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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家庭照顧者

(一) 家庭照顧者及其需求 顧者的重要度15以兒子(37.8)最高、媳婦(21.4)次之、配偶第三(20.3)。此 外,80 歲以上老人第三重要照顧者則從配偶變成外籍看護(22.9)(衛福部,

2014)。

根據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2007),發送給相關團體的 645 份立意 抽樣的問卷調查結果顯示,家庭照顧者有 70%是女性,年齡以中老年為主,以 51 到 60 歲為多數(32.5%);照顧父母(29.5%)、子女(29.2%)、配偶(20.6%)者 最多,半數照顧者擔心「失去生活」、「經濟困難」;近三個月曾出現「睡不好」、

顧者有 40%左右為了照顧不再工作,女性的比率高過男性約 15%。劉香蘭

(2015)指出:「照顧不能等的急迫性,來自照顧勞動特性與照顧結構面缺乏完 善遞補與轉銜機制。…一旦出現照顧要求,女性被迫離開職場,進入無酬照顧的 脈絡,照顧成為改變生命歷程軌徑的事件或經驗。」近期新聞報導花旗董事長管 國霖為照顧父親離職,顯示這樣的情形不只發生在女性身上,男性照顧者因照顧 離職的情形也屢見不鮮。

綜合上述,不同年齡階段的照顧者的需求不同,照顧高齡照顧者普遍照顧年 數、時數都長,身心狀況較差,需要更多體力勞動上的幫助,以及更頻繁的關懷 訪視。青壯年照顧者需要的是兼顧家庭與職場,對友善職場環境的需求較迫切,

如彈性調整工作內容、減少工時、有薪照顧假等(李逸、邱啟潤、蘇卉芯,

2017;衛福部,2013a)。面對長期照顧的急性適應期,相較於台灣目前的 7 天無 薪事假,荷蘭可以向僱主申請 10 天有薪照顧假,瑞典甚至提供家屬被政府直接 聘為照顧者的工作機會(朱貽莊、陶屏、陳玉芬,2012)。如何協助每個照顧者 平衡人生和職場上的責任與義務,並給予合理的報酬和支援,是未來政府和雇主 需要共同努力的方向。

(二) 照顧支持服務概況

照顧失能成人比起照顧小孩花費的力氣更大、所需的技巧也更複雜,何時能 夠結束照顧也是未知數。因此不能單靠一個人、一個家庭就能解決,為了有效減 輕照顧者負擔、符合被照顧者的意願、減少更大的財政支出,延長失能失智者留 在社區、家中的時間,長照服務扮演不可或缺的角色。

長照 1.0 主要有八大項服務:照顧服務(居家服務、日間照顧、家庭托 顧)、居家護理、復健服務、喘息服務、交通接送、輔具服務、營養餐飲;長照 2.0 新增失智照顧、社區照顧、預防/延緩失能、出院準備…等。長久以來和家

庭照顧較密切相關的是針對失能者的照顧服務及讓家庭照顧者能夠暫時休息的喘 息服務,其中喘息服務在許多研究上都有支持照顧者的效益(林君黛、邱盈綺、

徐宙玫、黃昱瞳,2013)

在 2008 年到 2016 年 5 月底的長照 1.0 期間,使用居家服務的人數從 22,305 成長到 45,887 人,喘息服務使用者也從 2,250 增加到 17,431 人,日間照顧的使 用人數從 339 增加到 3,248 人,增幅最高,達 10 倍(衛福部,2016b)。實施長 照 2.0 的第一年,2017 年居家服務的人數是 56,056 人、日間照顧 4,321 人(衛 福部,2017b);喘息服務的人日數從 2016 年的 146,376 提升到 260,434,是三者 中成長幅度最大的,達 1.8 倍(衛福部,2018)。雖然各項長照服務的使用人數 都有顯著的增加(見圖七),但如果以長照 2.0 擴大的服務需求人口計算服務涵 蓋率:居家服務的涵蓋率僅 7.6%16、日間照顧 0.69%、家庭托顧 0.04%、老人餐飲 1.29%、交通接送 3.72%,總計服務人口 13.61%,還有相當大的成長空間。

表 一 長照服務歷年使用人數

居家服務 日間照顧 家庭托顧 老人餐飲 交通接送 總計 2009 22,392 615 12 30,260 8,956 64,244 2010 28,398 898 37 18,313 9,413 59,069 2011 33,193 1,206 62 7,787 20,368 64,627 2012 37,994 1,780 119 8,605 23,638 74,148 2013 41,486 1,878 139 8,244 25,782 79,542 2014 43,584 2,314 147 6,975 25,549 80,583 2015 46,428 2,993 202 7,313 26,292 85,243

16 計算方式:2017 年服務個案人數/長照 2.0 核定本所推估的 2017 年長照需求高推估人數:

737623 人*100%

2016 48,962 3,917 222 7,488 24,703 87,308 2017 56,056 5,091 321 9,479 27,428 100,392

資料來源:衛福部(2017b)

長照服務涵蓋率低的因素很多,但對相關資訊的不理解最為相關。林君黛、

邱盈綺、徐宙玫、黃昱瞳(2013)的問卷調查結果顯示,機構喘息的使用率只有 9.2%,不曾使用過的占 9 成,照顧者得知喘息服務的資訊來源 83.2%來自照管專 員、護理師,完全不知道或不清楚這項服務的比例仍高達 50%。衛福部

(2013a)的調查,也顯示出大部分照顧者對長照服務如何使用並不清楚。其 次,也和部分負擔的金額過高有關。機構喘息的使用,比起居家喘息更不普遍,

主因是體檢(近千元)及交通費用造成經濟壓力,降低服務的可負擔性(陳芬 婷、邱啟潤,2015),以至於有工作的照顧者對機構喘息服務的滿意度大於全職 照顧者(陳芬婷,2011),經濟不寬裕的照顧者只好自己攬下照顧責任。最後,

申請程序的簡便性也是問題,若未預先核定服務資格,從實際申請核定服務資格 到實際入住機構,公文往返時間長達兩至三個星期(林君黛、邱盈綺、徐宙玫、

黃昱瞳 2013)如果提供機構喘息的機構可以代為安排入住體檢、到府交通接送,

或可提升使用意願(陳芬婷、邱啟潤,2015)

喘息服務除了「替代、分擔照顧工作」的主要效益外,還能減輕照顧者的時 間壓力,減少照顧時數,增加照顧者的自由活動時間(陳芬婷,2011),讓照顧 者能夠暫時離開照顧現場,去處理家庭待做事項、維持社會關係、重拾個人興 趣、休息…等。在許多研究上都具有正面支持照顧者的存在意義,能夠改善壓力 和憂鬱情形、促進心理與身體健康、提升生活品質與滿意度(陳芬婷,2011;陳 雅美、陳品元、游曉微,2016)。

但也有照顧者抱怨,喘息的天數遠少於周休一日、兩日的上班族,臨時、假 日、夜間時段的需求也很難被滿足(陳芬婷、邱啟潤,2015)。本深度報導中的

北部照顧者七月,在一例一休後幾乎找不到喘息服務的人力,後來她發現要在督

Schuz 等人(2007)的研究發現,照顧者往往是出於想要減輕對方痛苦的憐憫初 衷,在高度的同情下,關懷、愛等正向感覺,與痛苦共存,促成照顧的發生。相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照服員成長幅度跟不上服務需求

總服務人數 照務員人數

反地,在低度的同情下,正、負向情緒都消失而「無感」,並不會產生實際的照 事方式、信仰是否正向樂觀有關(Yen, C. M.,2018)。也會和外在環境產生互 動;當社會認為照顧是盡孝道的義務,常會在照顧初期給照顧者帶來不悅,但藉 由「忍耐」的過程、親朋好友的正向評價和鼓勵,最終往往能增進自我滿意度和 正向自我(李德芬、林美珍,2012)。這樣的情形不只發生在東方文化,西方的 研究也提出相似的結論,Losada 等人(2010)也提到,當照顧者感到可以從家庭 和社會得到支持,照顧者憂鬱的情況下降。但當過度強調「家人優先」、「照顧是 家人應當的義務」的家庭價值時,反而會產生反效果。照顧並不是容易盡的責任 和義務,照顧者在自我賦能、資源連結上都需要社會的支持而非強迫。另外,在 家庭遭遇變故的時刻,家人間的同理和共鳴,對照顧者自我療癒的過程來說尤其 重要(Davis, Harasymchuk 與 Wohl,2012)。

綜上所述,可以發現照顧生活艱難讓負向情緒勢必發生,但照顧者能否在照

顧過程得到正向經驗,除了個人及其家庭的調適、合作及成長很重要,也需要外 在環境的支持,才能讓轉化過程中的痛苦降到最低。照顧者承擔他人脆弱的同 時,卻也讓自己暴露在容易受傷的處境;除非社會也讓照顧者認為能夠得到妥善 支援,這份「愛的勞動」才有可能不再處於剝削狀態(吳秀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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