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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喪葬禮俗

【死亡 si2-bong5】是生命自然的循環,但由於人類是有深情的動物,所以 總令人鼻酸涕泣,人的哀痛,甚於其他動物。死亡也是人生最悲痛的事,因此【喪

189葬禮俗 song1 tsong3 le2 siok8】最為繁複【厚禮數 kau7 le2 soo3】。

荷蘭學者 Van Gennep 將喪禮當作生命禮儀之一,與出生、成年、結婚同為 一種通過儀式(rite of passage),表示其社會地位的轉變,以調適新的情境與地位。

而中國喪禮重在讓死者加入祖先的社會,喪禮與國人的族嗣觀念有關,儀式中最 後的除靈、安位、合爐、死者即進入「祖先」,為穩定的神靈。如無族嗣則成為 不穩定的一群,至多成為義民廟、萬善祠、或是厲鬼。190

189 【喪 song1/ song3(文)、sng1/san1(白)】,死亡,亦指有關哀悼死者的禮數。董忠司《臺灣閩南 語辭典》,頁 1226。

190 謝聰輝〈傳統喪禮與道教功德〉,未刊稿。

台灣大部份人對死亡的觀念是【靈魂不滅 ling5-hun5 put4 biat8】,認為人是 靈魂與肉體的結合,當人死後,肉體歸於塵土,靈魂卻離開身體永存宇宙之間,

同時靈魂對其子孫會加以保護。因此生前,子孫要盡孝;死後,子孫要祭祀。

台灣各地所行的喪禮,原本主要是傳承自閩、粵的舊俗,而有泉、漳及客俗 等,來台後也在各地傳續不絕,其間歷經清領、日據以至國民政府不同時期的統 治,而迭有變化,不過較大的改變仍是近四、五十年來,由於工商業社會的轉型,

導致喪禮文化產生較大的變化,特別是在都市化較明顯的地區,喪葬禮俗確有逐 漸簡化的趨勢。

由於民間的喪葬習俗本來就呈現複合儀禮的現象:通常分由不同的掌禮者主 持,也分別舉行其各自的儀式,但是這些儀式、儀具又能複合為一;也可單用其 喪禮中的祭奠部份,而不必複合道、佛等宗教儀禮。類此喪葬禮俗所表現的正是 大體有一致的禮儀,也會隨著地方習俗、或是個別的宗教信仰,形成各具有特色 的各地方的喪禮習俗。

古人諱言【死 si2】,今人也相同。同樣指死,換另一個較含蓄的詞彙來講,

聽起來較高雅而不刺耳。台語用【過身 ke3/kue3-sin1】、【過氣 ke3/kue3-khui3】、

【過往 ke3/kue3-ong2】、【行去 kiann5-khi0】、【翹去 khiau3- khi0】、【往生 ong2-sing1】、【轉去 tng7-khi0】、【老去 lau7-khi0】,等表示去世。

諺語:【去揣伊祖公,食甜粿 khi3 tshue7 i1 tsoo2-kong1,tsiah8 tinn1-kue2】。

191

歇後語:【去土州,賣鴨卵¡ 死了 khi3 thoo2 tsiu1 bue7 ah4 nng7¡ si2 lah0】,

土州是指黃泉,去土州,即去地府。那人已在黃泉賣鴨蛋了,即此人已死亡。192

一、初終儀節

俗語:【也著神,也著人 ia7 tioh4 sin5,ia7 tioh4 jin5】193(押 in 韻),凡親長生 病,家人必細心侍候,遍延名醫診治,並向神明祈願,請道士做法事,若病危病 人未見起色,就表示已無希望了,要將病人從寢室移到【大廳 tua7-thiann1】左 側,首向內足向外,名為【徙舖 sua2-phoo1】、【搬舖 puann1-phoo1】或【搬廳 puann1- thiann1】。

一般人認為大廳是家中最好的位置,若能在此瞑目,可算光榮、幸福。如不

【徙舖 sua2-phoo1】,病人死在寢室,其亡魂仍留在房內,沒辦法立刻超生,會 受到很多痛苦,所以一定要「徙舖」。若晚輩病危徙舖,只能放在正廳右側,十 五歲以下病危孩童只能放邊間。不但妾侍不能佔【廳頭 thiann1-thau5】,贅夫也

191 吳瀛濤《臺灣諺語》(台北市:台灣英文出版社,1975、1979 年),頁 70。

192 溫惠雄《台灣人智慧歇後語》(台北市:宏欣文化事業公司,2002 年),頁 51。

193 徐福全《台灣民間傳統喪葬儀節研究》,頁 31。

不能佔廳頭。

有個傳說:「三十六歲」是人的本歲,活到三十六歲以上才不算【夭壽 iau2-siu7】,否則犯有「不孝之罪」,在陰司地府要接受各種刑罰,還要關在「枉 死城」裡受苦。故年輕人出殮前,父母要棍打棺木,表示已受父母責罰,才可以 在閻羅王面前減輕罪刑。

俗傳六十六也是一個【關 kuan1】,語云:【年過六十六,閻王要吃肉 ni5 kue3 lak8 tsap8 lak8,giam5 ong5 beh4 tsiah8 bah4】,作六十六大壽時,女兒要買豬肉 回來祝壽,只要壽星吃過豬肉就不要緊。活過六十六歲,萬一死亡,【喪事 song1-su7】就可當【喜事 hi2- su7】辦理,遺族可以不必哭泣。194

俗諺:【一樣生,百樣死 it4 iunn7 sinn1, pah4 iunn7 si2】195(押 i 韻),一般認 為老而壽終正寢者為順終,否則即為不順終,不順終是突發厄運而死於外的則為 凶死,凶死在外的,入木前都須到出事地【引魂 in2-hun5】,即請道士或僧尼前 往死亡地點誦經超渡亡魂,且引導死者靈魂回喪家。

俗語:【冷喪,不入莊 ling2 song1, put4 jip8 tsng1】196(押 ng 韻)習俗忌諱死 於外地者的屍體進入家屋,傳統觀念較深的老人及長期患病者,多固執在家養 病。「冷喪,不入莊(社)」表示死於外地者,大家已認為他是野鬼了,野鬼能祟 人,古人酷信鬼神,固守此戒,沒有敢違犯的,所以因病住院,一旦危急,家屬 即刻退院,以期能入家廰壽終正寢。

病人一旦斷氣,一般在死者身上蓋上一條【水被 tsui2-phe7】。家人立即號哭 並分頭辦事,首先要用紅紙將神明公媽遮住,在死者腳尾要供上腳尾飯、腳尾火、

腳尾爐,並燒腳尾紙。將門扉閤上一扇,並吊白布幔將屍床四周圍住,俗稱「吊 九條」。在未入木前,必留子孫日夜在旁守護,俗稱【守舖 siu2-phoo1】,以免遭 受貓狗破壞,並盼靈魂安祥。已歛者稱【守靈 siu2-ling5】或【睏棺跤

khun3-kuan1-kha1】。

台灣傳統風俗,人一死了,全家要放聲大哭。每當弔客來時,女眷就要嚎啕 大哭,要是沒有哭,弔客視為不吉利,會生氣的。因此,到日據時期還有職業性 的哭婆,受僱為喪家助哭。為什麼要這麼做呢?

民俗學者林衡道教授指出,有兩個原因:世界上所有的民族在原始時代,都 懼怕亡靈,放聲大哭,就是告訴死者,你已經死了,可以到你的另一個國度去了。

像歐洲和日本的中古,都流行對死者唱輓歌。還有一個原因就是我們漢人深受儒

194 《從笨港到北港》國民小學教師自編鄉土教材系列雲林縣政府 編印 http://cuy.ylc.edu.tw/~cuy14/eBook/ch10.htm

195 周長楫等《臺灣閩南諺語》(台北市:自立晚報,1992 年),頁 14。

196 徐福全《台灣民間傳統喪葬儀節研究》,頁 31。

家孝道思想的薰陶,父母死了,都要表示非常悲慟。197

台灣喪服制度出自古禮,有所謂五服,但服喪僅限晚輩對長輩,而長輩不為 晚輩服喪。服喪,台語叫【挂孝 koa3-ha3】、【帶孝 toa3-ha3】、【穿孝 tshing7-ha3】。

【孝服 ha3-hok8】、【麻衫 mua5-sann1】,即喪服,分為麻(麻布)、苧(苧麻布)、藍 (藍布)、黃(黃布)、紅(紅布)、白(白布)等,依其與死者的親疏遠近而有不同。孝 男頭上戴麻布,已婚者多兩個耳塞子及麻布在冠前,乃奉勸不要聽耳語。俗語:

【老父娘禮198死落山,家伙見人搬 lau7-pe7 niu5-le2/ne2 si2 loh4 suann1,ke1-hue2 kinn3 lang5 puann1】199(押 uann 韻)意謂孝男居喪都聵不聞人語。

孫為第二代,本穿用苧布,但因台灣受宗法重視嫡長子觀念影響,不只分產 時,長孫與諸子平等持分,且喪服也用麻布,以表示重血脈,所以俚俗:【大孫 頂尾子 tua7-sun1 ting2 bue2-kiann2】200

台灣人觀念認為夫妻平等,不相為服,且不論誰先死,出殯時存者不送亡者。

大伯、小叔、兄嫂、弟媳以及妯娌五者通常都無服,亦不相送,俗語:【予妯娌 送,包散201hoo7 tang5 sai7 sang3, pau1 san3】202。(押 an 韻,元音相同屬合韻)

屍體在舖,親戚往弔,稱為【探舖 tham3- phoo1】,往弔者叫【埋喪

bai5-song1】,弔祭時,主人須唱:「某某(死者之名或稱謂)!某某某(賓之名或稱謂) 來向您燒香!您要保佑伊,腳健手健大賺錢。」孝眷跪於屍傍舉哀謝弔。一般非 至親較少探舖,往弔者忌入廟。

本省人都相信時日的吉凶對一家興衰的影響,除了赤貧者外,一般人喪事更 注重忌諱,入木、移柩、落葬都須選擇時日。一般是先看入木時辰;然後才看【墓 地 bong7-te7】203,選擇墓地,還要講究【風水 hong1-sui2】;地決定了再看「【出 山 tshut4-soann1】」時日;日子看好便要報喪、買板、乞水。

俗諺:【死父扛去埋,死母等待後頭來 si2 pe1 kng1 khi3 tai5,si2 bo3 tan2 thai7 au7 thau5 lai5】204(押 ai 韻),意思是父喪兒輩猶可自理,母喪則凡事要尊重外家 的意見。若是母喪,要通知外家,俗稱【報白 po3-peh8】、【報外家 po3-gua7-ke1】。 孝子往母舅家報白要帶一白一黑兩塊布,到達時不可進門,只能在門口跪哭喊:

197 林衡道口述,鄭木金記錄《臺灣史蹟源流》(台北:青年日報,1987 年),頁 451。

198 娘禮,應作娘嬭,niu5-le2/ne2,稱呼母親,為較古用法。陳正統主編《閩南話漳腔辭典》,忌 死去的母親,只用以號喪時的呼叫。

199 徐福全《台灣民間傳統喪葬儀節研究》,頁 81。

200 徐福全《台灣民間傳統喪葬儀節研究》,頁 90。

201 【散 san3】,貧窮。

202 徐福全《台灣民間傳統喪葬儀節研究》,頁 98。

203 董忠司《臺灣閩南語辭典》,墓 bong7(白)、boo7(文)。洪惟仁《臺灣禮俗語典》,泉腔皆應讀 boo7;在漳腔文讀。

204 徐福全《台灣民間傳統喪葬儀節研究》,頁 63。

「娘禮! 娘禮!」舅舅聞聲而出,牽他起身,須給水喝,收下白布退還黑布(黑布 等出山日,母舅來拜,作為壓種用的【轉祖裙 tng2 tsoo2 kun5】(表示人死升格為 祖先神明,轉去祖先的身軀邊),表示母舅將前往弔喪。若請人代為報白要送紅 包,俗諺:【報死灌水 po3 si2 kuan3 tsui2】205代報者主動向外家要茶水喝,否則 俗信報喪者會走霉運。

【有祖接祖,無祖接石鼓 u7 tsoo2 tsiap4 tsoo2,bo5 tsoo2 tsiap4 tsioh8 koo2】

(押 oo 韻)本省習俗,母喪須向娘家報喪。如果,母親沒舅家或母舅在遠方謀生,

也沒義舅代表,則須到郊外或僻處搬一塊石頭回喪家充代。206

此外向親友分【訃音 hu3-im1】,謂之【發喪 huat4-song1】,也稱【報白 po3-peh8】,俗稱【放白貼 pang3-peh8-thiap4】。一般訃聞、輓聯都是白色系,五 代同堂才印製懸掛紅色,表示福壽全歸之意。

出嫁女聞耗奔喪回去,離家一段距離便須號哭,俗稱【哭路頭

khau3-loo7-thau5】。凡父母嚥氣時未隨侍在側的子孫,自外地回來,必須爬在地 上匍匐入門,表示自己不孝,未能隨侍在側的一種懺悔與悲痛。

昔時「哭路頭」聲調淒絕且多有言辭,如下例為母喪:「娘嬭! 娘嬭!我今轉 來揣無娘嬭! 娘嬭!,無疑娘嬭和我分開去,永過轉來,有我娘嬭笑頭笑面,卜 來共我有言有語,今轉來揣無娘嬭,乎子想不過娘嬭。一日看過一日,想卜娘嬭 能好,我今有三四事,無娘嬭,可憐子,叫子看卜怎樣,娘嬭,望卜娘嬭加食十 年二十年,不知娘嬭行到此路,永遠不歸,永遠無娘嬭娘嬭」。

往昔沒有娛樂的時代,一般人都喜歡看鄰里的迎嫁妝、迎新娘、哭路頭、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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