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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經濟基礎理論

在文檔中 中華大學 (頁 40-45)

第一節 經濟基礎研究之基本概念

韓乾(2007)指出經濟基礎理論分析是將城市、縣、都會區、市場、或其他地理 區域的地方經濟分成兩大部分:1、企業或個人生產財貨供應其他地區消費;2、企業 或個人生產財貨是為了供應某地區消費。財貨與服務出售到某地區之外為輸出,將其 餘財貨與勞務則進入當地市場。輸出市場是推動當地經濟的主要動力,當輸出市場的 就業增加或減少時,當地市場的就業也會跟隨著增加或減少。

區域經濟基礎理論最早由Haig與C. McCrea(1928)兩人所提出,並沒有完整的 說明,而後來並由Hoyt(1939)提出完整的解釋並且指出區域經濟活動主要是由基礎 (basic)和服務(service)兩大部份所組成,基礎的部分為區域的根本。之後衍生出的經 濟基礎理論是以輸出(export)為主要論點,並探討提供到區域以外市場的勞務及產 品。輸出市場是以推動區域內的經濟為主要動力來源,而當輸出市場的就業人口增加 或減少時,當地的就業人口也會跟著增加或減少。因此輸出市場為區域內的基礎性產 業( basic industr ies),而僅能提供區域內部消費而不足以輸出之勞務與產品,則稱 為非基礎性產業(non-basic industr ies)。此理論,假設基礎產業與非基礎產業之間是 有一定的比例,則基礎產業所帶來的未來總就業人口便可以預測,更進一步推測未來 的人口數,並可帶動區域內經濟的發展。

Tiebout(1962)對於「區域經濟基礎研究」(the community economic base study)

提出以下幾項論點:

一、經濟基礎分析能分辨出該產業是否為當地之基礎產業,使決策者能夠清楚分析並 且重視該區域內基礎產業,不會因為該區域內基礎產業規模大小而忽視該區域內 基礎產業之重要性。

二、經濟基礎分析可指出區域經濟結構的弱勢弱點,同時亦能得知某種產業需要多少 的基礎就業人口來配合從事發展。

三、某區域未來經濟成長情形,首先需要暸解該區域內基礎產業與非基礎產業發生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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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的情形,並藉由產業轉變時,找出改變與影響經濟基礎的因素,進而透過建立 計量模型,預測未來地區產業發展、未來區域人口與基礎就業人口與非基礎就業 人口成長之情形。

第二節 基礎產業與非基礎產業之區分方法

區域經濟基礎分析法之應用,首先將以地區產業分成基礎產業與非基礎產業,

一般常使用之區分方法有以下幾種:(黃國修,2008;曾昭捷,2009;李思蓉,

2011):

一 、 直接法(the direct approach):

直接舉辦所有企業單位及以及其他機構之一次性的調查,藉此發現區域內總生 產量、生產值或就業人口中,供當地需求者與輸出至區域外者所佔比例為何。

二 、 間接法(The Indirect Approach)

(一)假設法(The Assumption Approach)

研究者以主觀方式武斷判定基礎產業為何者;非基礎產業為何者,通常假設所 有製造業和農業為區域內的基礎產業或輸出產業;其餘產業(商業與服務業等)為非 基礎產業。

(二)區位商數法(Location Quotient, L.Q.)

區位商數法又稱為地區化係數或專業化係數並且為都市或區域經濟研究中最被 廣泛使用之方法。主要為了研究某區域內某種產業之就業人口所佔總就業人口之百 分比;全國同一產業之就業人口佔全國之總就業人口之百分比,若兩者比值大於一,

則認定此項產業為基礎性產業;若比值小於一時,則認定此項產業為非基礎性產業 (Hoyt,1939)。

(三)最低需求法(Minimun Requirement Technique)

此方法為區位商數法的進階版,觀念在計算區域內產品或勞務之最低需求水準,

超出水準之部分可視為輸出性基礎產業。首先需選擇與研究相似的若干都市,作為 區分基礎就業與非基礎就業的參考依據,比較其各類產業就業人口之百分比,並在 同產業中,就業人口最少的區域,即可認定為該產業所需之最低就業人口,凡超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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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可該產業之最低就業人口,其超過部分即為基礎性就業人口。同理可得知,研究 區域內其他各產業基礎性就業人數口之總和,即該區域之基礎性產業總就業人口。

根據上述幾種方法中,直接法是採取抽樣調查,但是容易造成誤差且調查具有 相當的難度,並會耗掉相當龐大經費、物力、人力,並且資源也是相當有限。若採 取假設法時,則會太過於主觀的判斷而使得客觀性產生質疑。若採取最低需求法時,

則會不易找到發展的程度與特性有相似的區域來進行比較分析,導致在實際執行上 會有較大的困難。因此,本研究將以區位商數法作為研究方法,來區分區域內的基 礎產業與非基礎產業之判斷的依據。

第三節 經濟基礎分析之研究方法

經濟基礎分析方法為都市與區域經濟研究中最常使用的一種研究方法。首先計 算區位商數值,再將值用來估計區域內各產業的基礎就業人口與非基礎就業人口,

並進而分析基礎就業人口對總就業人口以及總人口之個別乘數影響效果。以下為經 濟基礎分析步驟之說明如下:

一、計算區位商數(L.Q.)

區位商數法主要是衡量區域內產業的專業化程度,將該區域內的區位商數值越 大時,表示該產業有集中於該區域的發展趨勢,顯示該產業對該區域之重要性。以 數學公式表示如下:

(1)

(1)式,

e

i:表示該區域 i 產業之就業人口數。

e :表示該區域中總就業人口數。

E

i:表示全國 i 產業之就業人口數。

E

:表示全國地區之總就業人口數。

根據上述定義可以解釋區位商數(L.Q.)為何可以做為區分基礎產業與非基礎產 業之依據,故敘述如下:

(一) L.Q.=1 時(即ei /eEi /E時),表示該區域之需求與供給呈現均衡的狀態,

E E

e Q e

L

i i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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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內的生產能滿足區域內的需求,此時即沒有出口亦沒有進口。

(二) L.Q.>1 時(即ei /eEi /E時),表示該區域對該產業具有專業化生產,亦可 以出口該類產業,因此認定此類產業為該區域之基礎產業。

(三)當 L.Q.<1 時(即ei/eEi / 時),表示該區域對該產業只能自給自足,若要E 滿足此項產品的需求,必需要仰賴區域外之地區進口,因此認定此類產業為非 基礎產業。

就上述理論分析而言,當L.Q.1時 (即ei/eEi /E時) 區域內 i 產業就人口數 即基礎就業人口(basic employment population),其生產之產品即該區域出口之主要 來源。這些出口所獲得利益,可使用於扶植該區域內的其他產業之發展,進而可增 進該區域內的整體經濟成長。

二、估算區域基礎就業與非基礎就業之各別就業總人口數

當分別計算出該區域內各產業之區位商數值(L.Q)後,則該將區域基礎就業人口 分析,步驟如下:

(一)首先將L.Q.大於一的產業部門逐一挑出。(從事基礎產業中之部分就業人口為基 礎就業人口)

(二)計算個別基礎產業的基礎就業量。假設 BEi為 i 產業之基礎就業人口數,ei、e、

Ei、E 的定義如前面所敘述,ei/e 則表示實際參與提供該區域 i 產業之基礎就業 人口比率,Ei /E則表示願意提供該區域 i 產業應有的就業人口比率。

E e E e

BEi ei i

 

 

  

(2)

i i

i

E

E e E

e  

 

 

(3)

將(2)式等號兩邊同除以

e

i /

e

,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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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e e

E E e

e BE

i i i

i

  

 

 

/

1 /

/

(4)

i

i e

Q

BE L

 

 

 

. .

1 1

(5)

(三)總和區域所有產業之基礎就業量( ),即可求得該區域之基礎就業人口數

(BE)。

(四)以該區域之總就業人口數(e)扣除基礎就業總人口數(BE),即可得知非基礎就 業人口數(NB)。

當利用經濟基礎分析法求得該區域之基礎就業人口總數後,再使用「乘數」

(multiplier)之概念,分別以基礎就業對總就業及總人口數之影響進行探討與分析,

即稱為就業乘數(employment multiplier)與人口乘數(population multiplier)之分析。

i

B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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