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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總額之警戒指標燈號之設定

在文檔中 外勞總額警戒機制之建立 (頁 44-47)

第三章 我國外勞總額之警戒機制

第二節 外勞總額之警戒指標燈號之設定

確立指標項目之後,本研究即參考經建會編制景氣對策訊號的 方法

台經院製造業營業氣候測驗點之計算方法,依下列步驟建立外勞總 額警戒燈號:

1. 建立單項指標警戒燈號

根據辛炳隆、李淑媛(2012)調查結果,受調專家大都同意以 各項指標過去一段時間的平均值加減一個標準誤(平均值之標 準差),作為判定是否異常的標準。依此邏輯,各單項指標界 定值域之設定為:「大於平均值加2 個標準誤」、「小於平均值 加2 個標準誤,但大於平均值加 1 個標準誤」與「小於平均值加 1 個標準誤,但大於平均值減 1 個標準誤」、「小於平均值減 2 個標準誤,但大於平均值減1 個標準誤」與「小於平均值減 2 個 標準誤」伍格區域,並分別給予「藍燈」、「黃藍燈」、「綠 燈」「黃紅燈」與「紅燈」五種燈號。

在平均值的計算部分,辛炳隆、李淑媛(2012)為採算術平均 數,即為將過去數據一個不漏地全部加以同等利用,但若其中 有極端值與季節性因素則容易影響預測之準確性,因而在此本 研究採用移動平均數,為以各次級資料的三個月移動平均,來 推估警戒範圍。

2. 計算外勞總額警戒分數

首先先給予個別單項指標分數,就正向指標而言,依照「藍

向指標部分,則「紅燈」、「黃紅燈」與「綠燈」的分數分別 為-2 分、-1 分與 0 分。

為能計算綜合指標分數,本研究必須先設定各單項的權重。

由於受調專家對各項指標相對重要性的看法除了反映在「平均 值」之外,「標準差」也極具參考價值,標準差越小,表示受調 專家看法越一致,指標的參考價值越高。因此,本研究遂以各項 指標的平均值除以標準差,作為權重,再分別就產業外勞

社福外勞,計算各類加權平均分數。以產業外勞之指標為例,

指標共有五項:製造業與營造業合計之非專技人力之缺工人數增 加率、製造業與營造業合計之本國非專技人員薪資增加率、製造 業與營造業合計之本國非專技人員總工時增加率、本國非專技人 員失業人數增加率與外勞行蹤不明人數增加率,各項權重依序為 3.98、2.08、2.48、6.34

2.24,故此類指標警戒分數即各單項指標的分數乘以權重之 後 加 總 , 再 除 以 各 項 權 重 之 總 和 ( 即 3.98+2.08+2.48+6.34+2.24)。利用同樣方法,我們也可以計算出 社福外勞各項指標的警戒分數。

最後,

各項指標分數加總,即可得出產業外勞的警戒總分,再如同 各單項指標界定值域:「大於平均值加 2 個標準誤」、「小於平 均值加2 個標準誤,但大於平均值加 1 個標準誤」與「小於平均 值加1 個標準誤,但大於平均值減 1 個標準誤」、「小於平均值 減2 個標準誤,但大於平均值減 1 個標準誤」

「小於平均值減2 個標準誤」來設定警戒總分的區域,並分 別給予「藍燈」、「黃藍燈」、「綠燈」「黃紅燈」與「紅燈」

五種燈號,在社福外勞部分亦如是。

在文檔中 外勞總額警戒機制之建立 (頁 4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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