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研究方法
3.1 使用財務比率分析指標區分投資標的類別
本研究係以使用財務比率分析法(Financial Ratio Analysis) 來探討投資績效,
採用單一投入要素與單一產出要素之比值,財務比率分析法是一種傳統的信用風險評級 方法,用以分析和評價企業的經營活動以及目前和歷史狀況的一種方法。本研究依文獻 與參考日盛證券提供投資者在基本面分析指標之列表,使用股東權益報酬率、總資產報 酬率、每股盈餘…等財務比率區分成「獲利能力、經營績效、償債能力、經營能力、資 本結構」等五個構面來衡量經營績效,使用單一投入、產出來比較。
依據證券交易法第 36 條規定年度財務報告,應於每營業年度終了後 4 個月內公告 並向主管機關申報,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董事會通過及監察人承認之財務報告;另半年 報係於每半年營業年度終了後 2 個月內公告,並申報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董事會通過及 監察人承認之財務報告;至於第 1 季及第 3 季財務報告係於每營業年度第 1 季及第 3 季 終了後 1 個月內公告,並申報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依收集到之財務報表與股價依 財務指標排名後進行買賣結算收益計劃[表 6];因無法確定每一個成分股公佈財報之切 確時間,為求得個股每季財表公佈時股價與其該季之收益比較,皆以法規規定最後公佈 財報期限之隔月第一個交易日做為該季之買入價格,下季公佈之隔月第一個交易日為賣 出價格來計算收益,若該成分股上季即為成分股及其類別,將不列入該次交易,以減少 交易費用支出增加成本,依年度結算損益並記錄結果[表 7];依據前項收集資訊與訂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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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規則採依季財報公佈之時間,整理出每一年度成份股清單[附錄 B 至附錄 J]。
由於成分股中歷年來透過增減資程序調整市場上流通股數或股東權益…等,造成計 算以初始購入之單位股數與增減資後股價收益時會產生誤差,依據 TEJ 所提供之訊息為 增減資中成分股之一,查詢台灣証交所之公開資訊觀測站之重大訊息主旨檢索[1]整理 列表[附錄 K],並調整本研究計算之初始購入單位股數。減資後股價與股數之計算如下:
減資後資本額 減資前資本額 每股退還金額
最後交易日收盤價
減資後股價 ( )
(23)
)
1
( 減資率 減資前原有股數
減資後股數
(24) 華碩(2357)依減資後股票上市買賣價格調整說明公告,於民國 99 年 5 月 18 日暫停 交易並將於同年 6 月 24 日重新掛牌,辦理分割減資換發新股票作業,以 1,000 股換發 華碩 150 股與和碩 404 股,減資比率為 15%,因當季期初持華碩股份時和碩(4938)並非 台灣 50 指數之成分股,在計算收益時以 6/24 之收盤價每股 38.95 元計算收益,並併入 該年度,其他各股減資之情況依公佈之方式計算其收益。配合經過前項處理的歷史交易資料,建立合適的交易策略,本研究以使用財務比率 分析法來探討投資績效,依台灣 50 成分股個股依季來衡量計算,且成分股中包含了不 同產業別的企業,比較企業財務與營運狀況應與相同類別之公司產生做比較,因為產品、
產業、企業文化…等各項之外在因素皆不同,皆會造成財務比率上的差異,因此為了消 除公司類別性質的異質性,本研究以選定之財務指標除以產業指標平均值,產生個股財 務指標與產業平均之比值,進行比值排名,把成分股區分成三種類別,分別為未超過整 體排名 34%設定為「HIGH:優質」;介於 34%到 66%之間設定為「MID:中等」;超過整體 66%設定為「LOW:較差」,若當季未能列入成分股或移轉類別即結算收益,其交易成本 包含買賣交易手續費、證交稅及假定皆需課證所稅(以台股指數在 8500~9499.99 點,需 課徵 0.02%計算),以符合目前與未來真實的交易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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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6 財務指標買賣計劃表
季別 財報公佈時間 成份股結算時
間
買/賣計畫試算之收益率 第一季
(1~3 月)
季報:當年 4 月底前 當年 4/30 買:當年 5 月第一個交易日 賣:當年 9 月第一個交易日 第二季
(4~6 月)
半年報:當年 8 月底 前
當年 8/31 買:當年 9 月第一個交易日 賣:當年 11 月第一個交易日 第三季
(7~9 月)
季報:當年 10 月底前 當年 10/31 買:當年 11 月第一個交易日 賣:隔年 5 月第一個交易日 第四季
(10~12 月)
年報:隔年 4 月底前 (101 年度之前的規 定)
隔年 4/30 買:隔年 5 月第一個交易日 賣:隔年 9 月第一個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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