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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 、 、改寫的界說與原則 改寫的界說與原則 改寫的界說與原則 改寫的界說與原則 一

在文檔中 兒童文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頁 29-32)

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中國古代寓言與改寫 中國古代寓言與改寫 中國古代寓言與改寫 中國古代寓言與改寫

清末明初的著名學者王國維,曾在所著的《宋元戲曲史》一書的自序中說道:

「凡一代有一代之文學。」可見文學是時代的產物,它必須合乎時代的精神,才 能彰顯其意義。在學校制度尚未建立之前,成人與兒童所接觸的書籍內容及故事 題材是沒有分別的,是故何謂是適合兒童接觸或閱讀的,一直乏人重視。兒童文 學興起後,這樣的想法盤踞在有心為兒童服務之成人的心裡,如何篩選古代成人 兒童口說耳聞的故事題材,以及如何改寫那些不合時宜的落伍觀念,就成為致力 於復古並創新的兒童文學作家所努力的方向。中國古代寓言的歷史由來已久,題 材廣泛,內容豐富,但畢竟存在著某些過時的想法,諸如迷信、野蠻、荒謬、粗 俗、反民主、反自由等偏差觀念,若不去蕪存菁,恐對兒童的貽害甚大!是故改 寫的重要性就不言而喻了。本節將從三方面來歸納中國古代寓言進行改寫時所應 把握之原則:首先先對改寫的界說與原則作說明;其次針對中國古代寓言改寫時 要掌握的基準進行探討;最後再言明中國古代寓言之定義,以界定本論文選文之 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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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 、 、改寫的界說與原則 改寫的界說與原則 改寫的界說與原則 改寫的界說與原則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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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 、改寫的界說 改寫的界說 改寫的界說 改寫的界說

「改寫」是兒童文學作品中常見的寫作手法。對於「改寫」的界說,有以下幾 種說法:

(一)林文寶在〈改編與體制─兒童文學寫作論述之一〉一文中對改編和改寫的 看法為:「我們知道,翻譯與改寫亦是兒童文學製作之途。而所謂的改編,伸縮 性很大,可大可小,可以說它很簡單,也可以說它很難。說它簡單,是只要把長 的改寫短,把文言的變白話,把繁複的故事情節簡化,這是較單純的改寫。至於 說它困難,則是把它當作算數的四則混合問題來處理,非但要濃縮或剪裁,更需

要賦於作品新生命。」33除此之外又提到:「所謂改編,是就原有的材料加以再 寫。……一般說來,改編的藝術要求乃是就原故事的內涵,作更深入的探索,或 藉原故事的間架,賦注嶄新的意趣。一言以蔽之,也就是以時代觀點,賦以新的 訊息。」34林文寶在此處將「改編」與「改寫」視為相同的詞義,並認為改寫介 於翻譯與創作之間。既不受制於原文,也不似創作凌空。

(二)洪文珍在〈現行改寫西遊記評介〉一文中則認為:「『改寫』,不是指類型 的改變(如由小說改變為戲劇),而是說廣義而言,凡是將原書予以刪審重寫,

諸如『摘縮』、『重述』與想當忠實的『翻譯』均是。」35洪文珍認為「改寫」之 意,除了針對內容作直接的「翻譯」外,也能將原書中不合潮流的部分予以刪除,

並以適合現代的想法及觀念重新述說。

(三)俄國大文豪托爾斯泰在他編寫的「俄羅斯民間故事」一書中的序言裡,曾 坦率的自剖:「我要在編輯故事的時候,把民間故事的一切清新和自然保存下 來。……我從無數主題相同而講法不同的故事當中,先挑選出最有趣和最基本的 一種,再用別的語言和情節都生動的故事來豐富它。自然,當我從各部分這樣拼 成一個故事,或者說『恢復』這個故事的本來面目的時候,某些地方不得不增添,

某些地方我不得不改變,某些不夠的地方我不得不補足,可是我做這一種工作,

是根據原來的風格的……」36 將舊題材中的「一切清新和自然保存下來」,意思 即為保留原文的精神,而為了改寫成一個更完整的故事,作者必須在缺漏之處進 行增添、補足,使這個故事可以恢復本來的面目。

不論是林文寶、洪文珍,或是大文豪托爾斯泰,皆強調改寫須保留原文的精 神,但適時地加以增添、重述甚至刪削,是有其必要性的。故所謂的「改寫」, 即是在保留原文的內涵與精神的前提下,依照時代的觀點,給予故事新的意趣與 訊息,並加之適當的增補,並用有趣的方式予以詮釋,賦予舊題材新生命。

33林文寶,《東師語文學刊》第二期,頁 13。

34林文寶,《東師語文學刊》第二期,頁 13。

35洪文珍,《兒童文學評論集》,頁 117。

36轉引自劉守華著,《中國民間童話概說》,頁 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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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 、改寫的原則 改寫的原則 改寫的原則 改寫的原則

關於改寫的原則,下列學者提出了幾項看法:

(一)蔡尚志在《兒童故事寫作研究》一書提到改寫須掌握以下七個原則:37 1.人物性格要「典型化」,以強化真實感。

2.人物的塑創要加強行動描寫,以增強立體感。

3.注意情節的曲折變化,以求動人心弦。

4.注重「敘事」技巧,突破傳統的故事敘述方式。

5.增注新思想內涵。

6.加強寫實性,力避虛幻色彩。

7.重視「淺語敘述」,增進抒情效果。

蔡尚志在此處所提出的原則,即是在《兒童故事原理》一書所說的:忠實性、適 合性、完整性。雖然蔡尚志所強調的人物性格「典型化」,主要是想塑造一個能 讓兒童仿效的楷模,也想透過對負面人物的描述,警惕所有閱讀故事的小讀者,

但「典型化」的標準是否真有其代表性?是否真有益於兒童?抑或是受到意識形 態所影響?這都是具有爭議性的。

(二)葛琳也對兒童讀物的改寫,提出了四個要點:38 1.保留原來故事的要點。

2.認識目標,決定改寫的方向。

3.改寫歷史故事,應著重故事的是非善惡,並且要與現實社會觀念吻合,務求合 情合理。

4.成人的故事,可用兒童的口吻寫出,以增加趣味。

歸納蔡尚志與葛琳的說法得知,進行改寫之前,必須先對原作品進行嚴密的分 析,了解其主題是否合乎積極的精神,才能加以改寫。改寫時必須謹慎地對原文 加以保留或刪削,如此原作的精神風貌才能保存下來。對於思想落伍或影響兒童

37蔡尚志,《兒童故事寫作研究》,(臺北市:五南出版社,1992),頁 20-21。

38葛琳,《兒童文學研究(下)》,(臺北市:中華出版社,1973),頁 109。

身心發展的的內容,要以適合的觀念語彙取而代之,並使用兒童都能接受的淺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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