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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層級權重值相關因素探討分析

本研究依據第四章研究結果顯示,在建構評估影響軍職人員幸福指數評估指標之目 標下,分析探討第二層衡量構面包括:「制度福利」、「升遷機會」、「工作內容」、「工作 成就」及「工作環境」;依照構面權重得知,首重升遷機會構面,這顯示出大部分的軍 士官兵,認為升遷機會是軍職人員在職場上所努力的目標,同時最能夠感受出實質幸福 感,故軍職人員幸福指數之評估「升遷機會構面」為首要考量因素;其次為「制度福利」,

國軍相關制度福利之制定以「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條例」規範為依據,制度福利仍受 行政院暨國防部、立法院三方制定監督執行,隨著政府財政收入短缺與賦稅改革,政府 於101年度取消軍教免稅政策,近期提出稅賦公平正義的社會氛圍下,加上我國經濟成 長受限及個人所得未增反減;陸續相關福利縮減等因素下,使軍職人員對於福利不斷縮 減感到憂心忡忡,因個人權益受損進而直接影響幸福感受程度;第三順位為「工作成 就」,軍中是高度專業場所,致使現職人員皆視軍旅為施展個人抱負與長才之環境,而 每個軍種性質不同工作皆有難易之分,除自身的能力外,另可經由單位內部訓練或外派 受專業訓練課程,其結果皆能達到提昇∕培養個人素質與能力,軍職人員達成指派任務 後,經由主官(管)口頭讚許、公開表揚、記功獎勵、簽獎勵金等方式認可工作能力,軍 職人員就能從工作上獲得滿足與成就感;第四順位則以「工作環境」,軍職人員對工作 環境的好與壞不影響著「幸福」主觀性,此構面所得結果與其他職業人員的感受程度差 異性不大;最後構面為「工作內容」,軍職人員因職業特殊性,對本身和上級所交付的 工作或任務,無論難易或喜惡皆全力以赴圓滿達成工作,在此項構面影響幸福感受中所

佔個人主觀最為不佳,就工作內容構面與其他構面的權重比較起來相對較低。

依據第二層五大衡量構面下分析出第三層18項評估準則(如表4.9與圖5.1)。依整 體權重排序為升遷管道完整性(整體權重0.185)、工作與收入(整體權重0.097)、上 司支持度(整體權重0.085)、公司福利成長性(整體權重0.066)、領導風格(整體權 重0.055)、所得與財富(整體權重0.051)、工作成就感(整體權重0.048)、安全(整 體權重0.047)、工作發展性(整體權重0.046)、工作與生活平衡(整體權重0.045)、

人身安全(整體權重0.043)、健康狀況(整體權重0.043)、團隊合作氛圍(整體權重 0.036)、工作喜歡程度(整體權重0.035)、物質福利(整體權重0.034)、居住條件(整 體權重0.030)及環境品質(整體權重0.028),最後則為教育與技能(整體權重0.027)。

圖 5.1 建構評估軍職人員幸福指數評估模式準則示意圖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從整體排序中分析建構評估軍職人員幸福指數評估指標,升遷管道完整性佔有絶對

權重即佔近37%,顯示出為建構評選軍職人員幸福指數時,升遷管道完整性需優先考 量,並且先瞭解單位升遷管道暢通與否,再考量制定人員升遷規範公平性;而工作與收 入、上司支持度在評選軍職人員幸福指數為重要考量因素之一;顯示出影響軍職人員幸 福指數之關鍵在於不同職場與政策實施中,都會影響著軍職人員對於工作職場上幸福感 產生顯著差異性。因此升遷管道完整性、工作與收入及上司支持度等是預測人員幸福指 數的重要因子;並於文獻探討(中華徵信所(2012)「產業幸福指數」行政院主計總處

(2013)「國民幸福指數」架構及內容-國際指標)的研究架構構面結果與本研究各層 級構面結果相互印證(表5.1、表5.2)。

表5.1 本研究第二層衡量構面與其他幸福衡量構面對照表

本研究 中華徵信所

產業幸福指數

行政院主計總處 國民幸福指數

衡 量 構 面

升遷機會 升遷機會 -

制度福利 制度福利、工作薪資 所得與財富、工作與收入

工作成就 工作成就 工作與生活平衡

工作環境 - 居住條件、健康狀況、

環境品質

工作內容 工作內容 教育與技能、人身安全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表5.2 本研究第三層衡量構面與其他幸福衡量構面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