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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減廢面向指標之調整

第四節 專家意見

為提升減廢面向指標之效能,本研究已初步提出可行修正與新增項目,為確 保該項目符合現今社會需求、建築師負擔等問題,本研究邀請國內學術界、建築 師等協助進行檢討。第一次專家會議於 2016 年 6 月 28 假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簡報 室進行會議。

表 4-7 第一次專家座談會議議程表

「EEWH 綠建築標章減廢面向指標評估提升之研究」專家座談會

會議時間 2016 年 6 月 28 日(星期二) 上午 9 點 30 分

會議地點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簡報室

會議主持人 協同主持人 黃榮堯 博士

與會專家

單位 職稱 姓名

國立聯合大學 建築系 教授 梁漢溪

黃模春 張矩墉 陳浩雲建築師事務所 建築師 張矩墉

陳俊芳建築師事務所 建築師 陳俊芳

50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52

表 4-9 第二次專家座談會議議程表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圖 4-2 第二次專家會議

「EEWH 綠建築標章減廢面向指標評估提升之研究」專家座談會

會議時間 2016 年 8 月 26 日(星期五) 下午 2 點 30 分

會議地點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討論室 1

會議主持人 計畫主持人 陳瑞鈴 所長

協同主持人 黃榮堯 博士

與會專家

單位 職稱 姓名

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 董事長 鄭宜平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組長 陳伯勳

開南大學 財務金融系 教授 王敏順

中國科技大學 建築系 教授 陳海曙

黃模春 張矩墉 陳浩雲建築師事務所 建築師 張矩墉

陳俊芳建築師事務所 建築師 陳俊芳

表 4-10 第二次專家建議及回覆

54

計,設備更新時會傷及構造

56

第五章 新指標參數建立與案例試算

本研究已初步完成手冊建議調整之項目,本章則根據第四章之調整項目來進 行案例試算來驗證及分析,以確立手冊新公式之建立邏輯及新舊參數對照,以驗 證本研究當初改善指標項目的目標。

第一節 二氧化碳減量指標參數建立與案例試算

一、 符合規範之建築主體結構材料碳排放量

根據勝 O 營造以及吳 O 榮建築師事務所提供了的包含了混凝土、鋼筋數量 之案例共 24 個。而鋼筋、混凝土碳排放量則是採用「行政院產品碳足跡計算服 務平台」提供之係數進行計算。以下的案例使用新公式計算之平均值由大而小排 序為辦公類、住宅類、其他類、學校、運動中心及科技廠。可發現由於辦公類及 住宅類之隔間較多,單位總樓地板面積碳排放量相對來說也較多;而由於運動中 心及科技廠所需隔間較少,單位總樓地板面積碳排放量較少。由此分析可發現,

新公式的建立有助於辨別建築使用種類及用途。而這 24 個案例的μ1 總平均值 為 420.55kgCO2e/m2,μ1 標準差為 420.55kgCO2e/m2

表 5-1 主體結構材料碳排放量案例計算成果(科技廠類)

案例 地點

樓層 形式

構造

形式 用途 總樓地板

面積(m2)

鋼筋總碳 排放量 (kgCO2e)

混凝土總碳 排放量 (kgCO2e)

總碳排放量 (kgCO2e)

μ1

(kgCO2e/m2)

樹林 B2+6F RC 科技廠 18,458 1,473,780 5,005,248 6,479,028 351.0146

土城 B2+5F RC 科技廠 18,817 2,023,560 5,914,650 7,938,210 421.8637

土城 B2+8F RC 科技廠 40,234 3,442,560 11,407,218 14,849,778 369.0853

龜山 B1+10F RC 科技廠 48,082 4,366,560 15,650,832 20,017,392 416.3178

桃園 B2+5F RC 科技廠 18,949 1,523,280 5,063,805 6,587,085 347.6218

平鎮 4F RC 科技廠 6,664 663,300 1,938,276 2,601,576 390.3926

58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表 5-2 主體結構材料碳排放量案例計算成果(學校類)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龍潭 B1+9F RC 科技廠 21,537 2,106,720 6,348,129 8,454,849 392.5732

台中 B2+11F RC 科技廠 63,246 5,384,940 17,398,896 22,783,836 360.2415

台中 B1+6F RC 科技廠 29,064 2,224,860 7,652,889 9,877,749 339.8620

平均值 376.5525

標準差 30.0827

案例 地點

樓層 形式

構造

形式 用途 總樓地板

面積(m2)

鋼筋總碳 排放量 (kgCO2e)

混凝土總碳 排放量 (kgCO2e)

總碳排放量 (kgCO2e)

μ1 (kgCO2e/m2)

台中 4F RC 學校 5,950.44 685,740 2,174,076 2,859,816 480.6058

桃園 B1+5F RC 學校 8,533.73 692,340 1,868,895 2,561,235 300.1308

竹南 4F RC 學校 4,988.40 496,320 1,630,515 2,126,835 426.3561

台中 B1+10F RC 學校 17,763.04 1,504,140 8,457,675 9,961,815 560.8170

台中 B1+5F RC 學校 7,430.85 724,680 2,226,444 2,951,124 397.1449

苗栗 B1+4F RC 學校 6,651.98 686,400 2,179,164 2,865,564 430.7836

台中 B1+4F RC 學校 10,520.76 1,116,060 3,747,471 4,863,531 462.2794

平均值 436.8740

標準差 79.9423

表 5-3 主體結構材料碳排放量案例計算成果(運動中心類)

60 科技廠 23,209,560 76,379,943 99,589,503 3388.9730 376.5525 30.0827

學校 6,693,720 22,284,240 28,977,960 3058.1176 436.8740 79.9423

運動中心 2,781,636 10,653,327 13,434,963 1214.3285 404.7762 24.5419

辦公類 1,430,880 4,234,435 5,665,315 1083.4085 541.7043 25.4887

其他 1,688,280 7,658,178 9,346,458 881.9989 440.9994 97.6052

μ1 總平均值 420.5499 μ1 總標準差 67.4787

表 5-8 非金屬建材使用率案例計算成果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案例 舊的 R 值 新的 R 值

105GB044 0.3 0.13

105GB039 0.3 0.13

105GB020 0.3 0.3(0.32)

105GB019 0.3 0.06

105GB016 0.3 0.06

105CGB139 0.3 0.08

105CGB125 0.3 0.22

105CGB121 0.3 0.16

105CGB083 0.3 0.2

105CGB079 0.3 0.13

105CGB076 0.3 0.07

105CGB062 0.3 0.3(0.32)

105CGB052 0.3 0.11

105CGB051 0.3 0.21

105CGB048 0.3 0.13

105CGB041 0.3 0.14

105CGB023 0.3 0.07

105CGB021 0.3 0.15

105CGB017 0.3 0.15

105CGB012 0.3 0.05

105CGB003 0.3 0.01

105CGB002 0.3 0.15

105A196 0.3 0.05

105A168 0.3 0.16

105A159 0.002 0

105A154 0.3 0.19

105A153 0.09(無優待係數) 0.18

105A132 0.15 0.04

105A127 0.3 0.2

62

A.B4+28F B.B4+28F C.B4+27F D.3F

SRC RC 69,506 1.37 0.76 0.38 0.69 1.5(2.11)

新莊區副都 心段

A.B4+25F

B.B4+24F SRC RC 51,968 1.97 1.00 0.50 0.90 1.5(3.03)

新北市新莊 區副都心段

A.B4+22F B.B4+26F C.B4+22F

SRC RC 75,448 2.07 1.00 0.50 0.90 1.5(3.18)

新北市新莊

區副都心段 B4+23F SRC RC 23,044 1.74 0.96 0.48 0.87 1.5(2.67)

新北市新莊 區副都心段

A.B5+25F

B.24F SRC RC 42,364 1.76 0.98 0.49 0.88 1.5(2.71)

新北市新莊

區副都心段 B4+24F SRC 未載

29,727 1.61 0.90 0.45 0.81 1.5(2.48)

新北市新莊 B4+27F SRC RC 26,667 1.45 0.80 0.40 0.72 1.5(2.23)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區副都心段 新北市新莊 區副都心段

A.B4+28F

B.B4+28F SRC RC 45,642 1.67 0.93 0.46 0.83 1.5(2.57)

新北市新莊 區副都心段

A.B4+28F

B.B4+28F SRC RC 55,214 1.55 0.86 0.43 0.77 1.5(2.38)

A.B6+22F

B.B6+18F SRC RC 40,698 1.96 1.00 0.50 0.90 1.5(3.01)

新莊區副都 心段地號

A.B5+28F

B.B5+28F SRC SRC 40,488 1.59 0.88 0.44 0.80 1.5(2.45)

A.B3+30F

B.B4+25F SRC SRC 87,957 1.35 0.75 0.38 0.68 1.5(2.08)

新莊區副都 心段

A.B4+27 F B.B4+26F

未載

RC 47,296 1.73 0.96 0.48 0.87 1.5(2.67)

平均值 1.68 0.91 0.46 0.82 1.5(2.58)

64

第六章 綠建築評估手冊修正建議

19.40×(0.82- CCO2)/0.82+1.5 ,且

系統得分 RS5=19.40×[(0.7- CCO2)/0.7]+1.5 ,且 0.0≦RS5

≦8.0 ---(2-5.1)

66 Zi 值取 0.05×CSER,當水泥 強度效益倍數 CSER=3.0 時,可減少 15%CO2排放量。

(資料來源:[28]、本研究整理)

二、 二氧化碳減量指標新增

本研究於二氧化碳減量指標中主要新增的項目為:

1. 符合規範之建築主體結構材料碳排放量係數 E。

2. 建築物耐震力設計 d1 之一細項。

表 6-2 二氧化碳減量指標手冊內容新增建議對照表

(資料來源:[28]、本研究整理)

生建材使用使用率 Xi 是該項 建材在全建築使 用數量中 的比例,其值需由申請者提 出使用說明與計算書,經認 定後採用之。R 的最大 值設 於 0.3 之用意,則是平衡各 項因素之影響比重而已。

新增項目 頁數

A.「符合規範之建築主體結構材料碳排放量」的規劃重點:

a1. 建築主體結構的建造必須符合建築技術規則 a2. 減少單位建築總樓地板面積的主體材料碳排放量 a3. 鼓勵縮短主體結構材料的運輸距離

B. 「結構合理化」的規劃重點:

P.75

其中符合規範之主體結構材料碳排放量係數 E 計算如下:

E=(平均值-μ1)/3 個標準差,且 0.6≦E≦1---(2-5.3.a)

μ1=[建築主體結構材料(柱、樑、板、牆)碳排放量/建築總樓地板面 積] * k---(2-5.3.b)

P.79

E:符合規範主體結構材料碳排放量係數,無單位

μ1:單位建築總樓地板面積之主體結構材料碳排放量,參見表 2-5.2.a k:主體結構材料運輸碳排放優待倍數,與表 2-5.2.b

P.79

建築主體結構材料碳排放量計算表、材料運輸倍數 K 表格 P.81

「建築物耐震力設計」之設計內容說明:「取得耐震標章者」,di 為

0.15 P.84

68

((3.30-PI)/3.30)+1.5 ,0.0

≦RS6≦8.0 ----(2-6.1a)

「一般建築物」系統得分 RS6=13.13×

[(2.80-PI)/2.80]+1.5 , 0.0≦RS6≦8.0

----(2-6.1a)

P.89

PIe=(M-Mr)/(AF×Mc) 且 0.5≦PIe ≦1.5

PIb=1.0-α1-α2 -α 3 且 PIb ≧

0.0---(2-6.2b)

P.89

PId=1.0-α2-10.0×γ 且 PId ≧0.0---(2-6.2c)

PId=1.0-α2-α4-α5 且 PId

≧0.0---(2-6.2c)

P.89

PIa=1.0 且

PIa≧0.2---(2-6.2d)

PIa=1.0 – ∑𝑖=1α6i

P.89-P.90

γ:非金屬再生建材使用率

70 令 PIe=0.5;若 PIe>1.5,則 令 PIe=1.5。最好的開發設計

(資料來源:[27]、本研究整理)

式」,查表 2-6.4)

α5:執行綠色拆除率(-),委員依拆除計畫評量,重點構建拆除、

拆除作業分類回收,提升回收率等內容評核,但α5 不得大於 0.2

表 2-6.1 餘土處置優待係數表 P.92

表 2-6.4 營建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 P.92

72

第七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

本研究彙整各國現有減廢指標申請現況,並蒐集各國減廢手法加以分析,再 經專家會討論,提出我國綠建築標章減廢面向之調整如下,提升減廢面向指標之 評估效能,促進營建資源永續利用與節能減排。

一、二氧化碳減量指標:

1. 順應國際工程碳足跡計算與減碳發展之潮流,建立「符合規範之建築主體結 構碳排減量」

2. 結合耐震標章於綠建築標章評估之中。

3. 強化「再生建材使用」之評估計算,鼓勵再生建材使用,避免過往僅以高爐 水泥或高性能混凝土即可得高分現況,並且納入綠建材標章產品使用優惠,

區隔綠建材標章與環保標章產品。

二、 廢棄物減量指標:

1. 建立單位總樓地板面積餘土產生量係數評估方法,消除以往權重過重或 低鑑別能力現狀。並且將「土方交換」及「減少運距」納入指標評估,

強調其重要性。

2. 新增工地現場分類的評估,提升工地營建資源的回收再利用率與利用價 值,尤其是純混凝土塊回收利用可減少天然資源之耗用。

3. 導入綠色拆除執行於指標中,引領業界重視綠色拆除工法與資源永續利 用。

4. 強化「再生建材使用」之評估計算,鼓勵再生建材使用,避免過往僅以 高爐水泥或高性能混凝土即可得高分現況,並且納入綠建材標章產品使 用優惠,區隔綠建材標章與環保標章產品。

透過新參數建立與案例試算,初步結果可說明減廢面向 2 個指標調整具可操作性,

並能提升指標評估之效能

74

第二節 建議

建議一

提供《2015 年版之綠建築評估手冊-基本型》修訂內容參考:立即可行建議 主辦機關:營建署

協辦機關: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1. 建議針對新建立的「符合規範之建築主體結構碳排放減量」及「單位總樓 地板面積餘土產生量」,能進一步蒐集更多案例加以計算分析,包括構造 方式、用途別、區域等影響因子探討。

2. 建議針對綠建築標章其他家族之減廢面向指標,亦參照本研究成果進行調 整研究。

3. 建議將本研究成果納入下一版綠建築標章評估手冊調整。

建議二

建立建築工程碳足跡及落實永續資源利用:中長期建議

1. 除建築主體結構材料外,逐步擴大建築工程碳排計算之範疇,建立建築 工程碳足跡。

2. 導入建築工程施工與拆除階段,營建資源回收再利用之計算與評估,進 一步落實資源永續利用。

3. 在累積足夠標章案例後,檢討因應減廢面向指標門檻值調整,綠建築標 章等級級距是否有必要加以調整。

附錄一、二氧化碳減量指標修正全文

2-5 CO

2

減量指標

2-5.1 CO2減量指標的規劃重點

「CO2減量指標」是以減少建材在生產 與運輸兩階段的CO2排放量為目標,它與前

「日常節能指標」以減少使用階段的CO2 放量一樣,是減少建築整體CO2排放量最重 要的一環。建築物的一磚、一瓦、一鋼筋、

一玻璃都是能源的產物,都排放著大量二氧 化碳,台灣各建材在生產與運輸兩階段過程 的CO2排放量原單位如表2-5.1所示。此表乃 1994年以來由成大建研所訪查國內各類建材 生產商,實際統計其產量與能源消耗結構,

並以國內能源結構之CO2排放密度與「生產 線直接耗能統計法」換算而得。

本來建材CO2排放量評估必須由其建材的實際 使用量與CO2排放量原單位其逐步累算,但在 實務上因為數量難以查證、計算過於繁複而窒 礙難行,因此必須提綱挈領地以規劃設計的重

點來管制,本指標僅以「符合規範之建築主體結構材料碳排減量」來進行計算評估,順 應國際工程碳足跡計算與減碳發展之潮流。此外,建築物CO2減量最有效的對策在於節 約建材使用量,其最大影響因素在於「結構合理化」、「建築輕量化」、「耐久化」、

「再生建材使用」與「符合規範之建築主體結構材料碳排減量」等共五大範疇,作為「CO2

減量指標」的規劃策略。以下對策可提供設計參考。

減量指標」的規劃策略。以下對策可提供設計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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