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內容的意義 內容的意義 內容的意義 內容的意義
一、內容的意義
趙實章在《形式的誘惑》中提到:
黑格爾在《美學》中說到:藝術的內容就是理念,藝術的形式就是訴諸感 官的形象。藝術要把這兩方面調和成為一種自由的統一的整體。所謂“內 容”,就是內在的本質或意蘊,一定的內容就決定它的適合的形式,也就 是說,在內容與形式的統一中,內容是第一位的,是起決定作用的因素。
(頁 34-35)
二、內容的項度
文本分析中的內容分析項度有許多,但研究者針對最主要的部份來做分析討 論,列出有「文類」、「題材」、「主題」這三個項度,來了解【閱讀 123】系 列的內容特色為何,以期能更進一步發現歸納出橋樑書的內容意義為何。
(一)、文類
直接學習是一種屬於正規的教育,在接下來研究者所要討論的文類主要是屬 於間接學習的文學性讀物,也就是所謂的兒童文學。兒童文學的內容相當廣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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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林文寶在《兒童文學》中提及:「因寫作目的不同,可分為非文學性的和文 學性的。非文學性的讀物亦稱為知識性讀物,重在傳達各種知識;而文學性讀物,
重在傳達美感或遊戲的情趣」(頁 9)。第二章第一節林文寶談到兒童讀物裡對文 學性的分類再細分如下所列散文包括:敘事、抒情、說理、寫景四種,這是涵蓋 式分法。至於日記、書信、遊記、傳記、笑話、謎語皆可以包括在此四種裡面。
至於故事、寓言、神話、童話、小說原則上不論其材料來源如何,就其本書來說,
都含有故事性,其中的差異只是故事性的偏向有所不同而已。依據林文寶將這些 類型歸類之於散文類,乃是採用傳統的分類法。
蔡尚志在《兒童故事原理》中談到故事的意義:
故事化的意思是,由於一定的次序,遂使依時間順序排列的事件的敘述,
衍生為開頭、發展和結尾的完整結構,成為一個生動活潑的有機敘述。進 一步說,故事化是一種迷人的、有力的、精緻的情節推進過程,有了這個 過程,事件的敘述才會產生趣味,展現魅力,吸引讀者熱切去關注事件的 發展,一直到事件結束為止。所以故事是一連串事件的故事化敘述,兒童 文學中的神話、傳說、寓言、童話,都經過了「故事化」。(頁 4-5) 有許多學者曾將拿來和「民間故事」、「寓言」、「神話」、「童話」等互 相比較。例如:洪汛濤的《童話學》33、林守為的《童話研究》34、林政華的《少 年兒童文學》35都曾有相關的說明。根據其說法的簡要分析,可以很清楚的知道:
「民間故事」、「寓言」、「神話」、「童話」是四種極為相似又密切相關的文 學體裁。我們雖然無法絕對的區分開這四種文學體裁,有些「寓言」是屬於「童 話」,有些「神話」是適合兒童閱讀的「童話」,有些「民間故事」更是「童話」
體裁的改編來源。
根據林文寶的分類,研究者整理出兒童讀物的分類為:散文、故事、寓言、
33 詳見洪汛濤,《童話學》,台北:富春文化出版有限公司,1989 年 9 月,初版一刷,頁 116-133。
34 詳見林守為,《童話研究》,中山學術文化基金會獎助出版,1982 年 5 月,三版,頁 8-14。
35 詳見林政華,《少年兒童文學》,台北:富春文化出版有限公司,1991 年 1 月,一版一刷,頁 261-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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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話、童話、小說這六大類,但是由於散文這一類型在【閱讀 123】童書系列中 沒有這個部份,故研究者將依寫作目的的不同分為知識性讀物,而其餘分類則為 故事、、寓言、神話、童話、小說。依照以上學者的看法可以得知,想要絕對區 分兒童讀物的文學體材並不是件容易的事,研究者詳讀【閱讀 123】童書系列之 後,發現絕大部份可以粗略地歸類在故事類型,但是這樣的分類在研究上顯得過 於粗糙,撇除此一系列中相同的故事性元素後,針對各書特色,再利用此一分類 觀察【閱讀 123】系列中哪一種的文類所佔比重較重,由此窺視怎樣的文類能夠 滿足及吸引孩子的閱讀,成為名符其實的橋樑書。
(二)、題材
在創作和構思之前,首先會遇到的問題就是題材。但是「題材」究竟是什麼 呢?在分析【閱讀 123】題材之前,首先必須了解題材的意義。研究者參酌國內 各理論專書以及學者對於題材下的定義及題材的來源、分類,整理列舉說明如後:
1、題材的意義
依據教育部《國語辭典》對「題材」的解釋:「文學或藝術作品中,表現主 題用的材料。」在三民書局《新辭典》中,對「題材」的定義僅簡要說明「用 為作品內容的材料」36,再查閱《漢語大辭典》對題材的解釋則為:「文學、
藝術創作用語。指作為寫作材料的社會生活的某些方面。亦特指作家用以表現 作品主題思想的素材,通常是指那些經過集中、取捨、提煉而進入作品的生活 事件或生活現象。」(頁 7255)
張清榮認為:
「題材」早就存在於人世間,並不因是否有作家寫作而消滅。「題材」
與「素材」有異,後者可由生活中取得,是客觀、實際、未經組合的;
前者經由作者主觀、幻想、重新熔鑄而成,存在於作者思考領域,而此
「題材」全為表現童話「主題」而組織、設計,因此是對事物「印象」
加入「想像」所得的產物,是一種「創造性的想像」。(見《兒童文學
36 三民書局新辭典編纂委員會:《新辭典》,頁 2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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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作論》,1997,頁 223)
陳正治於《童話寫作研究》中也有提到:「題材是文章的基本,巧婦要燒出 好的菜色,首先需要準備充裕的魚肉、蔬菜等等材料;同樣地,童話作者要寫出 好作品,首先就要蒐集題材、研究題材」(頁 75) 。是故巧婦難為無米之炊,一 個巧婦要燒出一桌的好菜色,當然首先必須要準備充裕的魚肉、蔬菜等等。綜合 以上各家說法,所謂的題材,「通常是指可以構成一個完整故事或情節的素材。」
37它是構成「文章的基本」,38同時也是「文學之母」39。
題材容易和素材混淆,但是題材不等同於素材,素材需要經過作者的發掘、
萃取之後才會成為題材。素材「是客觀、實際、未經組合的」,可以由生活中取 得;題材「經過作者主觀、幻想、重新熔鑄而成,存在於作者思考領域」40。兩 者的差異,可以透過徐中玉主編《文學概論精解》的說明更為詳盡:「概括說,
作者在文學作品中描寫的具體生活事件或生活現象。和自然型態的客觀現實生活 或生活現象相比,文學的題材是經過作者頭腦加工過的,是一種觀念型態」(頁 117) 。簡言之,題材也就是泛指作家在下筆寫作之前所面臨的「寫什麼」的問 題,亦即文學作品中,反映社會領域、表現主題內容、作者經過選擇、剪裁、在 思想和感情的熔爐中加以鍛鍊而寫進作品裡面的主要材料。題材雖然是客觀存 在,但是經過作者的主觀錘鍊之後,能夠煥發出作者的審美想像與藝術風格的獨 特光采。一切文學活動,都是由題材生發而來的,由此可見其重要性。
2、題材的分類
題材是作品的基本要素,巧婦要煮出一桌色香味俱全的好菜,必須先要準備 豐富的食材;同樣的,作者要創作出精采絕倫的作品,首先就要蒐集、研究題材。
題材可以是非常寬廣、多樣性的;舉凡蟲魚鳥獸、花草樹木、大自然、天上、地 上、有生命、無生命的事事物物,只要是兒童喜歡的、新穎的、奇妙的、有趣的
37 見曹順慶等著《比較文學論》,頁 272。
38 同註 47。
39 見蔡尚志著《童話創作的原理與技巧》,頁 57。
40 見張清榮著《兒童文學創作論》,頁 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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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可以當作題材。
前面已經討論了題材的意義和作用,卻還是很難以為它訂定一個統一的分類 標準。誠如劉緒源在《兒童文學的三大母題》中所言:
「題材」一詞本身存在多種歧義,要在題材的歸納上找到某種一以貫之、
經得起反復推敲的原則,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他認為「題材」的歸納上,
既可按作品主角的身份畫分(如「英雄故事」),也可按故事發展的環境 畫分(如「學校生活」題材、「農村」題材、「戰爭」題材),甚至還可 按主題的指向來畫分(如「成長型」、「身心發展」),按情節的特徵畫 分(如「冒險型」)等等。(頁 14)
因此,要在題材的歸類上找到某一種標準套用之,並且要能經得起反覆推敲
的原則,並不是件容易的事。各家對於寫作題材的分類,雖然不盡相同,不過卻是大同小異,相似度極高。
研究者經由參考各家的分類方式之後,決定本論文採取陳正治於《童話寫作研究》
中的童話題材分類方式,主要也因為這個分類包含了各個面向,主要分為以下六 大類別:(1)、有關兒童身心發展的題材:這類型的題材寫出兒童天真活潑、淘 氣好玩的天性,例如:兒童生病怕上醫院、兒童做事情越幫越忙、改正偏食的壞 習慣、愛惹禍的小毛病等等。當然也包含兒童生理、心理的發展特徵,例如:身 體上的生長現象:長牙、長高、長胖、生病、過敏等等;心理上的情緒起伏:生 氣、恐懼、興奮、愉悅、淘氣貪玩、挑食、愛管閒事、幫倒忙、偷懶、亂傳話、
愛吃醋嫉妒……這些都是有關兒童身心發展的題材。(2)、與兒童有關的現實社 會生活與知識的題材:反映社會現況:追求財富名利、兩性平等、環保意識、民 主社會、電腦科技、個人主義、名牌偶像等等社會現象,也就是與兒童有關的現 實社會生活;凡是關於動物生態、植物成長、天文現象、科學知識、歷史沿革、
地理環境、現代科技……,都可以成為作品中的普通知識,或是深入介紹資訊科 技的材料。例如:有關環境保護、電動玩具、親人去世、十字路口紅綠燈故障等 題材都是屬於這個範疇。(3)、期望兒童具備理想人格和處世能力的題材: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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們生活在家庭、學校、社會,應對進退、待人接物、學習溝通與分享、適應社會 生活的題材,皆屬於兒童學習具備理想人格和處世能力的範圍。例如:萬物都有 生存權、愛護動物、救苦濟貧、發揮智慧,解決困難等題材。(4)、有關古籍、
們生活在家庭、學校、社會,應對進退、待人接物、學習溝通與分享、適應社會 生活的題材,皆屬於兒童學習具備理想人格和處世能力的範圍。例如:萬物都有 生存權、愛護動物、救苦濟貧、發揮智慧,解決困難等題材。(4)、有關古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