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回顧
2.3 營建再利用之現況分析
2.3.2 國內營建再利用現況
一、經濟部以再利用途徑區分事業廢棄物,目前公告 57 項事業廢棄物包含了再利用於 工程用途、再利用於農業用途與其他用途,工程用途包括工程填地材料、道路工程級配 料、人工粒料、砂石原料、混凝土廢料、瀝青混凝土粒料、水泥原料、建材原料及其他,
農業用途包括有機質肥料、景觀園藝用栽培介質、飼料原料、增加土壤有機質、鉀含量 及其他,其他用途內包括燃料、化學品原料、化工原料、保溫材原料、耐火材料及其他 等,公告再利用種類中屬於工程用途種類有以下 22 類[25]:
1.煤灰 2.廢木材 3.廢玻璃 4.廢白土 5.廢鑄砂
22
6.石材廢料 7 石材汙泥
8.電弧爐煉鋼爐碴(石) 9.感應電爐爐碴(石) 10.化鐵爐爐爐碴(石) 11.漿紙污泥
12.紡織污泥 13.廢橡膠 14.廢石膏模 15.廢沸石觸媒 16.自來水淨水污泥
17.高爐礦泥、轉爐礦泥及熱軋礦泥 18.旋轉窯爐碴(石)
19.淨水軟化碳酸鈣結晶 20.廢水泥電桿
21.氟化鈣污泥 22.廢噴砂
以上這些廢棄物的管理重點為[25]:
(一)再利用於水泥製品原料、爐碴(石)粒料原料、砂石原料、混凝土粒料、道路工程粒 料及工程填地材料等工程用途者,應先經破碎、磁選及篩分等處理。
(二)再利用於道路工程粒料或直接再利用於工程填地材料用途者,應由再利用機構檢具 工程核准使用文件向廢棄物產生者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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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國目前營建再利用的現況,如圖 2.6、圖 2.7 所示,由圖 2.6 中可以看出營建廢棄 物目前回收再利用程度較高的為金屬與木材,金屬用來回收再利用,而木材則用於做燃 料、植栽與工程材料等,回收程度次高的混凝土、磚瓦及陶瓷等,則是再利用做回填料;
且由圖 2.7 所示工業廢棄物回收程度較高的為飛灰、爐渣及焚化爐底渣,飛灰與爐渣較 常再利用為非農業用之回填料,而焚化爐底渣較常再利用為管溝回填,次而是級配等。
營 建 廢 棄 物
回收再利用 再利用用途 程度
原料
土石、磚瓦、
陶瓷、混凝 土塊
純混凝土
混凝土、磚 瓦、陶瓷
金屬
木材
玻璃
塑膠
再生粒料、再生 產品
水泥製品粒料、
混凝土粒料 回填料
回收再利用
燃料 植栽、工程材料
回收再利用
中高 低
高
高
低
低
低
圖 2.6 營建再利用現況圖之一
資料來源:參考資料[24]
24 工
業 廢 棄 物
回收再利用 再利用用途 程度
原料
爐渣
焚化爐底渣
玻璃
其他,如石膏、石粉 等
再生粒料
水泥製品粒料、
混凝土粒料 非農業用之回填
料
水泥原料
低
中
低 飛灰
再生粒料 非農業用之回填
料
管溝回填 級配 骨材粒料
高
低 高
高 中 低
圖 2.7 營建再利用現況圖之二
資料來源:參考資料[24]
一、營建廢棄物無法再生利用的原因包含以下 4 項[24]:
(一)源頭
1.無法有效現場分類 2.再生產品市場價格偏高 3.各部會無統一規範 (二)中間處理
1.源頭混雜,處理費用提高
2.各再生處理機構設施及處理能力不盡相同 (三)再生製造
1.無規範及標準依據 2.製造費用昂貴
25
3.源頭料源不穩定 (四)再生利用
1.品質疑慮
2.無國家標準認證
3.未規定使用再生產品比例
目前國內各部會對相關產品、粒料已有規定相關的規範如下表 2.4 所示:
表 2.4 國內各部會已制定之規範及標準表
施工規範
(已規定可使用再生材料) 工程會 交通部 水利署 農委會 建研所
工業局 (可使用再生材之
國家標準)
產 品 類
U 型水溝蓋 V
U 型水溝 V
L 型水溝 V
路緣石 V
透水性混凝土地磚 V V
再生纖維水泥板 V V
普通磚 V V
粒 料 類
級配粒料基層 V V V
級配粒料底層 V V V
再生混凝土 V V V V
再生瀝青混凝土 V V V V
選擇性回填材料 V
路基土石方 V V
資料來源:參考資料[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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