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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的研究與發展,在目前國內正處於起步中,所以對於人權各項議題都 有部分學者研究,研究者將國家圖書館論文索引中搜尋所得到的相關文獻分述 如下:

一、人權教育相關研究

(一)、「人權保障與人權教育」綜合型研究計畫

民國 87 年國科會補助的專題研究「人權保障與人權教育」的整合型計劃,

計劃內容共分為大學組、中學組、小學組及學前組。其中大學組是採用問卷調 查訪問方式,來了解大學生對政治權利態度的看法。以下將研究結果分述如下:

1、大學組

(1)、當題目問及被捕的嫌犯在未被證明有罪之前是否仍應視為清白時,絕大 多數的受訪者基本上同意未被證明有罪前應視為清白,但當問及對付特定 對象時,分別有 52%及 35%的受訪者認為不須經過法定程序,可以直接加以 處罰或逮捕後送往綠島。

(2)、在言論出版自由方面,大學生對同性戀言論較能容忍,只有 19%同意政 府應明文禁止公開散佈同性戀言論,相對的,對於共產主義的言論容忍度 稍低,有 35.1 %的受訪者認為政府應禁止。

(3)、集會遊行的自由方面,大學生對於不同團體走上街頭較為容忍,只有 4.9%

的受訪者贊成禁止勞工團體走上街頭,93.1%反對;8.7%贊成禁止同性戀 團體走上街頭,83.8%表示反對。

(4)、在請願權方面,有高達 88.4%同意人民有權為自身權益到立法院請願;

另外 99.4%的受訪者贊成政府機關,適用法律錯誤時,人民有權到政府機關 請求救濟。

2、中學組

至於中學組部分,則是由國立陽明大學教授,人權教育基金會執行長周碧 瑟教授負責,於 1997 年暑假,透過陽明十字軍,到台南縣新市國中,試辦為期 三天的「國中生人權育樂營」,以抽煙、喝酒、嚼檳榔、吸毒、騎機車戴安全 帽為例,透過小團體活動形式,發展出自由權與健康權的對話,在新人類標榜 的「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的自由權之下,當面對生命與健康等最基本 的人權時,是否應做適當的尊重呢?藉著這項活動,不只介紹人權的概念,更 希望培養出尊重的素養。

3、小學組

由東吳大學黃默教授擔任計畫總召集人,在小學組部分對權利的意涵、人 權的理念、我國憲法對人民權利保障在小學階段可能實現的狀況有深入探討,

是一本有關基本概念的參考教材。其主要內容如下:

第一章『什麼是權利』所含概念有:(1)權利語言權利陳述句(2)權利是一 種福祉或利益(3)義務的觀念(4)權利與權力的關係。

第二章『人權的理念』(1)人權的概念(2)人權的歷史演進(3)人權的個體

(4)理想上人權的四要件(5)判斷是否為人權的三個標準(6)人權可行性問 題

第三章『我國憲法中的人民權及其在國民小學中之可能體現』主要概念有:(1)

自由權(2)平等權(3)受益權

第四章『人權教育芻探』主要建議有:(1)營造人權教育環境(2)人權教育 活動的認知、情意、技能的目標。

(二)、賴媛姬(1994)台北市國中學生權利態度之研究

探討台北市國中學生之權利態度,以作為法治教育改進之參考。此研究將 國中學生應有的權利區分成「平等權」、「自由權」、「受益權」、「自治學 習權」及「人格權」,並從態度之「認知」與「行為傾向」進行分層討論。研 究結果發現:

1.台北市國中學生之權利態度傾向正向、積極。

2.不同性別之台北市學生權利態度並無不同。

3.不同年級學生權利態度並無不同,三年級學生「認知」部分優於一、二年級。

4.高家庭社經地位學生權利態度優於低家庭社經地位學生權利態度。

5.公、私立的國中學生之權利態度並無差異。

6.家庭社經背景及幹部歷練時間對台北市國中學生之權利態度具有預測力。

(三)、廖飛筆(1999)「國中在職教師與未來教師人權教育態度之調查研究」

針對在職教師與目前修習教育學程未來可能從事教學工作者為施測對象,結果 發現:

1.未來教師無論是在人權態度、推行人權教育意願與認知、教學態度或整體的 人權教育態度都比在職教師積極。

2.在職教師在人權態度的反應高於教學態度;而未來教師則是教學態度的反應 高於人權態度。

3.未來教師在人權普遍性、正當程序、言論自由、集會遊行權利等方面的同意 度都高於在職教師。

4.在職教師認為實施人權教育會使學生難以管教,並侵犯教師權威的比例高於 未來教師。

5.未來教師認為教師侵犯學生,也應賠償學生損失的比例高於在職教師。

6.不同省籍之教師與未來教師人權教育態度無顯著差異。

7.五年以下任教年資教師的人權教育態度最積極,且隨年齡增加趨向消極。

8.不同年齡未來教師的人權教育態度無顯著差異

9.未來教師的年級越高,其人權教育態度越積極

(四)、陳玉佩 (1999)國民中學人權教育課程內涵之研究

該研究目的在建構適合我國「國民中學人權教育課程內涵」,為國內推動 人權教育、編寫教材及九年一貫課程「社會科--權力、規則與人權」能力指標 的參考。為達此目的,該研究主要採用文獻分析與得懷術的研究方法。其研究 範圍包含:<1>人權教育的基本概念<2>人權教育之課程設計<3>國內外人權教 材、人權組織之分析研究<4>學校人權教育課程內涵之規劃。其次進行五類三十 位評估者之「得懷術」連續密集三次問卷調查,藉以蒐集專家學者的意見和建 立共識性觀點。第一次問卷係研究者分析、歸納國外人權教育教材編制而成。

三次問卷調查結束後,應用無母數「克瓦二氏單因子等級變異數分析」檢定五 類評估者在第二、三次問卷評定的差異情形。研究發現:

1、研究建構「國民中學人權教育課程內涵」,分為「人權特徵」、「人權意涵 與歷史演進」、「權利分類」、「人權主要概念」、「人權核心價值」、「人 權實踐制度」、「人權議題探討」七大層面。

2、「國民中學人權教育課程內涵」七層面具有五大特性:

(1)具有認知、情意、技能學習目標特性

(2)具有從具體至抽象的學習特性

(3)具有從思想至制度落實的特性

(4)具有從道德至法治範疇的特性

(5)具有從道德權利的約束力至法律權利的強制力實踐的特性

3、「人權教育學校知識」在「國民中學人權教育課程內涵」佔重要地位

4、三十位評估者在「國民中學人權教育課程內涵」,78 題項中共有 55 題獲得 共識

5、「國民中學人權教育課程內涵」五類評估者七層面差異分析,僅「人權的義 涵」達顯著差異

6、「國民中學人權教育課程內涵」各題項重要性研究結論共 67 項,重要性「很 高」有 18 項,重要性「高」有 39 項,重要性「中等」有 10 項

(五)、黃明珠(2001)「國民小學教師對人權教育的認知與管教行為」研究

主要在探究國民小學教師對人權教育的認知與其管教行為。瞭解國小教師 對人權教育的認知及管教行為現況,並分析教師背景變項對人權教育認知及管 教行為的影響,最後探討教師人權教育認知與管教行為之相關情形。該研究採 用文獻分析及問卷調查法,以高雄市、高雄縣、屏東縣、澎湖縣國民小學 1011 位教師作為研究對象。並將教師對人權教育認知的整體情形,分為四個層面:

1.就「人權概念認知」層面而言:研究發現近乎全體教師均認為人權是與生俱 來的,無論在任何情況下,個人人權都應該平等被保障。

2.就「人權教學認知」層面而言:研究發現近乎 93%以上的教師認為實施人權教 育是民主社會與世界潮流的趨勢,贊成將人權教育課程融入各學科領域實施 教學。

3.就「人權教學態度」層面而言:研究發現近乎 77%的教師認同落實學生的參與 權;87%的教師能落實兩性平等的理念,認為男女生的處罰應相同。

4.就「人權教學知能」層面而言:研究發現近乎 85%的教師在推行人權教育時,

覺得能力不足,需要協助。

綜合研究發現:

1.大多數的國小教師其人權概念認知是正確、積極的。

2.幾乎所有的國小教師肯定實施人權教育的正面意義,也具有推動人權教育的 意願,贊成將人權教育融入各學科領域實施教學。

3.多數的國小教師能充實學生的參與權、受教權及兩性平等權,並落實在日常 教學中,惟學生身體自由權受到忽視。

4.國小教師實施人權教育知能的意願非常高,也希望能夠獲得人權教學資源。

(六)、王乾坤(2001)「台灣地區國小師生對校園兒童人權認知與實踐之研究」

該研究主要在探討國小學童與教師,對於人權認知與實踐部分做調查,分 析國小學童與教師對於人權的認知差異,與具體實踐行動力,研究結果發現:

1.台灣地區國小師生對校園兒童人權的認知高於實踐。

2.校園中的健康權是國小師生最認同的人權理念。

3.校園中的社會權是國小師生認知最差的人權理念。

4.國小師生對校園兒童健康權的實踐低於認知,兒童健康權的維護尚待努力。

5.國小師生在校園兒童基本人權的實踐上都較社會權、受教權及健康權落實。

6.國小教師對校園兒童人權的認知大。

7.小班小校有利校園兒童人權的推展。

8.國小中高年級女生對校園兒童人權的認知與實踐優於男生。

(七)、薛玉蓮(2001)人權教育融入教學歷程之研究

該研究旨在探究國小教師人權教育融入教學歷程的情形,從教學前的準備 計畫,實際教學情形以及教學後的學生評量與教學反省做一個通盤的分析,試 圖從中了解人權教育在這整個教學歷程當中所遭遇的問題以及影響人權教育實

該研究旨在探究國小教師人權教育融入教學歷程的情形,從教學前的準備 計畫,實際教學情形以及教學後的學生評量與教學反省做一個通盤的分析,試 圖從中了解人權教育在這整個教學歷程當中所遭遇的問題以及影響人權教育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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