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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三節 子要素選取

決定七項主要素後,參考相關研究,再選擇七項要素的各項子要素。在韋端等人 (2002)的研究中,醫療方面評估子要素包含健保特約醫療機構所數、每萬人病床數等十 多項,其中許多子要素並未包括在政府所提供的資料中。韋端等人(2002)對醫療保健的 定義是:醫療保健反映縣市在控制與管理環境之能力與表現,透過醫療資源之投入而產 出民眾健康程度,進一步反應社會人口素質。本研究依其對醫療方面的定義,篩選出本 研究子要素如下,病床數、粗死亡率、執業醫師服務之人口數、護士服務之人口數和粗 出生率等 5 項為子要素。

韋端等人(2002)的研究中,將刑案發生率、刑案破獲率、竊盜案件發生率、竊盜破 獲率、每萬人警察人數、每萬人消防人數、每萬人消防車輛數、消防安檢合格率、火災 傷亡率、車輛肇事率、每車平均享有道路面積、社會安全內涵民眾滿意度等子要素,皆 納入「社會安全」方面的要素。另外,韋端等人(2002)對社會安全的定義是:針對社會 可能發生之刑案與人為或自然災害之處理能力,目標含括犯罪案件與人為或自然災害及 交通安全管理。參考韋端等人(2002)的研究納入刑案發生率、竊盜案發生率、刑案破獲 率、竊盜案破獲率、消防人數、消防車輛數等 6 項。

考量上述因素,再參考邢台平(2002)的研究納入暴力犯罪發生率、暴力犯罪破獲率 與警政支出等 3 項。為了解人為或自然災害之處理能力,本研究再加上火災發生次數、

火災死亡人數、火災受傷人數、平均火災財物損失及消防車輛數等 5 項。並分別將警政 相關項目納入「治安」,消防相關項目納入「公安」。

本研究治安方面子要素包含刑案發生率、竊盜案發生率、暴力犯罪發生率、刑案破 獲率、竊盜案破獲率、暴力犯罪破獲率與警政支出等 7 個子要素。公安方面子要素包含 火災發生次數、火災死亡人數、火災受傷人數、平均火災財物損失、消防人數、義消人 數及消防車輛數等 7 個子要素。

韋端等人(2002)對社會福利的定義是:服務社會弱勢團體與需幫助民眾之關懷程 度,透過社會福利資源的投入,可反應縣市社會福利工作表現,蘊含顯示公益社會之達

成程度。韋端等人(2002)的研究中,社會福利項目包含有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數、兒童福 利機構數、老人安養養護福利機構數、低收入戶生活補助、兒童福利生活補助、醫療補 助金額、每一市民享有之社會福利支出及社會福利內涵民眾滿意度等項。其中,身心障 礙福利機構數、低收入戶生活補助、兒童福利生活補助、醫療補助金額、每一市民享有 之社會福利支出及社會福利內涵民眾滿意度,在行政院的資料中並未提供,因此本研究 刪除上述項目。

另外,為能看出政府對老人、婦女、兒童等弱勢族群的照顧為何?政府是否能確實 的幫助弱勢族群?因此本研究針對各弱勢族群選擇一項子要素做為評估項目,增加了低 收入戶人口數比率、婦女中途之家占全縣女性人口比率、社會福利工作人員比率、進用 身心障礙者比率、每位志工提供服務時數、公園與綠地面積數、老人居家服務人次、老 人日間照顧服務人次及志工人數占 15 歲以上人口比率等項目,包含保留韋端等人(2002) 的研究的兩項,本研究福利方面共 11 個子要素。

施能傑(2006)之研究在財政方面子要素包括歲出自有財源比率、平均每人負債餘 額、平均每縣民赤字數、累積債務餘額佔歲出比例等項。其中,平均每人負債餘額、平 均每縣民赤字數、累積債務餘額佔歲出比例等項,在行政院的資料中並未提供,因此本 研究刪除上述項目。另外,本研究由政府提供資料中,選出較能評定績效的項目,其項 目為經常收支賸餘、歲出總額、歲入總額及平均每人稅賦等項目,包含保留施能傑(2006) 的研究的 1 項,本研究財政方面共 5 個子要素。

施能傑(2006)的研究在就業方面的子要素,包含有就業率、新增工作數、勞動力參 與率、尋找新工作平均花費時間等項。其中,就業率、新增工作數、尋找新工作平均花 費時間等項,在行政院的資料中並未提供,因此本研究刪除上述項目。另外,為了解各 學歷與各年齡層的失業率與各縣就業機會,本研究就業方面的子要素包含失業率、失能 傷害頻率、大專及以上失業率、高中(職)失業率、國中及以下失業率、15-24 歲失業率、

25-44 歲失業率、45-64 歲失業率、就業人口數、勞動力人口數及公教人員人數等 12 個 子要素。包含保留施能傑(2006)的研究的 1 項,本研究就業方面共 12 個子要素。

經濟方面在目前的研究中,較少著墨。為能了解各縣居民所得與開銷,本研究將平 均每戶全年支出、平均每戶全年收入、平均可支配所得、平均消費支出、平均儲蓄額等 項納入本研究經濟方面子要素。又欲得知居民的基本生活水準,加入自有住宅比率、擁 有家用電腦數、擁有汽車數三項為子要素,以上 8 項為經濟方面子要素。

本研究在行政院主計處中華民國統計資訊網所提供的 32 個大構面近三百個子要素 中,便以「醫療」、「治安」、「公安」、「福利」、「財政」、「就業」和「經濟」七個要素,

做為研究的基礎。以上所述的七項主要素及其子要素,可簡單繪圖如圖 3-2。

薄喬萍(2007)指出受評估單位投入與產出項之間的關係,必須滿足「同向性」關係,

若違反此項原則,儘量不納入評估項目。本研究先以 1999-2008 年五個縣的各子要素數 值求其相關性,將不適合的子要素剔除。

1. 醫療:醫生數、護士數與病床數為投入項,出生率、死亡率為產出項。在要 求醫療品質時會希望死亡率越低越好,但產出項應該是越高越好,因此本研 究將死亡率以其倒數表示,以便分析。如死亡率原指每千人中死亡人口之比 率,如雲林縣 1999 年,死亡率數值為 8.27 人,表示每千人中死亡人口為 8.27 人。取倒數後數值為 0.12,代表每 120 人就有一人死亡,如此一來,此數值 是越高越好,符合產出項之要求。為使表格清楚、完整的呈現資料,本研究 將子要素名稱縮短成簡名,如粗死亡率表示為死亡率(倒數)、執業醫師服務 之人口數表示為醫生數、護士服務之人口數表示為護士數和粗出生率表示為 出生率,各子要素的相關分析如表 3-1。因粗出生率與其他子要素為負相關,

因此將粗出生率刪除。

表 3-1 醫療方面指標相關係數表

醫師數/

千人

護士數/

千人

病床數/

千人

出生率/

千人

死亡率倒 數(千人) 醫師數/千

人 1 0.8115 0.6759 -0.7228 0.4322 護士數/千

人 0.8115 1 0.9066 -0.8208 0.0763 病床數/千

人 0.6759 0.9066 1 -0.5945 0.0954 出生率/千

人 -0.7228 -0.8208 -0.5945 1 0.1404 死亡率倒

數(千人) 0.4322 0.0763 0.0954 0.1404 1

圖 3-2 地方政府績效評估架構圖(篩選前)

2. 治安:警政支出為投入項,刑案發生率、竊盜案發生率、暴力犯罪發生率、

人 1 0.2770 0.4008 0.5965 0.3491 0.2212 0.4011 百人/刑案 0.2770 1 0.8642 0.5971 0.4833 0.3843 0.7074 百人/竊盜

亡人數、火災受傷人數、平均火災財物損失為產出項。因火災發生次數、火 災死亡人數、火災受傷人數、平均火災財物損失等四項的數值應越低表現越 好,因此這 4 項產出項是以其倒數表示,以便分析。如火災發生次數原指平 均每日火災發生次數,如雲林縣 1999 年,火災發生次數數值為 3.18,表示每 日發生火災 3.18 件。取倒數後數值為 0.31,代表每 0.31 天會發生一件火災,

平均火災財物損失、火災死亡人數及火災受傷人數與上述情況相同。

表 3-3 公安方面指標相關係數表

消防人數/

萬人

義消人數/

萬人

消防車輛

數/萬人 日/火災 火災/千元 損失

萬人/火災 死亡

萬人/火災 受傷 消防人數/

萬人 1 0.7382 0.5608 0.7383 -0.4511 0.1267 -0.0490 義消人數/

萬人 0.7382 1 0.5290 0.6199 -0.3502 0.1600 -0.0706 消防車輛

數/萬人 0.5608 0.5290 1 0.6090 -0.0752 0.2952 0.1694 日/火災 0.7383 0.6199 0.6090 1 -0.5542 0.4162 0.1516 火災/千元

損失 -0.4511 -0.3502 -0.0752 -0.5542 1 -0.2219 -0.0289 萬人/火災

死亡 0.1267 0.1600 0.2952 0.4162 -0.2219 1 0.4599

萬人/火災

受傷 -0.0490 -0.0706 0.1694 0.1516 -0.0289 0.4599 1

本研究取倒數後表示成「日/火災」表示幾日會發生一件火災,「火災/千元損 失」表示幾件火災會造成一千元損失,「萬人/火災死亡」表示幾萬人會發生 一件火災死亡,「萬人/火災受傷」表示幾萬人會發生一件火災受傷,各子要 素的相關分析如表 3-3。平均火災財物損失(火災/千元損失)與所有投入項為負 相關,將其刪除。而火災受傷人數(萬人/火災受傷)一項與部分投入項為負相 關,但其數字非常小,且與消防車輛一項為正相關,仍保留此一子要素。所 以公安本項要素,共保留三項投入、三項產出。

4. 福利:在福利方面老人長期照顧與安養機構數、社會福利工作人員比率、進 用身心障礙者比率、志工人數占 15 歲以上人口比率、老人居家服務人次、低 收入戶人口數比率、每位志工提供服務時數等 7 項均為產出項。低收入戶人 口數比率此項的數值應越低表現越好,因此這項產出項是以其倒數表示,以 便分析,如低收入戶人口數比率原指每萬人中,經政府核定有案之低收入戶 人口數比率,如雲林縣 1999 年,低收入戶人口數比率數值為 77.31,表示每 萬人中,經政府核定有案之低收入戶數 77.31 戶。本研究取倒數後表示成「萬 人/低收入戶」其倒數數值為 0.0129,代表每 129 人就有一戶是經政府核定有 案之低收入戶。

表 3-4 福利方面指標相關係數表

老人機構

數/萬人

老人居家 服務/萬人

進用身心 障礙率

社福人數/

萬人 志工比率 志工時數 萬人/低收 入戶 老人機構

數/萬人 1 0.2158 0.4044 -0.2855 0.3319 -0.3437 0.0723 老人居家

服務/萬人 0.2158 1 0.1205 0.5578 0.5398 -0.1724 -0.5608 進用身心

障礙率 0.4044 0.1205 1 0.2033 0.1721 -0.0623 -0.2737 社福人數/

萬人 -0.2855 0.5578 0.2033 1 0.2698 0.1822 -0.6019 志工比率 0.3319 0.5398 0.1721 0.2698 1 -0.2413 -0.1290

志工時數 -0.3437 -0.1724 -0.0623 0.1822 -0.2413 1 0.0678 萬人/低收

入戶 0.0723 -0.5608 -0.2737 -0.6019 -0.1290 0.0678 1

老人長期照顧與安養機構數本研究簡稱為老人機構數,老人居家服務人次表 示為老人居家服務,社會福利工作人員比率表示為社福人數,志工人數占 15 歲以上人口比率表示為志工比率,每位志工提供服務時數表示為志工時數。

老人長期照顧與安養機構數本研究簡稱為老人機構數,老人居家服務人次表 示為老人居家服務,社會福利工作人員比率表示為社福人數,志工人數占 15 歲以上人口比率表示為志工比率,每位志工提供服務時數表示為志工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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