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創造力與藝術創作

在文檔中 第三節 創造力與藝術創作 (頁 43-56)

一、 何謂創造力

創造力研究係當代心理學界的顯學,其中著述最豐、影響最大的學者 應推哈佛大學的 Howard Gardner、耶魯大學的 Robert Stenberg 與芝加哥大 學的 Mihaly Csikzentmihalyi。Howard Gardner 的論述大抵以他所提出的多 元智慧理論為軸心加以延伸的;Robert Stenberg 則提出智能三合一的學說;

而 Mihaly Csikzentmihalyi 的學說則強調創造力是個人、學門和知識領域三 者相互激盪的結果,缺一不可(杜明城,1999)。

創造(creativity)一詞的概念非常多元,各家觀點及研究範圍亦各有所 偏,以致於探討其定義的學者雖多,卻無法有一種明確且一致的結果。早 期學者以「歷程」(processs)「個人特質」(persons)「產品」(product)

及「壓力 環境」(press/place)等四個單向度的觀點來探究創造力;近二 十年來學者則強調由多向度及動態發展的互動角度來探究創造力(張世 慧,2003)。

毛連塭(2000)就中外學者對於創造力的研究,將創造力歸納為八種 觀點,茲將其定義與學者觀點整理列表如下以下:

(一)創造乃是創新未曾有的事物,這種能力謂之創造力。

(二)創造是一種生活方式,能夠具有創造性生活的能力就是創造力。

(三)創造乃是問題解決的歷程,所以創造力也就是解決問題的能力。

(四)創造力是一種思考歷程,在思考過程中運用創造力,在思考結果表 現創造力。

(五)創造力是一種能力,也就是創造力。

(六)創造是一種人格傾向,具有創造傾向者更能發揮其創造力的效果。

(七)創造力乃是將可聯結的要素加以聯結或結合成新的關係,這種能力

即是創造力。

(八)創造是一種綜合性、整體性的活動,創造力乃是個人整體的綜合表 現。

表 2-6 創造力的主要論點及定義一覽表

學者 創造力觀點

(一)創造乃是創新未曾有的事物

Sanderlin, 1971 創造力是一種無中生有的能力。

Guilford, 1985 創造乃是個體產生新的觀念或產品,或融合現有的觀 念或產品而改變成一種新穎的形式。

wiles, 1985 創造力乃是刻意把不同事物,觀念結成一種新的關係 的能力。

(二)創造是一種生活方式

Maslow, 1959 創造在求自我實現,自我實現的創造力表現於日常生 活中,做任何事均具有創新的傾向。

Moustakas, 1967 創造乃是以自己的方式體驗生活、認識自己和發揮自 己的才能。

(三)創造乃是問題解決的心理歷程

Torrance, 1962 創造是發現問題,對問題形成假設與推測、修正或重 新定義,並進一步驗證假設以解決問題。

Parnes, 1967 創造是透過認知、想像和評鑑的能力,去發現問題,

並找出解決問題的事實與概念。

(四)創造力是一種思考歷程

Torrance, 1966 創造是一個運用擴散性思考及序列思考的過程。

張玉成, 1983 造思考的過程始於問題的覺知,繼以心智活動的探 索,方案的提出,而終於問顥的解決和驗證。

(五)創造力是一種能力

Guilford, 1967 創造力包含流暢力、變通力、獨創力和精進力。

Torrance, 1964 創造力是一種發明能力、生產能力、擴散性思考能 力,也可能是想像力。

Williams, 1971 創造力應包括流暢力、變通力、獨創力和精進力等認 知能力。

(六)創造是一種人格傾向

Stein, 1967 創造者是一位邁向成功的人,具有好奇的需求,自我 決定和接受挑戰的勇氣,且有強烈的動機和獨立自主 的情懷。

賈馥茗,1976 創造性的人格傾向是具有自由感、獨立性、幽默感、

堅持力、勇氣等特質。

Rookey, 1977 創造人格傾向包括冒險性、挑戰性、好奇心和想像力 等。

(七)創造力乃是將可聯結的要素加以聯結或結合成新的關係

Taylor, 1987 創造力乃是將零碎或無關的訊息組合成產品的能力 Wiles, 1985 認創造乃是刻意將不同事物、觀念聯結成新的關係。

(八)創造是一種綜合性、整體性的活動 Gardner & Gruber,

1982

創造天才乃是天賦、家庭、動機和文化因素融合的結 果。

Clark, 1983 提出創造力環的理論,主張必須將思考、情意、感覺 和直覺合為一體方能產生創造力。

郭有遹,1985 認創造乃個體群體生生不息的轉變過程,以及智、

情、意三者前所未有的表現。

李錫津,1987 創造力乃是創造性人物,以其原有的知識為基礎,發 揮其好奇、想像、冒險、挑戰的人格特質,運其習得 的創造技能,透過慣用的創造性歷程,表現出流暢、

變通、獨特、精進的能力,獲得新穎、獨特、稀奇、

與眾不同,以及利人利己的觀念、行為或產品的總 和。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自毛連塭(2000)

綜觀上述,創造力是指個體在支持的環境下結合敏覺、流暢、變通、

獨創、精進的特性,透過思考的歷程,對於事物產生分歧性的觀點,賦予 事物獨特新穎的意義,其結果不但使自己也使別人獲得滿足(陳龍安,

1995)。創造力乃是個體接受外在刺激之後,透過認知、情意、技能三方面 的統合與有效應用,並經過長時間的思考之後,而發展出前所未有、與眾 不同、實用的、多樣的、且具有價值的動態或靜態反應之能力。

二、 評量創造力的工具

創造力的說法趨於多元化,創造力的評量也因而有許多不同的形式,

每種評量均有其獨特之處,若要瞭解個人創造力的全貌,宜以多重評量的 角度,從多方面的蒐集資料著手。Hocevar(1981)、Hocevar 和 Bachelor(1989)

等人分析上百種評量創造力的工具後,將之歸納為八大類,本研究參考張 世彗(2003)與林幸台(2000)之論述,整理說明如下:

(一)擴散思考測驗(tests of divergent thinking)

擴散性思考測驗是研究上最常用來評量創造力的方法或工具。有關這

承上頁

方面的工具包括:

1. 「拓弄斯創造思考測驗」(Torrance Tests of Creative Thinking, TTCT),

可用來評量個人的心理計量取向的創造力層面,如(1)「流暢力」

(fluency): 在一定時間內所有有關反應的總和,反應的數量越多表示 流暢性越高;(2)「變通力」(flexibility): 在一定時間內所有反應類別 的總和,反應的類別越多表示變通性越高;(3)「獨創力」(originality):

在一定時間內與眾不同或稀有反應的總和;(4)「精密力」(elaboration): 在一定時間內所有反應類別在反映基本條件外附加細節或精緻化的總 和。

2. 「威廉斯創造力測驗」(Creativity Assessment Packet, CAP)中的「擴散 式思考測驗」(Test of Divergent Thinking)(林幸台、王木榮, 1994),

目的在於測量受試者左腦語文能力與右腦非語文視覺知覺能力,所得 分數可代表 Guilford「智能結構說」中的擴散思考能力:「流暢力」、「變 通力」、「獨創力」及「精進力」,可作為評量特殊才能與創造能力兒童 和青少年的工具。

3. 「新版創造思考測驗」(New Creativity Test) (吳靜吉, 1998),其目 的在於測量受試者認知方面的創造潛在能力、可作為評量一般和資賦 優異兒童的工具。它分別在測量受試者的「流暢力」、「變通力」、「獨 創力」及「精進力」。

此類測驗的理論基礎係依據擴散式思考的基礎,近來許多研究發現擴 散式思考僅為創造的一部份而非全貌,因此有人認為此類測驗並非真正評 量創造,僅能稱為擴散式思考測驗(Davis,1989)。

(二)人格量表(personality inventories)

創造力的發展不僅需要認知能力方面的特質,一個人的人格特質亦扮 演著重要角色(Ray & Myers, 1986; Sternberg & Lubart, 1999; Eisenman,

1987)。因此評量與創造力有關的人格特質(如面對障礙時的堅持、願意冒 合理的風險、接受新經驗的程度、願意成長、獨立性、抗拒權威、對曖昧 不明的容忍、對自己有信心等),亦可推知其創造力的高低。依此觀點,許 多知名的人格量表就常被用來測量與創造力有關的人格特質,例如:

1. 形容詞檢核表(Adjective Check List, ACL)

2. 創造人格量表(Creative Personality Scale)

3. 卡式十六因素人格測驗(Sixteen Pesonality Factor Questionnaire)

4. 加州心理問卷(California Psychology Inventory)

5. 羅夏克墨漬測驗中 M 量表 6. 主題統覺測驗之空白卡片

由於人格測驗在施測與解釋上頗為專業,因此在資優學生鑑別程序上 並未普遍運用。

(三)態度和興趣量表(attitude & interest inventories)

態度(attitude)是個人對某種事物、情境、觀念或其他人的積極或消 極反應傾向;興趣(interest)則是指個人全神貫注於某一活動的內在傾向

(郭生玉,1985)。許多研究者認為創造者常會表現出有利於創造的態度與 興趣,因此可由個人對創造的態度和興趣鑑別其創造力的高低。

(四)教師、同儕或督導人員的評定(rating by teachers, peers, &

supervisors)

此類評量創造力的方法或工具在於蒐集來自第三者的資料,主要是由 父母、教師、督導人員或同學等他人來進行評定。運用此種方式來評量創 造力的工具或量表也很常見,如教師評定量表。Williams 之「創造性評定 量表」(林幸台、王木榮,1994)是由家長和教師依據其觀察結果,來評定 兒童的八種創造行為,包括流暢、變通、獨創、精進、冒險、好奇、想像、

挑戰等。

(五)傳記問卷(biographical inventories)

有些學者發展出傳記式問卷,用以瞭解個人過去經歷及家庭和學校環 境因素等項目,來評定其創造潛能。Schaefer(1970)的「傳記創造力問卷」

(Biographical Inventory: Creativity)可適用於科學、寫作、藝術等方面的 評定;國內學者賈馥茗、簡茂發(1982)曾依據國外的傳記問卷,修訂出 適合國中學生的「傳記問卷」,可作為瞭解學生創造力的指標。

(六)傑出人士的特質(eminence)

探究具有創造力之「傑出人士」的特質也可以用來提供評量個人創造 力的依據。「人格評量與研究學院」(Institute of Personality Assessment &

Research, IPAR)在 1970 年代曾進行許多傑出人士的研究,從中分析這些「傑 出人士」的家庭社經地位背景因素或人格特質,其結果可作為衡鑑個人創 造力高低的指標(林幸台,2000;Mckinnon,1976)。

(七)自陳創造性活動或成就表現(self reported creative activities &

achievements)

依據個人自我陳述所從事的創造性活動或成就表現,也是一種評定其 創造力高低的方法,這方面的陳述包括發明的產品、專利權的數量、參加 科展的成績、文學創作、藝術競賽的名次等。

(八)產品或作品評斷(judgment of products)

有些學者認為評量一個人的創造力高低最直接的方法,就是一個人發

有些學者認為評量一個人的創造力高低最直接的方法,就是一個人發

在文檔中 第三節 創造力與藝術創作 (頁 43-56)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