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全尺度煙控系統防/排煙性能之實驗驗證
第五節 小結
依據本研究實驗結果,認為要有效且確實的防止濃煙由起火居室 漫延至梯間,根本之道在於避難人員通過防火門進入排煙室後能確實 關閉防火門。但考量避難人員通過防火門進入排煙室後,要能關閉防 火門,則該排煙室需要有足夠的空間面積供避難人員移動與轉向,但 依照目前國內現行法令,並無針對特別安全梯的排煙室面積大小有所 規範,故無既有規範可供參考。
考量上述「排煙室需要有足夠的空間面積供避難人員移動與轉 向」一言,參考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33 條有關樓梯淨寬 一般需在 120cm 以上之規定,以及一般成人的平均身體寬度約在 50 公分左右,且於災時可能會伴隨家眷逃生之情形,故排煙室寬度不應 小於 120cm。而使用輪椅之避難弱者雖無法使用特別安全梯進行逃 生,但在情況危急之時,特別安全梯之排煙室可作為一個緊急臨時避 難空間,而考慮輪椅尺寸的一般寬度(約 75cm)、一般長度(約 120cm) 以及人員通行所需最小走道寬度,排煙室寬度建議應在170cm 以上。
至於排煙室的長度,參考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76 條
有關防火門寬度需在75cm 以上之規定,故防火門所需迴轉半徑最小 即為 75cm,同時考量使用輪椅之避難弱者在情況危急之時,使用特 別安全梯之排煙室作為一個緊急臨時避難空間之行為,當進入排煙室 後,需迴轉輪椅方能確實關閉防火門之行為,因輪椅最小之迴轉半徑 約為 150cm,故包含防火門所需迴轉半徑,排煙室的長度建議應在 230cm 以上,若該排煙室為 L 型,則靠近進入排煙室入口防火門側之 排煙室長度建議應在230cm 以上。
以上所述特別安全梯的排煙室面積建議尺寸並不適用於地上一 層,因使用輪椅之避難弱者應不會停留於地上一層的排煙室等待救 援,但考慮排煙室需要有足夠的空間面積供避難人員移動與轉向,地 上一層的特別安全梯排煙室長度與寬度仍建議不應小於120cm。
種類 R(t) m R(s) m S m
男性 0.27 0.17 0.11
女性 0.24 0.14 0.09
平均 0.26 0.155 0.10
圖 5-20 一般成人平均身體寬度示意圖 (資料來源:參考書目 36)
圖 5-21 輪椅尺寸示意圖 (資料來源:參考書目 37)
第六章 煙控系統功能查驗規範
本研究計畫探討防火性能設計建築物有關煙控系統可靠度及功 能查驗之研究,已完成國內外有關煙控系統功能查驗的相關規範與做 法之整理,同時也將適合國內情況採用的煙控系統功能相關點檢表格 與內容進行整理,本研究參考的國內外有關煙控系統功能查驗的規範 如下:
1.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排煙設置場所之規定 2. 美國消防協會─NFPA 92 A 排煙室煙控系統功能確認
3. ASHRAE Guideline 1.5(2012 版) -- The Commissioning Process for Smoke Control Systems 煙控系統功能確認
4. 澳洲 AS 4391, Smoke Management Systems Hot Smoke Test 規範 5. 日本 JIS A4303「排煙設備の検査標準」
納入本研究探討的煙控系統有以下四類:
1. 居室排煙系統 2. 梯間加壓系統 3. 昇降機間煙控系統 4. 大空間煙控系統
綜合上述各種類之煙控系統的功能確效,最重要的是將煙流路徑 以氣流輸送設備(風機、閘門、風管等組件)進行控制,避免煙流亂竄。
因此一個成功的煙控系統重要的是給予適當的壓力於所需要的地 方。從不同的煙控性能確效版本,歸納出煙控系統除了硬體設備的性 能外,必需進行現場之壓力量測及煙流可視化檢查等兩項重要工作。
為有效落實防火性能設計建築物有關煙控系統可靠度及功能查
驗的工作,本研究參考國內外相關煙控系統功能查驗規範,在現有基
1.1. 說明/DESCRIPTION
功能驗證作業係為確保建築物內部的煙控系統,符合其應具備之
1.2 驗證項目/COMMISSIONING ITEM
本章節係規範執行功能驗證之主要煙控系統及各項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