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楊家的崛起與發展之背景
第二節 八卦臺地東側自然與人文環境概況
圖 2-2-1 八卦臺地東側地形區圖
二、 水利興築
南投縣有關農業水利的開發,最早建於方志之記載者,則係道光年間周璽的
《彰化縣志》。該書載云:「乾隆二十一年(1756),有劉宰予者利用六順嶺下溪 水,修築東埔蚋圳,圳長二百餘丈,圳寬四、五尺,灌田二百餘甲。」其實雍、
乾年間,墾民也在草鞋墩附近興修水利,如楊志申所修築之快官圳,只不過今南 投縣北部的這些水圳都是源頭,水圳灌溉的地區仍為今彰化市境一帶。71水利工 事隨著漢人進入八卦臺地東側,墾戶乃積極開築水利溝洫,主要水圳如下表:
71 蔡志展,〈明清臺灣水利開發研究〉,南投:臺灣省文獻委員會,1999 年,頁 120~126。
表 2-2-1 清代八卦臺地東側水利設施表
貳、 人文環境概況
一、 地方拓墾勢力
(一)葉初
沙連堡林圯埔人。為業戶,務墾於林圯埔一帶田園,乾隆五年(1740),遂 鳩巨貲,興築雅陂於林圯埔東南。以引雅溪水瀦為陂,又築圳導流南出,
入白廟仔埔頭舊竹城內,北流至埔尾。計灌田八十餘甲。因地方開拓,大有進展,
墾民咸稱其功,是為竹山地方鑿圳之濫觴。72
(二)池良生
北投堡人,開墾南北投堡一帶。乾隆十六年(1751),出手醵貲,開鑿「險 圳」,以便水利。其源從烏溪分派至茄荖山,穿山鑿石數十丈,流出灌溉七十餘 庄之田,里人名為「石圳穿流」;是為草屯地方鑿圳之嚆矢。73這條圳名義上為官 吏池良生開鑿,事實上李創、李元光父子貢獻最多。74
(三)許萬生
字廷瑄,福建泉州人。乾隆二十二年(1757)率佃由林圯埔遷入東方番境,
築寮獵羗,遂名其地為羗仔寮,即今日之鹿谷鄉。施世榜長孫施國義奉官府之命 於沙連堡進行拓墾,但施家並不直接招佃承墾,而是批交當地的第二級墾戶,也 就是許廷瑄家族招佃戶承墾,其角色有如包墾戶,而許家因此成為業戶。75
72 劉枝萬,石璋如等纂,《南投縣志稿》臺北:成文出版社,1978 年,頁 3743。
73 劉枝萬,石璋如等纂,《南投縣志稿》臺北:成文出版社,1978 年,頁 3743。
74 黃宗輝,《南投縣鄉土大系-南投史話篇》,南投縣:南投縣政府,1994 年,頁 161。
75 黃富三,《臺灣水田化運動先驅施世榜家族史》,南投:國史館臺灣文獻館,2006 年,頁 199~204。
二、 平埔族分佈
清雍正以前,八卦臺地東側被劃為化外生番之地,豎石限界嚴禁內山族人出 界。臺地東側平埔族主要有北投社和南投社,屬於洪雅族(Hoanya)中阿里坤支 族。阿里坤支族包括猫羅社(彰化縣芬園鄉)、大武郡社(彰化縣社頭鄉)、大突 社(彰化縣溪湖鎮)、南投社(南投市)、北投社(南投縣草屯鎮北投里)、萬斗 六社(臺中縣霧峰鄉萬豐、舊正、峰谷、六股等村)。76道光三年(1823)至八年 間,因坐收番大租而處境日跼,臺地東側平埔族醞釀遷徙闢地,北投社由金龍率 領,南投社與萬斗六社亦同混雜於北投社遷徙隊伍中,遷徙至埔里盆地。77
參、 楊家土地相關契約
綜合上述背景,楊家在土地拓墾方面與漢人、平埔族的競合相當密切,本文 蒐集楊家相關契約,以期深入探討楊家之盛衰。本文對於「契約」一詞的使用,
有契字、古文書之詞彙,基本上這些詞彙指涉內容都一樣,是指二十世紀初近代 西方法引進中國前,民間自行發展、形成具有約束力的文件。78
針對契約中常見的名詞在此提出說明,所謂「土官」乃指番社行政領袖,光 緒十四年改為「頭目」;「白番」指未擔任社務,但有聲望的社民;「甲首」是番 社內土目之下的協助者;「中人」是今日「介紹人」之意;「知見人」即見證人;
「中見人」即中人兼知見人之意,而「親筆人」就是代筆人。本研究參照《臺灣 史料集成提要》針對土地關係的契約內容細分,整理如下表:
76 潘英,《臺灣平埔族史》,臺北市:南天,1996 年,頁 58、59。
77 劉枝萬,石璋如等纂,《南投縣志稿》臺北:成文出版社,1978 年,頁 2344。
78 吳密察,《臺灣史料集成提要》,臺北市:文建會,2004 年,頁 102
表 2-2-2 楊家土地相關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