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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能力相關研究

一 、 能 力 的 定 義

能 力 是 指 執 行 工 作 所 必 須 具 備 的 知 識 、 技 能 、 態 度 及 個 人 價 值 。 楊 朝 祥 ( 1 9 8 5 ) 能 力 是 極 為 普 遍 的 一 個 名 詞 , 通 常 表 示 個 人 具 有 某 方 面 的 才 能 , 「 能 力 」 ( c o m p e t e n c i e s ) 、

「 有 能 力 的 行 為 」 ( c o m p e t e n t b e h a v i o r ) 或 「 有 能 力 的 人 」

( c o m p e t e n t p e r s o n ) , 這 些 名 詞 可 以 說 成 是 「 才 能 」

( a b i l i t y ) 、 「 資 格 」( q u a l i f i c a t i o n ) 、 「 技 能 」( s k i l l ) 、

「 效 率 」 ( e f f e c t i v e n e s s ) 、 或 「 表 現 」 ( p e r f o r m a n c e ) 等 , 例 如 韋 式 字 典 中 將 c o m p e t e n c e 定 義 為「 適 能 或 才 能 」( f i t n e s s o r a b i l i t y ) , 其 同 意 字 則 有 「 能 耐 」 ( c a p a b i l i t y ) 、 「 能 量 」

( c a p a c i t y )、「 效 能 」( e f f i c i e n c y )、「 精 通 」( p r o f i c i e n c y ) 與 「 技 能 」 ( s k i l l ) 等 ( 田 振 榮 , 民 9 1 ) 。

根 據 W e i n e r t 1 9 9 9 年 的 研 究 發 現 , 能 力 有 許 多 不 同 的 意 義 ( 田 振 榮 , 民 9 1 ) :

( 一 ) 所 有 表 現 於 外 的 才 能 (a b i l i t i e s ) 與 技 能 ( s k i l l s ) 。

( 二 ) 於 遺 傳 且 在 特 定 領 域 所 需 , 以 獲 得 主 要 知 識 的 才 能 。

( 三 ) 特 定 領 域 上 所 學 到 的 知 識 與 技 能 。

( 四 ) 達 成 個 人 效 率 要 求 的 屬 性 。

( 五 ) 個 人 自 主 與 自 我 評 鑑 的 需 求 。

( 六 ) 個 人 的 行 動 能 力 , 包 括 認 知 、 動 機 與 社 會 需 求 等 。

( 七 ) 能 力 在 此 被 認 為 是 一 種 認 知 的 、 學 習 的 、 行 為 的 特 定 表 現 。

因 此 能 力 是 指 個 人 經 由 學 習 或 經 驗 , 所 獲 得 的 知 識 、 技 能 與 態 度 , 並 且 可 以 應 用 在 人 生 的 各 領 域 , 而「 能 力 」和「 技

能 」 在 意 義 上 是 相 通 的 。

英 國 學 者 M a n s f i e l d 與 M i t c h e l l ( 1 9 9 6 ) 提 出 了 能 力 分 析 模 式 ( j o b c o m p e t e n c e m o d e l ), 此 模 式 的 概 念 是 以「 成 果 」 為 基 礎 , 也 就 是 以 個 人 應 該 完 成 的 成 果 ( o u t c o m e ), 或 是 應 該 執 行 的 功 能 ( f u n c t i o n )為 標 的 , 而 非 個 人 應 該 做 的 操 作 或 任 務 , 其 特 性 如 下 :

1 . 能 力 分 析 模 式 的 焦 點 是 在 「 工 作 角 色 」 ( w o r k r o l e s ) , 注 重 成 果 , 而 非 只 注 重 操 作 或 個 人 屬 性 。

2 . 工 作 角 色 是 由「 社 會 期 望 」( s o c i a l e x p e c t a t i o n s )所 形 成 , 也 就 是 個 人 被 期 待 完 成 的 成 果 。

3 . 社 會 期 望 是 由 社 會 上 各 種 團 體 共 同 協 商 ( n e g o t i a t i o n ) 而 成 , 兼 顧 各 個 團 體 的 利 益 平 衡 。

4 . 能 力 分 析 模 式 除 了 顧 及 當 下 的 需 求 , 也 考 慮 職 業 的 走 向 與 未 來 的 需 求 。

二 、 專 業 能 力 ( P r o f e s s i o n a l c o m p e t e n c e )

專 業 能 力 與 學 習 表 現 ( p e r f o r m a n c e ) 有 關 , 其 具 體 的 定 義 為 : 個 體 在 專 業 實 踐 過 程 中 , 呈 現 出 相 關 的 知 識 、 技 能 與 態 度 、 分 析 及 處 理 有 效 地 執 行 工 作 任 務 所 賦 予 的 角 色 與 所 要 求 的 職 能 , 以 符 合 服 務 機 構 或 對 象 之 需 求 和 期 待 。 專 業 能 力 指 標 係 指 依 其 規 劃 的 教 育 訓 練 目 標 , 建 立 一 套 層 次 性 的 學 員 專 業 學 習 方 案 , 以 明 確 地 規 範 專 業 訓 練 重 點 與 教 育 內 涵 , 使 學 員 具 備 充 足 的 專 業 知 能 , 於 結 業 後 得 以 承 擔 專 業 任 務 ( 或 從 事 專 業 工 作 ), 履 行 專 業 的 職 能 , 延 續 專 業 的 成 長 , 發 揚 專 業 的 倫 理 。B u t l e r( 1 9 7 8 ) 認 為 專 業 能 力 ( c o m p e t e n c y ) 係 指 任 何 人 在 其 個 人 或 專 業 生 涯 中 , 成 功 的 完 成 每 一 項 工 作 所 需 的 知 識 、 技 術 及 價 值 觀 。 專 業 能 力 ( c o m p e t e n c y ) 指 一 個 人

有 資 格 或 適 合 從 事 某 一 項 載 名 的 工 作 或 擔 任 某 一 角 色

( M c C l e a r y, 1 9 7 3 ; H a l l & J o n e s , 1 9 7 6 ) 指 個 人 在 自 己 專 業 生 涯 中 , 成 功 地 完 成 與 處 理 每 項 工 作 所 需 的 技 術 、 行 為 、 知 識 和 價 值 ( 林 文 郎 , 1 9 9 9 )。

表 2 - 2 - 1 專 業 能 力 相 關 文 獻

研 究 者 年 代 專 業 能 力 定 義

賈 馥 茗 1 9 7 9 包 含 精 湛 的 學 識 、 卓 越 的 能 力 、 以 及 服 務 或 奉 獻 。 當 從 業 者 具 有 卓 越 的 知 識 及 能 力 , 其 對 知 識 及 能 力 的 運 用 , 將 關 聯 到 他 人 的 利 害 關 係 。

陳 信 言 1 9 8 1 與 個 人 職 務 有 關 , 亦 即 各 專 門 行 業 人 員 必 須 具 備 行 業 領 域 所 需 的 能 力 , 才 可 能 勝 任 職 守 。

李 大 偉 1 9 8 3 指 個 人 在 認 知 、 情 意 與 技 能 三 個 領 域 中 能 夠 成 功 的 履 行 任 務 的 行 為 特 質 , 並 能 達 到 某 一 精 通 水 準 。

林 清 江 1 9 8 6 為 公 眾 提 供 重 要 服 務 、 系 統 而 明 確 的 知 識 體 系 、 長 期 的 專 業 訓 練 、 適 度 的 自 主 權 利 、 遵 守 倫 理 。

單 文 經 1 9 9 0 是 一 種 技 術 、 理 論 或 通 則 的 應 用 、 批 判 分 析 的 技 巧 、 面 對 專 業 情 境 時 能 作 出 審 慎 的 行 動 , 並 能 批 判 的 檢 視 這 些 行 動 的 後 果 。

( 續 下 頁 )

( 續 ) 表 2 - 2 - 1 專 業 能 力 相 關 文 獻

( 續 下 頁 )

研 究 者 年 代 專 業 能 力 定 義

劉 照 金 1 9 9 1 技 能 與 態 度 , 並 且 勝 任 其 所 從 事 的 工 作 , 得 到 消 費 者 之 肯 定 。

康 自 立 1 9 9 4 包 含 了 認 知 、 情 意 和 技 能 的 特 質 , 且 履 行 此 一 任 務 時 必 須 達 到 某 一 水 準 。 不 過 這 些 定 義 中 的 知 識 、 技 能 、 特 定 的 專 業 標 準 都 會 隨 著 時 代 的 變 遷 與 需 要 而 有 所 更 迭 , 並 非 一 成 不 變 的 。

鄭 志 宏 1 9 9 5 執 行 工 作 所 需 具 備 的 知 識 、 技 能 和 態 度 等 相 關 的 行 為 表 現 。

張 雲 貴 1 9 9 5 為 求 成 功 的 執 行 各 項 任 務 所 應 有 的 相 關 技 能 、 認 知 及 態 度 。

洪 昭 榮 1 9 9 7 將 專 業 能 力 指 標 分 為 顯 性 能 力 與 隱 性 能 力 , 其 中 顯 性 能 力 包 括 有 專 業 能 力 、 管 理 能 力 、 人 際 能 力 及 態 度 ; 而 隱 性 能 力 則 包 括 了 價 值 及 心 智 能 力 , 其 中 工 作 表 現 的 好 壞 與 專 業 能 力 指 標 有 關 , 工 作 態 度 等 能 力 亦 與 個 人 心 智 能 力 有 關 。 黃 瑞 榮 1 9 9 7 係 指 從 事 專 門 職 業 時 , 充 分 發 揮 角 色 功

能 所 需 具 備 的 能 力 , 包 含 知 識 、 態 度 、 技 能 、 情 意 或 價 值 。

( 續 ) 表 2 - 2 - 1 專 業 能 力 相 關 文 獻

研 究 者 年 代 專 業 能 力 定 義

黃 心 韻 1 9 9 7 就 個 人 角 度 而 言 、 當 從 事 專 業 工 作 時 , 欲 成 功 地 執 行 某 一 任 務 , 而 在 認 知 、 技 能 與 態 度 上 , 從 事 的 價 值 行 為 。

馮 丹 白 1 9 9 8 認 為 專 業 能 力 與 個 人 職 務 有 關 , 指 各 專 門 行 業 人 員 必 須 具 備 該 專 門 行 業 領 域 所 需 之 能 力 , 才 可 能 勝 任 其 職 守 。

張 火 燦 1 9 9 8 係 指 要 有 效 扮 演 某 角 色 時 , 所 需 具 備 的 才 能 以 及 其 他 特 質 ( 知 識 、 特 殊 技 能 、 價 值 和 態 度 等 ) 。

林 孟 宗 1 9 9 8 與 個 人 職 務 有 關 , 即 是 當 個 人 扮 演 某 一 社 會 角 色 , 能 充 分 發 揮 角 色 功 能 所 需 具 備 的 能 力 ; 因 此 各 專 門 行 業 的 人 員 必 須 具 備 該 專 門 行 業 領 域 所 需 的 能 力,才 能 勝 任 職 守 。 林 文 郎 1 9 9 9 指 個 人 在 自 己 專 業 生 涯 中 , 成 功 地 完 成 與

處 理 每 項 工 作 所 需 的 技 術 、 行 為 、 知 識 和 價 值 。

江 文 雄 1 9 9 9 依 性 質 概 念 分 成 : 科 技 和 人 文 兩 方 面 , 其 中 人 文 方 面 專 業 領 域 包 括 蒐 集 、 分 析 和 組 織 資 訊 能 力 , 人 際 溝 通 表 達 能 力 、 團 隊 合 作 能 力 、 運 用 算 術 能 力 、 解 決 問 題 能 力 、 領 導 能 力、應 用 科 技 能 力 和 終 身 學 習 能 力 。

( 續 下 頁 )

( 續 ) 表 2 - 2 - 1 專 業 能 力 相 關 文 獻

研 究 者 年 代 專 業 能 力 定 義

王 梅 玲 2 0 0 0 應 用 於 各 學 科 領 域 中 的 特 別 能 力 , 如 圖 書 館 與 資 訊 科 學 領 域 中 的 圖 書 編 目 、 資 料 庫 檢 索

陳 定 宏 2 0 0 1 是 指 在 執 行 任 務 或 從 事 某 一 工 作 時 , 所 需 具 備 的 知 識 、 技 能 與 情 誼 等 實 際 表 現 的 行 為 。 有 能 力 履 行 職 責 的 一 個 人 的 專 業 一 般 , 或 執 行 特 定 專 業 的 任 務 , 技 能 達 到 可 接 受 的 質 量 。

魏 惠 娟 2 0 0 1 從 事 專 業 的 特 定 族 群 必 須 擁 有 的 知 識 與 技 能 , 前 者 指 的 是 理 論 知 識 , 後 者 亦 指 實 務 技 能 , 兩 者 難 以 截 然 劃 分 , 例 如 : 需 求 評 估 是 理 論 也 是 技 能 。 張 涵 洋 2 0 0 2 個 人 從 事 專 業 工 作 時 , 欲 成 功 執 行 某

一 任 務 , 而 將 知 識 技 能 表 現 在 工 作 上 , 以 及 認 知 、 行 為 感 與 價 值 型 為 所 表 現 出 來 的 專 業 態 度 。

蕭 柱 惠 2 0 0 3 專 業 能 力 乃 是 個 人 在 工 作 世 界 中 , 適 應 於 特 定 職 業 所 專 屬 的 能 力 ; 如 創 新 、 管 理 、 決 策 、 應 用 科 技 、 專 業 知 識 及 競 技 管 理 等 , 它 是 特 定 領 域 中 專 有 的 。

( 續 下 頁 )

( 續 ) 表 2 - 2 - 1 專 業 能 力 相 關 文 獻

研 究 者 年 代 專 業 能 力 定 義

康 文 成 2 0 0 3 綜 合 各 國 能 力 之 發 展 經 驗 , 可 知 各 國 對 於 未 來 人 才 培 訓 所 強 調 的 能 力 標 準 內 涵 , 著 重 以 創 造 思 考 與 解 決 問 題 的 能 力 為 核 心 , 兼 重 個 人 與 他 人 溝 通 、 團 隊 合 作 等 能 力 , 而 解 隨 著 科 技 和 工 作 重 新 整 合 而 改 變 , 因 而 更 需 要 培 養 適 應 未 來 生 活 的 能 力 。 郭 春 敏 2 0 0 4 從 事 某 專 門 行 業 之 職 務 , 能 勝 任 該 職 務 工

作 內 涵 所 具 備 之 能 力 。

廖 興 國 2 0 0 5 是 一 種 工 作 能 力 的 模 式 , 它 與 經 濟 的 變 革 相 結 合 , 有 關 專 業 能 力 觀 點 的 理 念 , 影 響 職 業 教 育 與 職 業 訓 練 的 結 構 , 並 且 有 重 要 的 衝 擊 。

吳 燕 妮 2 0 0 7 個 人 在 其 專 業 領 域 中 , 接 受 專 業 之 訓 練 , 具 備 專 業 的 知 識 , 技 能 與 態 度 並 能 充 分 發 揮 有 效 執 行 其 領 域 中 所 扮 演 之 腳 色 與 任 務 所 需 具 備 之 能 力 。

許 軒 2 0 0 8 個 體 的 技 術 、 知 識 、 態 度 、 價 值 觀 等 特 質 與 行 為 , 充 分 具 備 適 當 之 特 質 , 能 使 個 體 有 效 率 且 卓 越 的 滿 足 工 作 中 應 扮 演 之 角 色 , 並 且 創 造 優 良 之 績 效 。

張 世 欣 2 0 0 9 個 人 從 事 有 別 於 其 他 行 業 的 特 定 工 作 時 , 所 具 備 的 知 識 、 技 能 、 態 度 。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整 理

C h i s h o l m & E l y ( 1 9 7 6 ) 認 為 專 業 能 力 包 括 知 識 、 技 巧 及 態 度 三 個 因 素 , 這 三 個 因 素 是 交 互 作 用 而 且 同 時 發 生 的 , 不 易 劃 分 出 來 , 其 內 涵 說 明 如 下 ( 廖 麗 圓 , 2 0 0 4 ):

( 一 ) 知 識 :

指 專 業 人 員 每 日 工 作 時 所 需 了 解 的 事 實 、 資 料 。 知 識 能 有 效 率 ( e f f i c i e n t ), 且 有 效 能 ( e f f e c t i v e ) 地 促 進 某 一 功 能 的 達 成 。 知 識 層 面 的 能 力 較 易 評 量 , 在 傳 統 方 式 的 專 業 訓 練 中 最 被 強 調 , 也 被 認 為 是 實 際 表 現 的 必 要 條 件 。

( 二 ) 技 能 :

指 專 業 人 員 能 夠 運 用 知 識 來 解 決 特 別 問 題 的 能 力 。 技 巧 的 評 量 可 從 觀 察 實 際 表 現 , 或 某 具 體 的 表 現 成 果 而 加 以 評 定 。

( 三 ) 態 度 :

屬 於 情 感 的 趨 避 作 用 , 可 由 觀 察 某 一 個 人 的 行 為 表 現 , 或 是 從 對 話 中 得 知 某 人 的 態 度 , 雖 然 態 度 不 易 評 量 卻 也 不 容 忽 略 。

表 2 - 2 - 2 世 界 各 國 對 專 業 能 力 亦 有 不 同 的 詮 釋 予 以 界 定

國 別 專 業 能 力

英 國 採 用 「 核 心 能 力 」( c o r e s k i l l )

美 國 採 用 「 工 作 必 備 能 力 」( w o r k p l a c e e s s e n t i a l s k i l l s )

澳 洲 採 用 「 關 鍵 能 力 」( k e y c o m p e t e n c i e s ) 紐 西 蘭 採 用 「 基 本 技 能 」( e s s e n t i a l s k i l l s ) 資 料 來 源 : 田 振 榮 ( 2 0 0 1 )

多 數 專 家 學 者 普 遍 認 為 先 培 養 個 人 擁 有 職 場 的 相 關 救 生 技 能 , 使 訓 練 所 學 與 運 用 之 間 能 相 互 配 合 , 奠 定 基 礎 救 生 能 力 的 基 礎 , 有 了 基 礎 能 力 之 後 , 才 能 進 一 步 培 育 專 業 能 力 。 由 上 所 述,綜 合 對「 專 業 能 力 」( p r o f e s s i o n a l c o m p e t e n c y ) 可 定 義 為 透 過 專 業 者 有 系 統 的 教 育 與 訓 練 後 , 所 具 備 基 本 技 術 、 技 能 且 融 合 其 他 必 須 的 認 知 、 技 巧 。 能 充 分 地 應 用 於 職 務 執 行 上 , 有 服 務 的 熱 忱 與 社 會 責 任 感 , 不 斷 地 自 我 充 實 及 追 求 專 業 的 成 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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