應審慎評估併購之綜效(synergy)。

公司採取外部成長模式,其原因分列如下:

2.2.1 公司產品已步入成熟期公司產品已步入成熟期公司產品已步入成熟期公司產品已步入成熟期

所有的產業會經歷不同的產業發展階段,請參閱一般企業產品的生命週期,從初 始創立階段、快速成長階段、成熟階段、到衰退階段等,不斷地演變,當產業經歷暴發 式的快速成長期後,當然緊接而來的是較緩和的穩定成長期間,但由於快速成長期間會 吸引更多的競爭對手加入,同時由於新技術的發現、人口結構的改變、全球化的競爭及 法規的變更等因素,使得原先提供的產品變成過時,處於產品衰退階段的企業主管就面

臨重大的挑戰,所面臨的決擇有兩個方向,請參閱附圖,一為積極地採用擴充模式,最 常採取的方法為購買新興有展望的新產業,以維持企業營收的成長,從發現新產品來替 代舊產品以維持公司持續的成長,請參閱企業不斷採取新產品替代舊產品的生命週期 圖,另一為消極地採用縮減模式,例如關閉工廠、移轉、分割或出售資產等方式。

圖 2-1 : 一般企業產品的生命週期 資料來源:Bruner 2004

圖 2-2:企業不斷採取新產品替代舊產品的生命週期 資料來源:Bruner 2004

2.2.2 各種法律及法規的限制各種法律及法規的限制各種法律及法規的限制各種法律及法規的限制

有些企業因有相關法令的限制,無法透過持續投資原有的核心企業維持必要的成 長,因此必需透過外部成長模式來創造持續成長的趨勢,例如在不同時期美國的廣播業 者及銀行,其營業範圍都受到限制,因此需採用外部成長模式,來達成持續成長及永續 經營之目標,但是採用此方式仍需特別注意是否替股東創造價值,否則不如將現金以發 放股利方式返還股東。

2.2.3 透過垂直或水平整合創造價值透過垂直或水平整合創造價值透過垂直或水平整合創造價值透過垂直或水平整合創造價值

垂直整合:將產業鍊上下游企業加以整合,垂直整合能透過減少中間廠商、減少費 用及閒置資產、增加倉庫管理及採購的協調性等方式創造價值,在策略上於供應來源緊 張的情況下能保證供貨的來源,但是如果鎖定固定供應商或客戶,此供應商或客戶在市

場上沒有競爭力時,反而會拖累企業成為負擔。

水平整合:將產業中銷售相同或類似產品的公司加以整合,如此能產生經濟規模或 經濟範籌,提高效率及降低成本,同時因市場力量增強,有機會控制或影響市場,增加銷 售價格,但是反托拉斯法會阻止獨占或寡占的形成。

2.2.4 取得獨特的資源或能力取得獨特的資源或能力取得獨特的資源或能力取得獨特的資源或能力

有些情況下因時間上不允許,或者企業無法透過內部創造企業未來成長的資源或 能力,特別是生物科技、電腦軟體、通訊產業、網際網路等新高科技產業,常常跳脫內 部營運範圍,獲取智慧財產權、專利、有創造性的研發人才及有特殊領域管理經驗的主 管。

2.2.5 透過多角化經營或分散投資創造價值透過多角化經營或分散投資創造價值透過多角化經營或分散投資創造價值透過多角化經營或分散投資創造價值

多角化的典型動機為透過多角化以創造不同產業的投資組合,由於彼此的現金流 量不完全相關,當一個產業處於很好狀況時,另一產業正處於相對較差狀況,當原先的 產業由好轉壞,而另一個產業則由壞轉好,如此產生互補效應,兩者合併其利益遠大於 兩者分別設立,這個關念正是投資組合關念的應用。1979 年 Salter 及 Weinhold 曾研究 過企業經理人可透過多角化創造出,比各別股東自行投資組合,更高的利潤,假如說多 角化能達到下列目標及功能:

1. 在不同部門提倡知識轉移:

如此能提高較弱部門的效率,例如 GE 集團倡導全面品質管理系統(Total Quality Management System) ,建立併購經驗資料庫,使得快速而成功的購併成為公司的 DNA,

可以提升整個企業的效率。

2. 降低成本:

當多角化的範圍是有相關性,多角化企業有機會透過對供應商的購買談判籌碼增 加而降低進貨成本,同時融資成本會因不同企業現金流量不完全相關而降低風險,同時 能增加信用額度及降低借款利率。

3. 創造關鍵重力(Critical Mass)突破競爭局勢:

多角化能企業累積各種必要資源,形成企業核心能力,進而產生競爭優勢。

4. 透过內部融資企業能更好及更透明地監督企業: 資料來源:Bruner 2004 2.3.1. 併購併購併購併購 (Mergers & Acquistions)

所謂併購分為合併(Mergers)及購買(Acquistions) ,合併就是兩家或兩家以上公司 依簽訂的契約,並遵循相關法令程序,結合成為一家公司或新設另一家新公司。

合併又可分為吸收合併及新創合併兩種,分別介紹如下:

1. 吸收合併:

就是只有一家合併公司留存,其他被合併公司都被吸收或消滅,被合併公司的所 有資產及負債都由合併公司承擔,例如友達光電併購廣輝電子,友達光電為存續的合併 公司,而廣輝則是被消滅的被合併公司,另外聯電集團五合一,以聯電為存續公司,其 他聯誠、聯瑞、聯嘉、合泰四家為消滅公司。

2. 新創合併:

就是所有參與合併公司都同時申請註銷,另外重新設立一個獨立新公司,由此新 公司承擔所有消滅公司的資產及負債。

購買有可分為資產收購及股權收購兩種分別介紹如下:

1. 資產收購:

就是一家公司購買其他公司的部份或全部資產,性質較屬於一般資產買賣,過程 較為單純,負債部份則由出售資產公司自行負責。

2. 股權收購:

則是一家公司購買其他公司的股權憑證,成為被投資公司的股東,需承擔被投資 公司所有資產、負債及權益。

2.3.2 契約合作方式契約合作方式契約合作方式契約合作方式 (Contractual Relationships)

為最簡單的外部成長模式,但如果能維持長久的關係、雙方雙向交流資訊、雙方 商業活動能聯結互動、交換及輪調管理人員等方式,在策略上產生重要的影響力,可採 用不同的方式,主要分類如下:

1. 共同行銷:

雙方簽訂契約銷售彼此間的產品,產品擁有者允許對方在掛不同品牌下生產及銷 售產品,同時回饋部份的費用及利潤與產品擁有者。

2. 共同採購:

雙方簽訂契約聯合個別公司採購單,共同向同一供應商聯合採購,獲得更強的購 買力,以降低進貨成本。

3. 長期供應契約:

公司透過提供採購預測給供應商的方式,以取的更優惠的價格。

聯合研發:雙方簽訂共同研發契約,共同分攤研發或新產品開發的相關費用,不但可降低 成本,同時可分散風險。

4. 簽訂租賃契約(Licensing Agreements):

公司可租賃其他公司的技術、品牌、商標或對公司有用的資產。

5. 專賣授權連鎖店(Franchising):

公司可授權給與某特定市場的獨家經營權,同時向被授與者收取一筆一次性費用 或收取年費。

2.3.3 策略聯盟策略聯盟策略聯盟策略聯盟 (Strategic Alliances)

比起契約合作方式,策略聯盟與合作對象關係更深入及緊密,同時彼此有較嚴肅 的承諾及責任,雙方簽訂策略聯盟契約成為策略聯盟伙伴,相互交流管理知識、資源、

能力等,如果過程雙方獲益良多,亦覺得行事風格及企業文化相契合,就有機會更進入 權益結合的階段,其選項有少數股權投資或設立聯合公司。

2.3.4 設立聯合公司設立聯合公司設立聯合公司設立聯合公司 (Joint Ventures: JV)

設立聯合公司是由個別企業共同出資創設新公司個體,並且同意個別企業需投資 的資源及人力、營運上的責任、組織架構、董監事會結構、風險的分攤、利潤分配方案 及退場機制等,可能由原企業的部門獨立為新公司,再加以重新組合而成,亦有可能為 全新設立的公司。

2.3.5 少數股權投資少數股權投資少數股權投資少數股權投資 (Minority Investments)

公司直接投資其他公司的部份股權,而不透過中間公司,例如設立聯合公司,有 時候大集團間會相互彼此投資,形成交叉持股的現象,特別是日本的財團及歐洲的跨國 公司。持有直接的權益證券投資是最直接的參與及承諾。

2.4 各種併購之方式 各種併購之方式 各種併購之方式 各種併購之方式

依經濟學上可分為相關的多角化併購(Related Diversification)及不相關的多角化併 購(Unrelated Diversification)兩種大分類 ,相關的多角化併購又分為水平併購及垂直併

購兩種中分類,不相關的多角化併購有可分為同源併購及複合併購兩種中分類。

2.4.1 水平併購水平併購水平併購水平併購

水平併購(Horizontal Merger)是指相同業間之併購,較容易產生寡佔及獨佔之局

水平併購(Horizontal Merger)是指相同業間之併購,較容易產生寡佔及獨佔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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