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案例研究
4.4 分析結果
圖 18 為田口分析的結果,圖中的第一列陳列出每一個元件因子當中的每 一個階層,根據結果數據顯示,設計者對於未來設計出的目標產品的要求包含了 分數較高的健身車的主體、自行車的變速器及 26 吋以上的大輪子。雖然上圖所 顯示的資料中,可以找一個能找出一個最佳的組合,但是在這個最佳的組合裡,
還藏有一些交互作用,若能改善交互作用的情形,便可以得到更佳的解答。
圖 19(a)上的 2 條線代表元件因子“車主體”中 2 個階層對於回應值的影 響,很明顯的在大部分情況下,代表健身車的線條回應值較高,所以代表健身車 較受填寫回應值的設計者親睞。根據圖 19(b)顯示,三條直線當中,代表“沒有 使用輪子”這個階層的直線所對應的回應值均偏低,所以不使用輪子的設計不列 入選項。所以剩下來的 2 個階層“使用小輪子”或“使用大輪子”,就必須二選 一挑出一個合適的階層。一般來說設計者會選擇回應值高的階層使用,但是圖 19(b)中剩下的 2 條直線對應的回應值會因為在不同的車體上變高或變低,也就 說當選用自行車主體時,選擇大輪子可以得到比小輪子高的回應值。但是選用分 數高的健身車主體時,使用小輪子可以得到比大輪子高的回應值這個結果顯示選 用高分的健身腳踏車時,同時選用高分的大輪子,得到的回應值卻是降低的,這 表示輪子與車子主體之間產生交互作用。本案例中以此部分作為設計重點進行產 品改良。
圖 18 分析結果
(a) (b) 圖 19 輪子與車子主體之間的交互作用
表 23 將列出車主體與輪子之間的工程參數。一般選擇自行車及健身車 時,都有大小重量的不同,所以選擇車主體之工程參數時,將體積及重量列入考 量;另外,一般消費者在使用自行車及健身車兩種產品的功能時,需要根據想要 從事的運動交換使用兩種產品,所以將“使用方便性”這個 TRIZ 參數也列入車
主體之工程參數。 而車輪部分則是考慮其體積。在本案例中若依照田口法分析 出的結果選用回應值較高的元件“健身車主體”及“26 吋以上輪子”,健身車 的主體增加了新產品的「使用方便性」及車主體的「體積」,但也限制 26 吋車輪 的使用,所以產生兩組工程參數的矛盾。如表 23 所示,「移動件體積」與「移動 件體積」為第一組矛盾參數,「使用方便性」與「移動件體積」為第二組矛盾參 數。
就元件車主體而言,正常情況下若要提升車主體的「使用方便性」,會使 車主體結構變複雜,車主體之「體積」也會增加。因此,在本案例中先嘗試以「使 用方便性」及「移動物件之體積」是為主要矛盾參數,完成之後再確認第二組矛 盾是否依然存在,並進入 TRIZ 求解的步驟。
表 23 確認產生矛盾之工程參數 產生交互作用之元件
車主體 輪子
TRIZ 工程參數
參數矛盾(Y/N)
移動件之體積 移動件之體積 Y
移動件之重量 移動件之體積 N
使用方便性 移動件之體積 Y
4.5 TRIZ 求解
得到矛盾參數之後,我們將「使用方便性」當作欲改善之參數,「移動件 之體積」當作惡化參數,對照矛盾矩陣表(附錄 B)可得到以下四個建議的發明原 理:
#1 Segmentation分割
#15 Dynamics動態
#16 Partial or Excessive Actions 部分或過份的作動
#35 Transformation of Properties 改變物質特性
本案例採用#1、#15 做為解決方案。
解決方案一「分割」的意義有以下三種(附錄 C):
a. 將物體分割成獨立的零件。
b. 為了簡單組裝或分解,作成組合式的物體。
c. 增加物體分割的程度。
根據以上解釋,為了不讓健身車元件壓縮到車輪的空間,我們將健身車主 體中提供阻力的元件外移,將健身車之功能用放置在一個自行車架上,當使用者 需要使用健身車的功能時,便可藉由車架提供阻力。圖 20(a)為概念產品一的示 意圖,圖中 A 為一組夾具,當使用者使用此產品時,將自行車後輪之軸心用 A 夾具固定,並讓自行車後輪之外胎與車架中的 B 桿件接觸,讓自行車轉動時同 時驅動 B 桿件。車架中 C 處內部為一組與健身車相同設計的阻力元件,當車架 被使用時,C 處阻力元件提供的阻力將藉由齒輪組傳遞至 B 桿件,再藉由 B 桿 件與自行車後輪的接觸提供騎乘自行車時需要的反力,完成賦予自行車擁有健身 車相同功能的目的。圖 20(b)是將有阻力裝置的車架裝上一般自行車的示意圖,
此車架為第一個完成的概念產品。
(a) 概念產品一示意圖
(b) 概念產品一使用情境示意圖 圖 20 概念產品一
解決方案二「動態」的意義有以下三種(附錄 C):
a. 使物體的特性或外在環境能在作業的各階段,為了達到最適性能而調整。
b. 將物體分割成元件,使各元件間的位置能被改變。
c. 使無法移動的物體可移動或可替換。
根據此以上解釋,為了保留自行車之輪胎及健身車上提供阻力之元件,我 們可以將提供阻力之元件或車輪設計成活動式元件,如圖 21 為一個活動式元件 的概念,圖中自行車的車後輪可以依照不同的使用狀況調整位置。但為了將設計 方案簡化,最後決定捨棄使用將元件設計成活動式的方案,改成提供阻力之元件 移動至車主體之中間,並做成固定式元件。
產品中同時包含自行車與健身車的功能,圖 22(a)中 A 處內部為一組與健身車相 同設計的阻力元件,而 B 齒輪組是一組可依照使用需求做調整的齒輪機構,其 中 B 齒輪組中包含了一個連接阻力元件的齒輪 C 與一個驅動自行車後輪的輪盤 D。在齒輪組當中,D 齒輪是由使用者踩腳踏板驅動。C 齒輪與 D 齒輪之間放置 一個可延著 D 齒輪轉軸移動的齒輪,使用者藉由控制此可移動齒輪的位置,選 擇是否帶動 C 齒輪。圖 22(a)為此概念產品提供自行車功能的示意圖,此時可移 動齒輪未接觸 C 齒輪。圖 22(b)為此概念產品提供健身車功能的示意圖,此時可 移動齒輪與 C 齒輪接觸,並且讓 C 齒輪所連接的阻力元件產生效果。使用健身 車功能的同時,將附在前後輪的車架放下,使輪胎離開地面,便可以使用此概念 產品的健身車功能。
圖 21 車輪活動式設計
(a) 概念產品二示意圖(使用自行車功能)
(b) 概念產品二示意圖(使用健身車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