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針對國科會綜合處 94 年 3 月 30 日召開之「技術移轉聯合諮詢服 務平台計畫」(以下簡稱服務平台)第一次協商會議建議,由交通 大學提出回覆與說明。
日期: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三月三十日下午 1:30。
地點:國科會 2 樓會議室
第一次協商會議建議與回覆內容對照表:
問題與討論/建議事項 回覆與說明
1.合理工作津貼或績效獎金,回饋 至業務有功人員。
1. 服務平台主要服務項目含跨技術推廣、專利審查 申請、法務等等專業領域,相對其承辦人員與一 般校園行政人員之業務量與專業性不同,若比照 一般行政人員待遇,確實難以提供誘因。
2. 本計畫工作小組成員及其相關業務人員,於原有 正常業務外,稟持服務熱忱,整合既有資源,提 供其他學研機構實務經驗與必要之服務,並為未 來研發成果之推廣與整合建立機制,確實值得鼓 勵與獎勵。
3. 為突破各學研機構對於工作津貼之給付障礙,本 計畫擬於預算中,直接編列月兼任工作費及差旅 費予負責規劃執行服務方案之工作小組成員代 表;其他因業務相關而出席工作小組會議之人 員,得支領出席費。
4. 關於績效獎金部分,因涉及到各單位獎金分配政 策,不宜於服務平台訂定之。
5. 前述第三項有關兼職工作費規定,係參考人事行 政局之「軍公教人員兼職費及講座鐘點費支給要 點」,可由兼職機關直接撥付兼職費予被兼職機 關之當事人,並函文被兼職機關備查即可;出席 費及審查費則不受此限。
6. 實際協助申請服務學校辦理專利申請與技術推廣 個案之人員,其工作津貼可考慮由申請服務學校 支付之案件服務費中支給。
問題與討論/建議事項 回覆與說明
5. 前項說明 4.之服務能量累積點數可開放討論(調 整後之預期績效可參考國科會意見)。
6. 前項說明 4.之服務項目可考慮採收費機制:
建議方案:
(一)制度建立、(四)智權法務及(五)推廣活動,
此三項於基本服務點數達成後,始收費(收費標準 可議)。
(二)技術推廣及(三)專利審查,此二項於個案發 生即開始收費。(參考價:技轉成交價 10%服務 費;專利構想技術送審費 500/件;專利構想委託 審查暨申請費 2000/件)。
7. 角色定位:
服務平台除結合有服務熱忱及實務經驗之工作小 組提供智權相關服務外,另具整合、運用、推廣、
仲介研發成果之角色,為學術研發成果以實際權 益方式加值;研發成果管理業務則由成果所屬機 關自行管理。
8. 服務對象:
服務平台的服務對象:
基於各校資源政策、成果權益歸屬及相關行 政作業無法由他校直接介入之考量,服務平 台服務對象以設有專責技轉單位或聯絡窗口 之學研機構為主。服務平台將提供所有工作 小組成員之服務重點與專長屬性予這群服務 對象瞭解。
個別工作小組的服務對象:
服務對象的選擇依本項說明 2(1)之分工方 式,由工作小組主動向所屬服務對象介紹本 服務平台之性質並提出本身之重點服務項目 及專長屬性;經雙方評估合意後,即簽署服 務契約,建立未來之合作關係;服務對象亦 可自行選擇其他適合之工作小組對象。(此部 分若未能如預期規劃建立合作關係,應提至 工作小組會議討論是否轉託或以其他方式辦 理)。
目前鎖定申請服務機構之資料來源:
國科會登記有案之技轉中心;
教育部區域產學中心;
5. 推廣活動:
服務平台專屬網站運用說明 研發成果展聯合辦理邀約 研發成果展訊息
培訓課程活動訊息 其他相關活動訊息
4.專業內涵與專業形象提升 1. 於每次工作小組會議前規劃智權實務講座。
2. 針對重點技術領域,規劃更深入之產業分析研究 課程/交流會(2~3 場/年),提升工作小組成員之 專業產業分析能力,並邀集重點領域之研究團隊 與廠商以具體之產業分析座談,作直接有效的雙 向媒合。
5.「全國學術研發成果聯合資訊平 台」專屬網站介紹、建置
1. 聯合資訊平台內容:
工作小組與申請服務學校之研發成果訊息資料。
產業訊息。
2. 目的:
對內:分享智權管理機制資源、瞭解產業脈動 對外:提供加值、整合、便捷之研發成果訊息 3. 建置方式:
委託開發
建立資料庫(工作小組與申請服務學校)
建立申請登錄機制(由個別工作小組追蹤執行) 依使用者身份區分權限
工作小組管理員(簽訂保密同意書) 申請服務學校(含研究人員)
會員廠商
*資訊平台建置完成之前,暫以交大技轉中心網 頁為過渡時期之訊息窗口,往來服務紀錄亦暫 以書面方式進行。
6.學研機構整合及宣傳 1. 學研機構整合:
目前申請服務學校之需求已陸續發生,未來服務 平台穩定運作後,可擴大服務範圍。
2. 宣傳:有效宣傳之影響力可提高服務平台運作效 益,此部分可集思廣益由工作小組提供建議方案。
7.其他 1. 參考教育部產學合作資訊網架構
2. 請國科會思考配套之經費補助政策留住專業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