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出手干擾是否能降低對手在不同出手位置下的命中率?
八、出手干擾是否能降低對手不同出手方式的命中率?
九、出手干擾是否能降低對手在不同所剩秒數下的出手命中率?
十、擾斷是否能降低對手得分效率?
十一、擾斷是否能增加對手失誤率?
第四節 研究範圍
本研究分析對象為FIBA2016年里約奧運男子籃球賽的所有賽事,共38場比賽。所有 賽事分為小組循環賽、八強賽、四強賽、季軍賽與冠軍賽。參賽的國家有阿根廷 (Argentina)、澳洲 (Australia)、巴西 (Brazil)、中國 (China)、克羅埃西亞 (Croatia)、法 國 (France)、立陶宛 (Lithuania)、奈及利亞 (Nigeria)、塞爾維亞 (Serbia)、西班牙 (Spain)、
美國 (USA)、委內瑞拉 (Venezuela),共12國。
第五節 研究限制
本研究僅觀察2016年的奧運賽事,屬於高層級的國際賽事,對於其他層級的籃球比 賽的應用,並不在本研究的範疇;研究針對的是男子籃球賽事,也難以推論到女子籃球 賽事的內容。另外,受限於研究設備,在針對出手干擾的紀錄時,係以主觀判斷防守者 的手與進攻者的相對位置,非以空間座標計算兩者間的距離與高低為準。
第六節 名詞操作型定義
一、出手干擾 (contested shots)
根據 NBA 官方網站的定義,出手干擾的定義是在進攻方出手時,防守方球員透過 伸手干擾進攻方出手的節奏與視野,以達到降低對手命中率的效果,或稱為出手挑戰、
出手封阻。NBA 官方是利用SportVU 的高速攝影機,檢視在出手瞬間時,攻守雙方的
5
質量中心是否在3.5英尺的距離內。但這紀錄方法受到另一個NBA統計網站Vantage Sports的批評,認為要達到上述出手干擾的效果,應該要確立防守者有將手舉起來對球 干擾,因此除了要檢討3.5英尺的距離是否合適外,關鍵是手有沒有舉起 (Vantage Sports, 2015)。據此,該統計網站將出手干擾定義為防守者在進攻者3英尺內並有將手舉起來。
本研究沿用後面這樣的定義,但由於工具上的限制,無法精確知道攻守兩者的距離,因 此在操作上定義為在進攻者出手的瞬間,防守者與進攻者的出手手肘,處於防守者一隻 手可觸及的距離 (水平壓迫),並將手掌舉於高於(等於)進攻者臉部 (垂直壓迫),才紀錄 為一次出手干擾。
二、擾斷 (Deflections)
本研究採取擾斷在NBA官方的定義:防守者對於非出手的球產生了干擾(觸碰),包 含了對手運球時點觸到球和傳球時阻斷到球線等。
三、出手的瞬間
從影片中可觀察到球確定與出手者的手分離後,往前一幅畫面,該畫面作為出手的 瞬間。
四、出手位置
圖1-1. 出手位置 (Csapo & Raab, 2014)
6
本研究參考Csapo 與 Raab (2014) 的分類方法,該研究將球場分為如圖1-1的區塊,
單純比較每個區塊的命中率差異,結果發現禁區下半 (lower part of paint) 的命中率最高,
再來是其餘三分線內的出手 (upper part of paint & mid-range wings/corners),最後是三分 線外的出手。本研究參考此定義,將出手位置依據原圖區分成禁區下半部 (lower part of paint)、中距離與禁區上半部 (upper part of paint & mid-range wings/corners)、三分球。
五、出手方式
本研究參考Csapo 與 Raab (2014) 的分類方法與結果來定義出手方式。該研究將出 手方式定義為灌籃與上籃、轉身與後仰跳投、跳投、拋投、勾射五種,在比較兩兩命中 率上的差異發現各種跳投間、拋投與勾射間沒有顯著差異,因此本研究將出手方式分為 灌籃與上籃、跳投、拋投與勾射、及其他共四類,其中上籃在球離手前掌心需朝上,而 拋射與勾射則否;其他包含的是難以判斷出手方式的出手,例如非灌籃的空中接力與搶 籃板時直接空中補籃。
六、所剩進攻時間
出手瞬間時所剩餘的進攻秒數;本研究參考Csapo 與 Raab (2014) 的定義分類為5 秒以下、6~15秒、16~19秒、20秒以上四類。
七、球權/進攻 (Possession/Play)
根據 Oliver (2004) 的定義,球權 (possession) 有兩種定義方式,第一種是起始於 一個球隊掌控球,中止於該球隊喪失球的掌控,所以二波進攻屬於同一次球權,而第二 種則是將二波進攻當作新的一次進攻 (play),因此在任何出手、失誤、犯規後,將會產 生下一波進攻,無論是哪隊掌控到球;本研究採取後者的定義,因其利於記錄每一次出 手。
八、得分效率(Offensive Efficiency per play)
採取 Oliver (2004) 定義,一支球隊得分效率為在場上時的得分除以進攻球權數,
再乘以100;但本研究中得分效率不乘以100,以利於觀察每一波進攻中能得到的分數。
九、失誤率(Turnover percentage per play)
依據Basketball Reference 網站的定義,失誤率為一場比賽中每一波球權結果為失誤
7
的比率,再乘以100;本研究中同樣不將比率乘以100,以利於觀察每一波進攻中失誤的 比率;其中上述所謂失誤包含禁區3秒違例、半場8秒違例、進攻時間24秒違例、走步違 例、進攻犯規、被抄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