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到無我體驗的心理修養療癒取向
二、 佛法的智慧原貌與深層結構來對治非理作意的自我
(一) 佛家三層次修養之自我曼陀羅模型
接著說明佛法的智慧原貌與深層結構來對治自我與非理作意。夏允中、張蘭石、
張峻嘉、陳泰璿(2018)依據《中觀理聚六論》、《現觀莊嚴論》、《菩提道炬論》
與《菩提道次第廣論》(廣論)而提出的〈佛家三層次修養之自我曼陀羅模型〉(圖 八),包含三個層次:下士或共下士道、中士或共中士道、上士道,來說明佛家如 何修養至無我體驗、佛與菩薩的原貌。選擇上述四本經典作為分析的最主要原因為 採取文化系統觀的知識論策略,以文化型態學(cultural morphosis)視野,使用形式 性的曼陀羅自我模型對佛法智慧進行系統性的文化考古詮釋,如此可以避免方法學 上「向上熔接的謬誤」(fallacy upwards conflation)(Archer, 1988)。簡單的說,
就是分析佛教的早期原典,因為後期的佛教經典基本上都是從這些經典來衍生擴大 或解釋(文化衍生學, cultural morphogenesis),這四本經典一般被認為能充分把握 佛法的「文化系統」。例如菩提道次第廣論為十五世紀藏傳佛教格魯派宗喀巴所著,
以印地阿底峽所著《菩提道燈論》之道次第為框架,非常有系統與有次第邏輯的梳 理了佛經三藏十二部要義。
下士道修養之曼陀羅模型中,以「下士夫」定義「自我」。關於「下士夫」一 詞,阿底峽尊者在《菩提道燈論》解釋為「若以何方便,唯于生死樂,但求自利益,
知為下士夫(頁 586)」。縱向箭頭的向上一端,指向「未入道者」,在佛教世界 觀當中亦是特定位格。佛教將決意尋求解脫成佛者,分類為「五道」:資糧道、加 行道、見道、修道、無學道,而「未入道者」即是指尚未決意尋求解脫成佛者。縱 向箭頭的向下一端,指向「業惑所生身」。如同「個體」是一種生物學層次的概念,
「業惑所生身」是佛教的生物學層次概念,也稱為「異熟」。它是佛教宇宙觀當中 的一種生命狀態,個體由各自的「業惑」所生,這使個體有別於其它個體。橫向雙 箭頭的左端,指向「世間正見」,右端應實踐的是「十善」。所謂「世間正見」是 指「深信業果」的見解。透過深信業因果之理,收斂自我身、口、意之惡,而實踐
「十善」。
中士道修養之曼陀羅模型中,以「中士夫」定義「自我」,阿底峽在《菩提道 燈論》提到:「背棄三有樂,遮止諸惡業,但求自寂滅,彼名為中士。(頁 586)」
關於「中士夫」的範圍,《現觀辨析》載:「下至將入聲聞獨覺之道,上至聲聞獨 覺二種無餘阿羅漢;及此二種羅漢未得大乘大悲增上意樂之間(頁 24)」。「聲聞」
之意,《中觀辨析》:「從他聞法,自證果位,為他宣說,故名聲聞;聞大乘教,
自不修持,僅為他說,謂之聲聞。」「聲聞/獨覺」在此模型中為社會學層次,「獨 覺」亦稱「中佛」,《中觀辨析》載:「自不依他,獨自安住;獨為自故,證悟真 如,獲證果位,故稱獨覺⋯…(頁 20)」。縱向雙箭頭的下端,加了「意生身」,
包含「初~七地菩薩」的「意生身」,與「八~十地」的「微細意生身」。橫向雙 箭頭的一端,指向「出離心/空正見」,此即「中士夫」所應擁的智慧。宗喀巴解釋 了「出離心」的意思:「於諸輪迴圓滿事,不生剎那之希願,晝夜恆求解脫心,生 時即為出離心。克主傑(1385-1438)在《正理海大疏》釋云:「有漏近取諸蘊謂之 苦;亦是輪迴者。士夫近取諸蘊,無始而轉(頁 29)」。當透過思考「苦、集」二 諦與「染污品之順逆十二緣起」等道理,決意獲得「解脫」,四諦中的「滅」諦,
即是發起「出離心」。用心理學的術語來說,就是想脫離自我與慾望,而往無我體 驗的方向修練(Shiah, 2016)。橫向雙箭頭的右側一端,為「戒定慧」實踐內容。
「戒定慧」三學雖可貫串三士道,但宗喀巴則將之更嚴密地定位在「中士夫」的實 踐當中。《廣論》在「於共中士道次修心」一章載:「第二修何等道而為滅除者⋯⋯
應學寶貴三學之道。」《廣論》云:「其中三學,數定有三:初觀待調心次第數決 定者,謂散亂心者令不散亂,是須戒學;心未定者為令得定,謂三摩地,或名心學;
心未解脫為令解脫,是謂慧學,由此三學,諸瑜伽師一切所作,皆得究竟。(頁
193-194)」。因此本文將「戒定慧」安置在「實踐/行動」時,其中的「慧」是指藉由修 行獲得「證悟無我的智慧」。
圖八 佛家三層次修養曼陀羅模型(夏允中、張蘭石、張峻嘉、陳泰璿,2018)
*註:正方形為代表欲界,上士道已經修練成佛,所以代表生活世界的正方形外 框也沒有了。
上士道修養之曼陀羅模型中,以「上士夫」定義「自我」,阿底峽提到:「若 以自身苦,比他一切苦,欲求永盡者,彼是上士夫(《菩提道燈論》」,頁 586)」。
簡單的來說,自性覺醒修養到將所有的苦根除的境界就是上士夫了,也就是成佛的 境界了。第一世嘉木樣云:「為大悲所自在,為他有情能成佛故,欲求遍智種類之 補特伽羅(《現觀辨析》,頁 24-25)」。此中「種類」一詞,是為了包含「佛」,
已證「遍智」,所以不須要「欲求」,所以代表生活世界的正方形外框也沒有了。
縱向雙箭頭的上端,指向「佛/菩薩」,是指圓具一切功德者,亦稱「能王」。第一 世嘉木樣提到:「以獲無上身語意事業自在;體證勝出聲聞獨覺菩薩之能,自在圓 滿;聲聞等眾亦奉其教,故稱「能王」(《中觀辨析》,頁 18)」。縱向雙箭頭的 下端,加了三身,即是指佛的「法、報、化」三身。三身之意,《現觀辨析》載:
「法身定義:修持四加行之力,所證究竟之果位。……報身定義:受用大乘法之種 類究竟色身。……由昔願力與佛心願故,為所化之義利、成熟、解脫三者而現之情 器等相之化身,即化身定義(《現觀辨析》,頁 284, 361, 386)」。橫向雙箭頭 的左側一端,指向「菩提心/空正見」。菩提心的定義,如彌勒所述:「發心為利他,
求正等菩提(《廣論》,頁 209-210)」,「菩提心」是判斷此人是否達「菩薩」的 標準。《廣論》云:「般若波羅密多,聲聞獨覺亦須依此,故說般若波羅蜜多為母,
是大小乘二子之母。故證空慧不能判別大乘小乘;以菩提心及廣大行而分判之(頁 206)」。橫向雙箭頭的右側一端,指向「六度/四攝」。《廣論》載:「於六度中,
攝盡一切菩薩諸應學事(頁 257)」。又云:「學習六度熟自佛法⋯…學習四攝熟他 有情(頁 262)」。意即「六度」包含所有菩薩之行持。針對「自我修養」的角度,
佛教提出「六度」;就「利益眾生」的角度而言,則提出「四攝」。
(二) 修養步驟
《廣論》的修養步驟是由下士夫至上士夫之省思與實踐,其綱要整理如圖九所 示,第一步驟是「聽聞軌理」,主要是認知自我之不足。如同病者,自知病痛,方 能尋醫問藥。如寂天云:「若遭常病逼,尚須依醫言,況常遭貪等,百過病所逼(引 自《廣論》頁 17)」。《廣論》依此提出:「斷器三過、依六種想(頁 17)」。「道 次第學說」中以此為修養前提,在其後各修養步驟便不須重複強調,故上圖之連接 線不再繞回此格。
圖九 「三士道自我曼陀羅模型」之途徑
第二步驟是「依師軌理」。宗喀巴云:「諸功德本謂恩師,如理依止是道基,
善了知已多策勵,恭敬親近祈加持(釋法尊譯《功德本頌》)」。在佛教文化體系 中,極重視依師之法,視彼為一切功德之根源。故提出:「捨命唯令師喜」的概念。
依 師 軌 理
依師軌理雖然至關重要,但有兩點必須注意。第一、所依止的師長,必須具備 下列十種條件。《廣論》引述《莊嚴經論》(彌勒菩薩)云:「知識調伏、靜、近 靜,德增、具勤、教富饒,善達實性、具巧說,悲體、離厭應依止。是說學人,須 依成就十法知識(頁 24)」。這十個條件用白話說就是:合格的大乘善知識,藉由 戒學調伏、藉由定學而寂靜(定)、由於具足慧學而最極寂靜(慧)、功德遠超勝 弟子、具備踴躍利他的精勤、多聞飽學經論、透徹地通達實性、具備善巧宣說法義、
由於悲憫的本性、斷除了一再宣說所引起的厭煩,弟子應當依止這樣的師長。第二、
學者亦須具有能辨真偽之智慧。宗喀巴慎重提醒:「故究竟者,須以無垢正理而辯
⋯經云:比丘或智者,當善觀我語,如鍊截磨金,信受。」這兩點可當作自我勉勵 與判斷所學習的智慧來源的正確性。
上圖將「依師軌理」以一線區隔,並分二色。即表示此法於下、中、上三士道 修養時的不同份量。淺色表示比重較輕;深色表示比重更重。對於不同層次的修養 者,其所須達到的程度亦不同。藏傳佛教的眾多學者對此皆有說明,如格魯派第 102 任甘丹赤巴法王就曾明確的提出:「經中提出三種善知識德相⋯⋯小乘只須視其師 似佛,然師非佛;大乘顯乘的行者視其師內證等同佛,但樣貌非佛。密乘則須包含 師之外形都應視同無異於佛。」(2009/3/15)據此可知,則下士夫亦不須達此標準,
只須尊師重道即可。由於「道次第學說」是以引導學人達到「至善」為目標,因此 所提出之「依師軌理」,皆是依據最嚴格之標準而說。「道次第學說」於每一修養 步驟中皆再三強調此「依止軌理」,故上圖之連接線於契入中士道與上士道之前兩 度繞回此格。
第三個步驟,是思惟「暇滿」。宗喀巴云:「偶一得此暇滿身,知極難得具大 義,遍諸晝夜恆無間,生取堅心願加持(《功德本頌》)」。首先透過思考「八暇、
十圓滿」,而認識「自我」、「個體」及「人」的珍貴價值,知其可貴,方能善加 利用。眾多學者解釋「暇滿」之際,雖多將其與「無常」等「下士道」之修養連接 而說,然「道次第學說」並未將其納入「下士道」中,故於此亦別列一格。
第四個步驟,即是修持「下士道」。並依序修持其中的「無常、三惡趣苦、皈 依、業果」等四個細則。對於「下士夫」而言,「此道」稱為「下士道」;對於
「中、上士夫」而言,此道即是「共下士道」。繼前思考暇滿之後,依據「三根 本、九因相」(《廣論》,頁 74-85)思考死亡,了解死後墮入惡趣之可能性。基 於離苦得樂的本能,尋求解決之法,認知三寶能夠依靠。然而依靠之法,是遵循 其所示的法則—「業果之理」,知善知惡,為善去惡。當修養者能盡己之力,存
「中、上士夫」而言,此道即是「共下士道」。繼前思考暇滿之後,依據「三根 本、九因相」(《廣論》,頁 74-85)思考死亡,了解死後墮入惡趣之可能性。基 於離苦得樂的本能,尋求解決之法,認知三寶能夠依靠。然而依靠之法,是遵循 其所示的法則—「業果之理」,知善知惡,為善去惡。當修養者能盡己之力,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