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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十二    司马迁传第三十二

在文檔中 卷四十七 文三王传第十七 (頁 175-188)

           

汉书       ·815· 

       

卷六十二    司马迁传第三十二 

       

  昔在颛顼,命南正重司天,火正黎司地。唐、虞之际,绍  重、黎之后,使复典之,至于夏、商,故重、黎氏世序天地。 

其在周,程伯林甫其后也。当宣王时,官失其守而为司马氏。 

司马氏世典周史。惠、襄之间,司马氏适晋。晋中军随会奔魏, 

而司马氏入少梁。 

  自司马氏去周适晋,分散,或在卫,或在赵,或在秦。其  在卫者,相中山。在赵者,以传剑论显,蒯聩其后也。在秦者  错,与张仪争论,于是惠王使错将兵伐蜀,遂拔,因而守之。 

错孙蕲,事武安君白起。而少梁更名夏阳。蕲与武安君坑赵长  平军,还而与之俱赐死杜邮,葬于华池。蕲孙昌,为秦王铁官。 

当始皇之时,蒯聩玄孙卬为武信君将而徇朝歌。诸侯之相王, 

王卬于殷。汉之伐楚,卬归汉,以其地为河内郡。昌生毋怿, 

毋怿为汉市长。毋怿生喜,喜为五大夫,卒,皆葬高门。喜生  谈,谈为太史公。 

  太史公学天官于唐都,受《易》于杨何,习道论于黄子。 

太史公仕于建元、元封之间,愍学者不达其意而师悖,乃论六  家之要指曰: 

  《易大传》 :“天下一致而百虑,同归而殊涂 。”夫阴阳、 

儒、墨、名、法、道德,此务为治者也。直所从言之异路,有  省不省耳。尝窃观阴阳之术,大详而众忌讳,使人拘而多畏, 

然其叙四时之大顺,不可失也。儒者博而寡要,劳而少功,是 

             

汉书       ·816· 

 

以其事难尽从,然其叙君臣、父子之礼,列夫妇、长幼之别, 

不可易也。墨者俭而难遵,是以其事不可偏循;然其强本节用, 

不可废也。法家严而少恩,然其正君臣上下之分,不可改也。 

名家使人俭而善失真,然其正名实,不可不察也。道家使人精  神专一,动合无形,澹足万物。其为术也,因阴阳之大顺,采  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与时迁徙,应物变化,立俗施事, 

无所不宜,指约而易操,事少而功多。儒者则不然,以为人主  天下之仪表也,君唱臣和,主先臣随。如此,则主劳而臣佚。 

至于大道之要,去健羡,黜聪明,释此而任术。夫神大用则竭, 

形大劳则敝;神形蚤衰,欲与天地长久,非所闻也。 

  夫阴阳,四时、八位、十二度、 二十四节各有孝令, 曰 

“顺之者昌,逆之者亡 ”,未必然也,故曰“使人拘而多畏”。  夫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此天道之大经也,弗顺,则无以  为天下纪纲。故曰“四时之大顺,不可失也”。 

  夫儒者,以六艺为法,六艺经传以千万数,累世不能通其  学,当年不能究其礼。故曰“博而寡要,劳而少功”。 若夫列  君臣、父子之礼,序夫妇、长幼之别,虽百家弗能易也。 

  墨者亦上尧、舜,言其德行,曰“堂高三尺,土阶三等, 

茅茨不剪,采椽不斫;饭土簋,戯土刑,粝梁之食,藜藿之羹; 

夏日葛衣,冬日鹿裘 。”其送死,桐棺三寸,举音不尽其哀。 

教丧礼,必以此为万民率。故天下法若此,则尊卑无别也。夫  世异时移,事业不必同,故曰“俭而难遵”也。要曰“强本节  用 ”,则人给家足之道也。此墨子之所长,虽百家不能废也。 

  法家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则亲亲尊尊之恩绝  矣,可以行一时之计,而不可长用也,故曰“ 严而少恩”。若  尊主卑臣,明分职不得相逾越,虽百家不能改也。 

  名家苛察缴绕,使人不得反其意,剸决于名,时失人情, 

             

汉书       ·817· 

 

故曰“使人俭而善失真”。若夫控名责实, 参伍不失,此不可  不察也。 

  道家无为,又曰无不为,其实易行,其辞难知。其术以虚  无为本,以因循为用。无成势,无常形,故能究万物之情。不  为物先后,故能为万物主。有法无法,因时为业;有度无度, 

因物兴舍。故曰“圣人不巧,时变是守”。 虚者,道之常也; 

因者,君之纲也。群臣并至,使各自明也。其实中其声者谓之  端,实不中其声者谓之款。款言不听,奸乃不生,贤不肖自分, 

白黑乃形。在所欲用耳,何事不成!乃合大道,混混冥冥。光  耀天下,复反无名。凡人所生者神也,所托者形也。神大用则  竭,形大劳则敝,形神离则死。死者不可复生,离者不可复合, 

故圣人重之。 

  由此观之,神者生之本,形者生之俱。不先定其神形,而  曰“我有以治天下 ”,何由哉? 

  太史公既掌天官,不治民。有子曰迁。 

  迁生龙门,耕牧河山之阳。年十岁则诵古文。二十而南游  江、淮,上会稽,探禹穴,窥九疑,浮沅、湘。北涉汶、泗, 

讲业齐鲁之都,观夫子遗风,乡射邹峄;厄困蕃、薛、彭城, 

过梁、楚以归。于是迁仕为郎中,奉使西征巴、蜀以南,略邛、 

莋、昆明,还报命。 

  是岁,天子始建汉家之封,而太史公留滞周南,不得与从  事,发愤且卒。而子迁适反,见父于河、洛之间。太史公执迁  手而泣曰 :“予先,周室之太史也。自上世尝显功名虞、夏, 

典天官事。后世中衰,绝于予乎?汝复为太史,则续吾祖矣。 

今天子接千岁之统,封泰山,而予不得从行,是命也夫!命也  夫!予死,尔必为太史;为太史,毋忘吾所欲论著矣。且夫孝, 

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此 

             

汉书       ·818· 

 

孝之大也。夫天下称周公,言其能论歌文、武之德,宣周、召  之风,达大王、王季思虑,爰及公刘,以尊后稷也。幽、厉之  后,王道缺,礼乐衰, 孔子修旧起废,论《 诗》、《 书》,作 

《春秋》,则学者至今则之。自获麟以来四百有余岁, 而诸侯  相兼,史记放绝。今汉兴,海内一统,明主贤君,忠臣义士, 

予为太史而不论载,废天下之文,予甚惧焉,尔其念哉 !”迁  俯首流涕曰 :“小子不敏,请悉论先人所次旧闻,不敢阙 。”  卒三岁,而迁为太史令,䌷史记石室金鐀之书。五年而当太初  元年,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天历始改,建于明堂,诸神受记。 

  太史公曰 :“ 先人有言“‘自周公卒五百岁而有孔子,孔  子至于今五百岁,有能绍而明之,正《易传》,继《春秋》,本 

《诗》、《书》、《礼》、《乐》之际。’意在斯乎! 意在斯乎!小  子何敢攘焉 !” 

  上大夫壶遂曰:“昔孔子为何作《春秋》哉?”太史公曰: 

“余闻之董生:‘周道废,孔子为鲁司寇,诸侯害之, 大夫壅  之。孔子知时之不用,道之不行也,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 

以为天下仪表,贬诸侯,讨大夫,以达王事而已矣。’子曰 : 

‘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见之于行事之深切著明也。’《春秋》上  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经纪,别嫌疑, 明是非, 定犹与, 

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存亡国,继绝世,补弊起废,王道之  大者也。《易》,著天地、阴阳、四时、五行,故长于变;《礼》,  纲纪人伦,故长于行;《书》,记先王之事,故长于政;《诗》,  记山川、溪谷、禽兽、草木、牝牡、雌雄,故长于风;《乐》,  乐所以立,故长于和;《春秋 》,辩是非, 故长于治人。是故 

《礼》以节人,《乐》以发和,《书》以道事,《诗 》以达意, 

《易》以道化,《春秋》以道义。 拨乱世反之正,莫近于《春  秋》。《春秋》文成数万,其指数千。万物之散聚皆在《春秋》。 

             

汉书       ·819· 

 

《春秋》之中,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社  稷者不可胜数。察其所以,皆失其本已。故《易》曰‘差以豪  氂,谬以千里’。故‘臣弑君,子弑父, 非一朝一夕之故,其  渐久矣’。有国者不可以不知《春秋》,前有谗而不见,后有贼  而不知。为人臣者不可以不知《春秋 》,守经事而不知其宜, 

遭变事而不知其权。为人君父者而不通于《春秋》之义者,必  蒙首恶之名。为人臣子不通于《春秋》之义者,必陷篡弑诛死  之罪。其实皆为善为之,而不知其义,被之空言不敢辞。夫不  通礼义之指,至于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夫君不  君则犯,臣不臣则诛,父不父则无道,子不子则不孝:此四行  者,天下之大过也。以天下大过予之,受而不敢辞。故《春秋》 

者,礼义之大宗也。夫礼禁未然之前,法施已然之后;法之所  为用者易见,而礼之所为禁者难知 。” 

  壶遂曰 :“孔子之时,上无明君,下不得任用,故作《春  秋》,垂空文以断礼义,当一王之法。 今夫子上遇明天子,下  得守职,万事既具,咸各序其宜,夫子所论,欲以何明?”太  史公曰 :“唯唯,否否,不然。余闻之先人曰:‘虙戏至纯厚, 

作《易》八卦。尧、舜之盛,《尚书》载之, 礼乐作焉。汤、 

武之降,诗人歌之。《春秋》采善贬恶,推三代之德,褒周室, 

非独刺讥而已也。’汉兴已来,至明天子,获符瑞, 封禅,改  正朔,易服色,受命于穆清,泽流罔极,海外殊俗,重译款塞, 

请来献见者,不可胜道。臣下百官,力诵圣德,犹不能宣尽其  意。且士贤能矣,而不用,有国者耻也;主上明圣,德不布闻, 

有司之过也。且余掌其官,废明圣盛德不载,灭功臣、贤大夫  之业不述,堕先人所言,罪莫大焉。余所谓述故事,整齐其世  传,非所谓作也,而君比之《春秋》,谬矣 。” 

  于是论次其文。十年而遭李陵之祸,幽于累绁。乃喟然而 

             

汉书       ·820· 

 

叹曰 :“是余之罪夫!身亏不用矣 。”退而深惟曰 :“夫《诗》、 

《书》隐约者,欲遂其志之思也 。”卒述陶唐以来,至于麟止, 

自黄帝始。 

  《五帝本纪 》第一,《夏本纪 》第二,《殷本纪 》第三, 

《周本纪》第四,《秦本纪》第五,《始皇本纪》第六,《 项羽  本纪》第七,《高祖本纪》第八,《吕后本纪 》第九,《孝文本  纪》第十,《孝景本纪》第十一,《今上本纪 》第十二。《三代  世表》第一,《十二诸侯年表》第二,《六国年表 》第三,《秦  楚之际月表》第四,《汉诸侯年表》第五,《高祖功臣年表》第  六,《惠景间功臣年表》第七,《 建元以来侯者年表 》第八, 

《王子侯者年表》第九,《汉兴以来将相名臣年表》第十。《礼  书》第一,《乐书》第二,《律书》第三,《历书》第四,《天官  书》第五,《封禅书》第六,《河渠书》第七,《平准书》第八。 

《吴太伯世家》第一,《齐太公世家》第二,《鲁周公世家》第  三,《燕召公世家》第四,《管蔡世家》第五,《陈杞世家 》第  六,《卫康叔世家》第七,《宋微子世家》第八,《晋世家 》第  九,《楚世家》第十,《越世家》第十一,《郑世家 》第十二, 

《赵世家》第十三,《魏世家 》第十四,《韩世家 》第十五, 

《田完世家》第十六,《孔子世家》第十七,《陈涉世家》第十  八,《外戚世家》第十九,《楚元王世家》第二十,《 荆燕王世  家》第二十一,《齐悼惠王世家》第二十二,《萧相国世家》第 

《田完世家》第十六,《孔子世家》第十七,《陈涉世家》第十  八,《外戚世家》第十九,《楚元王世家》第二十,《 荆燕王世  家》第二十一,《齐悼惠王世家》第二十二,《萧相国世家》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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