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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改善後有明顯改善肇事率之路口

第四章 資料分析

4.3 工程改善後有明顯改善肇事率之路口

改善工程後是否有明顯差異之計算準則

以該路口的發文日期為基準,向後推算三個月的工程改善時間,以此推算出 改善工程完成之日期,再由肇事資料中擷取改善工程前後數個月的時間來判斷改 善工程前後是否有明顯差異。而改善工程前後應該要擷取幾個月來判斷,取決發 文日期在肇事資料中前後數據的多寡,若是發文日期較早(如 105 年度)則往後推 算的日期可以較寬裕,若是發文日期較晚(如 108 年度)則可能因為沒有 109 年之 肇事資料而無法推算。此計算最為重要的觀念即為:向後推算的時間需與向前推 算的時間相同,不可以以不同的標準計算該路口的前後肇事資料。但由於年度較 早的資料尚未有系統性的整理,有資料的缺漏,因此有部分路口無法得知工程改 善的發文日期,所以將以鑑定時間為基準進行推算。

(1) 西屯區臺灣大道與黎明路口

此路口在 104-108 年期間內共發生 213 件肇事案件,以下呈現此路口最常出 現的肇因、碰撞型態與車種之統計圖表及工程改善前後之對比。

肇事因素統計為反號誌管制與指揮最高,佔肇事總件數將近 30%,其次為不 明肇事原因,第三為未注意車前狀況。

圖 17、肇事因素統計圖

碰撞型態以左轉穿越側撞最多,共 56 件,其次為直行追撞,第三為直行擦撞。

交通事故類別中以 A3 事故為最多,共 132 件,A2 事故為 44 件,A1 事故為 0 件。

圖 18、碰撞型態統計圖

交通事故

類別 次數 A1 0 A2 81 A3 132 合計 213 交通事故類別統計表

其中以左轉穿越側撞最容易發生 A2 事故,而直行追撞較易出現於 A3 事故。

本路口設有輪放號誌,左轉車輛易因對向車輛左轉即跟著左轉,即用路人不易明 確遵循行駛號誌,因此車鑑會建議在左轉車道號誌下掛設附牌”左轉車道專用號 誌 ”,可減少左轉穿越側撞之問題。

圖 19、新增附牌示意圖

左 轉 黎 明 路 專 用 號 誌

特 殊 時 相 路 口 請 依 號 誌 行 駛

在 A2 類別中,以左轉穿越側撞為最多達 31 件,次之為直行追撞 11 件,依 序為右轉側撞達 10 件、右轉側撞 3 件、左轉追撞、右轉追撞 1 件。而 A3 類別 中,則以直行追撞為多達 33 件次之則為左轉穿越側撞 25 件依序為左轉追撞 16 件、右轉側撞達 6 件、右轉追撞 2 件。

鑑定日期為 107 年 8 月 8 日,因此往後推算三個月的工程改善時間,以 107 年 11 月 13 為改善工程完成之日期,以此為基準向前後推算 13 個月。改善工程 前 13 個月共發生 24 件肇事案件,改善工程後 13 個月共發生 15 件,可看出肇事 率有較明顯的下降,共減少了 9 件事故。

圖 21、台灣大道與黎明路改善時間軸 (2) 潭子區中山路與環中路

此路口在 104-108 年期間內共發生 139 件肇事案件,以下呈現此路口最常出 現的肇因、碰撞型態與車種之統計圖表及工程改善前後之對比。

此路口肇事比例,單肇事責任的為多數,快將近 8 成,主要也是因未注意車 前狀況、轉彎不當的比例最高,此路口曾發生 A1 事件當時事故的碰撞型態就為 右轉側撞,可見轉向的問題

表 11、碰撞型態統計表

碰撞型態(潭子區中山路與環中路) 計數 - 碰撞型態

兩車以上碰撞 2

追撞 追撞

右轉追撞 1

左轉追撞 6

直行追撞 20

側撞 側撞

右轉側撞 25

左轉穿越側撞 4

左轉側撞 10

迴轉側撞 2

擦撞 擦撞

右轉擦撞 11

左轉擦撞 18

直行擦撞 20

自己碰撞 6

角撞 11

倒車撞 3

總計 139

由上圖表可以看出本路口的碰撞型態於右轉側撞最高、直行擦撞和直行追撞 為次,建議應實地勘查並根據碰撞型態進行更深入路口交通工程改善評估。例如:

車鑑會有針對此轉向之問題就有提出相關的改善建議,建議重新改善車道布設,

以漸少直行與右轉之車流碰撞。

針對此路口的碰撞車種以小客車與小客車發生 A3 事故最高,小客車與機車 發生 A2 的事故為次,但此路口也曾有發生 A1 事故,為大貨車與機車的碰撞。

圖 24、潭子區中山路與環中路改善時間軸

由於發文建議改善時間過於鄰近 109 年,而交通大隊那裡所提供的資料只到 108 年底,導致能比較時間的時間過於短暫,但在極短的時間內就有能有降第一 件事故也算是對此改善的肯定,並且後續肇事也無 A1 事故產生。

(3) 西屯區台灣大道四段與福元路(口)

此路口發生之肇事案件共 146 件,其中單肇事因素占 88 件,佔比 60%;雙 肇事因素案件佔 58 件,佔比 40%。

I. 單肇事因素統計

單肇事因素中以不明原因肇事為最多達 40 件,次之則為駕駛疏忽 13 件,

依序為轉彎不當 8 件、未依規定讓車 8 件、未注意車前狀況 7 件、未保持 安全距離 6 件而其他、違反特定標誌標線禁制 2 件未保持安全間隔、超速、

開關車門、或停車不當其他行為、皆為一件。

II. 車種-交通事故類別統計

在 A2 類別中以小客車與機車為最多達 114 件,次之則為小貨車與機車 11 件,依序則為機車與機車 5 件、兩種以上車種 5 件、機車自摔 2 件、機車 與大貨車、機車與特種車、小客車自撞皆為一件。而在 A3 類別中以小客車 與小客車和小客車與機車並列第一為 2 件

III. 碰撞型態統計

撞 7 件、自行碰撞 6 件、兩車未碰撞 3 件、右轉擦撞 2 件、角撞 2 件、自撞 2 件、直行擦撞 1 件。

圖 25、台灣大道四段與福元路改善時間軸

因工程改善前後所發生之肇事案件相差 30 件,即可看出工程改善後大幅降 低事故發生率。

本組之改善建議為可於路口處(台灣大道上)劃設指向線,也可於路口前放 置告示牌,告知車輛欲右轉請先靠右行駛,以保所有用路人安全。

圖 26、台灣大道四段與福元路路口改善示意圖

(4) 北區雙十路一段與精武路口

此路口之肇事案件共 128 件,其中單肇事因素案件佔 66 件,佔比 52%;雙 肇事因素案件佔 62 件,比 48%。

I. 單肇事因素統計

在單肇事因素中以違反特定標誌標線禁制為最多達 19 件,次之則為不明原 因肇事為 14 件,其他依序為轉彎不當 6 件、未注意車前狀況 5 件、酒後駕 車 4 件、駕駛疏忽 3 件、其他 3 件、未依規定讓車 2 件、變換車道或方向 不當 2 件、未保持安全距離 2 件、不當穿越道路、未依標誌標線行駛、未 保持安全間隔到路口未減速、起始前未注意其他車輛、違反號誌管制或指 揮則為一件。

II. 碰撞型態統計

在碰撞型態中,以側撞為最多,佔 42 件(右轉側撞 21、左轉穿越側撞 12、

左轉側撞 9),次之則為擦撞 37 件(右轉擦撞 4、左轉擦撞 4、直行擦撞 29),

其他依序為追撞 18 件(右轉追撞 2、左轉追撞 3、直行追撞 13)、自行碰撞 8 件、角撞 6 件、左轉對撞 5 件、無圖 5 件、匯入車道撞 4 件、迴轉撞 2 件、

倒車撞 1 件。

圖 27、雙十路一段與精武路改善時間軸

因工程改善前後之肇事案件相差 43 件,有大幅降低的趨勢,可看出此路口 工程改善對用路人帶來相當大的效益。

(5) 沙鹿區中清路七段與三民路

此路口在 104-108 年期間內共發生 92 件肇事案件,以下呈現此路口最常出 現的肇因、碰撞型態與車種之統計圖表及工程改善前後之對比。

由下圖可看出此路口因未注意車前狀況的肇事原因發生事故的比例最高,推 判出此路口可能容易造成駕駛分心或未注意車前的狀況,或有行車視線上的阻

圖 28、肇事原因統計圖

圖 29、碰撞型態統計圖

而由上圖可看出此路口的直行問題比較嚴重,在碰撞型態當中直行擦撞和直 行追撞的比例最高,並且在 105 年 2 月發生一件事故當事者死亡的案件,當時事 故的碰撞型態也是直行擦撞,針對此問題,車鑑會的改善建議有提到應在路口劃 設禁止變換車道標線以避免車輛在路口因變換車道不當而發生碰撞。

圖 30、中清路與三民路改善時間軸

或增設機車行向指引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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