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資料分析
4.2 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以及事後比較摘要表的結果分析
(未包括總平均數 3.5800)、【1.1970,2.0530】(未包括總平均數 3.5800),因為三組 95%的信賴區間均未包括總平均數(Mean=3.5800) 這個點,所以變異數分析整體考驗之 F 值會達到顯著水準(F=
55.960,p=0.000<0.05)。
平方和 自由度 平均平方和 F 檢定 顯著性 組間 104.601 2 52.301 55.960 0.000 組內 184.119 197 0.935
總和 288.720 199
表 4-13b 對缺乏娛樂日子乏味之不同感受的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不同感受之受試者在缺乏娛樂日子乏味的知覺上有顯著差異 存在,其 F 值=55.960(p=0.000<0.5),達到顯著水準,表示至少 有一對不同的家庭經濟狀況的平均數差異值達到顯著,至於是那幾 對,進一步須進行事後比較,以確實得知那兩組間的知覺感受有顯著 差異。
(二)Post Hoc 檢定
多重比較 依變數:缺乏娛樂日子乏味
Scheffe 法
95%信賴區間 (I)家
庭經濟 狀況
(J) 家 庭經濟 狀況
平均差異 (I-J)
標準誤 顯著性
下界 上界
稍貧 小康 富裕
-0.09394 2.16288*
0.15052 0.23044
0.823 0.000
-0.4652 1.5945
0.2773 2.7313 小康 稍貧
富裕
0.09394 2.25682*
0.15052 0.21780
0.823 0.000
-0.2773 1.7196
0.4652 2.7940 富裕 稍貧
小康
-2.16288*
-2.25682*
0.23044 0.21780
0.000 0.000
-2.7313 -2.7940
-1.5945 -1.7196
*在 0.5 水準上的平均差異很顯著。
表 4-13c 事後比較摘要表
在平均差異(Mean Difference)(I-J)欄如出現星號表示配對群 組的事後比較差異達到顯著水準。經事後比較結果發現:稍貧>富裕 (平均差異值 2.16288,p=0.000<0.5),稍貧與富裕的平均差異達 到顯著;小康>富裕(平均差異值 2.25682,p=0.000<0.5),小康 與富裕的平均差異達到顯著。這些數據告訴我們:受測者的家庭經濟 狀況若為稍貧與小康,其對缺乏娛樂日子乏味的知覺感受大於受測者 的家庭經濟狀況為富裕的。稍貧、小康、富裕三種家庭經濟狀況在缺
乏娛樂日子乏味的知覺感受上,其平均數分別為 3.7879、3.8818、
1.6250。
(三) 同質子集
缺乏娛樂日子乏味 Scheffe 法a,b
alpha=0.5 的子集 家庭經濟狀況 個數
1 2
富裕 24 1.6250
稍貧 66 3.7879
小康 110 3.8818
顯著性 1.000 0.898
表 4-13d 顯示的是同質子集中組別的平均數摘要表 a.使用調和平均數樣本大小=45.517。
b.組別大小不相等。將使用組別大小的調和平均數。不保證型 I 的 誤差水準。
二、「家庭經濟狀況」與「因補習沒空做功課」:
分析:不同家庭經濟狀況,在因補習沒空做功課感受的差異比較。
家庭經濟分:(1)困苦(2)稍貧(3)小康(4)富裕
假設:不同家庭經濟狀況,在因補習沒空做功課感受上有顯著差異。
(一 ) 單因子
描述性統計量 因補習沒空做功課
平均數的 95%信賴區
個 間
數
平均數 標準差 標準誤
下界 上界
最 小 值
最 大 值 稍貧 66 3.2121 1.20913 0.14883 2.9149 3.5094 1.0 5.0 小康 110 4.3636 1.04686 0.09981 4.1658 4.5615 1.0 5.0 富裕 24 3.5833 0.65386 0.13347 3.3072 3.8594 2.0 4.0 總和 200 3.8900 1.18953 0.08411 3.7241 4.0559 1.0 5.0 表 4-14a 對因補習沒空做功課之不同感受的描述性統計量摘要表
三種不同家庭經濟狀況平均數 95%的信賴區間分別為
【2.9149,3.5094】(未包括總平均數 3.8900)、【4.1658,4.5615】
(未包括總平均數 3.8900)、【3.3072,3.8594】(未包括總平均數 3.8900),因為三組 95%的信賴區間均未包括總平均數(Mean=3.8900) 這個點,所以變異數分析整體考驗之 F 值會達到顯著水準(F=
25.144,p=0.000<0.05)。
平方和 自由度 平均平方和 F 檢定 顯著性 組間 57.262 2 28.631 25.144 0.000 組內 224.318 197 1.139
總和 281.580 199
表 4-14b 對因補習沒空做功課之不同感受的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不同感受之受試者在因補習沒空做功課的知覺上有顯著差異 存在,其 F 值=25.144(p=0.000<0.5),達到顯著水準,表示至少 有一對不同的家庭經濟狀況的平均數差異值達到顯著,至於是那幾 對,進一步須進行事後比較,以確實得知那兩組間的知覺感受有顯著 差異。
(二)Post Hoc 檢定
多重比較 依變數:因補習沒空做功課
Scheffe 法
95%信賴區間 (I)家
庭經濟 狀況
(J) 家 庭經濟 狀況
平均差異 (I-J)
標準誤 顯著性
下界 上界
稍貧 小康 富裕
-1.15152*
-0.37121
0.16614 0.25436
0.000 0.347
-1.5613 -0.9986
-0.7417 0.2562 小康 稍貧
富裕
1.15152*
0.78030*
0.16614 0.24041
0.000 0.006
0.7417 0.1873
1.5613 1.3733 富裕 稍貧
小康
0.37121 -0.78030*
0.25436 0.24041
0.347 0.006
-0.2562 -1.3733
0.9986 -0.1873
*在 0.5 水準上的平均差異很顯著。
表 4-14c 事後比較摘要表
在平均差異(Mean Difference)(I-J)欄如出現星號表示配對群 組的事後比較差異達到顯著水準。經事後比較結果發現:小康>稍貧 (平均差異值 1.15152,p=0.000<0.5),小康與稍貧的平均差異達 到顯著;小康>富裕(平均差異值 0.78030,p=0.006<0.5),小康 與富裕的平均差異達到顯著。這些數據告訴我們:受測者的家庭經濟 狀況若為小康,其對因補習沒空做功課的知覺感受大於受測者的家庭 經濟狀況為稍貧與富裕的。稍貧、小康、富裕三種家庭經濟狀況在因 補習沒空做功課的知覺感受上,其平均數分別為 3.2121、4.3636、
3.5833。
(三) 同質子集
因補習沒空做功課 Scheffe 法a,b
alpha=0.5 的子集 家庭經濟狀況 個數
1 2
稍貧 66 3.2121
富裕 24 3.5833
小康 110 4.3636
顯著性 0.255 1.000
表 4-14d 顯示的是同質子集中組別的平均數摘要表 a.使用調和平均數樣本大小=45.517。
b.組別大小不相等。將使用組別大小的調和平均數。不保證型 I 的 誤差水準。
三、「家長職業」與「師長不解我的感情生活」:
分析:不同家長職業,在師長不解我的感情生活感受的差異比較。
家長職業分:(1)公務員(2)教育人士(3)農(4)工(5)商(6)服務 業(7)其他。
假設:不同家長職業,在師長不解我的感情生活感受上有顯著差異。
(一 ) 單因子
描述性統計量 師長不解我的感情生活
平均數的 95%信賴區
個 間
數
平均數 標準差 標準誤
下界 上界
最 小 值
最 大 值 公務
員
49 4.5306 0.81910 0.11701 4.2953 4.7659 2.0 5.0
教育 人士
46 4.2826 0.45524 0.06712 4.1474 4.4178 4.0 5.0
工 66 3.5606 1.09725 0.13506 3.2909 3.8303 1.0 5.0 商 39 2.5897 1.16343 0.18630 2.2126 2.9669 1.0 4.0 總和 200 3.7750 1.16238 0.08219 3.6129 3.9371 1.0 5.0 表 4-15a 對師長不解我的感情生活之不同感受的描述性統計量摘要表
四種不同家長職業平均數 95%的信賴區間分別為【4.2953,
4.7659】(未包括總平均數 3.7750)、【4.1474,4.4178】(未包括總 平均數 3.7750)、【3.2909,3.8303】(包括總平均數 3.7750)、
【2.2126,2.9669】(未包括總平均數 3.7750),因為三組 95%的信賴 區間均未包括總平均數(Mean=3.7750)這個點,所以變異數分析整體 考驗之 F 值會達到顯著水準(F=37.261,p=0.000<0.05)。
平方和 自由度 平均平方和 F 檢定 顯著性 組間 97.651 3 32.550 37.261 0.000 組內 171.224 196 0.874
總和 268.875 199
表 4-15b 對師長不解我的感情生活之不同感受的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摘 要表
不同感受之受試者在師長不解我的感情生活的知覺上有顯著 差異存在,其 F 值=37.261(p=0.000<0.5),達到顯著水準,表示 至少有一對不同的家長職業的平均數差異值達到顯著,至於是那幾 對,進一步須進行事後比較,以確實得知那兩組間的知覺感受有顯著 差異。
(二)Post Hoc 檢定 多重比較 依變數:師長不解我的感情生活
Scheffe 法
95%信賴區間 (I)家長
職業
(J) 家長 職業
平均差異 (I-J)
標準誤 顯著性
下界 上界
公務員 教育人士 0.24800 0.1919 0.644 -0.2931 0.7891
工 商
0.97001*
1.94087*
0.1763 0.2006
0.000 0.000
0.4730 1.3753
1.4670 2.5065 教育人
士
公務員 工 商
-0.24800 0.72200*
1.69287*
0.1919 0.1795 0.2035
0.644 0.001 0.000
-0.7891 0.2158 1.1192
0.2931 1.2282 2.2666
工 公務員
教育人士 商
-0.97001*
-0.72200*
0.97086*
0.1763 0.1795 0.1888
0.000 0.001 0.000
-1.4670 -1.2282 0.4385
-0.4730 -0.2158 1.5032
商 公務員
教育人士 工
-1.94087*
-1.69287*
-0.97086*
0.2006 0.2035 0.1888
0.000 0.000 0.000
-2.5065 -2.2666 -1.5032
-1.3753 -1.1192 -0.4385
*在 0.5 水準上的平均差異很顯著。
表 4-15c 事後比較摘要表
在平均差異(Mean Difference)(I-J)欄如出現星號表示配對群 組的事後比較差異達到顯著水準。經事後比較結果發現:公務員>工 (平均差異值 0.97001,p=0.000<0.5),公務員與工的平均差異達 到顯著;公務員>商(平均差異值 1.94087,p=0.000<0.5),公務 員與商的平均差異達到顯著;教育人士>工(平均差異值 0.72200,p
=0.001<0.5),教育人士與工的平均差異達到顯著;教育人士>商
(平均差異值 1.69287,p=0.000<0.5),教育人士與商的平均差異 達到顯著;工>商(平均差異值 0.97086,p=0.000<0.5),工與商 的平均差異達到顯著。這些數據告訴我們:受測者的家長職業若為公 務員,其對師長不解我的感情生活的知覺感受大於受測者的家長職業 為工與商的;受測者的家長職業若為教育人士,其對師長不解我的感 情生活的知覺感受大於受測者的家長職業為工與商的;受測者的家長 職業若為工,其對師長不解我的感情生活的知覺感受大於受測者的家 長職業為商的。公務員、教育人士、工、商四種家長職業在師長不解 我的感情生活的知覺感受上,其平均數分別為 4.5306、4.2826、
3.5606、2.5897。
(三) 同質子集
師長不解我的感情生活 Scheffe 法a,b
alpha=0.5 的子集 家長職業 個數
1 2 3
商 39 2.5897
工 66 3.5606
教育人士 46 4.2826
公務員 49 4.5306 顯著性 1.000 1.000 0.638
表 4-15d 顯示的是同質子集中組別的平均數摘要表 a.使用調和平均數樣本大小=48.228。
b.組別大小不相等。將使用組別大小的調和平均數。不保證型 I 的 誤差水準。
四、「父母管教方式」與「學校功課重考試多」:
分析:不同父母管教方式,在學校功課重考試多之感受的差異比較。
父母管教方式分:(1)放任(2)民主(3)嚴厲(4)溺愛。
假設:不同父母管教方式,在學校功課重考試多之感受上有顯著差異。
(一 ) 單因子
描述性統計量 學校功課重考試多
平均數的 95%信賴區
個 間
數
平均數 標準差 標準誤
下界 上界
最 小 值
最 大 值 放任 30 3.7000 0.91539 0.16713 3.3582 4.0418 2.0 5.0 民主 45 3.4444 1.15907 0.17278 3.0962 3.7927 1.0 5.0
嚴厲 108 4.7130 0.45449 0.04373 4.6263 4.7997 4.0 5.0 溺愛 17 3.7647 0.66421 0.16109 3.4232 4.1062 3.0 5.0 總和 200 4.1950 0.94416 0.06676 4.0633 4.3267 1.0 5.0 表 4-16a 對學校功課重考試多之不同感受的描述性統計量摘要表
四種不同父母親管教方式平均數 95%的信賴區間分別為
【3.3582,4.0418】(未包括總平均數 4.1950)、【3.0962,3.7927】
(未包括總平均數 4.1950)、【4.6263,4.7997】(未包括總平均數 4.1950)、 【3.4232,4.1062】(未包括總平均數 4.1950),因為四 組 95%的信賴區間均未包括總平均數(Mean=4.1950)這個點,所以變 異數分析整體考驗之 F 值會達到顯著水準(F=37.621,p=0.000<
0.05)。
平方和 自由度 平均平方和 F 檢定 顯著性 組間 64.823 3 21.608 37.621 0.000 組內 112.572 196 0.574
總和 177.395 199
表 4-16b 學校功課重考試多之不同感受的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不同感受之受試者在學校功課重考試多的知覺上有顯著差異 存在,其 F 值=37.621(p=0.000<0.5),達到顯著水準,表示至少
有一對不同的家長管教方式的平均數差異值達到顯著,至於是那幾 對,進一步須進行事後比較,以確實得知那兩組間的知覺感受有顯著 差異。
(二)Post Hoc 檢定 多重比較 依變數:學校功課重考試多
Scheffe 法
95%信賴區間 (I)父母
管教方 式
(J) 父母 管教方式
平均差異 (I-J)
標準誤 顯著性
下界 上界
放任 民主
嚴厲 溺愛
0.25556 -1.01296*
-0.06471
0.1786 0.1564 0.2301
0.564 0.000 0.994
-0.2482 -1.4540 -0.7135
0.7593 -0.5719
0.5841
民主 放任
嚴厲 溺愛
-0.25556 -1.26852*
-0.32026
0.1786 0.1345 0.2158
0.564 0.000 0.533
-0.7593 -1.6477 -0.9287
0.2482 -0.8893
0.2881
嚴厲 放任
民主 溺愛
1.01296*
1.26852*
0.94826*
0.1564 0.1345 0.1977
0.000 0.000 0.000
0.5719 0.8893 0.3906
1.4540 1.6477 1.5059
溺愛 放任 民主 嚴厲
0.06471 0.32026 -0.94826*
0.2301 0.2158 0.1977
0.994 0.533 0.000
-0.5841 -0.2881 -1.5059
0.7135 0.9287 -0.3906
*在 0.5 水準上的平均差異很顯著。
表 4-16c 事後比較摘要表
在平均差異(Mean Difference)(I-J)欄如出現星號表示配對群 組的事後比較差異達到顯著水準。經事後比較結果發現:嚴厲>放任 (平均差異值 1.01296,p=0.000<0.5),嚴厲與放任的平均差異達 到顯著;嚴厲>民主(平均差異值 1.26852,p=0.000<0.5),嚴厲 與民主的平均差異達到顯著;嚴厲>溺愛(平均差異值 0.94826,p=
0.000<0.5),嚴厲與溺愛的平均差異達到顯著。這些數據告訴我們:
受測者的父母管教方式若為嚴厲,其對學校功課重考試多的知覺感受 大於受測者的父母管教方式為放任、民主與溺愛的。放任、民主、嚴 厲、溺愛四種父母管教方式在學校功課重考試多的知覺感受上,其平 均數分別為 3.7000、3.4444、4.7130、3.7647。
(三) 同質子集
學校功課重考試多 Scheffe 法a,b
alpha=0.5 的子集 父母管教
方式
個數
1 2
民主 45 3.4444 放任 30 3.7000 溺愛 17 3.7647
嚴厲 108 4.7130
顯著性 0.411 1.000 表 4-16d 顯示的是同質子集中組別的平均數摘要表 a.使用調和平均數樣本大小=32.352。
b.組別大小不相等。將使用組別大小的調和平均數。不保證型 I 的 誤差水準。
五、「父母管教方式」與「校規和習慣不合有違規壓力」:
分析:不同父母管教方式,在校規和習慣不合有違規壓力之感受的差 異比較。
父母管教方式分:(1)放任(2)民主(3)嚴厲(4)溺愛。
假設:不同父母管教方式,在校規和習慣不合有違規壓力之感受上有 顯著差異。
(一 ) 單因子
描述性統計量 校規和習慣不合有違規壓力
平均數的 95%信賴區
個 間
數
平均數 標準差 標準誤
下界 上界
最 小 值
最 大 值 放任 30 2.8000 0.99655 0.18194 2.4279 3.1721 1.0 4.0 民主 45 1.8222 0.93636 0.13958 1.5409 2.1035 1.0 4.0 嚴厲 108 2.7685 0.91311 0.08786 2.5943 2.9427 2.0 5.0 溺愛 17 3.1765 0.95101 0.23065 2.6875 3.6654 2.0 4.0 總和 200 2.5950 1.02284 0.07233 2.4524 2.7376 1.0 5.0 表 4-17a 對校規和習慣不合有違規壓力之不同感受的描述性統計量 摘要表
四種不同父母親管教方式平均數 95%的信賴區間分別為
【2.4279,3.1721】(包括總平均數 2.5950)、【1.5409,2.1035】(未 包括總平均數 2.5950)、【2.5943,2.9427】(包括總平均數 2.5950)、
【2.6875,3.6654】(未包括總平均數 2.5950),因為兩組 95%的信賴 區間未包括總平均數(Mean=2.5950)這個點,所以變異數分析整體考 驗之 F 值會達到顯著水準(F=14.182,p=0.000<0.05)。
平方和 自由度 平均平方和 F 檢定 顯著性 組間 37.134 3 12.378 14.182 0.000 組內 171.061 196 0.873
總和 208.195 199
表 4-17b 校規和習慣不合有違規壓力之不同感受的單因子變異數分 析摘要表
不同感受之受試者在校規和習慣不合有違規壓力的知覺上有顯 著差異存在,其 F 值=14.182(p=0.000<0.5),達到顯著水準,表 示至少有一對不同的家長管教方式的平均數差異值達到顯著,至於是 那幾對,進一步須進行事後比較,以確實得知那兩組間的知覺感受有 顯著差異。
(二)Post Hoc 檢定 多重比較 依變數:校規和習慣不合有違規壓力 Scheffe 法
95%信賴區間 (I)父母
管教方 式
(J) 父母 管教方式
平均差異 (I-J)
標準誤 顯著性
下界 上界
放任 民主 0.97778* 0.2202 0.000 0.3568 1.5987
嚴厲 溺愛
0.03148 -0.37647
0.1928 0.2836
0.999 0.624
-0.5122 -1.1762
0.5752 0.4233
民主 放任
嚴厲 溺愛
-0.97778*
-0.94630*
-1.35425*
0.2202 0.1657 0.2659
0.000 0.000 0.000
-1.5987 -1.4137 -2.1042
-0.3568 -0.4789 -0.6043
嚴厲 放任
民主 溺愛
-0.03148 0.94630*
-0.40795
0.1928 0.1657 0.2437
0.999 0.000 0.425
-0.5752 0.4789 -1.0953
0.5122 1.4137 0.2794
溺愛 放任
民主 嚴厲
0.37647 1.35425*
0.40795
0.2836 0.2659 0.2437
0.624 0.000 0.425
-0.4233 0.6043 -0.2794
1.1762 2.1042 1.0953
*在 0.5 水準上的平均差異很顯著。
表 4-17c 事後比較摘要表
在平均差異(Mean Difference)(I-J)欄如出現星號表示配對群 組的事後比較差異達到顯著水準。經事後比較結果發現:放任>民主 (平均差異值 0.97778,p=0.000<0.5),放任與民主的平均差異達 到顯著;嚴厲>民主(平均差異值 0.94630,p=0.000<0.5),嚴厲 與民主的平均差異達到顯著;溺愛>民主(平均差異值 1.35425,p=
0.000<0.5),溺愛與民主的平均差異達到顯著。這些數據告訴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