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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當前有關高職發展政策有利建教合作之推展

一、十二年國教之宣布實施

我國實施九年國民教育迄今已三十九年 ,實施當時,全世界施行義務 教育超過九年者不到十個國家 ,我國名列前矛;但現在與先進國家相比,

九年義務教育之年數已屬後段班 。同時,審視國民教育現況,現存的城鄉 差距、良莠不齊、資源不均、升學壓力過重等問題,還有少子化代還的學 生數下降的隱憂,尤其近半數高中職校是私立 ,學費高出公立四倍以上,

且就讀私校的學生多數來自中下階層的家庭 。為了全面解決現階段教育困 境,並加強國家人力素質的提升 ,確有延長國門基本教育的需要 。行政院 蘇貞昌院長於 96 年 2 月 27 日宣布 2009 年全面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教 育部,2007a)。

教育部因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能順利實施 ,規劃推動十二項子計 畫,二十二項方案(教育部,2007b),其中與職業教育及建教合作發展較 有影響之方案摘錄如下:

(一)加額補助經濟弱勢私立高中職學生學費方案

教育部為因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家長最關切之學費政策 ,盱 衡國家財務情況並顧及就學機會平等及就學成本負擔考量 ,現階段宜先 以「差等階梯」及「定額補助」方式,逐步弭平公私立學校學費差距 , 乃於 96 年 5 月 9 日訂頒「加額補助經濟弱勢私立高中職學生學費方案 」, 並於 96 年 9 月 3 日再次修訂公布。該方案自九十六學年度入學高一開始 實施,逐年擴展至高三,即至九十八學年度以後全面實施 。補助額度,

以家庭年收入低於 30 萬元者,每學年補助學費三萬三千多元,使其負擔 學費與公立學校相同。家庭年收入 30 萬元以上至 60 萬元者,補助學費 二萬元,以降低家長學費負擔。家庭年收入 60 萬元以上者,依照現行補 助一萬元。期透過本方案之實施,以弭平公私立高中職之學費差距 ,導 進私立高中職優質化,營造公私立學校良性競爭環境 ;積極輔助經濟弱 勢私立高中職學生,保障國民受教基本權益,促進教育機會均等;加額

補助經濟弱勢私立高中職學生學費 ,實現教育機會均等與社會公平正 義,奠定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良好基礎 (教育部,2007c)。

(二)高職優質化輔助方案

教育部為使各區域高職在普遍均質均衡發展前提下 ,為我國相對學 習弱勢地區創造更多優質學校 ,使所有具備潛力的學生能欣然就近選擇 能培育一技之長的優質高職就學 ,減輕學生家長生活與經濟負擔 ,進而 健全家庭親子關係,並振興地方產業發展;爰就目前部分區域已設置之 高職加以提升強化,以期促進高職優質化發展 ,落實務實致用之技職教 育目標,使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推動得以水到渠成 ,乃於九十六年五 月八日公布「高職優質化輔助方案」(教育部,2007d)。自 96 學年度起 分 3 期,每期預計核定 25-35 所高職,每校以辦理 3 個學年為原則,預 計 3 期辦理 90 所高職為原則。其辦理內涵必須涵蓋(一)學校行政效能 提升;(二)學校本位課程發展;(三)教師教學專業發展;(四)學生多 元學習表現;(五)適性學習課程改進;(六)技藝教育方案推動;(七)

產學攜手建教合作;(八)獎勵學生就近入學。本方案預計透過三期輔導 九十所高職學校能提升高職辦學品質 ,輔助成為優質學校,彰顯技職教 育務實致用之精神;促進高職與地方特色產業進 行交流,落實技職教育 產學合作之理念;均衡高職教育發展及地區辦學資源 ,引導學生適性學 習;促成國中畢業生就近入學優質高職 ,提高學生學習成效;奠定十二 年國民基本教育之基礎,促進技職教育發展的目標 。

九十六學年度「高職優質化輔助方案」,經各職校提報經初審及複審 通過五十二所職校參與高職優質化輔助方案 (教育部,2007e),並能獲 得補助經費以改善教學與設施 。

(三)產學合作(攜手)方案

教育部為兼顧學生的升學與就業需求 ,扶助家庭經濟弱勢學生 ,落 實特殊類科人才培育,滿足產業人力需求,自 95 學年度開始試辦「產學

攜手計畫」,就近結合高級職業學校、技專校院與合作廠商的資源,建置 產業與學校緊密之教學實習合作平台 ,發揚技職教育「做中學、學中做」

務實致用之辦學特色,計有 7 所高職、8 所技專校院及約 50 家合作廠商 辦理;96 學年度起 3 年,將逐年擴大辦理,並增列產業發展套案之新興 產業(如:無線寬頻及相關服務產業 、數位生活、健康照護、綠色產業 等相關類科)及產業升級轉型重點產業 (如農業、製造業及服務業)等 領域之相關類科,目前約有 39 所高職、28 所技專校院及 100 家合作廠商 審查通過,各辦理學校應與技專校院及合作廠商成 立「產學攜手合作委 員會」,定期召開會議,研議課程規劃、學生遴選、升學銜接、資源共享、

權利義務、相互支援、工作輪調、學生輔導及企業人才培育等議題 ,落 實合作機制(教育部技職司,2007)。

當前教育政策宣布十二年國教的實施 ,對高職而言,在於強化學生的 實務能力,鼓勵學校與產業合作,照顧弱勢學習者,此對於輪調式建教合 作教育之實施均有助益。尤其產學攜手方案,讓辦理輪調式建教合作教育 之學校透過技專與產業界結盟 ,讓學生升學與就業兩者兼顧 ,鼓勵優秀學 子參與,亦可培育產業優秀人力,讓輪調式建教合作得以提升成效 。但其 合作從高職貫穿至技專階段,合作的範圍必須有較深的技術軸度 ,或者從 高職階段以技術養成,晉升到管理人才的培育,才能達成人才培育的理想 。 二、推動技優入學保送名額,引導職校重視技能教學

教育部為導引職校重視技能教學,自九十六學年度起將開辦技優入學 管道,恢復技藝競賽優異學生保送之措施,使參與全國高職技藝競賽及全 國技能競賽之前三名學生均能獲得保送就讀對應的科系,免再參加統一入 學測驗,並責請國立技專校院各系組得以外加 5%之核定招生名額,提供 技優之學生入學(教育部中部辦公室,2006)。此一政策開啟高職教育著 重實務教學,也鼓勵學校與產業合作,提升學生實務能力。

檢視當前教育環境,推動延後分化的綜合高中及高等教育擴充,雖是環 境發展的現實,但高職學生數降低,升學比率逐年提高,使得辦理輪調式建

教合作的公立學校意願降低 ,私立學校招收學生數高達 95%以上,且多數 學生在階層複製下就讀,學生素質較低。課程改革增加校本課程空間,對輪 調式建教合作運作將更有彈性。十二年國教的實施,是當前教育政策上對高 職實務能力的重視,及弱勢學習者的協助,此對於當前發展建教合作教育均 是有利的契機。

第四節 當前輪調式建教合作教育 制度外在環境的變化

輪調式建教合作教育於民國五十八年開始進行試辦 ,於三年試辦完成建 立制度實施,至今已三十餘年。在這三十多年當中,無論經濟的發展、國民 所得的提高、社會變遷與教育改革,整個外在環境均有重大的改變,如表 5-3 所示。這些改變對輪調式建教合作的發展亦將有重大的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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