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分析
第一節 大臺北地區 1905 年至 2012 年稻田之空間分布
1905 年大臺北地區稻田空間分布
1905 年大臺北地區範圍內之稻田分布範圍如圖 4-1 所示,此時期地圖來源為 中研院日治時期之臺灣堡圖。日本人繪製的「臺灣堡圖」始於西元 1898 年,測 繪時以劉銘傳的清丈區域為準,並加上現代三角與高程測量,精度大為提高,是 日後日人統治臺灣的重要基礎資料,由於此圖的繪製是以清代堡圖為準,故而稱 之為「臺灣堡圖」。從測繪大比例尺(1/600~1/1,200)地籍圖開始作業,最後才 縮編成比例尺兩萬分之一「臺灣堡圖」,是全世界唯一同時結合土地調查、地籍 測量與地形測量成果的地圖,測圖精度高、內容精細,涵蓋許多訊息,包含當時 土地利用、地名、聚落名稱、聚落範圍、街道、水圳等。本研究透過電腦數化方 式,將大臺北地區稻田範圍數化為電子檔,因此由結果得知稻米栽種範圍約為 44,417 公頃,主要分佈於淡水河左右兩側,以現今行政區界來看,臺北市稻田面 積較大者為中山、松山、大安等區域,而新北市則為三重、蘆洲、新莊等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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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1 1905 年大臺北地區稻田分布
1947~1950 年大臺北地區稻田空間分布
此時期大臺北地區之稻田空間分布如圖 4-2 所示,1947 年所使用之圖資為美 軍利用飛機拍攝臺灣地區之航空照片,這批照片係 1940~1950 年代二次大戰末期,
數量達 3500 張,範圍涵蓋臺灣本島平原地區。
緣此批航照影像缺乏像機內、外方位參數,亦無進行地理定位,故使用此批 航照影像需先進行影像前處理,本研究首先利用 SIFT(Scale Invariant Feature Transform)演算法進行各張影像之對位與拼接,大臺北地區影像約有 250 張,
再將自動拼接完成之影像以人工方式,搭配臺灣福衛二號 2006 年衛星影像進行 地理定位,最後數化大臺北地區之稻田分布範圍,由結果得之 1947~1950 年大臺 北地區種植稻田面積約有 33,438 公頃,分佈區域依然以淡水河左右兩側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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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2 1947~1950 年大臺北地區稻田分布
1972 年大臺北地區稻田空間分布
1970~1975 年為臺灣地區都市發展及擴張時間點,大臺北地區正處大量稻田 耕種區域轉變成都市用地,然當時僅有地區稻田面積之統計數據而無空間分佈資 料,因此本研究使用 Landsat-1 於 1972 年拍攝之臺灣地區衛星影像進行影像判釋,
判釋大臺北地區的稻田空間分佈。
本研究使用影像處理軟體 ENVI 5.0 進行監督式的影像分類,首先由遙測影 像內選取地物之代表樣區,將該樣區做為影像分類之訓練樣區,在利用最大概似 法進行分類。而增加分類的樣本特徵,可以解決由單純光譜影像中無法解決的問 題,因不同地表物值反射之光譜波段皆有不同,故可明顯辨別出水體、森林與其 他(如裸土、水泥建物等),並透過地物間灰度值(gray value)的差異計算,可將呈 現均質光譜反應的稻田與光譜反應混雜的林地加以分離,進而提昇分類結果。因 此由分析結果可得知,1972 年大臺北地區之稻田面積約降至 19,399 公頃 (如圖 4-3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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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3 1972 年大臺北地區稻田分布
2012 年大臺北地區稻田空間分布
現今大臺北地區之稻田空間分布則以 2012 年結果作為代表,此時期係運用 臺灣自主擁有遙測衛星福爾摩沙衛星二號(Formosat-2),於 2012 年拍攝之大臺北 地區地表影像作為稻田空間分析圖資,其主要任務為對臺灣及全球陸地與海域進 行遙測作業,拍攝影像資料可運用於資源探勘、環境保護與規劃、災害防救等。
此分析方法與上述 1972 年 Landsat-1 影像分析相同,亦透過影像處理軟體 ENVI 5.0 進行監督式的影像分類,故由此影像判釋之大臺北地區稻田分布結果可得知,
新北市稻田分部地區為金山、三芝、石門、八里、鶯歌以及貢寮與雙溪等,而臺 北市僅剩北投區及少部分士林區,該時期研究區域內稻田面積僅剩 520 公頃(如 圖 4-4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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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4 2012 年大臺北地區稻田分布
由上述結果可得知,大臺北地區稻田種植面積逐年下降,自 1905 年之 44,417 公頃減少為 2012 年的 520 公頃,其主要沿淡水河分布,於日治時期耕種面積較 大者為現今臺北市中山、松山、大安等區域,而新北市則為三重、蘆洲、新莊等 地區,然於國民政府入臺後,新北市之三重、蘆洲、新莊等地亦為稻田較先轉為 非農業用地之地區,至 2012 年時僅存新北市金山、三芝、石門以及臺北市北投 區等,此結果驗證大臺北地區由於稻作面積的減少造成稻米產量下降,又因國民 政府遷臺與都市擴張等原因使人口急速增加(圖 4-5),但隨著人口增長,研究區 內稻米需求量亦隨之上升,因此在自給不足的情況下,遂轉向由臺灣其他縣市或 國外進口以滿足稻米消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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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5 1905~2012 年大臺北地區稻田收穫面積與人口數量 第二節 大臺北地區 1905 年至 2012 年食物物質流分析
1905 年~2012 年大臺北地區食物產量
受限於資料獲取與完整性,本研究之食物僅探討稻米、蔬菜與豬肉此三項,
由此三項分別代表人體所需的澱粉、植物纖維素以及主要動物性蛋白質來源,因 此透過農委會農業統計年報可得知大臺北地區逐年食物生產量與消費需求,進一 步探討研究區食物自給能力以及外部供給量。下圖顯示了大臺北地區於 1905 年
~2012 年稻米、蔬菜、豬肉生產數量(圖 4-6),稻米產量由 1905 年起微幅增加,
平均生產約 108,751 公噸,至 1966 年開始逐年減產,2012 年時僅剩 2,257 公噸,
減少了 98%的產量。因蔬菜與豬肉無 1905 年的統計數據,故統計時間由 1947 年~2012 年。大臺北地區之蔬菜收穫面積少於稻米,係因單位面積產量較稻米高,
所以總產量亦較稻米多出許多,由於臺灣實行糧食增產政策,致使 1947 年~1968 年期間現今新北市區域內蔬菜產量驟減,以及 1970 年十大建設後,大臺北地區 都市擴張,大量蔬菜種植地區轉型為工業、商業、文教、住宅等其他土地利用類 別,因而在種植面積縮減下造成產量減少。豬肉亦與蔬菜相似,皆受到十大建設 影響,故於該時期前後發生產量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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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6 1905 年~2012 年大臺北地區食物生產量
1905 年~2012 年大臺北地區稻米物質流
本研究物質流旨在針對都市食物之輸入、輸出進行探討,透過農委會農業統 計年報之統計資料彙整出 1905 年~2012 年大臺北地區,各年度稻作收穫面積、
稻米生產數量與糧食供需年報所統計的每人每年稻米供給量,並結合人口統計數 據推估大臺北地區每年稻米消費總需求數量。
再進一步計算大臺北地區稻米自給數量是否足夠,若自產量少於消費需求,
則應由臺灣其他縣市與國外進口提供,本研究係假設研究區內食物生產首先提供 當地消費,若生產數量過於消費需求則將超出數量依民國 95 年行政院頒佈之「國 內稻米安全存量標準」預存 3 個月存糧,其餘則提供其他縣市或出口貿易使用,
但當生產數量低於消費需求時,大臺北地區則需向外部縣市或國外進口以補足缺 少的數量。
由本研究彙整之稻米物質流表(表 4-1)可發現,僅於日治時期 1905 年時,研 究區內稻米生產方能自給自足,1947 年國民政府來臺後,稻米生產數量則無法 自足,開始需由臺灣其他縣市或國外進口來提供。其產量下降原因是為大臺北地 區稻米收穫面積減少,由 1947 年的 66,876 公頃降至 2012 年的 649 公頃,面積 減少約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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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後以及目前稻米在都市內之物質流情況,分別進行 1905、1947、1972 與 2012 年四時期物質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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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5 年大臺北地區稻米產量達 94,985 公噸,此時人口數為 336,224 人,稻 米年消費量僅 69,968 公噸,因此除了足夠提供當地人口消費外,亦可將超出部 分作為都市內部存糧與提供其他地區消費或出口至其他國家,依本研究假設之分 配方法,將有 74%的稻米提供都市內部食用,而有 18%作為都市存糧,8%則提 供都市外之稻米消費(圖 4-7)。
圖 4-7 1905 年大臺北地區稻米物質流
1947 年大臺北地區稻米產量增加至 100,523 公噸,然因國民政府來臺,大量 人口移入,使研究區內人口數增加 2.5 倍達到 839,699 人,故稻米年消費量亦提 升至 151,734 公噸,此時期稻米產量已不足以提供都市內部消費,因此開始需由 外縣市補充,都市內部自產量僅能供應 66%之需求,剩餘部分由外縣市供應(圖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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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8 1947 年大臺北地區稻米物質流
1972 年,由於十大建設完成,大臺北地區內大量農業用地轉變為非農業用 地,因此稻米產量減至 77,221 公噸,但因都市擴張,使研究區內人口數相較於 1947 年增加近乎 4 倍來到 3,271,930 人,故稻米年消費量亦提升至 436,868 公噸,
此時期稻米產量更不足以提供都市內部消費,因此都市內部自產量僅能供應 18%
之需求,剩餘數量外縣市則供應 82%(圖 4-9)。
圖 4-9 1972 年大臺北地區稻米物質流
2012 年大臺北地區內農業用地僅剩無多,稻米收穫面積降低至 649 公頃,
故稻米產量降至 2,257 公噸,研究區內人口數達到 6,612,531 人,然因此時期食 物選擇繁多,造成稻米消費量減少至 301,784 公噸,不過稻米產量仍不足以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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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內部消費,因此都市內部自產量僅能供應 1%之需求,剩餘數量外縣市則供 應 84%以及向國外進口 15%(圖 4-10)。
圖 4-10 2012 年大臺北地區稻米物質流
1947 年~2012 年大臺北地區蔬菜物質流
透過農委會農業統計年報之統計資料彙整出 1947 年~2012 年大臺北地區,
各年度蔬菜收穫面積、蔬菜生產數量與糧食供需年報所統計的每人每年蔬菜供給 量,並結合人口統計數據推估大臺北地區每年蔬菜消費總需求數量。
由本研究彙整之蔬菜物質流表(表 4-3)可發現,於國民政府來臺後 1958 年以 前,研究區內蔬菜生產方能自給自足,1959 年後則無法,開始需由臺灣其他縣 市或國外進口來提供。其產量下降原因主要是受到糧食增產政策的實行,因此於 1947 年~1968 年間減產,年平均產量僅剩 103,531 公噸,爾後大臺北地區人口急 速上升,因此蔬菜產量便不足以提供都市內之消費需求。
根據表 4-3 之蔬菜自產量與消費量可進一步計算(公式 2-1)大臺北地區之蔬 菜自給比例(表 4-4),依結果可發現,大臺北地區於 1952 年~1958 年間,方可提 供本區域超過 50%之蔬菜消費量,甚至可將部分生產轉作都市存糧,自 1959 年
根據表 4-3 之蔬菜自產量與消費量可進一步計算(公式 2-1)大臺北地區之蔬 菜自給比例(表 4-4),依結果可發現,大臺北地區於 1952 年~1958 年間,方可提 供本區域超過 50%之蔬菜消費量,甚至可將部分生產轉作都市存糧,自 1959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