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啟示 啟示 啟示 啟示與建議 與建議 與建議 與建議

在文檔中 漢代官學與察舉制度之研究 (頁 120-124)

第二節 第二節 啟示 啟示 啟示 啟示與建議 與建議 與建議 與建議

本節先說明本研究的啟示,然後對未來的研究提出建議。

壹 壹 壹

壹、 、 、 、本研究的啟示 本研究的啟示 本研究的啟示 本研究的啟示

本研究的啟示,分成官學與察舉制度兩方面加以說明。

一 一

一 一、 、 、 、官學方面 官學方面 官學方面的啟示 官學方面 的啟示 的啟示 的啟示

((

(一一一)一)))漢代藉由獨尊儒術與建立官學漢代藉由獨尊儒術與建立官學漢代藉由獨尊儒術與建立官學,漢代藉由獨尊儒術與建立官學,,,使儒學成為中國思想主流使儒學成為中國思想主流使儒學成為中國思想主流使儒學成為中國思想主流 漢代獨尊儒術,儒學成為中國歷代統治者延用之主要學術思想,

究其原因有四。第一,儒家宗旨對君王帝位之維繫十分有利,儒家「君 君、臣臣」之理念,只要上位者遵循仁道治民,下位者亦必須恭敬長 上,深受君王青睞。第二,儒家學說重視形而下之問題,孔子主張的 格致誠正,修濟治平之要道,及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等德目,均由實 際生活而發,只要依此實踐,則理想社會即可實現。第三,儒家具有 兼容色彩,吸收道家、陰陽家其它學術之思想,此項特質讓統治者易 於接受。第四,儒家自有一套完整制度,有利於大局面之建立,特別 是治國之道。故在春秋戰國之際,即成為顯學,至漢代則罷除百家,

獨尊儒術,並且設立官學,培養儒學人才,以儒學作為取士之標準,

儒家漸漸成為中國文化思想之體系。

儘管漢朝以後,儒家學說成為中國思想的主流。然有些歷史學者 指出,漢代的獨尊儒術,實際上是「外儒內法」(熊承滌,1996)。

孟子提出「輕君」論,荀子倡導「從道不從君」,儒家並不主張「尊 君」,法家才倡導「尊君卑臣」。然而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中,強 調「尊君」觀念,足見其採取「非儒家」的觀點。同時,在「天人三 策」中,董仲舒提及以儒家來統一思想,此與李斯的焚書坑儒,均在 於統一思想,禁絕異端邪說,有相同用意,符合法家達到單一思想的 標準,形成「儒學法家化」的現象(余英時,1982)。此外,董仲舒 亦用「天人感應」說來限制君權,顯示其亦採陰陽五行的學說。由此 可見,漢代學術雖以儒家為主流,但仍隱含著法家、陰陽家的思想。

((

(二二二)二)))中央設立機構培育人才之作法至今仍常被沿用中央設立機構培育人才之作法至今仍常被沿用中央設立機構培育人才之作法至今仍常被沿用中央設立機構培育人才之作法至今仍常被沿用

漢代開辦官學,包含太學、鴻都門學、官邸學等,培育優秀人才,

為漢代政局注入新血,有助於整個封建制度的維持。

清末設京師同文館、上海廣方言館均為洋務學堂,專供學習外 語,如英語、法語、日語、俄語等,培養外語翻譯人才。除此之外,

於福建設立建船政學堂,培養艦艇製造,及駕駛人才的海軍學校,於 江南設立製造局附設機器學堂,類似今日的工業職業學校,培養現代 科技人才。

近代我國在高等教育方面,由中央政府辦理國立大學,如台灣大 學、政治大學、清華大學、交通大學等,培養高等專業人才。此外,

亦成立中央研究院,設立歷史語言、民族學、社會學等多個研究所,

培育台灣高等研究人才,促進國家各方面之研究。而設立中山科學 院,則在培育國防科技研發人員。

設立機構培育人才方式,亦被各黨採用。例如國民黨設立革命實 踐研究所,培育基層與中央的公職人才與民意代表人選。民進黨設立 凱達格蘭學校、台聯有李登輝學校等,均為自身培育優秀公職人才。

可見由中央積極設立機構培育人才的作法,至今仍被採用。

((

(三三三)三)))中央有必要對地方教育付出更多關注中央有必要對地方教育付出更多關注中央有必要對地方教育付出更多關注中央有必要對地方教育付出更多關注

漢代中央對地方的教育,採消極的作法,全由地方自主辦理教 育,並無實質的補助,因此地方辦學成效只有局面性,造成不均等的 現象。然而中央之提倡有助地方辦學,如地方官學在武帝倡導後,出 現各地普遍致力辦學情形。東漢光武中興後,亦出現地方躍踴辦學之 盛況。

我國最近的教育改革,由原先的「中央集權」逐漸擺盪至「地方 分權」,賦與地方更多的自主權力,包括教育人事、經費、課程等各 方面。就此而言,類似漢代的地方教育,所以當前地方教育的成效,

與各地方首長對教育的重視,有很大的關係。為了避免全國各地方的

教育出現優劣不均的情形,中央需要為地方教育付出更多的關注。

二、

察舉制度方面 察舉制度方面 察舉制度方面 察舉制度方面的啟示 的啟示 的啟示 的啟示

((

(一一一)一)))推薦人才方式至今仍被採用推薦人才方式至今仍被採用推薦人才方式至今仍被採用推薦人才方式至今仍被採用

漢初面對人才缺乏,當時尚未設立官學,且培養人才需要時間,

在此種背景下,察舉制度油然而生,得以立即解決人才短缺問題。文 帝二年,即實行賢良方正,選拔許多良好人才,對漢初穩定政局提供 助益。

此種以察舉形式為主的取才制度,直到現在仍被採用。例如中 央政務官、各部會首長、政務委員、國策顧問、監察委員、考試委員、

大法官,以及國立學校校長的提名,仍是採取推薦舉才的方式。

唯因應民主時代的來臨,推舉人才方式已從以往由皇帝一人獨斷 決定,改由眾多人組成的委員會決定,甚或由全民選舉中央與地方首 長。可見,推薦舉才仍是當前社會被繼續沿用的取才方式,只是以不 同形式出現。

((

(二二二)二)))漢代察舉之弊端值得作為借鑑漢代察舉之弊端值得作為借鑑漢代察舉之弊端值得作為借鑑漢代察舉之弊端值得作為借鑑

漢代察舉制度的弊端,最初為「選官執行不實」,後來演變為「選 官受外戚、宦官、豪強等外在壓力」,最後演變為「權貴控制選舉」,

使察舉制度趨於敗壞,甚至導致政權滅亡。

在當今社會,藉由推薦舉材的方式仍被採用。若推舉過程出現弊

端,例如受到人情壓力、送紅包、用錢買職位等現象,將會造成「所 舉非賢才」的結果,嚴重影響用人單位的工作績效與競爭力。漢代察 舉制度的弊端,實在值得我們作為借鑑。

(((

(三三三)三)))建立防弊亦能推舉卓越建立防弊亦能推舉卓越建立防弊亦能推舉卓越建立防弊亦能推舉卓越人人人才人才才之才之之之制度制度制度 制度

漢代察舉制度出現弊端後,雖曾進行一些改革措施,但最後仍無 法避免整個察舉制度的敗壞,以及政權的衰亡。隋唐時代,改採科舉 考試,即是設法避免外力介入,使選才的公平性提高,而能選拔出真 正的人才。

然而,科舉取才方式亦有其限制。自隋唐實施以來,也出現嚴重 弊端,甚至束縛人們的思想。當今社會也體認到,並非所有的人才都 適合以考試方式選拔。因此,推舉選才的方式至今仍常被繼續沿用。

但無論古今,推薦舉才在運作上較為主觀,而且極易受外在因素 影響,特別是政治因素。因此,如何建立能夠防弊卻又能推舉出真正 賢才之選拔制度,是值得關心的課題。也值得蒐集更多的文獻資料,

進行跨國的比較研究,藉以建立「能防弊、亦能推舉卓越人才」的理 想選才方式。

在文檔中 漢代官學與察舉制度之研究 (頁 120-124)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