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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節使用單因子共變異數分析(One-way ANCOVA),檢驗在以「介入 前」的分數作為共變數的前題下,檢定「組別」(實驗組與對照組)對自我 照顧行為的影響,檢定「組別」時,若主要效果達顯著時,將採用最小 顯著差異法(Least Significant Differencem, LSD)進行事後比較。本節將針 對整體以及運動、飲食、藥物與血糖自我監測、足部照護與高低血糖的 處理的自我照顧行為分別做結果分析。

一、兩組在整體自我照顧行為的影響效果

此分析方法以「介入前」的分數作為共變數,整體自我照顧行為方 面,實驗組在介入前的運動、飲食、藥物與血糖自我監測、高低血糖的 處理與足部照護的自我照顧行為之帄均數分別為(M=2.75, 3.01, 3.38, 2.92, 3.35);實驗組在介入後的運動、飲食、藥物與血糖自我監測、高低血糖 的處理與足部照護及整體自我照顧行為之帄均數分別為(M=3.53, 3.94, 4.20, 3.82, 4.12),介入前的整體的照顧行為帄均數為 3.13;介入後的整體 的照顧行為帄均數為 3.97。對照組在介入前的運動、飲食、藥物與血糖 自我監測、高低血糖的處理與足部照護的自我照顧行為之帄均數分別為 (M=3.05, 3.04, 3.17, 2.59, 3.34);對照組在介入後的運動、飲食、藥物與血 糖自我監測、高低血糖的處理與足部照護及整體自我照顧行為之帄均數 分別為(M=3.23, 3.77, 3.48, 3.26, 3.73),介入後的整體的照顧行為帄均數為

3.07;介入後的整體的照顧行為帄均數為 3.52。如表 5-21。

表 5-21 自我照顧行為之描述統計摘要表

介入前 介入後

帄均數 標準差 帄均數 標準差 實驗組(n = 56)

運動 2.75 1.44 3.53 1.26

飲食 3.01 1.17 3.94 0.69

藥物與血糖自我監測 3.38 0.51 4.20 0.50

高低血糖的處理 2.92 1.01 3.82 0.77

足部照護 3.35 0.69 4.12 0.69

整體自我照顧行為 3.13 0.61 3.97 0.50

對照組(n = 61)

運動 3.05 1.40 3.23 1.37

飲食 3.04 1.01 3.77 0.92

藥物與血糖自我監測 3.17 0.55 3.48 0.76

高低血糖的處理 2.59 0.84 3.26 1.04

足部照護 3.34 0.77 3.73 0.87

整體自我照顧行為 3.07 0.55 3.52 0.63

二、兩組在各項自我照顧行為的影響效果

油、低鹽、低糖、高纖維)】為依變項時的變異數分析結果。表中顯示

表 5-25 是以「組別」為自變項,以藥物與血糖監測自我照顧行為的 八個題項【Q3 我帄時都按照醫療指示的時間測量血糖、Q8 我會定時到 門診就醫和拿藥、Q16 當出門在外時,我仍會按時驗血糖、Q9 我帄時用 餐都會遵守糖尿病的飲食原則、Q18 當我的身體不舒服時,我會增加驗 血糖的次數、Q20 當出門在外時,我仍會按時使用糖尿病藥物、Q21 我 帄時在家都會依照醫療人員交代的時間使用糖尿病藥物、Q22 我會依照 醫療人員交代的劑量使用糖尿病藥物、Q26 我會將每次血糖的檢測結果 記錄下來】為依變項時的變異數分析結果。表中顯示藥物與血糖監測自 我照顧行為的題項中,Q3 我帄時都按照醫療指示的時間測量血糖、Q18 當我的身體不舒服時,我會增加驗血糖的次數、Q21 我帄時在家都會依 照醫療人員交代的時間使用糖尿病藥物、Q26 我會將每次血糖的檢測結 果記錄下來的「組別」達顯著水準(F = 61.52, 17.96, 4.65, 14.16, p< .05) , 表示這次介入的效果在這幾個題項上,實驗組的效果比對照組好;其中,

Q8 我會定時到門診就醫和拿藥的題項上,對照組的效果比實驗組好(F = 4.98, p< .05)。其他的藥物與血糖監測自我照顧行為之題項的「組別」未 達顯著水準,表示這次介入的效果在這些題項上,實驗組與對照組沒有 顯著差異。

經 LSD 事後比較後得知 Q3、Q18、Q21、Q26 的藥物與血糖監測自我照顧 行為,實驗組(M =4.37, 3.73, 4.80, 3.74 )的分數顯著高於對照組(M = 2.50,

2.53, 4.56, 2.55);Q8 我會定時到門診就醫和拿藥的題項,對照組與實驗組

表 5-27 是以「組別」為自變項,以足部自我照顧行為的五個題項【Q1

表 5-28 足部自我照顧行為之組別主要效果描述統計摘要表

實驗組 對照組

調整後帄均數 標準差 調整後帄均數 標準差

Q15 檢查足部塗抹乳液 4.00 0.19 3.00 0.19

表 5-29 是以「組別」為自變項,以高低血糖的預防處理自我照顧行 為的四個題項【Q19 當血糖控制不佳時(如:持續血糖太高或太低時),

我會去找醫療人員處理、Q23 當我運動時,我會依照醫療建議來防止低 血糖的發生、Q24 當我的血糖比帄常高(如:乾渴、多尿、噁心等症狀)

時,我會立即採取正確的自我處理措施(如:多喝水、調整飲食等)、

Q25 當我的血糖太低(如:冒冷汗、無力、頭暈等症狀)時,我會立即 採取正確的自我處理措施(如:喝糖水、吃糖果、吃餅乾等)】為依變 項時的變異數分析結果。表中顯示高低血糖的預防處理自我照顧行為的 題項中,只有 Q24 當我的血糖比帄常高(如:乾渴、多尿、噁心等症狀)

時,我會立即採取正確的自我處理措施(如:多喝水、調整飲食等)的

「組別」達顯著水準(F = 19.46, p< .05) ,表示這次介入的效果在此題項 上,實驗組的效果比對照組好;其他的高低血糖的預防處理自我照顧行 為之題項的「組別」未達顯著水準,表示這次介入的效果在這些題項上,

實驗組與對照組沒有顯著差異。

經 LSD 事後比較後得知當我的血糖比帄常高(如:乾渴、多尿、噁 心等症狀)時,我會立即採取正確的自我處理措施(如:多喝水、調整

飲食等)的高低血糖的預防處理自我照顧行為,實驗組(M =4.55)的分數

表 5-31 是彙整 27 題問卷之自我照顧行為的變異數分析結果,共有 7 個題項【飲食:Q10 我確實會在同一類食物中,執行飲食代換;藥物與 血監測:Q3 我帄時都按照醫療指示的時間測量血糖、Q18 當我的身體不 舒服時,我會增加驗血糖的次數、Q21 我帄時在家都會依照醫療人員交 代的時間使用糖尿病藥物、Q26 我會將每次血糖的檢測結果記錄下來;

足部:Q15 我會依照醫療建議,自己檢查足部或在足部塗抹藥膏或乳液;

高低血糖的預防處理:當我的血糖比帄常高(如:乾渴、多尿、噁心等 症狀)時,我會立即採取正確的自我處理措施(如:多喝水、調整飲食 等)的自我照顧行為的「組別」達顯著水準(F = 5.14, 61.52, 17.96, 4.65, 14.16, 13.69, 19.46, p< .05) ,表示這次介入的效果在這 7 的題項上,實驗 組的效果比對照組好。其中,Q8 我會定時到門診就醫和拿藥的題項上,

對照組的效果比實驗組好(F = 4.98, p< .05)。再來,運動自我照顧行為上,

不管在整體及問卷各題項上,兩組都未達顯著差異。

經 LSD 事後比較後得知這 7 個題項的自我照顧行為,實驗組調整後 帄均數顯著高於對照組,Q8 我會定時到門診就醫和拿藥的題項上,其調 整後的帄均數相當接近,對照組的調整後帄均數為 5±0.03,實驗組的調 整後帄均數為 4.89±0.03,如表 5-32 自我照顧行為各題項之組別主要效果 描述統計彙整表。

表 5-31 自我照顧行為各題項之單因子共變異數分析彙整表

7.44, 18.23, p< .05)。

運動、飲食、藥物與血糖自我監測、高低血糖的預防與處理、足部 照護五項測量結果的「組別」一因子型態如下圖 5-1 至圖 5-5 所示。

圖 5-1 組別在運動自我照顧行為測量之結果

圖 5-2 組別在飲食自我照顧行為測量之結果

2.5 3.5 4.5

實驗組 對照組

運動自我照顧行為

2.5 3.5 4.5

實驗組 對照組

飲食自我照顧行為

圖 5-3 組別在藥物與血糖自我監測行為測量之結果

圖 5-4 組別在高低血糖的處理自我照顧行為測量之結果

圖 5-5 組別在足部自我照顧行為測量之結果

2.5 3.5 4.5

實驗組 對照組

藥物與血糖自我監測行為

2.5 3.5 4.5

實驗組 對照組

高低血糖的處理自我照顧行為

2.5 3.5 4.5

實驗組 對照組

足部自我照顧行為

第 六 章 研 究 結 論 建 議 與 限 制 第 一 節 結 論

一 、 實 驗 組 在 藥 物 與 血 糖 自 我 監 測 、 高 低 血 糖 的 處 理 、 足 部 照 護 的 整 體 自 我 照 顧 行 為 , 皆 比 對 照 組 表 現 較 好

由 於 遠 距 居 家 照 護 服 務 的 管 理 模 式 重 點 在 於,可 藉 由 收 集 個 案 居 家 的 血 糖 監 測 記 錄 等 資 料 , 讓 個 管 師 即 時 得 到 個 案 的 血 糖 狀 況 , 之 後 個 管 師 會 適 時 與 個 案 討 論 , 共 同 訂 定 客 制 化 的 照 護 目 標 , 且 給 予 即 時 的 健 康 照 護 資 訊 , 包 括 提 供 個 案 飲 食 、 運 動 習 慣 、 用 藥 、 血 糖 異 常 處 理 等 行 為 的 改 變 , 強 化 其 自 我 血 糖 管 理 的 知 識 與 能 力 , 進 而 改 變 個 案 的 照 護 行 為 。

從 統 計 結 果 可 知,實 驗 組 介 入 遠 距 居 家 照 護 服 務 後,其 藥 物 與 血 糖 自 我 監 測 、 高 低 血 糖 的 預 防 與 處 理 、 足 部 照 護 自 我 照 顧 行 為 的 整 體 面,都 有 明 顯 的 提 升,且 比 對 照 組 的 成 果 好 。 二 、 兩 組 在 各 項 自 我 照 顧 行 為 的 影 響 效 果

從 五 大 層 面 自 我 照 顧 行 為 的 題 項 上 來 看,運 動 自 我 照 顧 行 為 的 4個 題 項 與 整 體 的 結 果 一 樣 , 兩 組 皆 無 顯 著 的 差 異 。 由 此

可 知 , 若 要 改 變 糖 尿 病 人 原 來 的 運 動 習 慣 相 當 不 容 易 , 雖 然 遠 距 照 護 在 實 施 的 過 程 中,個 管 師 會 針 對 運 動 行 為 進 行 衛 教 , 鼓 勵 個 案 增 加 運 動 時 間 與 頻 率 , 加 上 透 過 血 糖 自 我 監 測 , 又 能 得 知 運 動 對 血 糖 下 降 的 效 果 。 但 推 論 個 案 對 運 動 的 動 機 本 身 較 低 , 所 以 對 運 動 大 多 抱 持 著 鬆 懈 的 態 度 面 對 , 故 行 為 改 變 不 大 , 未 來 可 針 對 運 動 觀 念 加 強 指 導 與 鼓 勵 , 或 者 安 排 運 動 訓 練 , 以 確 實 改 變 運 動 行 為 。

飲 食 的 自 我 照 顧 行 為 中,整 體 來 看 兩 組 並 未 有 顯 著 差 異 , 待 分 享 從 飲 食 的 題 項 上 來 看 , 實 驗 組 在 介 入 後 , 飲 食 代 換 的 能 力 遠 超 過 對 照 組 。 在 電 訪 的 內 容 中 , 因 個 案 管 理 師 會 即 時 的 掌 握 個 案 血 糖 的 情 形 , 並 且 針 對 前 次 飲 食 的 內 容 予 以 指 導 以 及 飲 食 代 換 的 建 議,結 果 已 經 明 顯 示 得 知 電 訪 介 入 之 效 果 。 本 次 收 案 對 象 罹 病 時 間 都 超 過 10年 以 上 , 許 多 生 活 習 慣 大 多 都 以 養 成 , 而 飲 食 對 血 糖 的 影 響 尤 其 重 要 , 卻 也 較 難 改 變 , 雖 然 介 入 遠 距 居 家 照 護 會 有 個 管 師 針 對 飲 食 的 內 容 做 衛 教 , 但 要 個 案 立 即 改 變 每 天 攝 取 的 食 物 較 為 困 難 , 也 需 要 長 時 間

來 轉 變 飲 食 型 態 , 故 本 次 調 查 在 飲 食 自 我 照 顧 方 面 , 實 驗 組 未 有 顯 著 的 效 果 。

藥 物 與 血 糖 監 測 方 面 , Q8的 定 期 到 門 診 就 醫 及 拿 藥 , 在 本 研 究 對 象 中 發 現,對 照 組 較 實 驗 組 的 得 分 高 為 5.00,但 實 驗 組 的 調 整 帄 均 數 也 幾 乎 到 最 高 分 4.89,實 驗 組 的 效 果 雖 未 因 介

藥 物 與 血 糖 監 測 方 面 , Q8的 定 期 到 門 診 就 醫 及 拿 藥 , 在 本 研 究 對 象 中 發 現,對 照 組 較 實 驗 組 的 得 分 高 為 5.00,但 實 驗 組 的 調 整 帄 均 數 也 幾 乎 到 最 高 分 4.89,實 驗 組 的 效 果 雖 未 因 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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