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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传第六十

在文檔中 列传第五十一 (頁 132-147)

           

元史       ·2538· 

     

列传第六十 

 

  ※  崔斌   

  崔斌,字仲文,马邑人。性警敏,多智虑,魁岸雄伟,善  骑射,尤攻文学,而达政术。世祖在潜邸召见,应对称旨,命  佐卜怜吉带,将游骑戍淮南。斌负才略,卜怜吉带甚敬礼之。 

兵驻扬州西城,俾斌领骑兵觇敌形势,斌视敌兵乱,潜出袭之, 

多所杀获。俄丁父忧,袭授金符,为总管。中统元年,改西京  参议宣慰司事。世祖尝命安童举汉人识治体者一人,安童举斌。 

入见,敷陈时政得失,曲中宸虑。时世祖锐意图治,斌危言谠  论,直指面斥,是非立判,无有所讳。帝幸上都,尝召斌,斌  下马步从。帝命之骑,因问为治大体,今当何先。斌以任相对。 

帝曰 :“汝其为我举可为相者 。”斌以安童、史天泽对,帝默  然良久。斌曰 :“陛下岂以臣猥鄙,所举未允公议,有所惑欤? 

今近臣咸在 ,乞采舆言,陛下裁之 。”帝俞其请 ,斌立马扬  言曰 :“有旨问安童为相,可否?”众欢然呼万岁。帝悦,遂  以二人并为相。除斌左右司郎中。每论事帝前,群言终日不决  者,斌以数言决之。进见,必与近臣偕,其所献替,虽密近之  臣,有不得与闻者,以此人多忌之。会阿合马立制国用使司, 

专总财赋,一以掊克为事,斌曰 :“与其有聚敛之臣,宁有盗  臣 !”于帝前屡斥其奸恶。   

  至元四年,出守东平。五年,大兵南征,道寿张。卒有撤  民席,投其赤子于地以死,诉于斌。斌驰谓主将曰 :“未至敌  境,而先杀吾民,国有常刑,汝亦当坐 。”于是下其卒于狱, 

             

元史       ·2539· 

 

自是莫敢犯。岁大昆,征赋如常年,斌驰奏以免,复请于朝, 

得楮币十万缗,以赈民饥。六年,除同佥枢密院事。襄樊之役, 

命斌佥河南行省事。方议攻鹿门山,斌曰 :“自岘山西抵万山, 

北抵汉江,筑城浚堑,以绝饷援,则襄阳可坐制矣 。”时调曹、 

濮民丁,屯田南阳。斌议罢曹、濮屯民,以近地兵多者补之, 

民以为便。又议户部给滨、棣、清、沧盐券,付行省,募民以  米贸之,仍增价和籴。远近输贩者辐辏,馈饷不劳而集。有旨: 

河南四路,籍兵二万,以益襄樊。斌即驰奏曰 :“河南户少, 

而调度繁多,实不堪命,减其半为宜 。”从之。襄阳既下,转  嘉议大夫,仍佥行中书省。   

  十年,诏丞相伯颜总兵南征,改行省为河南宣慰司,加中  奉大夫,赐金虎符,充宣慰使。是时,襄阳、正阳诸军,悉道  河南,供亿虽繁,而事无缺失。伯颜既渡江,分阿里海牙定湖  南,诏斌贰之,拜行中书省参知政事。十月,围潭州,斌攻西  北铁坝。阿里海牙中流矢,不能军,斌以军夜集栅下,黎明毕  登,不利。斌曰 :“彼军小捷而骄弛,吾今焚其角楼,断其援  道,堑城为三周,如此则城可得 。”诸将然之。乃誓师,衔枚  潜登铁坝,人赍刍秸,梯其楼火之,且竖木栅城上。诘旦,布  云梯鼓噪而上,斌挟盾先登。阿里海牙持酒劳曰 :“取此城, 

公之力也 。”斌自语阿里海牙曰 :“潭人胆破矣。若敛兵不进, 

许其来降,则土地人民皆我有,自重湖以南,连城数十,可传  檄而定。若纵兵急攻,彼无噍类,得一空城何益 !”从之。明  日,即遣开示祸福,城中争出降。诸将怒其抗敌持久,咸欲屠  之。斌喻以兴师本意,诸将曰 :“编民当如公说,敌兵必诛之。 

“斌曰 :“彼各为其主耳,宜旌之,以劝未附者,且杀降不祥。 

“诸将乃止。捷闻,帝嘉之,进资善大夫、行中书省左丞,潭  人德之,为立生祠。十一年,奉旨抚谕广西,寻命还治湖南。 

             

元史       ·2540· 

 

潭属邑安化、湘乡、衡山以南,贼周龙、张唐、张虎等,所在  蜂起,斌驻兵南岳。凡来降者,同僚议欲尽戮,以惩反侧,斌  但按诛其首恶,胁从者尽释之。   

  十五年,被召入觐。时阿合马擅权日甚,廷臣莫敢谁何。 

斌从帝至察罕脑兒。帝问江南各省抚治如何。斌对以治安之道  在得人,今所用多非其人,因极言阿合马奸蠹。帝乃令御史大  夫相威、枢密副使孛罗按问之,汰其冗员,黜其亲党,检核其  不法,罢天下转运司,海内无不称快。适尚书留梦炎、谢昌元  言 :“江淮行省事至重,而省臣无一人通文墨者 。”乃命斌迁  江淮行省左丞。既至,凡前日蠹国渔民不法之政,悉厘政之, 

仍条具以闻。阿合马虑其害己,捃摭其细事,遮留使不获上见, 

因诬构以罪,竟为所害。裕宗在东宫,闻之,方食,投箸恻然, 

遣使止之,已不及矣。天下冤之。年五十六。至大初,赠推忠  保节功臣、太傅、开府仪同三司,追封郑国公,谥忠毅。   

  子三人,良知、威、恩。孙一人,敬。皆为大官。   

  ※  崔彧   

  崔彧,字文卿,小字拜帖木兒,弘州人。负才气,刚直敢  言,世祖甚器重之。至元十六年,奉诏偕牙纳木至江南,访求  艺术之人。明年,自江南回,首言忽都带兒根索亡宋财货,烦  扰百姓,身为使臣,乃挈妻子以往,所在取索鞍马刍粟。世祖  虽听其言,然虚实竟不辨决也。   

  十九年,除集贤侍读学士。彧言于世祖,谓 :“阿合马当  国时,同列皆知其恶,无一人孰何之者;及既诛,乃各自以为  洁,诚欺罔之大者。先有旨,凡阿合马所用之人皆革去,臣以  为守门卒隶亦不可留。如参知政事阿里,请以阿散袭父职,倘  使得请,其害又有不可胜言者。赖陛下神圣,灼知其奸,拒而  不可。臣已疏其奸恶十余事,乞召阿里廷辩 。”帝曰 :“已敕 

             

元史       ·2541· 

 

中书,凡阿合马所用,皆罢之,穷治党与,纤悉无遗。事竟之  时,朕与汝别有言也 。”又请以郝祯剖棺戮尸,从之。寻奉旨  钩考枢密文牍,遂由刑部尚书拜御史中丞。彧言 :“台臣于国  家政事得失,生民休戚,百官邪正,虽王公将相,亦宜纠察。 

近唯御史得有所言,臣以为台官皆当建言,庶于国家有补。选  用台察官,若由中书,必有偏徇之弊,御史宜从本台选择,初  用汉人十六员,今用蒙古十六员,相参巡历为宜 。”皆从其言。 

二十年,复以刑部尚书上疏,言时政十八事:一曰开广言路, 

多选正人,番直上前,以司喉舌,庶免党附壅塞之患。二曰当  阿合马擅权,台臣莫敢纠其非,迨其事败,然后接踵随声,徒  取讥笑。宜别加选用,其旧人除蒙古人取圣断外,余皆当问罪。 

三曰枢密院定夺军官,赏罚不当,多听阿合马风旨。宜择有声  望者为长贰,庶几号令明而赏罚当。四曰翰苑亦颂阿合马功德, 

宜博访南北耆儒硕望,以重此选。五曰郝祯、耿仁等虽在典刑, 

若是者尚多,罪同罚异,公论未伸,合次第屏除。六曰贵游子  弟,用即显官,幼不讲学,何以从政。得如左丞许衡教国子学, 

则人才辈出矣。七曰今起居注所书,不过奏事检目而已。宜择  蒙古人之有声望、汉人之重厚者,居其任,分番上直,帝王言  动必书,以垂法于无穷。八曰宪曹无法可守,是以奸人无所顾  忌。宜定律令,以为一代之法。九曰官冗,若徒省一官员,并  一衙门,亦非经久之策。宜参众议,而立定成规。十曰官僚无  以养廉,责其贪则苛。乞将诸路大小官,有俸者量增,无俸者  特给。然不取之于官,惟赋之于民,盖官吏既有所养,不致病  民,少增岁赋,亦将乐从。十一曰内地百姓流移江南避赋役者, 

已十五万户。去家就旅,岂人之情,赋重政繁,驱之致此。乞  特降诏旨,招集复业,免其后来五年科役,其余积欠并蠲,事  产即日给还。民官满替,以户口增耗为黜陟,其徙江南不归者, 

             

元史       ·2542· 

 

与土著一例当役。十二曰凡丞相安童迁转民臣,悉为阿合马所  摈黜,或居散地,或在远方,并令拔擢。十三曰簿录奸党财物, 

本国家之物,不可视为横得,遂致滥用。宜以之实帑藏、供岁  计。十四曰大都非如上都,止备巡幸,不应立留守司,此皆阿  合马以此位置私党。今宜易置总管府。十五曰中书省右丞二, 

而左丞缺。宜改所增右丞置诸左。十六曰在外行省,不必置丞  相、平章,止设左右丞以下,庶几内重,不致势均。彼谓非隆  其名不足镇压者,奸臣欺罔之论也。十七曰阿剌海牙掌兵民之  权,子侄姻党,分列权要,官吏出其门者,十之七八,其威权  不在阿合马下。宜罢职理算,其党虽无污染者,亦当迁转他所, 

勿使久据湖广。十八曰铨选类奏,贤否莫知。自今三品已上, 

必引见而后授官。疏奏,即日命中书行其数事,余命与御史大  夫玉昔帖木兒议行之。   

  又言 :“江南盗贼,相挻而起,凡二百余所,皆由拘刷水  手与造海船,民不聊生,激而成变。日本之役,宜姑止之。又  江西四省军需,宜量民力,勿强以土产所无。凡给物价与民者, 

必以实,召募水手,当从其所欲,伺民气稍苏,我力粗备,三  二年后,东征未晚也 。”世祖以为不切,曰 :“尔之所言如射  然,挽弓虽可观,发矢则非是矣 。”彧又言 :“昨中书奉旨, 

差官度量大都州县地亩,本以革权势兼并之弊,欲其明白,不  得不于军民诸色人户,通行核实。又因取勘畜牧数目,初意本  非扰民,而近者浮言胥动,恐失农时。乞降旨省谕诏中书即行  之 。”又言 :“建言者多,孰是孰否,中书宜集议,可行者行  之,不可则明谕言者为便 。”又言 :“各路每岁选取室女,宜  罢 。”又言 :“宋文思院小口斛,出入官粮,无所容隐,所宜  颁行 。”皆从之。   

  二十一年,彧劾奏卢世荣不可居相职,忤旨,罢。二十三 

             

元史       ·2543· 

 

年,加集贤大学士、中奉大夫、同佥枢密院事。寻出为甘肃行  省右丞。召拜中书右丞。与中书平章政事麦术丁奏曰 :“近者  桑哥当国四年,中外诸官,鲜有不以贿而得者。其昆弟故旧妻  族,皆授要官美地,唯以欺蔽九重、朘削百姓为事。宜令两省  严加考核,凡入其党者,皆汰逐之。其出使之臣及按察司官受  赇者,论如律,仍追宣敕,除名为民 。”又奏 :“桑哥所设衙  门,其闲冗不急之官,徒费禄食,宜令百司集议汰罢,及自今  调官,宜如旧制,避其籍贯,庶不害公。又大都高赀户,多为  桑哥所容庇,凡百徭役,止令贫民当之。今后徭役,不问何人, 

年,加集贤大学士、中奉大夫、同佥枢密院事。寻出为甘肃行  省右丞。召拜中书右丞。与中书平章政事麦术丁奏曰 :“近者  桑哥当国四年,中外诸官,鲜有不以贿而得者。其昆弟故旧妻  族,皆授要官美地,唯以欺蔽九重、朘削百姓为事。宜令两省  严加考核,凡入其党者,皆汰逐之。其出使之臣及按察司官受  赇者,论如律,仍追宣敕,除名为民 。”又奏 :“桑哥所设衙  门,其闲冗不急之官,徒费禄食,宜令百司集议汰罢,及自今  调官,宜如旧制,避其籍贯,庶不害公。又大都高赀户,多为  桑哥所容庇,凡百徭役,止令贫民当之。今后徭役,不问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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