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受理對象:以僑民役男身分申請再出國,應檢附已加 簽僑居身分護照或僑委會出具之有效僑民身分證明。
2、 應備文件:役男出國申請書,有效護照正、影本。
3、 審查作業:
(1)使用役男出國處理檔。
(2)輸入申請人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出國事由代碼、效 期及收件號。
(3)基本資料闕如者,依護照所記載資料補正。
(4)列印兵役案件查詢表。
(5)立即電腦查核登錄作業。
(6)有參考資料者,需調卷,參考註參內容辦理。
(7)在國內連續居住滿一年或居住逾四個月達三次,應依 法辦理徵集服役,禁止出國。
(8)管制案件,立即送第四組處理。
(9)護照有遺失作廢記錄或效期少於出國核准效期者,不 予受理。
(10) 無上述情形,即輸入效期,於申請書及護照註記 頁(第四十六、四十七頁)蓋役男出國核准章。
4、 出國事由代碼及效期:僑民役男(代碼12 6);效期:自返國翌日起連續或累積計算屆滿一年之 前一日止。不蓋「尚未履行兵役義務」戳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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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十八歲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領取之護照,護 照末頁補蓋「持照人出國應經核准」章。
(二)檢討分析:
1、若採網路申請,需有下列配合措施:
(1) 簡化護照需加蓋「役男出國核准章」「持 照人出國應經核准」戳記規定。
(2) 不能立即核准,需控留申請文件審查時 間。
2、實施網路申辦時,應注意事項如下:
(1)確認申請人身分資料無訛。
(2)確認曾以僑民役男身分出國。
(3)確認尚未在國內連續或累積居住滿一年。
(4)效期需計算至屆滿一年之前一日止。
(5)雙重國籍僑民役男需審閱設籍日期。
(三)實施方法:
1、僑民役男出國申請書,明確說明網路申辦應注意事項。
(1)屆役男年齡(十九歲)以後,曾以僑民役男申請再出 國者,才能以網路申請。
(2)核准出國效期,入國後申請者為自入國之次日起四個 月;入國前申請者為自申請之次日起四個月。
(3)前次申請核准日期,尚餘效期八日以上者,不得重複 申請。尚餘效期在七日以內者,可重新申請。
(4)證明文件,申請時不需傳送,所填資料如與檔存資料 不符,審查機關通知時,再傳真或郵寄。以偽造、變
造之證明文件申請,經察覺者,禁止出國,並依法徵 集服兵役。
(5)資料齊全、正確者,電腦自動處理,立即核定回覆核 准出國日期。
2、資料待查證者,於四個工作小時內核定回覆承辦狀 況,詳舉例:
(1)前次申請核准出國日期,尚餘效期在八日以上。
(2)最近一次曾以僑民役男申請再出國資料待查證。請 補送相關資料或電話洽詢。
(3)護照資料待查證,請補送相關資料或電話洽詢。
(4)相關資料待查證,請電話洽詢。
(四)網路作業方式
本局可透過政府入口網站之 Form Generator 提供之機 制,將僑民役男出國申請書的申請內容,包括姓名、出生年月 日、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護照效期截止日、僑居身分 加簽日期、僑居國、最近一次出國日期、最近一次入國日期、
聯絡電話及 E-Mail 產生於政府入口網站內,並提供僑民役男 出國申請作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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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民役男網路申請出國流程如下:
【圖表 11】僑民役男網路申請出國流程圖
僑 民 役 男 出 國 申 請 書 姓名:
生日:西元 年 月 日 身分證統一編號:
護照號碼:
護照效期截止日期:西元 年 月 日 護照僑居身分加簽日期:西元 年 月 日 僑居國:
最近一次出國日期:西元 年 月 日 最近一次入國日期:西元 年 月 日 聯絡電話:
E–MAIL:
收件編號: (電腦自動編號)
屆役男年齡(19 歲)以後曾以僑民役男身分申請再出境者,
才能以網路申請。
核准出國效期,入國後申請者為自入國之次日起四個月;
入國前申請者,為申請之次日起四個月。
前次申請核准日期,尚餘效期在八日以上者,不得重複申 請。尚餘效期在七日以內者,可重新申請,新效期核准後,
原尚餘之效期作廢之。
證明文件,申請時不需傳送,所填資料如與檔存資料不 符,審查機關通知時,再傳真或郵寄。以偽造、變造之證明 文件申請,經察覺者,禁止出國,並依法徵集服兵役。
資料齊全、正確者,電腦自動處理,立即核定回復;待查證 者於四個工作小時內核定回復。
確定 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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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者可透過本局入口網站或由政府入口網站進行申請 作業,申請者前次申請核准日期,尚餘效期在八(含)日以上 者,不得重複申請。尚餘效期在七日以內者,可重新申請,新 效期核准後,原尚餘之效期作廢。申請者傳送資料,由系統即 時自動比對上次是否以僑民役男身分出國、入出國日期檔、護 照效期檔、兵役參考檔及管制檔,若符合規定,由系統自動核 准並立即生效,若比對不符規定,系統自動核退,並記錄核退 原因。對於無法比對的資料,透過本局的審查機關進行人工比 對,並由審查機關 E-Mail 或人工通知補件作業,申請者可自 己上傳補件之掃描檔進行補件作業,審查機關可繼續對補件之 案件進行核准或核退作業,以利申請者快速進行線上案件狀態 查詢作業。
申請者可透過本局入口網站或政府入口網站查詢申請案件 之狀況,若申請者發現案件狀態為『審核中』,可利用 E-Mail 詢問或主動與本局連絡查明原因並進行補件。當申請者查詢案 件狀態為『核准』時,可直接列印「僑民役男出國核准」文 件,其內容將包括申請人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統一編 號、護照號碼、核准出國有效日期、本局核准日期,此文件有 效期為 4 個月,出國時和護照一併供查驗人員查驗。
僑 民 役 男 出 國 核 准 案號: (同收件編號)
姓名:
生日:西元 年 月 日 身分證統一編號:
護照號碼:
核准出國日期:西元 年 月 日前,
可多次使用。
入出境管理局 西元 年 月 日 說明:請列印併有效護照供查驗人員查驗出國。
本局於系統安裝啟用時,應將入出國日期檔、護照效期檔、兵 役參考檔及管制檔等一次轉入本次專案之資料庫內,日後每天 定時將新增及異動之資料檔資料轉入本專案之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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