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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減量指標之調整

第四章 減廢面向指標之調整

第三節 廢棄物減量指標之調整

「廢棄物減量指標」之設計主要著重於減少剩餘土方、空氣汙染、施工廢棄 物以及拆除廢棄物之固體廢棄物,但根據近年申請廢棄物減量指標之案例可發現 工程不平衡土方比例分數偏高、未考慮減少現場混合廢棄物及計算編號上的疑惑,

因此本研究在此指標上將針對這三項重點進行指標內容修正如表 4-5,詳細說明 如表下方:

表 4-5 廢棄物減量指標評估表(2015 年版)

(資料來源:[27、28])

一、 修正 PIe 計算原則

在考量土方交換與土方運輸距離等條件下,為避免過往地下室超挖、及既 有 1.5 分高分計算問題等現象發生,本研究建議應以單位總樓地板面積來換算餘 土量較為可行,且加入土方交換與運輸距離之優待,鼓勵工程間進行土方交換再 利用,並減少交通運距過長所造成交通干擾。整體計算修正如式 4-4 所示。

S =

餘土產生量

建築總樓地板面積………式 4-4

式 4-4 中 S 值即代表單位總樓地板的餘土產生量。計算式部分則須加入是 否考量土方交換與運輸距離等優待項目,此優待值本研究稱為 c 值。而 c 值之優 待係數如表 4-4 所示。當 PIe 值小於或等於 1 時,即得分為 1 分(原 1.5 分)。式 4-5 中之 Sc 則為透過 18 個環評案例計算之餘土單位總樓地板面積產生量之平均 值,統一設定為 1.8(詳細計算如 5.2 節說明)。

PIe = (𝟏 − 𝑺𝒄−𝑺 𝑺𝒄 ) × 𝐜

PIe 1

………式 4-5

表 4-6 餘土處置優待係數表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二、 施工廢棄物比例 PIb 值之修正

此項目應以減少施工廢棄物為原則,無論是自動化工法、減廢設計或材料減 量等應納入此項目,因此本研究建議施工廢棄物比例應修正為”減廢工法之使 用”。另外自動化工法部分,將原式之 5 倍乘進 PIb 各項之優待係數 yi 中。

除了上述更名與優待調整外,本研究另建議新增”現場廢棄物分類”之評估

c 值 優待係數 採用率

進行土方交換 0.5 0

運送至距離 50 km 內土資場 0.9 0

其他 1 0

48

項目,並稱之為α3 (後續α3 編號將一併修正 ),此項目初步建議可以 0.2 分進 行考量,評量基準則以委員依現場分類計畫評量,重點徹底分類,增加回收率,

減少混合廢棄物等內容審核。

最後,依據上述新增項目之調整,本項目之計算式應修定為式 4-6。

PIb = 1.0- α

1

- α

2

- α

3………式 4-6

三、 拆除廢棄物比例 PId 之修正

此項目以鼓勵使用再生材料,以減少全國廢棄物總量為前提,在考量二氧化 碳減量指標與過往計算原則、計算編號等疑惑,本研究建議此部分計算應依據二 氧化碳指標之再生材料部份計算之。並配合α代號之修正,本研究建議將γ 修 定為 α4,並取消 α4放大 10 倍之優惠。

此外,本項目應增加既有建築物或結構體拆除之問題,故本研究建議此項目 中應新增”執行綠色拆除”一項,並稱之為α5,此項目初步建議可以 0.2 分進行 考量,評量基準則以委員依現場拆除計畫評量,重點構件拆除、拆除作業分類回 收,提升回收率等內容審核。

最後,依據上述新增項目之調整,本項目之計算式應修定為式 4-7。

PId = 1.0 - α

2

- α

4

- α

5 ………式 4-7

四、 總體分數之基準值調整

因應項目調整與增加申請難度,本研究建議將與定 3.30 之門檻值,項下修 定為 2.80,以提升整體評量效果。

第四節 專家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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