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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外經營後其問題困難與解決策略之相關研究 本節主要分析過去文獻資料,探討學校游泳池實際委外經營後,

在文檔中 一、委外經營的意義 (頁 52-58)

所產生之問題困難及解決策略,茲分述如下。

一、委外經營後其問題困難之相關研究

學校游泳池委外經營後,在業者實際營運與校方管理間,可能產 生些許困難與問題。一般而言,我國政府由於支應運動設施經費不 足、一般企業取得土地不易、公營運動設施管理維護效果不彰、運動 設施規劃不良及民眾使用不易等因素,開始引進民間機構參與經營運 動設施,期待能藉由民間資源改善運動硬體設施、增加使用頻率及提 升設施服務品質(許龍池、彭逸坤,2004)。而學校游泳池亦為可提 供學生及附近居民使用之重要運動設施,基於政府、民間及使用者三 贏之期待下,開放委外經營後,雖能有效使用設施及減少政府經費支

出,但相關開放之問題亦可能因應而生。

首先,在使用者付費之前提下,胡同志(2002)指出可能之困境 為,法源之不確定、增加學校行政成本、破壞社區民眾和諧、造成社 會安全階級對立及民眾與行政人員心理不接受。此外,詹俊成(2002)

亦指出,學校游泳池開放困難為,學校同仁認知不足、沒有專管負責 單位、時間受限制、禁止事項過多、經費預算問題、沒有救生員編制 及安全問題。然而,洪嘉文(2003)認為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游泳池委 託民營之困難為,學校游泳池設備簡陋缺乏誘因、現行會計制度導致 學校營收經費支用受限、學校心態觀念影響、法令規章不熟悉、校園 安全考量、民眾對使用者付費觀念不足及資源條件不平均易拉大城鄉 差鉅(教育部體育司,2003)。另陳福財(2005)以國立高中職學校 游泳池委外經營之研究結果發現,4 所已解除列管之學校表示,未來 不再辦理游泳池委外經營,其原因如下:

(一)學校適合教學,不希望委外招商。

(二)學校環境市場規模不足,無法吸引廠商。

因此,我國學校游泳池可能由於學校心態委外觀念認知不足、安 全管理問題、法令規章之不熟悉、市場條件環境不佳及游泳池設施簡 陋等問題,導致目前學校游泳池委外經營比例較低之現況。

然而,根據教育部(2007)之資料顯示,我國學校游泳池目前採 委外經營之數量有 76 所,雖調查研究中,學校游泳池委外經營之時 間屬全年委外,抑或僅寒暑假交由業者委外經營,目前尚不得而知,

但在面臨相關游泳池委外經營之相關阻礙因素下,仍能成功委外經營 亦屬難得。而根據相關之調查研究,目前我國學校游泳池實際委外經 營後,所面臨之相關問題與困難結果如下:

在有關學校游泳池採 BOT 方式委外經營之研究,溫顏誌與劉田 修(2005),針對國立岡山農工游泳池之個案研究發現,實際委外經 營後,有下列幾點經營困難:

(一)經營學校游泳池之廠商業者,向銀行借貸仍須提出額外擔 保,小型投資人可能有困難。

(二)委外廠商業者仍須繳納房屋稅及地價稅新台幣一百多萬 元,對投資人是一種負擔。

(三)學校的態度觀念不佳,不斷要求師生、校友及董事等入場 優惠,造成經營廠商之困擾。

(四)政府缺乏針對學校游泳池委外經營之相關輔導措施。

(五)學校游泳池設施使用之水電費用沒有優惠,造成業者經營 方面之負擔。

張輝政(2006)針對採 BOT 方式委外經營學校游泳池之個案研 究亦指出,實際經營學校游泳池後面臨問題有下:

(一)上課時間水道使用與學校體育老師意見不同,雙方對於委 外經營觀念無法達成共識,彼此產生摩擦。

(二)校方對於現有定額權利金之收取金額方面認知不同。

因此,根據過去在 BOT 方式委外經營之學校游泳池之研究顯 示,校方實際將游泳池交由業者經營後,發生之問題困難主要為學校 與業者間,在委外經營之認知不同所造成之溝通管理方面因素,法令 政策因素方面由於政府缺乏輔導措施,現有法令亦尚未修改,業者仍 須繳納房屋稅及地價稅之地方稅款,對業者形成不小負擔,而學校水 電無優惠折價,亦增加業者經營成本壓力。

另在採 ROT 及 OT 方式委外經營之學校游泳池部分,劉記杆

張輝政(2006)針對高中職學校游泳池委外經營之個案研究中發 現,以 OT 方式委外經營學校主要問題為契約內容不周全、因財務報

溫顏誌與劉田修(2005)

BOT 方式

張輝政(2006)

BOT 方式

張輝政(2006)

ROT 方式

劉記杆(2005)

ROT 及 OT 方式

張輝政(2006)

OT 方式

(一)場地設備因素:學校原本游泳池位置不佳,未設獨立出入 口,由於無法與校園做有效區隔,在校園安全管理方面容易產生問 題,影響業者營運造成學校困擾。

(二)業者因素:由於本身營運理念及方式不同,有可能導致營 運不善產生虧損情形。

(三)溝通管理因素:實際委外經營後,由於業者主導經營權力,

學校行政人員心理可能不接受此觀念。而在缺乏溝通及基本理念不同 之情況下,學校同仁認知可能會有所差異,過多的要求與條件,產生 業者經營上之困擾。

(四)契約內容因素:游泳池委外經營後,在契約內容中之學校 師生、校友及董事之優惠規定、開放時間與可營運內容項目規定等,

有可能因訂定不夠明確清楚,導致雙方誤會形成問題。

(五)履約管理因素:實際開始營運時,若無財務報表繳交須會 計師簽帳之要求,學校有可能無法掌握業者經營成本及營運情況。另 在履約管理上,未針對業者權利金或財務報表繳交部分,落實監督管 理績效評估機制。

(六)法令政策因素:由於學校游泳池採用促參法委外經營時間 仍短,可能由於政府相關法令之不熟悉,導致增加行政承辦人員的負 擔。此外包含房屋稅及地價稅之繳納、水電費用之減免、政府缺乏輔 導措施及與銀行融資借款限制之相關配套措施不夠完善,在實際業者 接手學校游泳池之經營管理後,產生問題與困難。

然而,過去相關有關學校游泳池委外經營後所產生之問題與困 難,研究目前僅針對高中職之 BOT、ROT 及 OT 方式作調查,而其 餘在大專校院、國中及國小學校游泳池,亦有委外經營之成功案例,

在實際委外經營後,是否發生類似問題與困擾,目前亦不得而知。站

在永續經營、減少政府開支與提升游泳池使用效率之觀念下,目前各 縣市已成功委外之學校游泳池中,是否遭遇同樣問題與困難?應值得 進一步深入探討。

二、委外經營後其問題困難之解決策略相關研究

針對學校游泳池委外經營後所面臨之問題,過去相關學校游泳池 委外經營管理之研究,發現採 BOT、ROT 及 OT 方式委外經營之學 校會產生若干問題與困擾。相對於其產生之問題與困難因素,研究者 提出之建議如下:

劉記杆(2005)針對採 ROT 及 OT 方式將游泳池委外經營之學 校,建議應與業者在不違反法令之前提下,透過良好溝通協調管道,

政府學校與業者雙方取得經營管理方面之共識,以貫徹學校運動設施 永續經營之理念。

陳財福(2005)亦提出政府應考慮城鄉差距,修改相關法律規定,

將原有投資金額高中職以上學校需一億元以上及國中、國小需達五千 萬以上,方可享有租稅優惠之辦理作調整,以減低業者經營成本,增 加投資意願。

溫顏誌與劉田修(2005)亦建議,BOT 案業者與政府間,應建 立正式或非正式之溝通管道,協調相關問題或訂定輔導政策。另應修 改法令,針對增加業者投資後租稅減免之優惠措施,以吸引業者經營 學校游泳池設施。

張輝政(2006)認為,學校游泳池設施委外經營後之相關問題與 困難,可利用下列方法解決:

(一)加強校內同仁間溝通,瞭解促參法之雙贏理念,建立委外 經營之共識。

(二)政府應針對租稅優惠及繳稅規定,鬆綁修改相關法令或統 一繳稅規定,以減低業者成本增加參與投資經營動機。

綜上文獻資料所述,有關學校游泳池委外經營後,所產生之問題 與困難,應可利用以下策略解決。

(一)溝通與協調:與業者間在委外經營觀念之作法方面之溝通 困難,及學校同仁對委外經營共識不足問題,透過良好之溝通協調建 立共識,與業者以互惠方式達成協議,可有效解決因觀念認知不同所 產生之困擾。

(二)修改法令:目前租稅優惠規定限定較為嚴格,未考慮城鄉 差距與學校投資特性,應可朝向修改或鬆綁相關法令執行,或將相關 規定各縣市協調統一辦理,以減低業者經營成本,增加投資經營學校 游泳池意願。

在文檔中 一、委外經營的意義 (頁 5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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