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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吸收能力之意涵

吸收能力(absorptive capacity)是知識轉移(knowledge transfer)很重要 的一個環節。所謂吸收能力是指接收者是否能瞭解此知識的價值,並且 吸收其內容,加以融會貫通,並能成功應用於日常工作上 (Cohen &

Levinthal, 1990)。成功的知識轉移是建立在資源以及接收者的知識這兩個 特點上(Easterby-Smith, Lyles, & Tsang, 2008; Szulanski, 1996)。而在這兩 者之中,接收者的吸收能力被視為知識轉移成功的關鍵因素(Szulanski, 1996)。當接收者接受到訊息時,必須將這些知識由外而內的轉化,使自

己能夠理解其含義,並與舊有資訊,重新加以整合,展現出其全新的價 值。

Cohen and Levinthal (1990) 提出吸收能力理論 (Absorptive Capacity Theory), 將吸收能力定義為一個組織必須具有能力去辨識新資訊的價 值,吸收並消化它,將其應用在商業用途上進行創新。這個研究適用於 各層次,包含個人、團體、組織,甚至國家的範疇。

Zahra and George(2000)提出:吸收能力應由潛在能力(獲得、同化) 及實現能力(轉換、使用)所構成,並將所獲得知識轉換為企業利基。他們 認為組織成員於團隊中所扮演的角色是不可忽略的,成員的努力與否決 定了團隊是否可以將其獲得的知識有效利用。

綜觀上述,本研究認為過去的研究大多偏重於吸收能力的「能力」

部分,忽略員工是否在工作上有足夠的動機以及機會,而此部份是企業 能否超越競爭者的關鍵。故而本研究依循 Chang, Gong, Peng(2012)的主 張,以員工的能力、員工的動機以及員工的機會,這三個構面來探討吸 收能力。

(二) 知識分享之中介關係

綜合上述,吸收能力為是企業評估和消化外部新知識並轉化成為最 終商業應用 的能力。透過吸收能力,將過去經驗累積、既有知識以及外 來知識統整,提高企業的創造能力。當組織缺乏良好的吸收能力,將難 以取得、消化、轉化與應用獲得的新知識(Cohen & Levinthal, 1990),在 此種情況下,新產品開發的能力將受到阻礙。反之,若組織擁有較佳的 吸收能力,組織則較能針對其個別問題提出解決方案,使組織成員可以 在新產品研發過程中獲得更多新知識,開發出更具創新性的產品或發展 出流程上的革新。

綜觀國內外研究報告,知識分享與吸收能力的關係並沒有相關實證 研究。本研究認為,知識管理的主要目標是知識創造(Nonaka, 1994),藉 由組織成員與他人互動的過程中,吸收資訊及知識(Grant, 1996;Nonaka &

Konno, 1998)以強化組織的競爭力,使組織中原有的知識藉由知識分享到

知識的整合(Grant, 1996),為組織創造出新的知識,提升組織創新能力。

Knudsen and Roman(2004)指出吸收能力對於組織創新能力是非常重要 的。故而企業要減少被競爭對手模仿的機率,追趕甚至超越競爭對手,

其吸收能力的培養以及其所擁有的創新能力,將是決定成敗的關鍵。唯 有培養吸收能力,才能提升創新能力,最後形成持久的競爭優勢。而本 研究基於上述理論基礎,推論吸收能力能在參與式領導、知識分享以及 探索型創新中產生的影響,因此提出以下假設:

假設二:參與式領導透過知識分享的中介效果影響吸收能力。

假設三:參與式領導透過知識分享部分地影響吸收能力和後續的探索 型創新。

第參章 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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