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察斯的著作,連同上文所介紹的兩本論文集,共同體現了近年來 有關近代早期禮儀書、禮儀觀研究的多元化和多元觀點,以及史學與文 學研究之間更密切的對話。但目前看來,李察斯的作品並未能取代布萊 森之作的典範地位。一方面,前者的研究廣度不及後者,也相當仰賴後 者所建立的研究成果;另一方面,李察斯雖然賦予對話式禮儀書不同的 功能,但也無法完全解決布萊森所提到的,文本與實踐之間的關係。布 萊森有別於伊理亞斯,主張禮儀書的內容只能揭示價值觀與理想,不能 體現實際禮儀行為,但李察斯卻認為對話式的禮儀書,不同於直述式的 禮儀書,在某種程度上,可以展現實際行為的操作方式。但她並未將這 種特性延伸到其他類型的禮儀書,而且她的著作也未能提供充分的理論 基礎或實證經驗,來解決禮儀書的文本與其書寫者或閱讀者實際行為之 間的相關性。
本文之前所介紹過的研究著作,其實揭示了文本與實踐之間多種可 能的關係,閱讀過禮儀書中所教導之行為規則的人,也許完全跟隨這些 原則,也許因環境或經驗而有所調整,也有人產生質疑,或刻意違逆這 些規範。整體看來,文本與實踐之間並沒有固定的關係可為依準,甚至 同一個人或同一群人,在不同的時候會有不同的選擇,這是未來的研究 者必須繼續面對的問題。
若以文本與實踐為兩端,近三十年的研究成果有逐漸往實踐層面傾 斜的趨勢。在 2000 年之前,多數的著作以文本研究為主,如伊理亞斯、
詹納瑞、惠格罕、布萊森等人的研究,都以文本分析為主體,闡釋禮儀 行為或禮儀觀念的變化。但布萊森於《從禮儀到文雅》一書末尾,引入
十七世紀英格蘭復辟(the Restoration)之後,年輕貴族刻意反叛舊有禮 儀觀念的放蕩行為,說明禮儀書與貴族階級實際行為之間的差距,為實 踐層面的研究注入新的活力。進入本世紀之後,上節所提到的《文雅的 歷史》及《近代早期的文雅論述》兩本論文集,便收錄了多篇有關實踐 的研究,它們不再依賴禮儀書本身,而利用更多種史料與文獻,如法庭 審判紀錄、個人信件、戲劇等,試圖重建不同階層、不同性別、不同區 域的人,如何在個別的場域中,發展出特有的禮儀行為與社會交往模式。
受惠於這些多元的研究,現在的學者可以對「文雅」一詞有更多面 向的認識,他們不再像伊理亞斯一樣,只能從男性知識分子書寫的禮儀 書瞭解文雅的意涵,也能從女人的談話、城市自由民的集會、威爾斯人 的書信,或莎士比亞的戲劇中,看見文雅一詞的浮動性及其廣度。誠如 達爾文所言,文雅「其實是整個社會關係鍊結的運作」。它可以較狹隘 的指人際往來過程中,為建立友善關係,或緩和緊張,而做出的各種「正 確的舉動」(right conduct),如脫帽、鞠躬、握手等,也可以廣泛地指每 一個社會發展出來的社會關係與互動方式。112但無論是哪一種,文雅的 展現都體現某個社會(或社群)中諸多個別力量、個別利益碰撞的結果。
若放在近代早期歐洲的歷史來看,此碰撞最明顯地表現在兩個層 面:一是在社會內部,在擁有傳統政治權力的貴族和新興的商人與專業 階級之間,後者藉著「自我的管理」(government of the self)往上爬升,
獲得管理政府(government of the state)的權力,113也帶領文雅觀往新的 方向發展。一是在社會外部(同時也影響到社會內部),當歐洲人與非 歐洲人相遇時,或當英格蘭人與愛爾蘭人相遇時,產生對自身禮儀行為 或觀念的危機感,而進一步試圖壓抑他人的生活習慣,或反省自身的文
112 John Darwin, “Civility and Empire,” in Civil Histories, pp. 321-322.
113 在近代早期的禮儀書中,這兩種「管理」是彼此相通的。介於這兩者之間的還有「家戶 的管理」(government of the household),但本文並未提及,可參見 Helen Moore, “Of Marriage, Morals, and Civility,” in Early Modern Civil Discourses, ed. Jennifer Richards, pp.
35-50.
雅儀節。在這兩個層面,帶有區隔功能的「文雅」均與政治權威有不可 分割的關係,誠如布拉迪克所言:「社會區隔的語言提供政治權威行使 的文化基礎。」114
本文至此已說明了歐洲近代早期禮儀書的特色,也解釋其中最重要 的概念──「文雅」,同時介紹了上個世紀與本世紀多部重要的研究作 品。最後要指出的是,十六、十七世紀禮儀書或禮儀文化研究中,其實 還有一些面向可待發掘,例如宗教儀式與宗教團體中的文雅議題,還未 有足夠的研究成果。過去有關宗教改革前後教會儀式行為與教徒互動關 係,多從教義與教派研究入手,但學者若能從當時社會對優雅、合宜之 舉的追求切入,也許能有不同的收穫。再者,有關穿著與服飾的問題,
也是禮儀行為中相當重要的一環,伊理亞斯和布萊森都曾提及,但也僅 止於指出它的重要性,而無討論。此外,有關禮儀書的閱讀或讀者群的 研究,也很少見,只有柏克的《廷臣的機運:歐洲對卡斯提理翁〈廷臣 之書〉的接受》,115是相當成功的作品。最後,次文化的社群或低階貧 民的社會關係中,也必然有一套行為符碼,也許非常不同於我們一般所 熟悉的儀節,這些仍待學者繼續鑽研。本文本身也有許多不足之處,所 引介的多是英語學界的作品,也多以英格蘭社會為研究主題,此點有待 其他學術先進補正。
*由衷感謝兩位匿名審查人之指正,使本文之疏漏得以減少。本文之 完成也要特別感謝這幾年在課堂上與我一起讀書的研究生們,以及 詹子嫻、馮奕達、許奕辰三位同學在我寫作期間所給予的協助。
(責任編輯:林慧芬 校對:馮業帆 鄭宇晴)
114 Michael J. Braddick, “Civility and Authority,” in The British Atlantic World, 1500-1800, eds.
David Armitage and Michael J. Braddick, p. 93.
115 Peter Burke, The Fortunes of the Courti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