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九芎林水利開發的歷程
第二節 移墾時期的「人、地關係」與「帄埔族貢獻」
一、 保留區
保留區只有番業戶,亦是社番、屯番、墾佃和耕佃的水利農業拓墾地區,如圖2-7:
九芎林地區是粵籍移民所建立起來的漢人移墾社會,這與原鄉農耕生活有密切的關係。
客籍移民為了積極尋找掌握更多的土地資源,其拓墾過程中長期與社番、熟番建立良好 的關係。如新埔義民廟有竹塹社社番什班錢茂祖的長生祿位128。九芎林佃首姜勝智在 1763(乾隆 28 年)充當岸裡麻薯舊社墾戶潘大由仁的水戶129。
根據:施添福,2001,《清代台灣的地域社會》之研究可知,竹塹地區之保留區的 主要拓墾方式有三:即私墾制、自墾制和屯墾制,主要的共同特色是在名義上,社番為 土地的業主,既番業戶,而漢人為佃戶或墾戶;實際上,漢佃為業主,熟番只坐收地租,
既一般稱番大租。如圖2-7:保留區的墾區制架構圖。
圖2-7 清代乾隆年間竹塹地區土牛溝、墾區位置圖
資料來源:參考:施添福,2001,《清代台灣的地域社會:竹塹地區的歷史地理研究》,新竹:
新竹縣政府文化局,頁85。
本研究整理繪製。
128 錢茂祖字府生錢子白之孫,係竹塹社總頭目,亦擔任竹塹北路屯千總、把總,於眾番前素有所悅服之 人。依《新竹文獻會通訊》〈新埔鎮文獻採訪錄〉記載:錢茂祖等首先倡議創建義民廟,捐田作為祭祀費 用,現今義民廟有「創建施主錢茂祖之祿位」,頁10-11。
129 張漢那,1989,《后里鄉誌》,台中:后里鄉誌編輯委員會,頁 19-71。
(一)私墾制
1755(乾隆 20 年)竹塹地區挖掘土牛溝後,保留區內,形成了「私墾制」的拓墾 方式。九芎林於1790(乾隆 55 年),竹塹社通事什班、土目斗限比抵,向官府申墾土牛 溝以東的九芎林一帶草地。通事什班經呈明分府給示墾照後,藉口社番乏力開墾,乃大 舉招漢佃自備牛隻、工本開墾今日新竹縣芎林鄉上山、下山、水坑口一帶等,當時稱為
「員山仔溪北犁頭山隘邊草地」的荒埔。上項所開墾的土地,於1790(乾隆 55 年)正 式設屯後,全部收歸為屯有地。所有私墾的墾佃必須按時繳納屯租,以作為屯丁的餉銀。
(二)自墾制
竹塹土牛溝以東保留區,是清官府保留給出竹塹社番,作為耕墾維持生活之地,嚴 禁漢、原私下典當、買賣行為,甚至不准漢人贌墾保留番地。但是,自乾隆中葉起,熟 番經常藉口「乏力自耕」、「乏銀自用」、「欠缺公稅」或「缺乏口糧」…… 等理由,將 社番保留區之公有地或社番私有地,透過贌墾、出典、轉手、杜賣等方式,招漢人業佃 開墾,或將自己墾成的旱園埔地,紛紛杜賣給漢佃戶耕作。
(三)屯墾制
1790(乾隆 55 年)正式設屯後,將保留區內未墾埔地,官府撥給屯丁耕種,以作 為屯番養贍之經費,此類土地稱為養贍埔地130;其餘未開墾埔地,則委由佃首尋漢業佃 戶開墾,定期納繳屯租,以充屯務公用。
九芎林位處於保留區內,所以開墾的方式,應包括:私墾制、自墾制和屯墾制。所 以,九芎林的拓墾歷程與竹塹社平埔族社番淵源關係深厚。業佃墾首取得墾照後,給出 墾業於佃戶,開闢田園,興建埤圳,報等陛科後取得大租權為大業戶,由墾首招佃開墾 方式盛行於九芎林地區。開墾完成後聚落、街庄自然形成,農業經濟開始發達繁衍。業 戶、經理(管事)、墾首是地方上的頭人,有權維持地方治安,約束佃戶或屯丁、隘丁。
因此墾首、業戶自然形成為社會領導階層,他們籌組資金、勞力進行開墾,運用組織力 量抵抗番害或設隘防番進入番界拓墾,及對抗天然災害,降低墾民損失,並安定開墾環 境,減少墾民恐懼感,並以群體的力量完成水利建設工程,使旱園耕地水田化,促使聚 落農業經濟趨近日益繁榮。
130 1788(乾隆 53 年)閩浙總督議准挑募熟番為屯丁,並酌撥土牛溝界外未墾埔地以資瞻養。至此,熟 番屯丁被挑選後,納入清朝武裝系統內,並配有埔地,以維持其生活能自給自足。
圖2-8 清代乾隆年間保留區的土地經營方式
資料來源:施添福,2001,《清代台灣的地域社會:竹塹地區的歷史地 理研究》,新竹:新竹縣政府文化局,98 頁。
本研究整理繪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