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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結果

第一節 南港區某市立高中職學生社會人口學因子分布 … 36

本研究中(表四)高中生佔54.3%(1,916 人),高職生為45.7%(1,613 人),其中男性高中職學生佔 66.3%(2,316 人),女性高中職學生則為 33.7%(1,176 人);各年級比例為一年級33.2%(1,164 人)、二年級31.3%

(1,097 人)、三年級 35.5%(1,242 人),高二人數較少可能因高中該年 級問卷回收率較低(回收率:高一:96.2% 高二:76.0% 高三:91.3%)

所造成;年齡別比例: 18 歲佔 33.4%最多,17 歲佔 32.4%次之;每個月 零用錢:以 1-2,499 元佔 52.4%(1,813 人)最多,2,500 元以上佔 33.3%(1,152 人),沒有零用錢者佔 14.4%(498 人)為最少;父親與母親 的教育程度以國高中比例最高,分別為50.1%及 59.4%;學生平日居住狀 況:與父母同住、只與父親或母親其中ㄧ個同住、不與父母同住者依序 為82.4%(2,820 人)、13.8%(472 人)、3.9%(133 人)。

表四

第二節 南港區某市立高中職學生菸品使用行為與重要他人吸菸經驗 分布

本研究結果顯示(表五),南港區某市立高中職學生曾經吸菸的比例 為 28.7%(1,008 人);第一次吸菸年齡小於 10 歲的比例佔 19.2%(189 人),第一次吸菸地點為:家裡、公共場所、學校者依序佔 27.9% (273 人)、 24.9%(243 人)、20.3%(198 人);第一次吸菸的原因為以好奇 59.0%(562 人)最多,應酬社交或別人吸跟著吸佔 16.4%(156 人)次之;

截至調查時間已抽超過一百支菸者為8.2%(286 人);目前吸菸者為 8.2%

(287 人),目前吸菸者最常吸菸的地點以:公共場所 44.4%(238 人)

最多,家裡 14.7%(79 人)次之、工作場所 1.9%(10 人)最少;最常一 起吸菸的對象以同儕佔71.0%(413 人)最多、獨自一人抽菸為 16.7%(97 人)次之,最常和家人一起吸菸者為4.5%(26 人)比例最低;吸菸者過 去一個月吸菸天數以每天都有吸菸者40.4%(116 人)為最多,10-29 天 佔 28.9%(83 人)次之;過去一個月,有吸菸的日子中,平均每天吸菸 根數為2-20 根者佔 67.8%(187 人)為最多,1 根以下佔 26.8%(74 人),

早上就起床就想吸菸者高達43.7%(122 人)。

重要他人吸菸經驗(表六)研究結果顯示:父母親都有吸菸、父母親 其中一人吸菸、父母親都沒有吸菸者依序佔6.4%、41.5%、50.3%;好友 吸菸情形研究結果顯示;多數好友都有吸菸學生僅佔6.6%(231 人),但

有好友抽菸比例則高達 70.9%(2,464 人),因此,需重視同儕對學生的 影響。

表五

表六

南港區某市立高中職學生重要他人吸菸經驗分布( N=3529

變項名稱 人數a 百分比

父母目前吸菸情形

父母親都沒有吸菸 1,745 50.3

父母親都有吸菸 222 6.4

父親或母親吸菸 1,439 41.5

我不知道 62 1.8

有好友吸菸

否 1,013 29.1

是 2,464 70.9

多數好友吸菸

否 3,246 93.4

是 231 6.6

註. a扣除遺漏值

第三節 南港區某市立高中職學生生活壓力分布情形

個人自覺壓力之測量,以 0-100 分量表自評過去某段時間的壓力調 查發現(表七),過去一個月的自覺壓力平均值為58.0(標準差 21.9),過 去一年的自覺壓力為56.3(標準差 21.6),顯示高中職學生過去一個月或 過去一年的壓力處於中等程度壓力狀態。與同學相較自覺壓力:認為自 己壓力比其他同學大的佔 47.0%(1,600 人),認為自己壓力與其他同學 相同的佔32.9%(1,120 人)。

生活壓力之測量分為:客觀生活壓力(發生生活事件總數總共 36 件),測量結果平均為14.83 件,為總事件數之四成,顯示本研究對象中 高中職學生之生活事件數介於中間區域;高中職學生主觀生活壓力(發 生之生活事件困擾程度總分為108 分),若以每個生活事件皆得困擾總分 一分,困擾分數為36 分,本研究之困擾平均分數為 29.26 分,為總分之 27%,困擾程度介於沒有困擾至有些困擾之間,主觀生活壓力以發生之 各類生活事件之困擾程度計算,困擾程度0 為沒有困擾、1 為有些困擾、

2 為很困擾、3 為非常困擾:其中以個人身心事件困擾程度最高,單位平 均值為 1.09 分(單位標準差 0.16 分),學校事件困擾程度次之,單位平 均值為 0.95 分(單位標準差 0.07),家庭事件困擾程度為單位平均值為 0.7(單位標準差 0.08),異性交往事件困擾程度最低,單位平均值 0.34

(單位標準差為0.06),其中,個人身心困擾程度最高,其程度介於「有

些困擾」與「很困擾」中間,學校事件困擾程度接近「有些困擾」程度,

家庭事件困擾程度未達「有些困擾」程度,異性交往事件困擾程度未達

「有些困擾」,且其較接近「沒有困擾」程度,整體主觀生活壓力以「個 人身心事件困擾程度」大於「學校事件困擾程度」大於「家庭事件困擾 程度」大於「異性交往事件困擾程度」,生活事件整體困擾程度顯示為「有 些困擾程度」,顯示本研究對象之生活事件困擾程度不高。

客觀壓力以發生之各類生活事件總數計算,由於各類事件數目不一 樣,因此採以加權計算,其中「個人身心事件」加權件數為 19.53 件(加 權標準差為 9.65),以「個人身心事件」件數為最高,「學校事件」加權 平均件數為16.90 件(加權標準差 6.3),家庭事件件數加權平均值為13.21 件(加權標準差 9.10),整體客觀壓力中以「個人身心事件件數」大於「學 校事件件數」大於「家庭事件件數」大於「異性交往事件件數」。整體而 言,本研究中的高中職學生生活壓力事件發生情況為中等,但其生活壓 力困擾程度不高。

表七

第四節 南港區某市立高中職學生社會人口學因子與重要他人是否吸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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