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二節 公司治理與盈餘品質之關聯性
股權結構乃是公司治理機制之基礎,既有文獻指出,大多數公司的股權集中,
且控制股東多數為家族或政府。控制股東透過金字塔結構、交叉持股等方式握有 公司股權對公司進行控制,造成控制權與現金流量權偏離的現象。控制股東為了 自身利益,可能會犧牲少數股東的權益,而做有利於自己的決策,引發控制股東 與少數股東之間的代理問題(Claessens et al. 2000;Johnson et al. 2000;La Porta et al. 1999;Mitton 2002)。
因此,部分文獻檢視股權結構與盈餘品質關聯性,例如:Francis et al.(2005)
利 用1990-1999年間美國公司資料,將公司分為單一股權結構 (single class ownership) 與雙重股權結構 (dual class ownership)。其中,單一股權結構公司所 有股東之現金權與控制權並未偏離;而雙重股權結構之公司,其控制股東之現金 流量權與表決權偏離,但其他股東之控制權與現金權則未偏離。Francis et al.
(2005)比較此兩類公司之盈餘資訊性和股利資訊性,其實證結果顯示,相較於
雙重股權公司,單一股權公司較具有盈餘資訊性;且當雙重股權公司之現金流量 權與表決權偏離程度愈高,盈餘資訊性愈低。Francis et al.(2005)亦發現,雙 重股權制度的公司比單一股權制度的公司具有股利資訊性。在樣本內測試則發現,
單一股權的公司,其盈餘資訊性超越股利資訊性。就雙重股權制度的公司而言,
盈餘資訊性是與股利資訊性相同,然而對非控制股東而言,股利較具有資訊性。
Fan and Wong(2002)以東亞包括香港、印尼、馬來西亞、新加坡、南韓、
泰國和臺灣等七個經濟體977家公司為樣本,檢視盈餘資訊性和股權結構之間的 關係,其研究結果與Francis et al.(2005)的結果一致。亦即當現金流量權與表 決權偏離,且控制股東透過金字塔結構或交叉持股等加強控制時,因控制股東有 誘因剝削小股東,造成盈餘資訊性降低。
Wang(2006)探討創設家族股權對盈餘品質的影響,他認為創設家族股權 對盈餘品質的影響可能有利益掠奪效果(entrenchment effect)或利益一致效果 (alignment effect)。依據掠奪效果假說,家族企業的股權集中,家族成員對公司 的經營管理和董事會均具有影響力。因董事會受家族成員控制,使其對經理人員
Ding et al.(2007)研究關於中國上市公司的股權結構集中程度與不同的股 權類型對盈餘管理的影響。Ding et al.(2007)認為,盈餘管理最主要的原因是 來自於控制股東和少數股東的利益衝突,股權結構是決定代理成本的主要因素。
實證研究顯示,股權集中程度與盈餘管理的關係呈現倒 U 形關係,亦即當股權 集中程度低時,股權集中度提高,盈餘管理程度亦提高。然而當股權集中程度達 55%-60%時,股權集中度愈高,盈餘管理程度反而降低。實證結果亦顯示,當股
權集中程度愈高,民營公司比國營公司更可能減少盈餘管理,代理成本愈低。
既有文獻指出,適當的監督機制能使公司之盈餘品質提升。因此,部分文獻 檢視董事會結構與盈餘品質關聯性。Beasley(1996)檢視董事會結構與財務報 表舞弊之關聯性。實證研究發現,沒有發生財務報表舞弊的企業其外部董事比例 顯著高於有發生財務報表舞弊的企業,顯示外部董事的比例愈高,愈能有效監督 管理者,降低財務報表舞弊的可能性。而審計委員會的設置對於財務報表舞弊無 顯著關係,審計委員會與外部董事的交互效果對於財務報表舞弊也無顯著影響,
表示外部董事的設置比審計委員會的設置更加重要,因為外部董事並無擔任公司 職務,外部董事對管理者的監督比審計委員會對管理者的監督更能發揮作用,使 公司發生舞弊的可能性降低。研究結果也指出,外部董事的持股比例愈高,使其 監督公司誘因提升;外部董事的任期愈長,代表可增加其能力有效監督經理人員;
若外部董事到其他公司擔任董事職務的情況愈少,表示外部董事愈不受到外務影 響,可以專心於監督公司的事務上,因此能使財務報表舞弊的可能性降低。
Klein(2002)探討審計委員會、董事會特性和盈餘管理的關聯性。實證結 果發現,審計委員會和董事會中的外部董事比例與盈餘管理呈現負相關的關係;
當審計委員會和董事會中的獨立董事比例小於51%,則異常應計數增加,也就是 說當審計委員會和董事會中的獨立董事比例愈低,愈可能發生盈餘管理之情況。
然而,審計委員會和董事會中的獨立董事比例大於51%與獨立董事比例為 100%,
兩者與異常應計數的關係並無太大差異,也就是說獨立董事比例大於51%的監控 效果與董事比例100%的監控效果一致。此外,當審計委員會和董事會中的獨立 董事比例由多數獨立董事轉換成少數獨立董事時,會使異常應計數大幅增加。
Peasnellet al.(2005)實證結果亦顯示,當外部董事比率愈高,異常應計數愈小。
Shleifer and Vishny(1994,1997)針對機構投資人提出有效監督假說,即持 有大量股票之機構投資人能有效監督經理人員。Rajgopalet al.(1999)檢視機構 投資人與盈餘管理、股價反應未來盈餘程度之間的關係。研究結果顯示,機構投
公司進行盈餘管理的可能性降低,且公司股價較多反映公司未來盈餘狀況。根據 此實證結果,Rajgopal et al.(1999)認為,因為機構投資人擁有相關的專業知識,
當持有公司股份高時,機構投資人為了增進自身利益,會有效監督公司的管理決 策和運作,而抑制盈餘管理的行為發生。
Qi et al.(2000)探討中國上市公司的經營績效是否受到公司股權結構的影 響。Qi et al.(2000)將股權結構分為五種不同的類別,包括國有股、法人股、
流通 A 股、內部職工股與外資股。雖然不同類別股權結構的持股人所持有的股 份都有相同的現金流量權和控制權,但持股人有不同的動機、專業知識、監督及 控制管理者的能力,對於績效所產生的影響也不相同。而每家上市公司不同類別 持股人的比率不同,也會對公司的經營績效產生影響。實證研究結果指出,國有 股持股比例愈低,公司經營績效愈高;法人股持股比例愈高,公司經營績效愈高;
而當法人股持有比率高過國有股持有比率時,會使經營績效上升;不論是境內或 境外投資人所持有的流通股與經營績效的關係並不顯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