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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章中,我們將要探討上游廠商採取差別訂價策略下的上下游市場均衡及 下游廠商間的授權契約。假設上游獨占原料供應商將原料以每單位w 的價格販1 售給下游廠商 1,以每單位w2的價格販售給下游廠商 2。與分析單一訂價策略下 的情況相同,令A a c1d  c1 c2,其中A0, d  

 

0,代表c1 

 

c2

在本章各節中,我們將依據倒推法,先求解下游市場均衡,再根據下游市場均衡,

求解兩廠商的最適授權契約,最終再求解上游原料供應商之最適單一訂價。

本章內容如下:3.1 下游市場均衡;3.2 下游之最適契約;3.3 上游原料供應 商之最適訂價。

3.1 下游市場均衡

在本節中,我們要依序探討下游廠商 1 不授權及授權下的市場均衡。

3.1.1 不授權下的市場均衡

若廠商 1 不將此製程專利授權給廠商 2,在原料價格分別為w1w2之下,

則廠商 1 和廠商 2 的邊際成本分別為w1 c1  和w2c2,其利潤函數分別如下

 

1DN A (q1 q2) (w1 ) q1

      (3.1)

 

2DN A d (q1 q2) w q2 2

     

(3.2)

其中,DN上標代表上游原料供應商採取差別訂價且廠商 1 不授權給廠商 2 的情 況。由上述兩式,可得兩廠商利潤極大的一階條件為 1

1

0

DN

q

 

 及 2

2

0

DN

q

 

 ,將

其聯立求解,可得市場均衡產量為

1 2

契約授權給廠商 2 的情況。將(3.7)和(3.8)式一階微分

將(3.16)式代入(3.14)及(3.15)式,即可得出廠商 1、2 在固定權利金之授權契約下

若5w14w2 A 4d,則(3.22)式之值為負,表示廠商 1 會以固定權利金之授權 契約授權給廠商 2。反之,若5w14w2 A 4d,則其值為正,表示廠商 1 會以 單位權利金之授權契約授權給廠商 2。我們以圖 5 來表示在差別訂價下授權廠商 1 以單位或以固定權利金之授權模式的區分,得輔助命題 2。

輔助命題 2: 在上游獨占廠商採取差別訂價策略下,若5w14w2  A 4d,則 授權廠商 1 會採取單位權利金之授權契約;若5w14w2  A 4d 則授權廠商 1 會採取固定權利金之授權契約。

輔助命題 2 顯示給定兩下游廠商之技術差異,若w1w2之差距較小(大)時,則廠 商 1 會採取單位(固定)權利金的授權契約

3.3 上游原料供應商的最適訂價

在本節中,我們要根據下游廠商之授權契約及市場均衡,求出上游原料供應 商之最適訂價。上游獨占廠商 0 面對的引申需求取決於下游兩廠商間的授權契約,

w2

w1

固定權利金 單位權利金

4 5 Ad

4 4 Ad

0

圖 5 差別訂價下單位權利金與固定權利金授權契約所在的區域

1 2

5w 4w  A 4d

而此二廠商的授權契約又取決於w1w2值。由於本文假設 1 單位原料x 生產 1i

0 1 2

 

2

將求算出的 (3.37)和(3.38)式代入(3.7)、(3.8)和(3.23)式,可得知市場均衡產量、

上游原料供應商、下游廠商 1 和下游廠商 2 的利潤分別如下

 

2

 

1 2

將求算出的原料價格,即(3.53)和(3.54)式代入上下游廠商的利潤,分別為(3.14)、

表 4 差別訂價之授權情況

LMQCS QRC MICSL IQRC

本文假設此製程創新為非劇烈創新,因此產量須為正值,即 0   A 2d

金( 4 5

2 2 2

0 0

16 8 30 48

168

DR DF A dAd Ad

(3.61)

(3.61)式為一雙曲線,將QKC區域分成兩個區域,我們將此限制式繪於圖 6 中,令為YC 線。並重新將整理圖 6 中各契約的所在區域,分述如下:

(1) MICSL 區:最適授權契約為固定權利金( 4 2 0 A d

  

 )

(2) IYC 區:最適授權契約為固定權利金( 4 2 0 A d

    )

(3) YRC 區:最適授權契約為單位權利金( 4 5 2 0 A d

    )

根據圖 6,我們可提出命題 2。

命題 2: 當上游廠商對下游廠商採取差別訂價策略時,若下游廠商 1 的原始生 產技術較下游廠商 2 有效率,且兩者的技術差異較大時,則上游會訂 定要素價格使下游簽訂單位權利金之授權契約;反之,若兩者的技術 差異較小時,只要技術創新程度夠大,則上游會訂定使下游簽訂固定 權利金之授權契約。

此一結果與上游原料供應商採取單一訂價策略之情況相同,但與 Wang (1998)之 文獻結論不同。Wang (1998)得到在非劇烈創新下,技術專利廠商會選擇以單位 權利金之授權契約授權給被授權廠商。而本文所得到的結果是上游原料供應商採 取差別訂價策略,在非劇烈創新下,當授權廠商與被授權廠商成本相同且技術研 發程度較大時,會選擇以固定權利金之授權契約來授權,當授權廠商與被授權廠 商成本相同且技術研發程度較小時,會選擇以單位權利金之授權契約來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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