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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試(筆試及術科):考試科目及命題類型

1.1技術員(維修機械類)、1.2技術員(維修電機類)、1.3技術員(維修電子 類)、1.4技術員(維修軌道類)、1.5技術員(維修土木類)原住民類組:4.2技 術員(維修機械類)、4.3技術員(維修電機類)、4.4技術員 (維修電子類)

測驗科目 題型

共同科目20% 選擇題,總計50題,共100分 專業科目30% 選擇題,總計50題,共100分 術科測驗50% 實作題,共100分

(二)運務類組:

2.1司機員(運務車務類)、2.2站務員(運務站務類)、2.3工程員(運務票務 類)、2.4工程員(運務票務類)、2.5助理工程員(運務票務類)原住民類 組:4.1司機員(運務車務類);身心障礙類組:5.1技術員(運務票務類)

測驗科目 題型

共同科目40% 選擇題,總計50題,共100分 專業科目60% 選擇題,總計50題,共100分

(四)經管類組:

3.1助理工程員(企劃資訊類)

測驗科目 題型

共同科目40% 選擇題,總計50題,共100分 專業科目60% 選擇題,總計50題,共100分

3.2副管理師(會計類)、3.3副管理師(人力資源類)

測驗科目 題型

專業科目(1) 50% 申論題,總計2~5題,共100分 專業科目(2) 50% 申論題,總計2~5題,共100分

二、術科測驗:僅限報考類組代碼為A101-A105及D102-D104考生 M10、M8、M6)組裝。

3. M14螺栓須以扭力扳手 M10、M8、M6)4 個螺 絲組、60 分、3 螺

(二)加分標準

1. 持有表列中央主管機關發給下列證照(或證書)之一者加計第一試成績 如下:甲級12分、乙級/不分級6分、丙級3分。

2. 加計第一試成績最高為15分。

3. 同一類別證照擇優加計。

4. 如因證照加分進入第二試者,於第二試需檢附證照正本。

四、職涯發展測驗

(一)本次新進人員招募甄試須加考職涯發展測驗,職涯發展測驗內容及測驗 目的係針對考生之工作、性格傾向進行剖析,以利初步瞭解考生職場特 質。

(二)職涯發展測驗至遲需於考生個別口試前,經該測驗專業人員判讀成績並 分析後,提供予口試委員作為口試甄選參考。

(三)職涯發展測驗成績僅供口試參考,不列入總成績計算。

(四)職涯發展測驗如缺考者,不得續參加第二試口試。

五、第二試(口試)方式及評分重點

(一)所有類組除3.2副管理師(會計類)及3.3副管理師(人力資源類)類組均採3位 口試委員一場次口試1位考生方式進行,每位應考生口試時間10分鐘。

(二)3.2副管理師(會計類)及3.3副管理師(人力資源類)類組採3位口試委員,每

參、報名期間及方式

一、報名期間

線上報名(含繳費):107年12月17日(一) 09:00起至12月31日(一) 17:00 止,逾期恕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

(一)招考資訊及甄試簡章置於www.taoyuan-metro.com連結新進人員甄試網 站,請自行上網點閱或下載列印,不另行販售。

(二)採網路報名,請注意報名期間及繳款期限,逾時恕不受理。

(三)身心障礙類職缺限具身心障礙證明人士報考,原住民類職缺限具原住民 族證明人士報考,網路報名身心障礙類考生須檢附政府機關核發且有效 期間內之舊制身心障礙手冊或新制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以便查 驗,原住民類考生須檢附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須註記原住民身分) 以便查驗;未檢附相關證明者,即喪失考試資格。

(四)請按照網路報名程序確實填寫履歷資料、自傳及各項報名資訊;報名資 料應力求詳實,以免影響權益。

(五)戶籍謄本:所附報名文件有曾更改姓名之註記者,及大陸人士在台灣設 籍滿 10 年以上者,應檢附足以證明之戶籍謄本。

(六)服務單位開具之服務工作證明:本項僅適用於3.2副管理師(會計類)及3.3 副管理師(人力資源類),應試資格條件特別要求應加附服務單位開具之 服務工作證明正本(須載明工作起訖期間、職務工作內容、職稱及加蓋公 司章)。

三、繳費方式:

(一)報名費用(試務行政費用)為新台幣 800 元整;採網路報名費收據請於筆 試入場通知書開放查詢之日起至筆試測驗結束後三個月內至新進人員甄 試網站下載列印,不另行寄發。

(二)繳費方式:報名後請儘速於繳款期限內完成繳款,並依個人報名方式配 合辦理繳費,逾期將不受理該項報名:

1.採線上報名者,請選擇下列任一種方式辦理(各項手續費由應考人自行 負擔):

(1)自動櫃員機(ATM)轉帳。

(2)網路銀行(WEB ATM)轉帳。

(3)線上刷卡。

(4)超商條碼。

(5)請注意該帳號為針對個別報名者設置之專用繳費帳號,每一位完成 網路報名者之帳號均不相同,繳費時請勿與他人共用。

2.轉帳前請確認金融卡是否有約定/非約定轉帳功能之設定,如因故未能 於報名期限內轉帳成功,視同未完成報名程序。

3.經資格審查不符者,在108年1月12日前得以申請辦理退費,筆試後不 得藉故任何理由申辦退費,請報名考生詳閱本簡章內各職類遴選條 件。

(三)確認是否完成繳費:

1.採自動櫃員機(ATM)轉帳、網路銀行(WEB ATM)轉帳、線上刷卡或超 商條碼繳費者,繳費後請立即確認交易明細表及帳戶內是否已扣款完 成。另因ATM轉帳需至少1個工作天方才入帳,請於繳費第1~2個工作 天後再至新進人員甄試網站,檢視付款狀態是否呈現「已付款完成」

之狀態。

2.採上述繳款方式於完成繳費後,不須傳真交易明細表。有關繳款相關 疑問,請洽詢:

(1)連絡電話:(03)341-1205、341-1206、341-1207,服務時間週一至週 五09:00 ~17:00。

(2) E-mail:taoyuanmrt107@gmail.com

肆、測驗日期、科目及時間

一、第一試(筆試及術科)日期及時間

術科:108年1月12日(六) 9:00至12:00。

筆試:108年1月12日(六) 14:00至17:00(考申論題至18:30)。

(一)測驗時間及科目:

(四)筆試應考人應於每節考試預備鈴聲響時依指定位置就座。

(五)測驗地點:於開南大學考區辦理。試場配置將公告於新進人員甄試網站,應 考人可於108年1月10日(四) 10:00後至新進人員甄試網站查詢分配考區、交 通資訊、試場位置與座位編號等,請直接由網頁列印准考證,不另行郵寄書 面通知書;測驗當天必須攜帶准考證入場。

(六)應考人除准考證外,須持具有照片身分證件正本(限新式國民身分證、駕照、

護照、健保 IC 卡,請擇一攜帶;前述證件須於有效期間內),並置於桌面 以備查驗,必要時,監試或試務工作人員得要求對應考人拍照存證。

二、第二試時間為108年1月23日(星期三)

( 一 ) 於 開 南 大 學 舉 辦 , 應 考 人 可 於 108 年 1 月 21 日 ( 一 ) 10 : 00 起 至 www.taoyuan-metro.com連結新進人員甄試網站查詢測驗入場通知書號 碼、測驗時間及試場位置,請直接由網頁列印准考證,不另行郵寄書面 通知書;測驗當天必須攜帶准考證入場。

(二)第二試當日應考人須持具有照片身分證件正本(限新式國民身分證、駕 照、護照、健保 IC 卡,請擇一攜帶;前述證件須於有效期間內),未 攜帶身分證件正本者不得入場應試。

(三)第二試報到時須繳交下列表件(各乙式三份;請直接以影印或粘貼於A4 空白紙張上,審查後恕不退還),下列資料未於報到時繳交,不得參加第 二試:

1. 繳交文件資料檢核表(請於 108年1月21日(一) 10:00 起至新進人 員甄試網站下載甄試文件填寫)。

2. 應考人個人相關資料,含個人資料表及自傳(相關表單請於108 年 1 月21日(一) 10:00起由網站甄試專區下載填寫)。

3. 新式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4. 國籍具結書(請於108年1月21 日(一) 10:00起至網站「相關連結」

區甄試文件下載專區下載填寫)。

5. 畢業證書影本:國內學校須檢附中文版畢業證書,如為國外學歷須 依「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及「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學生國外 學歷採認辦法」辦理,並檢附下列文件:

(1) 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或國內公證人認證之畢業證書中文譯本 (正本請影印後附繳)。

(2) 包括國外學歷修業之起迄期間之入出國主管機關核發之入出國 紀錄一份。目前無我國駐外單位認證者,請及早申請,以免損 及本身權益。如未能出具已完成前項單位驗(認)證之證明,將 不符合本簡章所規定之資格條件,不得入場參加第二試。

務工作內容、職稱及加蓋公司章)。

7.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與職務相關之證照(如:採購專業人員證照、

資訊專業人員證照、勞安衛生人員證照、內部稽核員證照等)、國 家級技能檢定、語言能力檢定、個人優良表現等資料(作為口試項 目評分之參考依據)。

(四)第二試(職涯發展、口試),口試前所有類組先實施職涯發展線上測驗。

職涯發展測驗成績僅供口試參考,惟缺考者,不得續參加第二試(口 試)。

伍、應試注意事項

※ (詳細規範屆時請詳新進人員甄試網站相關說明) 一、第一試-筆試

(一)請攜帶具有本人照片之身分證件正本(限新式國民身分證、駕照、護照、健 保 IC 卡,請擇一攜帶;前述證件須於有效期間內;如有更名者,需附戶 籍謄本以供驗證),並依准考證指定時間及測驗地點應試;未攜帶准考證及 前述身分證件正本者不得入場應試。

(二)應考人應於測驗預備鈴響時依座號就座,第一節測驗開始後遲到 10 分鐘 內得准許入場,其餘各節須準時入場,凡逾時者一律不得入場應試。各節 測驗結束前不得提早離場;應考申論題型者可於當節考試60分鐘後繳卷離 場,並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行進入考場應試。

(三)應考人須按編定座位入座,作答前先檢查答案卡,准考證號碼、座位標籤 號碼、甄試類組等是否相符,如有不同應立即請監試人員處理,否則不予 計分。

(四)應考人除應試文具之外,其餘個人物品請置於指定位置,另本試場不負保 管及賠償責任。

(五)應考申論題型者,請使用藍色或黑色原子筆作答,可攜帶30公分以下直 尺,修正液(帶)。

(六)應試時請詳閱試卷說明及配分,並依規定在答案卡上作答。

(七)答案卡依下列各項規定作答,違反規定致讀卡機器無法正確判讀時,由應 考人自行負責,不得提出異議:

1. 請應考人自備 2B 鉛筆、擦拭易淨之橡皮擦,切勿使用立可白或其他修 正液。

2. 請按試題之題號,依序在答案卡上同題號之劃記答案處作答,並完全塗 滿,不可塗出方格外、塗滿一半、打 x 或打 v,劃記請粗黑、清晰,

以免影響計分。未劃記者,不予計分。

3. 如答案要更改時,請用橡皮擦擦拭乾淨,再行作答,切不可留有黑色殘 跡,或將答案卡污損。

4. 答案卡須保持清潔完整,請勿折疊、破壞或塗改入場通知書號碼及條 碼,亦不得書寫應考人姓名、入場通知書號碼或與答案無關之任何文字 或符號。

(八)應試者請自行攜帶手錶應試 (請勿使用手機或穿戴智慧裝置),監試人員不 提供應考時間提示服務。

(九)本項測驗僅得使用簡易型電子計算器(不具任何財務函數、工程函數功 能、儲存程式功能),但不得發出聲響,亦不得使用智慧型手機之計算機

(十一)有下列情形者,該科以零分計,並將明確告知其違規,收回試卷、答 案卡,不准繼續應考,該科核扣分數並詳載於試場記錄表,應試者並 於規定可離場時間後,始得離場,另違反第 6 項者,取消當次應試資 格。如於測驗後成績公告前發現,其已測驗之各節成績,均認無效;

如於成績公告後發現,合格者撤銷其合格資格,未合格者取消其成

如於成績公告後發現,合格者撤銷其合格資格,未合格者取消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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