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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坡地災害減災措施之探討

3-1 山 坡 地 災 害 之 緊 急 減 災 程 序 、 過 程

3-1-1 國 內 案 例

3-1-1-1 林 肯 大 郡 災 變

圖3-1 林肯大郡災變

時間︰1997年8月18日上午8時30分 地點︰汐止鎮汐萬路二段林肯大郡社區

原因、災情︰溫妮颱風帶來連續豪雨,台北縣汐止鎮林肯大郡邊坡產 生滑動,大量岩塊衝向社區內第二、三區的第一排建築 物,導致地下室、一樓、二樓、柱子幾遭剪斷,原為地 上六層樓的建築物瞬間陷落成為地上三樓的危樓。此次 災變總計造成28人罹難,50人輕重傷,80戶房屋全毀,

20戶房屋部份傾斜坍陷。

搶救過程︰詳見附錄一

減災措施︰根據林肯大郡災變之救災過程(田永銘,1998),將其應 變措施整理歸納如下:

1. 初期使用小型機械(俗稱頑皮豹)以「採礦開挖」方式進 行搜救工作,由於建築物原有樑柱嚴重破壞,失去原有支 撐,遂以H型鋼進行支撐,以保障救災人員安全。

2. 後期為加快搜救進度及減輕上部結構荷重(型鋼已嚴重 變形)以維護救災人員安全,遂採用重型機械拆屋。

3. 拆屋所得之混凝土碎塊及鋼筋堆置於坍陷後之擋土牆 下方,以免坡趾側向支撐力因拆屋而移除,引發邊坡 再度滑動。

4. 設置觀測系統,對高壓電鐵塔及邊坡展開全天候位移 監測。

5. 防止安珀颱風來襲所可能引發的二次災害:(a)疏散居 民; (b)封固裂縫; (c)截流排水; (d)堆置砂包; (e) 拆除帆布; (f)安全監測;(g)社區巡邏。

3-1-1-2 台 北 市 內 湖 災 變

圖3-2 台北市內湖災變

時間︰1998年10月16日下午5時41分

地點︰台北市內湖路一段47巷雞南山區。

原因、災情︰瑞伯颱風挾帶大量豪雨,雨水沖刷山壁導致山壁位移崩 塌,造成內湖路一段47巷22弄24號附近雞南山區崩塌,

大量含水量極高之土石衝入其中兩棟民房。災民五人不 幸罹難。

搶救過程︰詳見附錄二

減災措施︰1. 使用中小型機械(俗稱頑皮豹)進行地毯式搜救工作。

2. 由於崩塌土石含水量極高,因此採用抽水車進行抽取 工作以爭取搜救時間。

3. 在災變現場以小型機械挖設臨時截水溝以利排水,避 免雨水入滲至地層,再度影響坡面安定。

4. 覆蓋帆布防止雨水入侵。

3-1-1-3 台 北 縣 五 股 災 變

圖3-3 台北縣五股災變 時間︰1998年10月18日下午4時36分

地 點 ︰ 台 北 縣 五 股 鄉 登 林 路99之 6號後面山坡(台聯木業股份有限 公

司等工廠)

原因、災情︰瑞伯颱風來襲挾帶大量強風豪雨,雨水蓄積導致災難現 場上方的焚化爐灰渣掩埋場擋土牆承受不了而倒塌,大 量的土石泥漿順山勢沖下,造成五間民房、一座工廠遭 到沖毀,七人遭到活埋,另有八人受傷。

搶救過程︰詳見附錄三。

減災措施︰1. 使用中大型機械進行搜救工作。

2. 在確定受困地點後,搜救人員以竹竿作地毯式搜救。

3. 災後二次災害之防治為 (1) 以帆布覆蓋整個邊坡,防 止雨水入滲;(2) 現場以自動抽水機抽水以降低地下 水位。

3-1-1-4 台 北 縣 三 芝 鄉 員 山 村 災 變

圖3-4 台北縣三芝鄉員山村災變 時間︰1998年10月26日20時

地點︰台北縣三芝鄉員山村木屐寮40之1號後山坡崩坍

原因、災情︰因「芭比絲」颱風外圍環流及強勁東北季風影響,挾帶 大量強風豪雨,雨水大量蓄積導致山坡地崩塌,大量土

石滑落,沖毀建物而災民二人走避不及慘遭活埋。

搶救過程︰詳見附錄四。

減災措施︰1. 使用中大型機械進行搜救工作。

3-1-1-5 國 姓 鄉 九 份 二 山 大 崩 山 時間:1999年9月21日

地點:國姓鄉北山坑溪支流澀子坑溪九份二山

原因、災情:1999年九二一大地震在國姓鄉北山坑溪支流澀子坑溪九 份 二 山 地 區 引 發 大 規 模 山 崩 , 造 成 該 區 邊 坡 上 的 屋 舍、農園、道路等滑落至澀子坑溪谷,崩積物並堰塞 澀子坑溪與韭菜湖溪,主崩塌區附近原居住之二十餘 戶人家共有二十餘人慘遭活埋。初步估算崩塌地總面 積約二百公頃,崩移土石體積約三千萬立方公尺。

減災措施:1. 開設長約1450m之溢洪道,以疏導堰塞湖溢流水。

2. 開闢通往堰塞湖道路,以便利前往堰塞湖觀察及便利 九份二山地區災區交通

3. 進行堰塞湖水位監測。

4. 於堰塞湖、崩積區、中興橋及下游南港村設置雨量計 水位監測計、紅外線監視儀、土石流鋼索檢知器及警 報廣播系統等監測儀器,並於水土保持局設置自動監 測工作站加強監測工作。

5. 於中興橋上游興建防砂壩防止災區土石下移,以穩定 崩坍地坡腳。

6. 於崩坍裸露區植生綠化,以減少崩坍裸露土壤沖蝕流 失及造成河道淤積。

7. 為增加崩坍土體穩定性,於崩坍堆積區末端以貨櫃內

裝塊石作趾部壓重。

圖3-5 九份二山貨櫃壩堆疊的情況

3-1-1-6 名 竹 大 橋 搶 修 工 程

山坡地災害發生時,連外道路的通暢為救災順利與否之重要關 鍵。因此若遇及橋樑斷裂無法通行時,可採用貨櫃堆疊之方式建造臨 時便道俾利救災。1999年921大地震,南投縣名竹大橋斷裂,即以貨 櫃進行橋樑之搶修工程,概述如下:

時間︰1999年9月27日開工、1999年10月4日完工 地點︰南投縣名竹大橋(便道350公尺)

原因、災情︰1999年9月21日發生集集大地震,名竹大橋因而受損斷 裂。

減災措施︰為及時搶通此重要連外道路,在時效性的考量之下採用貨 櫃的堆疊,以加速臨時便道搭建。

0.65m 0.65m 0.65m 0.65m

0.65m

0.65m

12m*2.2m*2.5m

10cm AC鋪設

填壓碎石級配料

名竹大橋臨時便道斷面圖

(橋梁銜接段36m部份)

填壓天然砂石料

CL

500m 500m

圖3-6 名竹大橋臨時便道斷面圖

圖3-7 名竹大橋搶通工程,貨櫃堆疊的情況

圖3-8 挖土機將土由上部挖除的開口填入的情形

圖3-9 挖土機施工中的情形

3-1-1-7 雲 林 縣 斗 六 漢 記 大 樓 ( 玉 山 銀 行 ) 拆 除 工 程

在山坡地災害中,往往伴隨著建築物的破壞,就以林肯大郡災變 為例,位於邊坡下方之公寓建築即受到大量之下滑土石推擠而傾倒破 壞,所幸在其後方尚有建築物抵擋不致造成更大的傾斜。然而就單獨 大樓建築而言,若發生類似林肯大郡災變之情況,恐需藉由在傾斜側 底部置放重物以穩定破壞之建築物,在救災時效性及物資取得便利性 之考量下,重物可以貨櫃堆疊方式取代。1999年921大地震發生後,

雲林縣斗六漢記大樓嚴重傾斜,即以傾斜側底部堆疊貨櫃防止結構物 繼續傾斜,救災過程概述如下:

時間︰1999年9月26日開工

地點︰雲林縣斗六漢記大樓(玉山銀行)

原因、災情︰1999年9月21日發生集集大地震,漢記大樓(玉山銀行)

因結構受損而嚴重傾斜。

減災措施︰為防止大樓繼續傾斜變位及維護拆除人員的安全,遂採用 貨櫃及砂包的堆疊來防止建物繼續傾斜。

圖3-10 漢記大樓拆除前,以貨櫃堆疊及以挖土 機填入土石的方式防止建物持續傾斜

圖3-11 挖土機將土石填入貨櫃的情形

圖3-12 貨櫃堆疊完成後隨即進行建築物的拆除工作

3-1-1-8 新 店 大 千 豪 景 社 區 邊 坡 坍 滑 災 害

大千豪景社區旁原為檳榔溪,平日以箱涵及涵管宣洩地表水,並 視社區上游河谷為滯洪池,但由於埋於地下之箱涵及涵管無法檢視維 修,故於1999年6月發生地表面孔洞坍陷,又於2000年2月發生較大規 模之邊坡滑動,其應變過程概述如下:

時間:2000年2月25日

地點:台北縣新店大千豪景社區

原因、災情:連日豪雨、原有抽水機組無法負荷進流量,造成上游河 谷水位高漲,大量水滲入社區基地下方,並自下游蛇籠 上方湧出,產生嚴重管湧現象,造成邊坡坍滑,崩坍影 響範圍擴大至上方民宅。

減災措施:1. 緊急調度發電機及抽水機組共六部,以降低上游水位,

防止掏空擴大。

2. 以砂包圍堵社區側溝及面逕流,以免沖刷邊坡土石。

3. 拆除社區活動中心,減少坡頂荷重。

4. 打設鋼軌樁以保護社區房屋。

5. 整理邊坡,覆蓋帆布,防治地表逕流入滲。

圖3-13 打設鋼軌,覆蓋帆布並以砂袋固定

圖3-14 抽排水用水管

3-1-2 國 外 案 例

3-1-2-1 Okushiri Harbor Landslide( 日 本 ) 時間:1993年7月2日

地點:Okushiri Island, Hokkaido, (42°10’N;139°31’E)

災情、原因:位於邊坡附近的飯店及餐廳毀損嚴重,並造成29人罹難。

原 因 乃 由 於 在Hokkaido 發 生 地 震 規 模 7.8的 強 震 ( 震 央:42°47’N;139°12’E),且此地震有二次主震,分別 有20秒及30秒的延時。經判斷,此二次主震為造成此邊 坡滑動的主要原因。

減災措施:於坡面上施作混凝土格樑以防止因地震鬆動之邊坡再度滑 動,並以植被覆蓋邊坡增加抗滑力。

圖3-15 Okushiri Harbor 坡地災害現場

3-1-2-2 Motochi Earth Flow( 日 本 ) 時間:1994 年 10 月 11 日

地點:Rebun Island, Hokkaido, (45°18’;141°2’E)

災情、原因:二棟房子嚴重受損,位於邊坡下的公路因而中斷了一段時間。

災害原因乃由於災害發生前連日的豪雨使得災區邊坡地下 水位上升、含水量增加再加上地勢陡峭,因而引發土石流。

減災措施:施作地表排水工程,本工程包含集水工程與排水工程,目的在 於減少地表逕流繼續流入邊坡中。

圖3-16 土石流發生後現場的情形

3-1-2-3 Bishamon Landslide ( 日 本 ) 時間:1994 年 9 月 20 日

地點:Hiyoshi-Cho, Hioki-Gun, Kagoshima Prefecture, (31°36'N;130°23'E)

災情、原因:造成 2 死 3 傷,2 棟建築物受損,及邊坡下方公路約有 436 公尺路段中斷。本邊坡為由上部為花岡岩及下部為沈積岩組 成。受降雨的影響造成孔隙水壓上升,導致兩種岩層之交界 面之剪力強度下降而造成山崩。

減災措施:1. 施設排水工程以降低地表逕流入滲。

2. 坡趾覆土以增加趾部壓力,避免邊坡再度滑動。

3. 邊坡修整,有效降低上部荷載並增加安全係數。

圖3-17 山崩後現場之狀況

3-2 山 坡 地 災 害 減 災 技 術 及 控 制 技 術 之 探 討

3-2-1 山 坡 地 災 害 之 破 壞 機 制

自 然 界 中 的 邊 坡 或 因 工 程 需 要 而 產 生 人 工 邊 坡 是 地 表 常 見 的 一 種地形型態,地層內之岩石或土壤,受到了風化、侵蝕、沖刷、降雨、

崩解、擾動等地質作用及人為因素,並在重力的影響下,其內部應力 分布會隨邊坡改變而變化,邊坡為適應新的應力分佈則會藉由不同形 式或規模的變形或破壞來達成邊坡的穩定,亦即地層順著地形傾斜產

崩解、擾動等地質作用及人為因素,並在重力的影響下,其內部應力 分布會隨邊坡改變而變化,邊坡為適應新的應力分佈則會藉由不同形 式或規模的變形或破壞來達成邊坡的穩定,亦即地層順著地形傾斜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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