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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板樁式碼頭設計流程之建立

3. 土壤液化評估

對港灣構造物所在位置土壤液化潛能之分析,了解該工址土壤 液化之可能性,確定耐震性能要求是否可以達到,否則應經由 (1) 地盤改良或變更基礎設計; (2)遷移工址; (3)修改設計性能要求等

方式進行調整,以保證所選定之工址、設計及營造方法最終能使構 造物滿足業主及規範之性能要求。

土壤液化潛能的評估方式在本國規範及國外相關規範均已有 較成熟的方法,因此土壤液化評估方法理論對於耐震性能設計法而 言並非重點,但值得注意的是,對於板樁式碼頭,土壤液化極可能 為導致其破壞的原因,如 2011 年日本 311 地震對小名浜港碼頭造 成嚴重損壞,除地震力已超過設計震度外,尚因土壤液化致使碼頭 後線產生不均勻沉陷、坍塌,碼頭錨碇設施位移,而導致碼頭板樁 向海側位移及傾倒,碼頭上部各種相關設施及結構物產生破壞。

而由本研究第一期計畫探討各國規範對土壤液化的防治規定 可知,其設計目標皆立基於須避免構造物基礎土壤產生液化現象,

倘若評估出基礎有液化之可能性,則必須施予土壤改良或作深基礎 之設計,因此對於土壤液化之設計要求相當清楚,即單一要求為「不 可因土壤液化而造成碼頭應有性能喪失」;另外,本案第一期研究 建議在等級 I 地震下,工址土壤不允許發生液化。在等級 II 與等級 III 地震下,液化的機會大增,若硬性規定不得液化,則土壤改良的 處理費用可能所費不貲,故規定容許液化發生,但必要時須降低基 面,並以折減後之土壤參數求算基礎等值勁度,重新分析檢核其安 全性;而「日本港灣設施基準同解說」亦有相同之規定。

以下說明國內現行「港灣構造物設計基準」的土壤液化潛能評 估法,該法與日本現行規範及國際航海協會規範相同,可用於各等 級地震的土壤液化評估:

一般地質調查土層若符合以下條件之一時,則土層可能發生液 化潛能,需參照規範所建議之液化評估方式作進一步之分析,(1) 地表下 20m 以內之沖積土層且地下水位在地表下 10 m 以內;(2)過

#200 篩細料含量 FC(%)在 35%以下;(3)FC(%)在 35%以上,但黏土 含量 PC(%)在 12 %以下;(4)塑性指數 PI(%)在 15 %以下。

國內港灣構造物設計基準之規定有關砂土層液化分析,可採取 下列三種方法。

(1)簡易判斷法

簡易判斷法液化之預測及判定,是依據土壤粒徑分佈進行 土壤分類。利用均勻係數 Uc=D60/D10=3.5 為基準作為分野之依 憑,由圖2.2 判別之。

圖 2.2 現行港灣構造物設計基準土壤粒徑與土壤液化分析圖 資料來源:參考文獻[21][24]

(2)經驗準則法

經驗準則法土壤液化潛能預測及判定方式,是採用現地試 驗參數標準貫入試驗打擊數(SPT-N 值)及細料含量作為砂土抗 液化強度之預測。國內現行港灣構造物設計基準係參考美國

「Seed 液化評估法」[12]作為液化之判定基礎,說明如下。

其液化潛能分析基本上可分為兩部分的計算:第一部份是 利用未來在土層中可能(或已發生)最大地表加速度配合地震規 模,以半經驗之簡易公式估計現地土層在遭遇地震時所受之反 覆剪應力比(Cyclic Stress Ratio, CSR);第二部份則是由各種調查 試 驗 資 料 估 計 土 層 之 液 化 阻 抗 比(Cyclic Resistance Ratio, CRR),而由比較兩者推算出土壤液化之安全係數值(FL),並根 據港灣構造物設計規範建議,當地動資料趨於保守時,FL 大於 1 即可。

根 據 美 國 國 家 地 震 工 程 研 究 中 心(National Center For Earthquake Engineering Resrarch,NCEER)Robertson 與 Wride 於 1997 年對 Seed 法所提出之修正方法。

1986 年 Skempton 建議採用標準貫入試驗 N 值做為土層之 液化阻抗比(CRR)時,應先使用式(2.1)予以修正。

N C C C C C

N1)60 N E B R S

( ... (2.1) 式中,

CN:有效覆土應力修正因數

CE:能量修正因數

CB:鑽孔尺寸修正因數

CR:桿長修正因數

CS:取樣管型式修正因數

60 1)

(N :鑽桿打擊能量為 60 %標準落錘能量之修正 SPT-N 值。

依上述參數進行液化分析,分析流程如圖2.3。

圖 2.3 NCEER 土壤液化潛能評估流程 資料來源:參考文獻 [12]

當地震發生時,土層之液化潛能分析評估流程如圖2.3,其 計算步驟與公式如下:

a.反覆剪應力比(Cyclic Stress Ratio,CSR) )

( 65

.

0 max ' r z g

CSR A d

v v

 ... (2.2)

其中,CSR為地震引致的反覆剪應力比,rd(z)為深度折減係

圖 2.5 土壤之深度-折減係數關係圖 b.液化阻抗比(Cyclic Resistance Ratio, CRR)

以細粒料含量修正現地量測之SPT-N 值如下式:

1.76 190 exp

其中,CRR7.5為地震規模 M=7.5 之臨界土壤液化阻抗 比,x ( N1)60CS為經修正後之 SPT-N 值,a=0.048,b=0.125,

c=0.00472 , d=0.00958 , e=0.000614 , f=0.000329 , g=0.0000167,h=0.00000371。

c. 土壤液化之安全係數值(FL)

CSR MSF

FL CRR7.5 ... (2.5)

其中,MSF為地震規模修正因子,

5 . 7

M

CRR MSF CRR 。 (3)試驗分析法

依據土壤粒徑與SPT-N 值檢討地盤是否會液化,其結果無 法確實判定,或重要度高的港灣結構物工程時,建議採用試驗 分析法進行液化之預測及判定。

試驗分析法土壤液化預測及判定方式,首先應進行地盤之 地震反應解析,求得地震時土壤內之剪應力,以及採用現地不 擾動土樣進行動力三軸試驗,求得地盤之動態抗剪強度,比較 二者之大小,進行地盤液化之預測及判定,以確保港灣工程結 構物之安全。其液化潛能分析評估步驟如下:

a.建立地下土層資料

使用本分析法所需各土層之資料包括地下水位深度、每 一土層之厚度、SPT-N 值、取樣位置、土壤比重、孔隙比和 含水量。

b.建立土層設計地震資料

分析所需之地震資料主要有土層液化評估地區之地震 規模及水平地震最大地表加速度。

c.地震引致反覆剪應力比計算

對於地盤之地震反應解析,可使用地盤反應解析程式,考

等級I 地震作用下,工址土壤須經土壤液化評估確定不會發生 液化,方可進行第二階段驗證流程,而等級II、III 地震作用下,若 評估結果為土壤有液化之可能,則於第二階段驗證流程時必須保守 模擬液化土層對構造物之影響,以確實檢核構造物受震反應是否滿 足性能規定。若液化後之結構反應超過可接受標準值時,應即進行 土層液化防治與處理,以維持應有的耐震性能等級。

地盤產生液化的過程及結構物之反應均很複雜,故應同時考量 液化與不液化二種狀況,並取較為嚴格的分析結果作為設計之依 據,一般而言土壤液化評估方法的選用,應按碼頭之重要度及設計 地震等級而定,本研究參考國內現行港灣構造物設計基準,並對應 國際航海協會耐震性能設計規範[8]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