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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關係學界對於「避險」的研究,源自冷戰結束後國際政治變 得更加多元複雜,導致跨國互動呈現競爭對立及合作互賴並存的現 象,這讓過去「制衡」與「扈從」二分法式的戰略選擇逐漸失去解釋 力。然而,現有研究文獻對於「避險」在運作層面上的討論相對缺 乏,導致「避險」較像一種「觀點」,而非具有操作性的「戰略」。

近年來,部分論述開始討論有關「避險」的政策行為,但主要聚焦於 中、小型國家因應大國的案例分析,有些學者甚至認為「避險」僅是 一種專屬中、小型國家的戰略類型,無法適用於主要大國。

本文試圖在現有文獻的研究基礎上,釐清「避險」的內涵、概念 與行為模式,並用以檢視當前美、中兩個大國在亞太地區的戰略互 動。文中發現,美、中的政策行為與戰略互動確實存在「避險」的意 涵與特點:雙方一方面利用「間接制衡」、「優勢阻絕」、「羈絆/

制度制衡」等政策作為,因應對方構成的潛在安全威脅;另一方面,

則透過「經濟務實合作」、「複合性/約束性交往」、「有限扈從」

等方式,維護彼此共同利益。相關發展顯示,美、中在關切與因應對 方造成的潛在威脅之際,仍並行不悖地推展雙邊交流合作,以免共同 利益受到傷害。

值得注意地是,美、中在透過對話合作、維持共同利益的同時,

在「有限扈從」這方面的政策行為並不相同。顯然地,美國為了維持 國際領導地位,並未在重大國際或區域安全議題上,對中國採取「有 限扈從」政策,或是接受中國在外交路線上的領導。至於中國,則因 國家權力或整體國力還不如美國,因此在處理如反核擴散(包含北韓 核武問題)及阿富汗重建等議題時,雖尋求維持中國自身的政策自主 性,但仍一定程度地配合美方外交立場,藉以維護中方利益、塑造區

域正面形象。

本文檢視美、中在亞太地區的戰略互動後,發現在「避險」戰略 下多元策略與行為類型的交互運用,讓國家在制訂外交戰略時擁有更 具彈性的選擇空間,可視與他國的實際互動狀況,動態地調整各種因 應作為。再者,兼具「制衡」與「合作」兩種取向的策略選項,在同 時運用的過程中,可發揮互為保險的效果,既能避免單採「制衡」策 略導致國家間關係的惡化,也不會因為過度依賴合作,導致本國利益 受損或危及自身的安全與自主。「避險」戰略在操作上的動態性,似 乎提供了國家維持和目標國之間動態穩定關係的機會。

「避險」是個還在發展中的概念,有待應用到更多不同的個案分 析,才能進行必要的修正與補充。綜合本文研究,「避險」戰略是國 家因應「威脅」與「利益」交錯環境下對外採取的多元彈性手段,其 確實比傳統上「制衡」與「扈從」二分法式的觀點更具解釋力,也較 符合當前國家在競合關係下採取兼具「因應潛在威脅」與「維護共同 利益」的政策特點。

我國位處情勢複雜的亞太地區,與周邊各國如中國、日本、菲律 賓及越南等東南亞國家,以及美國之間,都存在緊密而複雜的外交關 係。在國際互動中,我國也常面臨著所謂「潛在威脅與共同利益並存 的不確定情境」,如何有效的因應安全挑戰,與保障甚或擴大合作利 益,自是國家外交政策規劃的核心考量之一。因此,對於「避險」戰 略的研究與探討,除了學術意義之外,在相當程度上也具有提供政府 部門制訂對外政策時參考的價值。

本文在彙整研究文獻後,對「避險」戰略進行概念化與操作化,

試圖讓「避險」概念更為完善;而對於美、中亞太戰略競合的個案分 析,也證明「避險」這個概念不僅可解釋中、小型國家在因應大國時 的政策行為,也能用來分析大國之間的戰略互動。只是美、中的「避 險」戰略在「有限扈從」部分出現不同行為,此顯示「避險」概念在 發展與建構過程中,除了考量「威脅」與「利益」等因素外,未來可

能還需進一步評估「權力」差距對「避險」行為帶來的影響。另外,

不同的「避險」策略與行為模式所能發揮之作用,有無存在程度上的 差異,也是未來對「避險」戰略進行後續探討時可列入評估的因素。

(收件:2014 年 7 月 17 日,修正:2015 年 7 月 7 日,採用:2015 年 7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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