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太清樓的賞花釣魚宴

在文檔中 由曲宴觀看宋徽宗延福宮 (頁 33-36)

第二章、 以睿謨殿為主的延福宮:徽宗時期的曲宴空間

第二節、 太清樓的賞花釣魚宴

第二節、 太清樓的賞花釣魚宴

北宋的賞花釣魚宴因在《宋史》卷一百一十三〈禮志〉曲宴中提到「暮春後 苑賞花、釣魚,則三館、祕閣皆預。」因此,賞花釣魚宴被學界認為是曲宴。賞 花釣魚宴始於太宗時期,至真宗時期成為定制,仁宗時期因戰事不舉辦賞花釣魚 宴,之後也未再文獻中見到賞花釣魚宴的相關記載。賞花釣魚宴有賞花、釣魚、

宴飲、賦詩、習射活動,這是目前學界對於北宋賞花釣魚宴的基本認知68。從中 可見對於賞花釣魚宴於後苑的活動地點目前還未有研究探討,而活動內容的瞭解,

也僅止於賞花、釣魚、賦詩。

不過,學界所引用賞花釣魚宴的例子,有些僅以「宴」來記載,但僅以「宴」

的記載來說明此為曲宴的記載,針對此種引述還有待商榷的空間,因若無其他文 獻可以說明「宴」的記載是曲宴,就無法證明「宴」為曲宴。

66 《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七十七:「(大中祥符五年 1012) 五月戊辰朔 1,詔禮部權停今年貢舉。

上以江、淮、兩浙路稍旱即水田不登, 乃遣使就福建取占城稻三萬斛分給三路 ,令擇民田之高 仰者蒔之,蓋旱稻。仍出種法付轉運使,揭牓諭民。其後又取種於玉宸殿,上與近臣同觀,作歌 畢和,又遣內侍持稻示百官於都堂。」頁 1764。《玉海》卷七十七〈禮儀〉:「祥符玉宸殿占 城稻。玉宸殿瑞榖圖。玉宸殿瑞麥。〔見御詩〕。先是祥符五年 1012 五月辛未 4,〔一本二月〕

遣使福建州取占城稻三萬斛,分給江淮西浙三路轉運,仍擇民田之高仰者分給蒔之,仍出種法揭 榜示民。是稻,卽旱稻也。上以三路微旱則稻不登。」頁 1482。

67《玉海》卷三十〈聖文〉:「祥符新集御製文頌歌詩。嘉榖詩。御製文論歌詩。 館閣聖製。《實 錄》:祥符六年 1013 七月己未 29,召輔臣觀粟於後苑,移御山亭,觀粉牌新書御製文論歌詩,

復閱御書及嘉禾圖,上作嘉榖詩賜輔臣。」頁 623。

68 有關後苑的賞花釣魚曲宴可參考張勝海,〈帝子設宴納賓賢,賞花釣魚賦太平—中國古代曲宴 初探〉,《學術探索》,3 期(2005),頁 131—135。路成文,〈北宋宮廷“賞花釣魚宴”及其文學、政 治意義〉,《黃岡師範學院學報》,1 期(2007),頁 15—19。尹高林,《北宋宴飲活動研究》,開封:

河南大學碩士論文,2010,頁 13—17。

28

為避免有模糊的空間,所以在此節說明賞花釣魚宴時,僅提出以字面上為「曲 宴」的記載,或是雖然以「宴」記載,對於對照他本同一件事為「曲宴」,則也 屬於本節所討論的記載。

賞花釣魚曲宴在真宗時期咸平三年成為定制,關於定制的記載在《宋史》、

《續資治通鑑長編》、《玉海》、《宋會要輯稿》皆能看到相關記載,今將各文 獻一併羅列出來,能更清楚得知在真宗時期被稱為賞花釣魚宴的基本要素:

《宋史》卷 一百一十三〈禮志〉曲宴:「(咸平三年 1000真宗)三年 二月晦,賞花,宴于後苑,帝作〈中春賞花釣魚〉詩,儒臣皆賦,遂 射于水殿,盡歡而罷,自是遂為定制。」69

《續資治通鑒長編》卷四十六 :「(咸平三年 1000 二月)丙子(29),

曲宴近臣於後苑,上作〈中春賞花釣魚〉七言詩,儒臣皆賦,遂射於 水亭,盡歡而罷,自是著爲定制。」70

《玉海》卷三十〈聖文〉:「咸平賜宴賞花詩。三年 1000 二月丙子〔二 十九日〕賞花,宴于後苑,作〈仲春賞花釣魚〉七言詩,羣臣皆賦,

遂射于水殿。」71

《宋會要輯稿》禮四五:「宋會要〔賞花釣魚宴〕。咸平三年 1000 二月二十九日,賞花,宴于後苑,帝作〈中春賞花釣魚〉七言詩,儒 臣皆賦,遂射于水殿,盡歡而罷,自是遂為定制。」72

從上述四條史料,咸平三年的賞花釣魚宴,在活動內容有賞花、宴會、帝作 詩、臣賦詩、射,雖然從文句中未能直接看到有釣魚活動,不過透過皇帝作的賞 花釣魚詩,可以間接說明在賞花釣魚宴內有此項活動。此次舉辦地點為後苑,至 於,於後苑的何處舉辦,並不清楚,僅知在水亭或水殿舉辦射。

若細究賞花釣魚宴成為定制後,從真宗至仁宗這段時間,賞花釣魚宴融入了 觀書活動,使得賞花釣魚宴在宴會的形式有些改變,至仁宗時,在地點上更加明 確。

69 《宋史》卷一百一十三〈禮志〉,頁 2692。

70 《續資治通鑒長編》,頁.995。

71 《玉海》,頁 618。

72 《宋會要輯稿》禮四五,頁 1452。

29

在景德四年(1007)的賞花釣魚宴,按《宋會要輯稿》禮四五所載:「宋會要

〔賞花釣魚宴〕。(景德四年三月)十六日,大宴崇德殿中飲,詔近臣曲宴于後苑 賞花釣魚,帝作〈賞花〉〈千葉牡丹〉詩,從官畢賦,詔大理評事宋綬、邵煥預 會。綬、煥皆在秘閣肄業故也。〔《麟臺故事》:景德四年三月甲寅,大宴崇德 殿中,召近臣曲宴于後苑賞花釣魚,大理評事宋綬、邵煥預會,以皆在秘閣肄業 故也。上作〈賞花〉〈千葉牡丹〉詩各一章,從官畢賦,吏部尚書張齊賢、刑部 尚書溫仲舒、工部尚書王化基,以久在外任,求免應制,不許。有頃 ,射于太 清樓下。〕」73與咸平三年(1000)相比,在活動內容仍有賞花、釣魚、賦詩,並 無太大的改變,但射的場所從水殿或水亭變為太清樓。

到了天禧三年(1019),在《宋會要輯稿》禮四五:「宋會要〔賞花釣魚宴〕。

天禧三年三月十三日,曲宴後苑,登翔鸞閣,觀太宗御集及聖製,又御儀鳳閣、

玉宸、安福殿,遂臨池垂釣,射于太清樓下,帝作賞花釣魚五七言詩,命皇太子 書,以示近臣,群臣皆賦,前一日詔翰林學士錢惟漢已下被勘并領預赴。」74

句中翔鸞閣觀書、儀鳳閣、玉宸殿都為上一節所提到曲宴附觀書活動的空間,

且以往觀書活動皇帝所作的詩,為無題名的五言或七言詩及以觀書為題的詩75, 但在天禧三年的觀書後,卻作賞花釣魚詩。再者,真宗時期賞花釣魚曲宴的「射」

一開始於水殿或水亭進行,在景德四年(1007)開始有射於太清樓下,而曲宴附有 觀書活動,未曾有射,而是為宴於太清樓下,在此條記載為射於太清樓下。因此,

可說在天禧三年的活動為賞花釣魚曲宴和觀書活動結合在一起。

這樣結合的成果體現於仁宗時期的後苑賞花釣魚曲宴的記載為「曲宴後苑賞 花釣魚…移宴太清樓」76,由此可見,在賞花釣魚曲宴中,融入了觀書活動的宴

73 《宋會要輯稿》禮四五,頁 1452。

74 《宋會要輯稿》禮四五,頁 1452。在《玉海》卷三十〈聖文〉、卷一百六十〈宮室〉、卷一百 六十三〈宮室〉頁 629、3039、3105 都可見到類似記載。

75 《宋會要輯稿》禮四五:「宋會要〔觀書宴〕。(大中祥符)七年(1014)三月十日,詔輔臣于 玉宸 殿,觀太宗聖文神翰,賜宴,又臨曲水浮觴,小黃門奏樂,帝作〈觀書〉〈流盃〉詩二首,侍臣 皆賦。」頁 1451。

76 《宋會要輯稿》禮四五:「宋會要〔賞花釣魚宴〕。(天聖) 九年(1031)三月十七日,曲宴後苑賞 花釣魚,命從臣賦詩,限以五言八韻,以新字為韻,移宴太清樓。是日,先賜食于幕次。」、「「宋

30

於太清樓,使得太清樓在真宗中後期、仁宗時期為後苑賞花釣魚宴的主要活動空 間。

在文檔中 由曲宴觀看宋徽宗延福宮 (頁 33-36)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