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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證論陰影及其超越:迂迴或直面 林耀盛

在文檔中 Vol.8, No.2 (June, 2016) (頁 49-56)

摘要

本文回應李維倫教授《從實證心理學到實踐心理學:現象學心理學的本土化 知識之道》一文,筆者同意並肯定李教授擴大不同認識論典範的對話基礎,進而 通達以存有論為核心的實踐心理學的迂迴路徑。過往實證心理學雖有強勢霸權,

但近年來在多元論述流動下,也面臨著「本體論上的不安感」、「認識論上的困惑 感」和「方法論上的麻痺感」病理徵候,確實需要注入不同層次的解方。不過,

實證論與後實證論的差異,李教授的文章,需要進一步細膩辯證。尤其,臺灣的 心理學門學術陣營的行動生活,目前是否已然抵達公共領域溝通場域,仍待商榷。

建構更多元積極的對話議程,並深刻地再反思什麼是心理學,或許,這是我們更 需共同審視、回應的未完成議程。

關鍵詞:實證、後實證、存有、心理學、公共領域

林耀盛 國立臺灣大學心理學系([email protected]

Taiwan Counseling Quarterly, 2016, vol. 8 no. 2, pp. 3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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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前言

感謝李維倫教授的靶子論文《從實證心理學到實踐心理學:現象學心理學的 本土化知識之道》一文(以下簡稱「李文」),提出本土化認識論的現象學心理學 實踐道路。「李文」巧思地指出:「討論實證心理學的知識論基礎,指出奠基於不 同實在論主張的種種科學研究典範提供了當代科學種種不同的知識生產運作方 式。後實證主義實在論主張終極的實在雖然存在但無法被通達,而相映於此的『假 設-檢證』方法論被當代心理學主流奉為圭臬。」而後,「李文」認為「不需否定 後實證主義對實在的設定,只要通過一種將『無法通達的終極實在』視為『未知/

奧秘』的態度轉換,就可讓人獲得一種『面對未知/奧秘』的存在位置,從而出現 奠基於存在論的知識工作。」如此的思考策略,可以擴大不同認識論典範的對話 基礎,確實是一種通達以存有論為核心的實踐心理學的迂迴路徑。

之所以需要如此迂迴而進的策略,或是考量臺灣心理學處境,基本上是後殖 民主義的反思路程。回顧反思西方的思想史軌跡,基本上可說是「從柏拉圖到北 約組織」(from Plato to NATO)的朝聖旅程(林耀盛,2002)。臺灣心理學在啟蒙 發展階段,卻一腳跨入「美國化」的規格。實證主義的幽靈,在臺灣心理學發展 的歷史制約效應,真理標準的檢驗,是以實體存有作為依據(林耀盛,2011)。到 了「後實證」主義,對於本體論的預設,雖然仍然預設有一實體性,但這樣的實 體性不再可以全面地掌握,而是只能逼近地理解。於是,這樣的「逼近」而非「掌 握」,形成了一種「距離」的空隙。「李文」隱含指出,這樣的空隙是一種缺口,

如此缺口能夠引動奧秘性/未知性。接近奧秘性/未知性領域的徑路,不再是仰賴 實證方法論的單一窗口,而可以成為接近現象學心理學的入口。於是,現象學心 理學,特別是存有實踐,不是要與「後實證」主義對抗或否定,而可以是一種互 補或對話的觀點。「李文」的論述指出,不需要反對「後實證論」的立論基礎,確 實開展了不同典範之間的對話可能性。

貳、從後實證繞道存有實踐的關鍵探索及其商榷

以迂迴方式進入現象學心理學脈絡,可以說實踐了于連(2003)的方法論。

于連的「偏離」與「迂迴」的認識論路數,顯示「偏離」得以與意欲追尋的效果 保持距離,人們能感受到它的欠缺和留有餘地,並任憑它自然變化。「迂迴」使回 歸成為可能,迂迴為回歸主題引出的路程,成為使之「幽」、「藏」的機遇。所以,

迂迴的價值在於:通過迂迴引起的距離,迂迴挫敗了意義的所有指令(直接的和 命令的),為變化留下「餘地」,並且尊重任何的可能性(于連,2003)。進言之,

于連的命題是「迂迴成邏輯」,選擇出發,也是選擇離開,創造可以進行遠景思維 的空間。

然而,這樣的立論基礎,當是建立在寬容典範的理解上。誠然,不同認識論 立場所呈現的形而上信念,是一種研究策略的選擇(Denzin & Lincoln, 1994; Guba

& Lincoln, 1994)。Kuhn(1970)指出,典範大體上指涉兩層意義,一方面典範是 團體投契信念的集合體,一方面典範是共享的範例。在典範作為團體成員信仰的 信念的集合體意義上,Kuhn 認為確定了專家所組成的特殊社群後,這些社群成員 究竟共享那些事物,使他們足以解釋彼此間專業溝通的完全性,以及他們相當一 致的專業判斷?這個答案從孔恩式(kuhnian)的意義來說,就是(一套)典範。

但 Kuhn 隨後提出「學科的陣線」(disciplinary matrix)一詞,用來指稱典範、典 範的成分、或具有典範性質的團體信守對象,都是學科陣線的組成分子,所以它 們形成一個具有功能的整體。由此,在學科陣線下的有機整體組織,如果要營造 一個理想的溝通和言談處境,涉及的策略,可以是「寬容性」態度,亦即不同的 研究典範陣營間,與其迫使對方改宗、試圖包抄異己典範,毋寧訴求產造一個可 以含納差異的本體論與目的論的「容受典範」(paradigm of tolerance)空間。在此 容受狀態下,重要的是拓展觀看世界的方法,如此方可激盪更多元豐富的知識與 理論(Masse, 2000)。或許,寬容典範的置身所在,是「李文」的書寫戰略位置。

但目前臺灣心理學界,卻對於不同典範間的理解,仍多數以實證(或後實證)為 達(inaccessible)。」「李文」繼而主張「因為『不可通達』即是『未能獲知』,人 類所面對的除了感官經驗所得的現象外,也存在著廣大深遠的『未知』(unknown)

參、後實證陰影及其餘蔭

例如,後實證主義下的紮根理論,甚至後來進一步研發的社會建構紮根理 論,也承認實在是未知的地帶,所以,透過「資料驅動」(data driven)的策略取 替「概念驅動」(concept driven),並據以發展出由下而上(button-up)的心理經 驗的歷程與意義。Corbin 與 Strauss(2008)指出,對於使用紮根理論研究法來進 行理論發展的研究而言,有兩項操作程序是最為基本的。第一項是詢問問題。每 一種類型的研究,都依賴於詢問有效的問題,而問題是用來提昇我們對於理論議 題的瞭解。第二項是進行比較。透過理論性比較(theoretical comparisons)來刺激 我們對於事例屬性和面向的思考,並指導我們的抽樣(Corbin & Strauss, 2008)。

由此兩項操作程序,主要的功能有:(1)協助分析者理解事件或正在發生之事的 意義,否則其意義可能曖昧不明;(2)促使研究者敏銳覺察資料中可能存在而尚 未發現的屬性(properties)和面向(dimensions);(3)建議進一步的訪談問題,

或奠基於演化中的理論分析(theoretical analysis)進行觀察;(4)協助分析者較 迅速地從描述(description)的層次,轉移至抽象(abstraction)的層次;(5)藉 由立即將分析者帶到較抽象的層次,挑戰研究者過於聚焦在單一個案的傾向;(6)

迫 使 分 析者 檢 驗其 基本 假 定 ( assumptions )、 偏 見 ( biases ) 及其 視 野 觀點

(perspectives);(7)迫使研究者對演化中理論(evolving theory)進行更仔細的 檢驗,有時會使初步架構更具理論性,或是產生改變;(8)促使分析者更可能去 發現各種不同的變異性(variation),及一般性的組型(patterns);(9)確保資料 分析採取一種更具流動性和創造性立場的可能性;(10)增進類別(categories)

之間的連結(linking)和密度(density)。由此看來,紮根理論雖然以實質理論的 建立為目標,但仍是不斷地自我反身理解,無論是受訪參與者或研究者,都共同 參與紮根資料的建構,以及反思歷程,但紮根理論畢竟仍是籠罩在實證論述的陰 影,無法帶出情感性關係的生活世界。究其根本,仍然是在本體存有論的立場。

因此,是要繞道而行倡議存有實踐的現象學心理學,還是就直面提出不同本體論 的認識論及其方法論的主張,進而以競爭典範的論辯立場,而非以寬容典範的互 補角度,倡議另一種實踐心理學的重要性,可以進一步思索。

肆、已然抵達實踐的公共領域嗎

當然,本體論、認識論、方法論是「三位一體」,無法切割。但現象學心理 學涉及的是跳脫二元對立的邏輯,而是以生活世界的整體存有的關係意向為主體 策略,就不得不回到心理學內涵的反思。過往實證心理學雖有強勢霸權,但近年 來在多元論述流動下,也面臨著「本體論上的不安感」、「認識論上的困惑感」和

「方法論上的麻痺感」病理徵候,確實需要注入不同層次的解方。

「李文」開出處方是,從鄂蘭(H. Arednt)的論點獲得啟發。汪文聖(2003)

指出,鄂蘭雖嘗試以「行動生活」(vita activa)取代或許海德格思想也歸屬的沉

思生活(vita contemplativa)傳統,但她似乎以「行動生活」來詮釋海德格的牽掛 概念,由此讓海德格(M. Heidegger)哲學中的存有顯露出來。據鄂蘭作為人的 根本條件有三:勞動(labor)、工作(work)和行為(action)(「李文」將此行為 稱為實踐),它們又合稱為「行動生活」。「勞動」相應著人之身體的生物性過程,

身體自發的成長、新陳代謝與消逝依賴於勞動所生產出來的自然物,故生命本身 的需要促成了勞動。「工作」對應著人存在當中非自然性的一面,人必將一死的性 質並不為生命種屬永恆回歸的循環所取代,針對於此,工作提供了一個人為的世 界,作為人的生命之家,此世界歷經人的短暫生命而不滅,超越於人生命之上,

故工作乃為了創造出這具對象性、客觀性的世界而有。「行為」/「實踐」不需物 體或物質做媒介,它運作在人與人之間,以複數的人為前提,以人事實上即以多 數生活在地球上為前提,又因人在各方面皆涉及政治之事,所以這種多數成了政 治生活的必要與充分條件(Arendt, 1958)。但鄂蘭所提出的行為,與「李文」所

故工作乃為了創造出這具對象性、客觀性的世界而有。「行為」/「實踐」不需物 體或物質做媒介,它運作在人與人之間,以複數的人為前提,以人事實上即以多 數生活在地球上為前提,又因人在各方面皆涉及政治之事,所以這種多數成了政 治生活的必要與充分條件(Arendt, 1958)。但鄂蘭所提出的行為,與「李文」所

在文檔中 Vol.8, No.2 (June, 2016) (頁 4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