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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計畫一透過文獻回顧與檔案研究,探討「蕃人/蕃地」、「山地/山胞」、「原住民/傳統領域」三 組概念之演變,分析原住民與其生活空間之關係如何在不同時期的國土論述中被再現,以正當化國 家對於空間秩序的規劃,子計畫一並討論其中所涉及的價值觀與權力過程,進而剖析山地/平地斷裂 二分之地理學想像的歷史性延續。

1-1. 理論回顧

(1)知識與權力

物質與軍事力量雖是權力運作的一部份,但運作卻不僅止於此。現代國家權力的行使,是藉一 套更精密的過程,將規範內化到人的心中,在其中,知識扮演重要的角色。傅科(M.Foucault)指 出論述是知識的核心,而權力則隱藏在論述的建構之中。假設、判斷和觀點,提供了分析、辯證和 同意/或不同意某件事物的基礎,而建立這些假設、判斷和觀點,使人理所當然 (take-for-granted)

地接受這些假設、判斷和觀點,即是一種權力的運作。

(2)空間與空間秩序

Scott (1998) 解釋國家的管理如何將混亂的自然秩序化、編輯、納入其所能解讀的知識體系。

現代國家的特質,是對於領土的完全主權和科層制的管理體系,它必須藉由技術與工具,將複雜的 真實世界概念化,使遠處領土上發生的事情,得以被用政府機關官員所能理解的知識形式,帶到其 科層制的體系之中進行決策, 並將其決策藉由政策、法令、計畫等工具投射到領土之上。

(3)生態與生態政治

人類的生態知識,正是人類在這個關係的網絡中,尋求最適的生存方式所產生的知識。另一方 面,作為人類智識活動下的產物,生態學也面臨反身性的重大議題。生態,是人以關係為核心對世 界進行的再現;人,也是生態這個關係的網絡中的一部份。生態研究中,小至資源和問題的界定,

大到保護資源、解決問題的對策,人和社會的影響無所不在。政治生態學特別關注思考生態議題所 涉的「權力關係」,致力於明辨交織成這些界定問題和解決問題的對策的價值觀和社會脈絡,視追 求更透明、正義的環境政策為其社會實踐的重要任務之一(官大偉,2008,生態季刊)。

1-2. 日治時期的殖民地論述—蕃人與蕃地

本節將從殖民地的空間秩序開始,探討山地地區在此秩序中的角色,進而分析「蕃地/蕃人」之 意義的產生,及其如何正當化了這樣的空間秩序。

(1)由水資源所串連起來的殖民地空間秩序

平原上農村地區的農業生產和都市的商業,因為灌溉系統、水力發電而得以被組織起來、相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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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連成為一個更大的空間秩序,發揮為殖民母國服務的功能,而這個空間秩序,若沒有對山地這個 地表水的主要來源地區的治理,便不能完成。

(2)科學林業與森林治水

為了有效預防洪水,保護平地的農業,總督府接受「治水必先治山」的建議,希望透過「森林 治水」,達到每一河川流域之治水、國土保安、以及其他公益之保存 (李軒志 2003)。在總督府的 分類中,所有和河川治理相關的計畫皆是治水的一部份,治水包含了防洪與水利事業,而要防洪的 根本性作法則是做好對森林的控制 (馬鉅強 2005: 3)。1928 年,台灣總督府結合在 1910 到 1914 進行的林野調查的結果,發佈了「森林事業計畫規程」規程中將山地分成三種分區,形成山地森林 內部的秩序,進而預防水患,保護平地農業,更是整體殖民地的空間秩序中不可或缺一部份。

(3)蕃地與蕃人之生成與其人地關係的再現

清治時期,清政府的統治未能有效及於山地地區,高山的形象對於漢人墾殖者而言,是神秘、

陌生、危險,同時又反映出自身慾望的投射。1910 年在「五年理蕃計畫」的強力武裝進攻之後,高 山地區方正式成為外來政權有效統治的範圍。透過現代科學的技術的調查,將山地去神秘化、重新 命名、整合進入殖民知識的體系,並使其從屬於行政力量之下,成為「蕃地」;同時,現代科學的 技術的調查,也形成「對蕃人的知識」,這些知識同樣成為殖民知識的一部份,而「蕃人本身對蕃 地的知識」,則被貶抑。在河川調查之後,總督府的技術官僚、學者專家紛紛表達對原住民以火耕 行為對森林破壞的憂心。「蕃人集團的移住不僅可以確保蕃人生活上的安定,更在加速 “蕃人” 歸 化的同時,也可以使據有本島大半面積的蕃地的經濟利用價值提升,更進而在本島治水事業上扮演 關鍵的角色,可說是一舉兩得的策略」 (馬鉅強 2005)。

1-3. 戰後的偏鄉論述—山胞與山地

二次大戰之後,為因應戰後工業部門急速增加的人口,台灣必須盡快恢復灌溉系統,故水資源 管理對於台灣整體發展扮演極為關鍵的角色。另一方面,已開發國家所帶來的資金與技術,使得興 建水庫成為主政者管理山區與水資源的工具之一,現代科技工程技術不僅扮演一種將高山的、自然 的、混亂的溪流轉化為平地可用的、經馴服的、水資源的水一道「閘門,同時亦是一種展現國家主 義的象徵。雖然從殖民地模式轉變成為國家主導的經濟發展,但是山地/平地之間的關係仍然被複製 甚至強化。

(1)高山水資源的進一步開發

水庫,正是以科學征服自然的現代性的極致展現。在水庫的集水區內,如何使勞動力投入生產,

是農業推廣工作重要的一環。戰後隨著農推工作的進展,山地農村的富饒繁榮景象,現代化的房舍,

開墾有序的果園,可以快速運送農產品下山的水泥道路 (林源欣 1967、1979; 謝榮籐 1973; 李榮 雲 1991; 洪文卿 1993),等等意味著對「自然」的征服的現代化地景,成了原住民「進步中」的象 徵。

(2)山地、山胞與山地性

從「山地行政」一詞,同時指涉對人和對地的治理,可以看出族群政策和空間的高度關連性,

「山」不僅指涉地理位置,而是作為一種文化上落後象徵的意味。治台初期的基本山地政策「山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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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地化」、「獎勵定耕農業」、「鼓勵造林」,皆是基於「山地平地化」的「同化」想法。「去山地化」

論述,事實上正是對於殖民時期以來所建立的「高山=落後 vs.平地=文明」的二元架構的一種確 認。

(3)水庫作為一種整合開發與水土保持之矛盾的模式

1948 年訂定「臺灣省各縣山地保留地管理辦法」,規定保留地權屬仍歸國有,僅賦與原住民使 用、收益權,禁止原住民將配賦使用之保留地私自交換、買賣與典押, 1966 年改變了保留地的地 權制度,賦予原住民部分土地所有權,其後國民政府開始進行全國性的國土調查、清理,授予“原 住民保留地”登記的資格,配合新的地權制度,政府鼓勵「農業上山」,加強山地經濟的開發。鼓 勵「農業上山」的大規模耕作且缺乏田間管理的生產模式,是和治山防洪的水土保持理念相違背的,

但是正因為水庫的存在,能夠像一道隨人控制的閘門,將山洪隔絕在文明的平原之外,並將自然、

混亂的河流,轉化成被馴化的、被導向平原各種用水渠道的水資源,因而整合了兩者的矛盾。

1-4. 本土化之後的原鄉論述—原住民與傳統領域

水庫作為一種整合開發與水土保持之矛盾的模式,象徵著以國家力量與現代科技的合作來治理 自然。然 1990 年代後期,許多水庫淤積嚴重,且越來越少適合新建水庫的地點,使得這個模式逐 漸瓦解。隨著環境運動和原住民運動的出現,國家轉而將原住民生態知識納入自然資源管理體系的 思考模式。

(1)原住民與原住民傳統領域

1990 年代的原住民運動在土地、自然資源上,一直難以掙脫保留地制度的架構,其間政府對於 幾次原住民還我土地運動都僅是以增劃編零星保留地作為回應的手段,而漠視運動中所提出的歸還 整體原住民生活領域中之土地、自然資源權的訴求。2000 年政黨輪替之後,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 展開了原住民族傳統領域調查計畫,雖然在學界對於傳統領域之意涵有許多思辯,指出傳統領域是 一種相對於國家主權之原住民族固有主權 (inherent sovereignty,在原住民運動中稱為自然主權 ) 的概念,但在政府傳統領域調查的政策邏輯中,卻將挪用成為每一個部落畫一個領域的操作 (官 大偉、林益仁 2008)。

(2)原住民傳統生態知識與自然資源管理

除了傳統領域概念的挪用之外,更潛藏的一個危機是對傳統生態知識的錯誤詮釋。1980 年代末 期,許多高山水庫的淤積逐漸嚴重,因此開始出現指摘原住民破壞生態的聲音 (即便同樣的行為,

在發展的典範下被視為進步的象徵)。但是,在這同時,也有另一種聲音,認為原住民的傳統文化、

傳統知識,是可以和大自然和諧相處的,原住民天生就是「山林的守護神」,所以要保護大自然,

就是要保持原住民的傳統文化、傳統知識 (孫家琦 1998)。2005 年政府提出「國土復育方案」意 味著,因為原住民的傳統能夠保護大自然,所以可以把保育的工作交給原住民作。但是,這其實卻 也承擔了一個危險,那就是原住民被限制在一個傳統 (保護自然) 與現代 (破壞自然) 二元對 立地的想像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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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災難與遷村的議題下浮現的人地關係論述

權力的運作具有三個面向:一是透過具體的行為,使某個對象按照掌權者的意志行事,這樣的 權力運作容易察覺,但卻不是唯一的方式。權力運作的第二個面向,是透過制度和遊戲規則的設計,

使某個對象在參與到這樣的制度和遊戲規則之中居於弱勢,或將對這個對象有利的討論直接排除在

使某個對象在參與到這樣的制度和遊戲規則之中居於弱勢,或將對這個對象有利的討論直接排除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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