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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案次數與提案規模的比較

各黨立委與行政院提案次數與提案規模見於表三,由表中 統計數字得知,在一致政府時期,民進黨立委在提案上相當積 極,提案次數遠較國民黨立委為多,而國民黨立委提案次數較 少,然而,無論民進黨立委或國民黨立委都以小幅度修正的提 案為主(民進黨佔62.4%,國民黨佔72.3%),而新法案或大幅 度修正法案都較為有限(民進黨新法案佔26.7%,大幅度修正 法案佔9.6%;而國民黨新法案佔22.4%,大幅度修正法案佔 5.5%)。至於行政院的提案中,小幅度修正的提案比例比立委

11 絕大多數的法案從立委提案時間,或者是行政院會的通過日期來判斷,都 能夠得到清楚的答案。非常少數的法律提案因行政院與立法委員的提案時間 過於接近,造成議程設定判斷上的困難,此時採取的輔助方式有二:一是參 酌新聞報導:利用立法院國會圖書館的新聞檢索資料庫(該資料庫共收集國 內二十四家日報、晚報的內容影像)查詢是否有相關的提案消息;以法案名 稱設為檢索關鍵字,查閱報紙是否曾經報導「行政院相關部會正著手研 議……」之類的消息。另外修法提案的「提案意旨」也是另一個可以參酌的 線索:例如行政院版的「替代役實施條例」就在提案意旨中明白寫出,該法 是依照立法委員王雪峰的提案版本加以修改而成,如此該法就被劃歸是「立 法委員」作的議程設定。整體來說,在所有進行深入研究的重大法案中,絕 大多數的提案,都能夠依賴上述的基本標準即作出判斷,僅有非常少數的法 案有需要進一步地查閱新聞資料庫或檢視提案內容的提案意旨說明。

為少,約佔五成,新法案佔兩成,大幅度修正的法案也約佔兩 成,這表示比較起立法委員,行政院提出小幅度修正法案的動 機較小,且也更有能力提出較全面性的法律提案。

表三:一致政府與分立政府時期立法委員提案與行院提案統計

(按提案類別分)

一致政府 分立政府

新法案 大幅度修正法案 小幅度修正法案 廢止案 合計 新法案 大幅度修正法案 小幅度修正法案 廢止案 合計

N 53 13 171 0 237 64 27 264 1 356 國民黨

立委 % 22.4 5.5 72.2 0.0 100.0 18.0 7.6 74.2 0.3 100.0

N 81 29 189 4 303 20 30 163 2 215 民進黨

立委 % 26.7 9.6 62.4 1.3 100.0 9.3 14.0 75.8 0.9 100.0

N 62 65 154 23 304 144 136 168 22 470 行政院

% 20.4 21.4 50.7 7.6 100.0 30.6 28.9 35.7 4.7 100.0

N 42 23 82 3 150 55 42 169 4 270 其他

% 28.0 15.3 54.7 2.0 100.0 20.4 15.6 62.6 1.5 100.0

合計 N 238 130 596 30 994 283 235 764 29 1311

% 23.9 13.1 60.0 3.0 100.0 21.6 17.9 58.3 2.2 100.0 資料來源:立法院資訊檢索系統,經本研究助理整理而成。

同時值得注意的是,在一致政府時期,民進黨身為最大的 反對黨,為了展現政策制訂的企圖心,因此比國民黨立委有較 高比例的提案是提出新法案或是大幅度的修正案,甚至於新法 案的提案次數與比例都不下於行政院。反之,國民黨立委身為 執政黨的立委,由於重要的法案比較可能由行政院提,因此提 案的空間相對而言較小,所以大多數的提案是對法案作小規 模、甚或零星的法條修正。此一態勢在分立政府時期丕變,國 民黨立委的提案次數明顯增加,反之民進黨立委的提案次數明 顯減少,顯示自民進黨掌握行政院後,新法案與較大規模的修 正案可以由行政院提出,因此民進黨立委提出新法案與大幅度 修正的提案大幅度減少,反之,提小幅度修正法案的比例明顯 提升。而行政院所提的新法案與大幅度修正的提案甚至較在一 致政府時更多,新法案有三成,大幅度修正法案也將近三成,

顯示民進黨初掌行政權的企圖心。

(二)提案重要性的比較

研究發現顯示國民黨立委在分立政府時期比在一致政府 時期提出較多的重大法案,不僅重大法案的次數大幅度提升,

且比例也大幅度提高,反之民進黨立委在分立政府時期提案次 數大幅減少,而各類法案的比例在一致政府與分立政府時期差 不多。至於行政院則在不同時期有很大的差異,在分立政府時 期,行政院的提案次數大幅度提高,且有相當大幅度的比例

(61.5%)是重大法案(見表四)。此一發現與前述有關提案次 數與提案規模的發現相類似,印證了民進黨自從掌握了行政權 之後,有相當大的求新求變的企圖心,許多法案都是由行政院 提,因此民進黨立委相對而言,提案的空間較小,不像在國民

黨掌控行政權時那麼積極。反之,國民黨立委自從失去了行政 權的舞台之後,確實在立法提案上較為積極,且提出重大法案 的次數與比例都大幅提升。

表四:一致政府與分立政府時期立法委員提案與行院提案統計

(按提案重要程度分)

一致政府 分立政府

重大 普通 不重要 合計 重大 普通 不重要 合計 N 49 104 84 237 106 126 124 356 國民黨

立委 % 20.7 43.9 35.4 100.0 29.8 35.4 34.8 100.0

N 73 115 115 303 58 79 78 215 民進黨

立委 % 24.1 38.0 38.0 100.0 27.0 36.7 36.3 100.0

N 132 114 58 304 289 119 62 470 行政院

% 43.4 37.5 19.1 100.0 61.5 25.3 13.2 100.0

其他 N 35 51 64 150 93 103 74 270

% 23.3 34.0 42.7 100.0 34.4 38.1 27.4 100.0

合計 N 289 384 321 994 546 427 338 1311

% 29.1 38.6 32.2 100.0 41.6 32.6 25.8 100.0 資料來源:立法院資訊檢索系統,經本研究助理整理而成。

(三)提案通過的比例與提案通過所需時間的比較 表五顯示立委提案與行政院提案通過的比例與通過所需 花費的時間。從表中數字很明顯的可以看出,行政院在一致政 府與分立政府時期的表現差異極端明顯,在一致政府時期,行 政院提案通過的比例高達七成以上(72.7%),然而在分立政府 時期,行政院提案通過的比例大幅下滑到不到四成(38.5%)。

固然,行政院的提案在分立政府時期通過的比例低,有部分原 因可能是因為提案數較高(分立政府時期有470個提案,一致 政府時期有304個提案),有比較大的分母,或者因為剩下的立 法院會期時間較短,所以通過的比例較低,但是比較同時期立 委提案所通過的比例,國民黨立委提案的次數也大幅度提升,

但通過的比例有50.8%,而民進黨立委提案通過的比例也有 60.0%,所以可以發現行政院提案次數較高,或者立法院會期 時間較短,都不足以解釋何以行政院提案通過的比例降低至不 到四成。我們由此可以推論:在分立政府時期,當行政院的政 黨無法掌握立法院的多數時,確實在法案的推動上較為困難。

接著我們再來比較行政院提案與立委提案通過所需要的 時間。由於第四屆前面兩個半會期是一致政府,後面三個半會 期是分立政府,而在前面會期所提的法案,本來就可能比在後 面所提的法案通過的時間較久,因為愈到後期,愈有法案通過 的壓力,所以在後期的提案,本來通過的時間就比較可能短 些,因此,解讀表五的行政機關與立法機關提案通過時間,只 能各自就一致政府時期或分立政府時期內的行政機關與立法 機關作比較,而不能作跨時期的比較。從表中的數字顯示,行 政院在一致政府時期提案通過所需花費的時間比國民黨立委 或民進黨立委所通過的時間都短許多(行政院提案平均219 天,國民黨立委提案平均274天,民進黨立委提案平均255天);

然而在分立政府時期,行政院提案通過所需花費的時間比國民 黨立委或民進黨立委所通過的時間都要長許多(行政院提案平 均212天,國民黨立委提案平均只要164天,民進黨立委提案平 均只要146天)。此一結果再一次顯示,在民進黨掌控不到一半

立法院席次的分立政府時期,行政院所推動的法案確實比較可

民黨立委在分立政府時期提案大幅提昇,因此在計算通過比例 時,本就因為有較大的分母而可能比例較低。反觀民進黨立委 雖然在分立政府時期與一致政府時期通過提案的比例差不 多,但是民進黨立委在分立政府時期提案數大幅縮小,因此在 計算通過比例時,本就因為有較小的分母而可能比例較高。

(四)重大法案議程設定的比較

這部分僅以行政院、立法院均有提案、通過三讀的148個 重大法案作分析,注意每一個法案的通過可能有許多立委提案 以及行政院提案。從表六統計結果發現在一致政府與分立政府 時期,行政院與立法院在重大法案的議程設定上大致扮演差不 多的角色,約各有半數是由立法院設定議程,而也有大約半數 是由行政院設定議程。比較值得注意的是,民進黨立委在分立 政府時期扮演較小的議程設定角色,這是因為民進黨掌控了行 政院,重大法案可以由行政院來作議程設定與主導。至於國民 黨立委在分立政府時期,就表面數字看來好像扮演較小的議程 設定角色,但是相當值得注意的是,國民黨與親民黨、新黨的 提案聯盟卻相當多,如果將這些泛藍系統的提案累加起來,有 35.2%,顯示分立政府時期泛藍系統設定議程的比例相當高,

甚至比在一致政府還來的高,因此可以推論:當國民黨失去行 政權的舞台後,確實在立法上較為積極,但是,由於它的立委 人數僅有些微過半,為了使法案過關,因此積極地聯合親民黨 與新黨,成為在野聯盟,以對抗泛綠陣營的民進黨與台聯。根 據黃秀端(2002)對政黨投票結盟的分析發現,在一致政府時 期,國民黨儘管在兩岸關係與統獨議題上與民進黨處於對立的 狀態,但是在經濟議題或地方性的議題可能尋求民進黨的支

持,但是在分立政府時期,國民黨為主的泛藍立委與民進黨相 互競爭,對抗的情況相當嚴重,無論在哪一種議題皆然。而本 研究在提案上的發現,一如黃秀端在投票結盟上的發現,此 即:泛藍與泛綠的對抗在提案的結盟上一如在投票結盟上同樣 明顯,極少跨陣營尋求奧援。

表六:一致政府與分立政府時期重大法案之議程設定

表六:一致政府與分立政府時期重大法案之議程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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