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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學生社團

各大專院校目前仍有許多服務性質社團在每年寒暑假皆以「返鄉服務」或者「部 落服務」作為號召,吸引許多學生社員參與,希望能夠透過所學提供資源缺乏的社 區,類似的情形大致上可以分為醫療性質服務、教育學習服務、團康育樂營隊……

等等。

都蘭首次訓練營的促成,淡江大學樸毅社在過程中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當社 團成員發現部落青年人口數參與祭典的比例不高時,恰好利用所學試圖推動夏令營 性質在當地舉辦活動,透過與部落頭目、耆老、青年組等群體的對話過程,藉由融 合都蘭年齡組織之特色,促成部落舉辦文化教育營隊的動機。由大學社團成員來擔 任訓練營管理者的角色,在年紀範圍不但類似年齡組織觀念中「最年輕之青年組」

帶領 Pakalungay 們,且孩童對於這些從外地來的哥哥、姐姐們充滿了好奇心,加上 團康性質的活動往往能夠帶動孩童的參與意願,使其降低「參加 Pakalungay=勞累」

的既定印象,也讓參與訓練營的意願在玩樂的過程中為之提升。以學生社團形式進 入部落參與活動,族人接受程度很高,而且也認為這與課業教學是一樣的性質,因 此部落家長也普遍樂意讓孩子接受訓練營活動。因為成效良好,對於文化復振具有 實質幫助,將原本零散的青少年統整而使得年齡組織最低階層獲得修補機會,奠定 往後文化訓練營皆以團康夏令營形式進行。有趣的是一九九五年過後的文化訓練營 部落不再與大專院校合作,並且將重點轉向與政府申請經費,營隊幹部則全然挑選 青年組成員擔任。

2. 政府機關

部落舉辦活動向政府申請經費辦理為司空見慣的事情,舉凡各種大小場合,如:

都蘭山藝術節、東河鄉香丁節、東海岸竹筏大賽、各部落豐年祭(節)活動……等 等,32都可以透過撰寫計畫書獲得活動經費,而政府機關也多半會在活動秩序冊上被 掛名為「指導單位」或者「主辦單位」。東海岸各個阿美族部落在七、八月間所舉辦 的豐年祭(節)活動更是向政府機關申請經費的主要高峰期,若該年遇到地方首長、

民意代表的選舉,祭典期間更是能夠看到絡繹不絕的拜票情形,各個候選人也會利 用到部落拜訪的期間提供許多資源,這些情形雖然不是經過正式文書案件辦理,但 對於部落獲取資源面來說,會因為候選人之間的競爭角逐而得到獲利。

都蘭尚未將文化訓練營形式化前,每年會以「舉行豐年祭」名目向政府申請經 費,不過一九九五年舉辦文化訓練營之後,連帶將訓練營經費列為申請計畫的目標,

如此一來申請對象就從單一文化機關窗口,轉為更多元的教育、藝術類型的單位接 洽。從一九九五年至二○○七年,每年的訓練營及豐年祭活動,都有來自不同層級 的政府機關之經費撥款,若訓練營活動能夠與中央層級的機關合辦,通常得到的經 費比地方政府高出許多,以二○○七年部落與行政院青輔會所辦理的「遊學臺灣:

教你怎麼 Ho Hai Ya!探索都蘭部落豐年祭中阿美族之 Pakalungay 階級」為例,活 動由都蘭山劇團向青輔會提出申請,獲得經費也比地方政府提供額度增加許多,活 動自然較能順利進行。類似救國團早期辦理的寒暑期自強活動形式,讓來自不同文 化背景的學生有機會參與到多元文化主體的營隊,由不同文化背景的學生共同參與 部落活動,青輔會希望能夠讓學生藉由共同經歷過的體驗活動而更加認識原住民文 化,當地族人也因為有外地人士的參與更顯得積極參與活動,除了不願在文化詮釋 權示弱,另一方面也因為有了「看與被看」的過程獲得外部觀點進而成為部落公眾 事務時的參考。

普遍來說,政府機關介入形式通常僅止於經費補助,有時候會以宰殺豬隻作為 贊助部落活動的方法,因此對於都蘭來說此舉影響到部落祭典進行的程度較小,因 為政府補助經費減少而讓祭典舉行受阻的現象在都蘭還不曾發生過。不過因為政府 對於部落申請之經費審核標準並非部落族人能夠參與決定,所以常常會發生企圖討 好政府官員的現象,例如二○○八年豐年祭由臺東縣長帶領的觀光團體就直接進入

32 臺東地區各阿美族部落針對 Kiluma’an 或者 Ilisin 的中文稱呼多半為「豐年祭」或「豐年節」

祭典會場,原本進行的活動受到干擾必須暫停,影響豐年祭原本就有提供部落長輩 餘興節目、促進部落情感的交流時間,為了討好地方官員而改變原本當下活動進行 的主要訴求對象,使得意義大打折扣。

3. 傳統民間團體

二○○八年訓練營是部落首次與民間團體合作,該年活動策劃者 Su 經過朋友 的介紹結識團體幹部,經過幾次閒談之後,該社對於 Su 針對部落文化傳承的計畫 與訓練營活動的想法非常贊同,在社團宗旨以服務社區為前提之下,邀請 Su 前往 參加該社團固定召開的社員大會,以推廣訓練營對於傳統文化延續的議題。

民間團體和政府機關的經費申請最大不同處在於審核手續繁複程度差異,政府 機關的經費審核手續使得策劃者往往需要在活動結束後才取得經費,若策劃者手邊 沒有優渥的週轉資源,前置工作受到影響導致活動內容可能就大打折扣。但民間團 體只要經過內部會議認可就得以直接進行資源援助,因此 Su 認為對於經費調度上比 較方便,省去許多為了統整部落人力資源所花經費而設的飯局不知如何報帳的困擾。

筆者參與民間團體內部會議時發現,由於民間團體成員幾乎較有經濟能力,因 此對於社區服務與參訪提供實質上的金錢或物資需求,不同於部落與政府合辦的文 化體驗營,也不像學生社團的案例中由社員參與訓練營擔任管理幹部,民間團體訴 求在於執行服務社區的實際效應,雖然與都蘭的合作關係建立在經費的贊助,但形 式上仍然需要前往該地區進行觀察,以便作為社團公益活動的累積。都蘭與外力合 作的模式已經由早期學生團體進入部落帶動學生參加團康活動,轉變為針對政府提 出申請爭取活動經費,再到與民間團體的合作。但因為傳統民間社團與部落合作模 式不脫離「援助」、「公益」等上對下階級劃分關係,容易落入「施捨弱勢」的社會 觀感,所以策劃者 Su 利用本身演藝人員的身分轉向舉辦演唱會籌劃活動經費,並 與非營利組織合作,利用其平台宣傳演唱會資訊以推廣訓練營活動,讓社會大眾能 更輕易接觸異文化,企圖利用所學技能(演唱會)交換實質效應(門票收入)的互 惠原則。

4. 藝文性質組織

二○○九年開始,適逢策劃者 Su 在演藝事業的知名度與成績逐漸提昇,再與 另一民間團體合作的模式轉向利用其團體具有的宣傳平台,將訓練營活動透過藝文

形式推展在主流社會。與傳統民間團體不同的是,非營利組織雖無法提供優渥經費 於活動,但該團體本身就是由藝文界具有聲望的人士所組成,與策劃者呈現的觀感 相當符合,互動過程與場合皆以藝文活動為主,當實質資源由金錢轉化為來參加藝 文活動的「群眾」之後,文化訓練營蘊藏的教育意涵及阿美族傳統社會價值觀更為 推廣,免除了「上對下」、「施捨」的社會觀感;同時策劃者也可以掌控所擁有的文 化詮釋權,不會礙於合作對象因為文化差異而提出可能冒犯的需求產生誤解,將雙 方地位平等化,也能夠得到部落內部較多的支持。利用演唱會收入作為活動經費,

策劃者能夠自由運用不受牽制,非營利組織在合作過程中也能利用展覽、講座等活 動推廣本身提倡的藝文性質。二○○九至二○一一年策劃者 Su 與非營利組織合作 舉行的藝文活動如下表:

表 5-1 二○○九年與非營利團體合辦活動

2009 海邊的孩子校園巡迴講座時間表

時間 地點 時間 地點

4/8 臺灣藝術大學 5/11 臺灣大學

4/14 政治大學 5/12 成功大學

4/17 文化大學 5/13 南台科技大學

4/23 臺北藝術大學 5/14 中央大學

4/29 臺灣科技大學 5/27 輔仁大學

5/4 中原大學 6/4 逢甲大學

2009 海邊的孩子演唱會

3/21 臺灣好基金會前廣場 5/16 河岸留言公館店

5/8 MOGU 咖啡 5/23 女巫店

2009 海邊的孩子特展

3/18-5/30 臺灣好基金會 7/17-10/11 史前博物館

資料來源:筆者整理。

表 5-2 二○一○年與非營利團體合辦活動

2010 海邊的孩子演唱會33

時間 地點 時間 地點

5/15 臺北 The Wall 6/13 誠品臺南店

5/21 誠品敦南店 6/20 誠品臺東店

5/23 誠品西門店 6/25 臺中浮現演藝中心

5/28 誠品信義店 6/26 誠品新竹店

6/5 誠品園道店 7/3 高雄駁二特區

6/6 誠品宜蘭店 7/4 臺東都蘭月光小站

6/12 高雄夢時代

2010 海邊的孩子校園巡迴講座時間表

4/20 高雄大學 11/2 成功大學

5/17 逢甲大學

資料來源:筆者整理。

表 5-3 二○一一年與非營利團體合辦活動

2011 海邊的孩子校園巡迴講座時間表

時間 地點

6/5 臺灣好基金會

6/12 火腿設計師藝廊

6/19 臺中呼嚕咖啡

2009 海邊的孩子演唱會

6/2 臺北好丘 6/24 高雄駁二 The wall

6/10 花蓮璞石咖啡 6/25 臺中浮現

6/11 臺東鐵花村 6/26 臺北海邊卡夫卡

6/17 臺北西門河岸留言 資料來源:筆者整理。

33 因二○一○年策劃者 Su 發行專輯,因此活動以演唱會為主。

然而看似順利的合作過程卻讓策劃者本身的階級身分受到挑戰,先前提到的文

然而看似順利的合作過程卻讓策劃者本身的階級身分受到挑戰,先前提到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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